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自己的母亲请过安后,沈依依就开始享受人生了。一抹阳光穿过叶子的间隙,斑驳的洒在她的脸上“。
“对对,就是这个力度,往下一点,好了,小微过来捏捏我的腿,秋红帮我再去卖点新盛源的绿豆糕,真是太好吃了。许久没有享受到这种生活了。”
现在的沈依依敷着秋红切的黄瓜面膜十分舒服的躺在椅子上,一只手拿着一只精美的陶瓷杯,另一只手吃着古代的桂花糕。还有还几个丫鬟给他捶肩捏腿,十分的舒服。以前为了做研究,可以一个月两个月呆在研究所,直到把文物修缮好,或者把古人的身份都弄清楚。
“小姐,门外有几个侯爷想拜见您,您要赐坐吗?“
自从顾念慈一曲琵琶名动京城,许多青年才俊想来一度芳容,甚至还想巴结她,因为她是以后的太子妃,未来的皇后。
“不要,你随便找个理由帮我推脱掉吧!“自己虽然还不是太子妃,但是皇家最重视的是女子的节操,品德,和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接触,会有损美誉。
“喏。“
沈依依把人都驱散,因为她要研究古人的东西了,尤其是这个朝代,说不定以后可以回去继续研究那个古墓,以及墓主人为什么是尼姑,还有那块玉佩。
一想到那个玉佩,脑海之中就出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好好爱他?”
“这个他究竟是谁?”
“是给她下葬的那个人吗?”
沈依依的这些问题让她头痛,她现在准备弹古筝了,因为以防万一被人戳穿,自己竟然不是顾念慈。
沈依依抚着琴弦.
按理来说,所有弦类乐器都是互通的吧,她想象着音符在指尖跳动,让自己与古筝共勉。
陆天桑坐在醉花楼里,前来接头的人没有来,却来了一群刺客,刺客目的十分明显,就是想要杀他。
陆天桑是元丰帝早年征战胡人,元丰帝也是当朝皇帝,把胡人的公主给俘虏了,话说这个胡人公主十分的美貌,有蓝色的瞳孔,令年轻的元丰帝十分着迷,甚至想立胡人公主为珍妃,因为这件事,招来皇后的妒忌,设计这个胡人公主,说她通奸,这引起元丰低下的怀疑,但由于胡人公主已经怀上了龙胎,才免于一死。
这些刺客功法了得,应该不是简单的吃客,应该是培养的死侍,幕后的人肯定想置他死地,究竟是谁?
“小心,王爷。“陆天桑的亲卫为了救他,帮他档了一剑。
眼看要敌不过了,陆天桑跳窗而逃。
刺客们看到陆天桑消失的背景。
狠狠的咬了咬牙:“他身上中了毒,跑不远的,追。“
陆天桑拖着受伤的身体,一刻不敢停下来,他还要替自己的母亲报仇,他要让大晟朝全部毁了。
忽然,一阵美妙的琴音传来,他不知不觉的来到了一个花园。
“这是尚书府?”他皱了皱眉毛。
他一个不小心碰到了一块石头,这个石头正好落在沈依依的脚旁边。
沈依依看了看地上差不多有斤重的石头,心里骂道,那个不要脸的狗奴才扔的石头,差点把老娘砸成瘸子。她停下来,倏地站了起来去找那个人。
“这么怎么没有礼貌打扰别人练古筝?竟然打扰了,就该说对不起?赶紧出来。‘
等了一会儿硬是没有人。沈依依拿起石头往那个方向砸去。
”真的是,还不出来,不要逼我上去找你。”
陆天桑看到下面那个张牙舞爪的女人,想必她就是那个京城第一才女,未来的太子妃,顾念慈了。他扶了扶额,不知道那个老头子为什么会看上他,私底下那有大家闺秀的样子。
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动静。
沈依依平时最讨厌自己在很认真的时候被人打扰,而且很没有礼貌的扔了一块石头,差点就把她砸伤了。她以最快的速度冲上假山。
陆天桑有点支持不住了,身上的血液好似止不住似得,他的眼神变得有点迷离,可能当初那些死侍的刀上有毒。忽然一个模糊的身影在喊他。他直接到在了地上。
沈依依惊呆了,她居然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她捂住了她想要尖叫的嘴,因为她听到了一群人的声音。她连忙把这个男人藏起来,因为她害怕这个男人给原主的家招来灭顶。
”大哥,我找了很久还是没有找到。”一个黑衣服的男子对着领头的人说。
“没事,他种了我们唐家秘制的毒,活不了多久的,走。“
说完这些黑衣人轻功嗖的一下子就不见了。
沈依依很懂这种江湖仇杀,只要被无辜的人知道了,就不无辜了。
她看了看躺在地上的男人,十分头痛,因为她后悔就这个男人了,古代的女子以贞洁为重,一个大男人家是不能随便出入女子的闺房,得要找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
沈依依偷偷把秋红叫过来,把这个男人弄干净,并在顾家后门叫了郎中,沈依依不想让他死,于是用最好的药救他,但是一听到他的病无药可救时,沈依依有点害怕,虽然以前会和死的古人打交道,但是第一次看到古人在她面前死去,她有点慌。
于是,她割肉把去年皇上赐给她的续灵丹救他,听说这个续灵丹是大晟国第一神医姓扁的人制作的,只要吃一颗咽气的人都能救活,因为皇帝对原主的喜爱,就赐了她一颗。
厉不厉害,她不知道,作为一个现代人,无论如何也不会看着一个人死去。
秋红听到自家小姐竟然拿宝贵的虚灵丹救一个陌生人,十分的惊讶。
”小姐,这可是虚灵丹呀,全国只有五颗呢!你怎么可以用它来救一个陌生人呢?”
“秋红呀,这可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呀,必须救。”
秋红一面感慨自家小姐人美心善,一面又感叹小姐太败家,她只能遵从小姐的命令。
她当然知道续灵丹有多珍贵呀,要不是她看到这个男人身上穿的蟒袍,是个王爷,沈依依估计会把他扔出去。
这个男人一看就不是普通百姓,不是王爷,就是皇子,哎,还好我读书多,要是被人发现王爷什么的死在自己家,肯定是灭九族的。
她坐在床头,竟然才发现这个男人长得很俊美,高高的鼻梁,狭长紧闭的双眼,薄而细的嘴唇没有一丝血色,白皙的皮肤,她觉得这个男人要是放在现代肯定是个大明星,这也太帅了,提到帅哥,她竟然不知不觉的想到了陆时谦那个死男人,这两个是不一样的美,眼前这个男人有点混血感,而陆时谦是我大中华的那个男子美,作为一个传统的女人,我还是更欣赏大中华的。。。。。。
好吧,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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