第二章 相遇

沈依依被丫鬟带进自己的房间进行梳洗。

她端坐在铜镜前,镜中女子清秀的脸庞,眉如柳叶,杏眼灵动,肌如白雪,俨然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她越看她越喜欢,虽然在现代的时候,自己也是美女,但是和原主一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小姐,您看您,不需要什么修饰,就已经是倾国倾城了。”

沈依依听了丫鬟的夸奖,十分的受用。这是一张何等漂亮的脸蛋呀!

“哎,你叫什么名字呀?”

秋红愣了一下,“小姐不记得了吗?奴婢叫秋红呀。”

“嘿嘿,我这不是伤到脑子了呀!忘了!”沈依依心虚的挠了挠头。

秋红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家的小姐。

洗漱完了,由于天气比较热,沈依依穿着一身比较素白的衣裙,简单的梳了一个髻,就和秋红去向母亲问好,经过了解,由于父母很相爱,原主父亲不愿意母亲受苦,便只生一个,所以原主是家中的独女,受父母的宠爱,受三书六礼,习孔孟之道,所以原主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沈依依惊叹,自己能扮好顾念慈吗?会不会被人揭穿呀?想到这,她真的要崩溃了。

她来到厅堂,便看到一个穿着大气,面容端庄,举手投足都能看出她是当家主母,沈依依猜想这肯定是原主母亲,于是她便学着电视里的礼仪,双腿弯曲,左手放在右手给原主母亲请安。

“女儿给母亲大人请安了。”

闻言,那端庄的女人一把拉住她的手,慈爱的看着她,“念慈受苦了,这张小脸都瘦了,听丫头秋红说,念慈伤到脑袋了,不记得许多事情。”说完,她拿出手帕擦着眼泪。

没想到原主母亲这么好说话,一点也察觉不到自己是假冒的,她决定要好好的扮演好原主,替她好好活着。

她狠狠的掐了一下大腿,硬是挤出了眼泪。

“女儿不孝,偏偏让母亲担心受怕了。“

原主母亲对自己的感情更加丰沛了,硬是拉着自己聊了一个下午,生怕自己有什么小瑕疵一样。

沈依依已经习惯了原主的生活,每天自己关在房间里研究古籍,练练琴,学学刺绣,偶尔还向夫子请教孔孟问题,惹得夫子啧啧赞美,说什么自己有母仪天下之风。这让沈依依吸了一口冷气,自己还没有穿越的时候,是个单身狗,到这边的时候竟然要和一个自己不了解的人结婚,她心里泛起了一阵恶寒,而且哪位太子似乎不喜欢自己的样子,自己还要去撞南墙,作为现代人,自己是不喜欢这种婚姻。

就在沈依依要精进自己的琴艺时,秋红兴高采烈的拿着一封帖子递到自己的面前,她不解的拿着这个帖子。

“这个是干嘛的呀?“

“这是郡主的邀请帖呀,三日后于了然亭相聚,明华郡主每年都要召集全京城的才子佳人一起赏花,而且太子也会出现在宴会上。“

一提到太子,沈依依直接把请帖放在一旁,什么鬼东西,自己才不去呢?

这下让秋红摸不到头脑了。“小姐,这个宴会您可是每年都会去的呀!您在这宴会谈了一曲梦回,就让京城才子佳人称赞,此时您已经被誉为是京城第一才女的。皇上还特意命人算上一卦,结果发现小姐您有母仪天下之态,便令人将您赐婚给太子呢!“

想到自己的小姐名动京城,甚至连皇上都对小姐赞誉有加,秋红一脸自豪怀念以前的小姐。

要是换成是原主百分之百会去这无聊的宴会,但是此时的灵魂是沈依依,她才不会在乎会不会出名。沈依依依旧拒绝秋红的请求。

“你这小妮子这么回事,是不是你自己想去,才子佳人呢!才子?“

听到这话,秋红害羞着玩着手中的帕子,“小姐莫要打趣,奴婢这不是在为小姐您考虑吗?话说小姐不想去看看太子吗?“

沈依依很纳闷为什么原主对太子这么热情,于是问秋红。

“这个太子叫什么名字呀?我又为什么这么喜欢这个太子呢?“

“小姐不记得了吗?我们的太子叫陆时谦,他16岁就斩杀匈奴20万余人,出师大捷,17岁绞杀平阳王,还社会一片安宁,18岁剔除贪官,让百姓安家乐业,19岁带领吉阳百姓开垦三万荒田,让百姓避免贫苦,您那个时候对太子十分着迷,于是在14岁时,偷偷的去看他,结果差点摔下阁楼,是太子救了您一命,从此您更加喜爱太子了。“

沈依依在内心里翻了白眼,这种救人的事不是关于素质的事情吗?就算是一个老人家摔倒了,也要及时上前扶,太子不喜欢原主,原主还要以身相许,这不就是变相的讹人事件吗?差不多得了。

“那个,我能退婚吗?“

秋红听了我这句话,连忙捂住了我嘴。

“小姐,莫要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被皇上赐婚,这是光宗耀祖的事情,这么能退婚呢?“

沈依依心里一直念着“陆时谦“的名字,忽然脑海中闪过那块白色的玉佩,上面好像就是谦字,自己还鬼使神差的念了出来,然后就晕了,醒来后就穿越了,来到这半个月了,知道了那个字就是大晟朝的字,那个玉佩看起来价值不菲,难道这个字和他原来的主人有关,她越想越觉得陆时谦和那个玉佩有关系。于是便答应秋红去那个宴会,去看看那个太子长什么样,便问他有没有那个玉佩,自己是因为那个玉佩来到这里,肯定用这个玉佩可以回去。

三日之后,沈依依为了不喧宾夺主,打扮的普普通通的赴宴,青色柳杉,两鬓垂髫,肤如凝脂,柳眉似黛,眉眼似笑,她十分满意自己的装扮,命令秋红带上琵琶。其实秋红十分不理解小姐这么忽然研究起来了琵琶,琵琶这种比较嘈杂的乐器官小姐一般都不喜欢,难道小姐把脑袋摔了,兴趣爱好也改变了吗?

沈依依扶着秋红的手进入了马车中,心里有点忐忑,去到哪儿肯定要表演才艺的,到时候自己用琵琶随便谈一手,想到这里,她不禁的想起现代的父母,要不是他们精英式教学,让自己学的乐器,估计不好扮顾念慈了,想到那边的父母,沈依依留下了眼泪,并且下定决心一定要回去。

到了了然亭,沈依依被热闹的人群所吸引,有的人饮酒作乐,有的人切磋棋艺,有的人以诗会友,甚至还设立了马场,供习武之人骑马射箭打猎。沈依依十分震惊,却又很满意这种附庸风雅的场景,以前自己在上高中的时候,就很喜欢古人这种寻欢作乐的方式,古人可要比现代人还会玩。

沈依依发现马场十分热闹,一群人惊呼起来,拨开人群,却发现一个金冠束着墨发,身姿飒爽,肩宽腰窄,眉眼清冷,面容俊俏,就算是放在现代,绝对是那种不加滤镜的大帅哥。他骑着马,手持弓箭,看看那个靶心有四箭。正在沈依依看着入迷,一道凌厉的目光朝着沈依依射过来。

沈依依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于是拉着秋红找个地方好躲着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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