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地生劫

无尽混沌,一座座世界沉浮其中,淹没在混沌灰雾之间,悬挂于各个维度之上,数之不尽,彼此看似咫尺为邻,实则相隔无穷之远。

其间,蕴含生机者多为三类。

天圆地方之大千世界,其上太阳与太阴绕行太极,日升月落,日落月升,永不相见。

恒星发机之星辰世界,太阳在中,星辰环绕,太阴伴星,常有日月同天之象。

妖诡世界,幻化万千,游荡混沌,以大千世界为食,震怖宇宙。

某一瞬,混沌中某座宙丘之地,一天圆地方之大千世界诞生其中,后经十亿八千万纪元生灵降生,再经十万八千纪元神灵擎天,大千世界终育圆满,其内神灵赋名:华仙大界。

华仙大界,大地生五岳以撑天,一曰东岳华山,二曰南岳衡山,三曰西岳嵩山,四曰北岳恒山,五曰大岳泰山,五岳高不知万万丈,广不知万万里,其上生灵以无量大数而计,国度无数,尤以人族为尊。

五岳蕴五神,神道之始也。

天下人族,共尊五岳至高神,一曰东岳华山神仙天尊,二曰南岳衡山神仙天尊,三曰西岳嵩山神仙天尊,四曰北岳恒山神仙天尊,一曰大岳泰山神仙天尊,五岳至高神中尤以大岳泰山神仙天尊为首,共执天地山川权柄,掌天下生灵兴亡,调理周天运转,如此整个世界一派欣欣向荣之象。

然,忽有一日,界壁崩裂,妖诡入侵,致使天地变色,日月无光,值此天地大劫,五岳神仙携万千山川神灵与无数人族仙贤共赴两界交汇之地,阻妖诡之劫。

双方戮战四万八千载,陨落神灵仙贤无数,终不敌无尽妖诡,五岳人间无量大数之生灵沦为血食,妖诡肆虐天地,荼毒山川,尤爱戮食人族。

眼看天地将崩,五岳神仙悲悯众生世界,遂孤注一掷,抽尽自身位格本源,化作补天神石,修补界壁崩裂之处,终将末世妖诡拒之界外。

在修补界壁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应对末世妖诡的方法,然本源已尽。

最后时刻,只能在自身位格之中留下应对之法,后尽数陨落,致使天地大悲,血雨连下三年。

失去本源的五颗神仙位格带着五岳神仙共同定下的某种使命,遗落人间,不见踪影。

此后五岳天地神道凋零,仙道断路,代价惨重,终使华仙大界得以苟延残喘。

可惜妖诡肆虐天地已成定局,山川生灵依旧生存唯艰,其中尤以人族甚之。

又一纪元,距五岳神仙补天之时已过十万八千载,原本界壁崩裂之处,补天神石已隐隐有松动之象。

界外,末世妖诡从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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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属龙枕南国境内一座小山,山高百丈,东西横跨三十余里,植被茂密,走兽飞禽皆喜居其中,妖诡亦是如此。

平山北面山脚下,北丘村,村子不大,高墙围绕,村中茅屋土房上百间,人口百多户。

此时日落西山,斜阳外,寒鸦点点,墙外流水绕着孤村,墙内炊烟袅袅升起,一派人间烟火气息。

傍晚时分,各家辛苦劳作一天后围坐一堂,其乐融融享用着晚饭。

但在村东头,一间破陋的茅屋小院里,朱重九一个人孤零零躺在摇摇欲坠的茅草屋顶上,枕着胳膊,满脸愁容地望着远方,叹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异界。

说出来不信,他本是蓝星人,名为朱九重。

就在刚刚,他还在自己家里大夏天开着空调,包着被子,熬着夜,惬意地看着小说。

书中情节引人,朱九重看得正高兴时,乐极生悲,眼前猛得一黑,再睁眼时已经躺在了这个破屋顶上。

随之而来的还有这具身体的记忆,他发现自己穿越了,并且穿越的非常之草率。

这具身体如今才十岁,小胳膊小腿的,有点愁了。

从多出的记忆中得知,他现在好像是个孤儿,前身出生在这个名为北丘村的小山村里,父母没读过书,他在家里排行第九,给他起名朱重九,很巧,和他原本的名字倒了一下顺序。

记事起,他大姐、二姐和四姐已经因为交不起国朝赋税被他父母忍痛卖给了行脚商人,三姐早夭,后面的记忆比较离奇,他五姐居然是被诡物所杀,六哥被妖物抓走,七哥自己失踪,八哥被他父母送去镇上一座寺庙做了小和尚。

上个月,前身父母外出劳作时,在天黑之前没有赶回村里,也被妖诡杀害,剩下前身一人孤苦伶仃过活。

细数下来,前身身世可以说甚是悲惨,父母在世之时生活勉强度日,家里兄弟姊妹众多,多年下来也积不到财,家徒四壁,死后只给前身留下一间夏天漏雨冬天漏风的破陋草屋小院,另外还有村外两亩薄田,家里杂米两斗,铜板一十六枚。

一个铜板能从行脚商人那买两白面馒头,生逢乱世,白面馒头已非寻常小村小民常食之物,对比他前世物价,其购买力就相当于他前世十块钱左右。

一斗米大概十二斤左右。

他现在十岁,后面的日子要怎么过哦,朱重九顿感前途无亮,小脸上浮起满面愁容。

惆怅中,天色渐暗,朱重九突感一阵恐惧袭来。

习惯使然,这具身体特别害怕天黑。

细究下原来是患有夜盲症,一到天黑什么都看不见。

未知的黑暗加上妖诡的传说,让这具身体对黑夜带着一种本能的恐惧,不得已,朱重九赶紧沿着墙角爬下屋顶。

进了屋子,翻出家里唯一的一盏破旧油灯,想了想他没有点燃,实在是太舍不得了,这一盏油灯里的灯油,家里用了十几年没用完,平时不逢急事根本不舍得用。

咕噜噜~

一天没有进食,朱重九的小肚子发出了抗议。

他环视屋里一圈,发现屋角有个小灶台,赶紧回到院里艰难抱来一些柴火塞进灶台,略带生涩的使用火石将柴火点燃,火光映照他那面黄的小脸,立马升起暖暖的感觉。

屋里亮起来了,他心中的惶恐不安稍稍缓解。

起身,朱重九往锅里加了一瓢水,从米缸里抓起一把米,没舍得洗,连带小手一起放进锅里晃了晃,力求每一粒米都能落进锅里,小手抽出时沾的米水都没放过,往锅里甩了又甩。

今晚他还算奢侈了一把,往常都只放一小撮米,其中辛酸不足为外人道矣。

为了让粥食浓稠,他多煮了一会儿,可惜怎么煮都成不了糊,饿的不行了,他只得把粥盛起,再往锅里放瓢水,身体习惯使然,锅壁也会沾些粥米,放些水等会儿能有粥水吃。

盛出来的粥,米香四溢,朱重九迫不及待吃起来,或许真的太饿,此刻这碗稀粥比他前世最爱吃的酱肘子还香,吃的投入,连掉进碗里两滴晶莹的盐水都没有注意到,只觉碗里的粥更香了。

一番狼吞虎咽,吃饱喝足,他知柴火在这样的环境里对普通人家而言也算珍贵,却不敢将灶台里的柴火退出,甚至还跑到院子里又抱起所剩不多的干柴放到灶台旁,然后赶紧将房门关紧。

外面实在太黑了,黑的他心里满是惶恐。

夜晚的小山村里没有任何娱乐项目。

那些结了婚的小夫妻,晚上无聊时还能活动一下,可惜自己还是小孩子。

饭后朱重九卷缩着小身子靠在灶台旁,静静盯着灶台里燃烧的柴火,灶台往外三米以外对他来说都是一片黑暗,倚在这里才能让他心里有那么一丝安全感。

可惜黑夜的孤独与寂静依旧在悄无声息地侵蚀着他,前世生活的画面在他脑子里一幕幕闪过,他明明感觉自己很困,可就是睡不着,每当火光暗下去的时候,心里马上升起阵阵恐慌,惊醒后赶紧双手抱起一根柴火费力地推进灶台,重新升起的火焰,驱散他的恐惧。

等到窗外天光微亮,鸡鸣之声响起,朱重九终于控制不住频频打架的眼皮,沉沉睡去…

日上三竿,朱重九在一阵叫喊声中苏醒。

“堂弟~,堂弟~,在吗?”

院外突然传来一阵呼喊声,好像是在叫他的。

听到声音,朱重九走出房门,穿过小院踮起脚尖拉开木栓,把破旧院门打开一条门缝,往外看去。

门外是一个壮年男子,身不高,带着痞相,朱重九认出来此人。

这是他的堂哥朱有金,是个整天不务正业的村溜子,娶了一个好婆娘,家里家务、田地农活全是他婆娘一个人在干,任劳任怨。

“堂哥,有什么事吗?”

顺着身体的习惯,朱重九不露异样说着话。

朱有金咧嘴一笑:

“重九呀,村子里来了个卖肉的,你嫂子买了一些,想着你一个小孩子不容易,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叫我喊你一起过来吃咧。”

听这话,朱重九立马感觉不对,记忆里这个堂哥可不是什么好鸟。

游手好闲,爱占便宜,心眼坏,这才是这位堂哥的风格。

以前这位堂哥对他家从来没有过什么好的来往,甚至逢年过节那都是躲着他们家走的,今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

可是对方请吃肉呢,这可把他馋到了,毕竟这具身体已经很久没有沾过肉腥,营养极度不良,实在不好拒绝:

“有肉吃!好呀,堂哥。”

朱重九立马露出天真烂漫的笑容,不管了,先把好处吃到肚子里再说!

听到小堂弟毫不犹豫应下,朱有金一阵窃喜,带着朱重九往家里走去。

临近堂哥的家,朱重九看到一个样式和自己家差不多的院子,只是修缮的很好,围墙看起来很新,比他家大了一倍的样子。

两人进了院子,他发现堂哥家还有单独吃饭的房间。

跟着堂哥进屋,桌子上饭菜早已摆好,一盘白灼青菜,一盆飘着油花的肉汤,一盘有点像窝窝头的食物,一碟清水煮肉片。

朱重九认不出来那是什么肉,但昨晚喝了一盆稀粥又煎熬了一个晚上的他,闻着肉香,已经开始默默吞咽口水了。

朱有金看到小堂弟渴望的眼神,眼里笑意更甚:

“来来,重九,饿了吧,咱们赶紧上桌吃。”

朱重九朝周围扫视一圈:

“怎么没看到嫂子呀?”

正疑惑间,他堂哥把他拉上桌,给他夹了一片白肉,毫不在意道:

“咱们爷们儿吃饭,女人怎么能上桌呢!来,吃肉,看你瘦的。”

朱有金往自己嘴里塞了两片肉,大口咀嚼露出享受的表情,满不在乎地:

“这是规矩,你还小,不懂,先吃饭。”

看来异界也是个封建社会呀,他人微言轻,没有与堂哥争辩,拿起筷子瞅准那碟肉片闷头干饭,吃肉要紧!

朱有金一看,这小堂弟嘴里嚼着肉,手上筷子不停,肉片一个劲的往嘴里塞,跟个饿死诡投胎一样,没一会儿功夫碟子里的肉片已经去了一小半。

心疼啊,他平时也不常吃肉,都是隔五差六的吃上一顿。

不行,不能全让这小兔崽子把肉都干完了。

这样想着,他连早已在腹中酝酿好的话也顾不上说了,干饭先!

一时间餐桌上场面激烈,筷影纷飞,两人只顾着闷头干饭。

一会儿的功夫,见桌上仅剩空盘,朱有金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心中闷闷不乐。

没想到啊,他平时自诩北丘村第一干饭小能手,今天居然败在了他小堂弟手上,真是气煞金哥也。

一旁,朱重九心满意足抚摸着鼓起来的小肚子,他从没觉得原来清水煮肉片也能这么好吃,要是以后顿顿都能吃上就好了!

酱肘子什么的,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异界他已经不敢奢望。

吃饱喝足,朱重九立马站起身来,准备开溜。

这是要走?可正事还没说呢!朱有金一看急了:

“小九小九,干嘛去呀,不要着急走嘛,刚吃饱先坐一会儿,消消食,咱们哥俩好好聊聊天,你看你现在这么小就一个人生活,多不容易呀,哥心疼,今后还想着多帮衬帮衬你呢!”

朱重九只好又坐下,眯眼一笑:

“堂哥你真好!”

朱有金用力摸了摸小堂弟的脑袋:

“嗐,这村子里,我不对你好,还有谁对你好,你看你现在自己一个人,还是个小孩子,平时生活过得是不是很不容易,不如就过来我这里住怎么样,我和你嫂子商量过了,把你接过来以后我们俩好好照顾你,你平时就帮着你嫂子一起做做农活,放放牛什么的就行,还有你家里那两亩地,你现在小,自己一个人种不了,荒着怪可惜的,我们先帮你种着,以后你长大了再还给你种,好不好?”

好家伙,真当我十岁小孩呢!

他听出来了,对方这是在打他家那两亩地的主意,若是他答应了,他堂哥种着种着种习惯了,自己以后可不一定还要的回来。

再说等自己长大了,还有脸主动要回来吗?

这种处境下,养育之恩不是说笑的,到时候只要对方传点闲话出去,自己脊梁骨都能被村里人戳断,到时候这村子怎么再待下去。

朱有金还有下文:

“还有呀,有钱也到了读书的年岁,就是你的堂侄子,他小你两岁,我们最近到镇上找了一个愿意来村里教学的教书匠。

我跟村里几家有孩子的人家一起商量过了,准备一起请来村里给孩子们教书识字。

可是人家提了个要求,要给人家弄一个书塾,你想这是应该的呀,我寻思着你来我们家里住以后,你家不是空了吗,虽然破了些,但我们几家愿意共同出钱给它修补一下,正好拿来做书塾。

你想想,那书塾可是镇上那些地主老爷家里才有的,你家一下子就有了书塾,都比得上那些地主老爷咯!”

听完这些话,朱重九一下瞪大眼睛,地还不够,连他的破房子也不放过?

还好自己早有准备!

他装作不好意思的样子:

“堂哥,我爹娘没回来的那天,三才爷爷跟我说过,要是有人来借我家的地种,要先找三才爷爷立字据盖手印才能借,不然不能把地给别人种,三才爷爷平时对我可好了,我相信三才爷爷,堂哥你要种我家地的话,那我们去找三才爷爷立字据吧!”

他口中所说的三才爷爷,是村里的一位老人,叫朱三才。

读过书,平时经常帮助村里的穷苦人家,久而久之在村里就有了一些名望。

记忆里,老人家确实有嘱咐过他。

老人家在他爹娘去世后的这一个月里,对他一直照顾有佳,可以说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一个真心对他好的人。

他堂哥一听这话,眼珠子顿时滴溜溜的转了起来,思考着对策。

朱重九恰好这时突然闹起肚子,趁此机会,他难受地捂住肚子满脸急切:

“哎呀~,堂哥,我的肚子突然好疼好疼,好像要拉了,不行,我忍不住啦!”

一边喊着,朱重九立马起身夺门而出,往自己家里飞奔回去。

他的肚子是真的在闹,菊花是真的感觉控制不住。

这在线的演技,堪比影帝的实力把他堂哥唬得一愣,没等他堂哥反应过来,朱重九已经不见了人影。

“不对呀,我家里也有茅厕啊,他怎么往外面跑了?”

朱有金突然猛拍桌子,啪的一声,震的菜碟子都快飞起来了。

怒啊,他以为小孩子好骗,却发现从头到尾都是他被这个小堂弟耍了。

他喵的,这么一想,这小子果然从一开始就对他非常警惕,不然刚才怎么会一吃饱就起身要走的样子。

他喵的,朱有金彻底回过味来,顿时好气!

白吃他一顿肉,还被耍了一番,想着他拳头紧捏,血气上涌,脸色通红,青筋暴起,此刻他对这个小堂弟那是恨的牙根发痒,火冒三丈。

自顾自闷头发怒的他,丝毫没有发现窗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团灵动的灰雾!

灰雾好像馋猫闻到小鱼干的味道一样,雾头往朱有金所在方向耸动两下后,化为长条,似小蛇一般从窗户缝隙钻进屋里,在朱有金头顶绕了两圈往下一窜,整个没入朱有金的耳朵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朱有金只觉心里更加愤怒,对他的小堂弟彻底嫉恨起来。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啊,想想有钱,这是他唯一能读书的机会呀,读书才有前途,读了书、识了字,长大以后就可以去镇上生活,再也不是被人瞧不起的山村野民!”

“只有杀!”

“杀了他,把他杀掉,屋子有了,田也有了,那得罪镇上老爷的教书匠,就愿意来村子里定居,给孩子教书识字!”

“不~,不行”

“怕什么,你要是一个人害怕就再叫上朱二狗,他是个混不吝的赌徒,只要些许利诱,你还怕他不答应你?”

“可,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想想有钱,难道你想要让他以后跟你一样在这个破山村里待一辈子吗?”

“行~行吗?”

“那不过是个十岁小孩,难道两个大人还怕一个小孩子吗,去吧~,去找朱二狗,今晚去把小孩杀了!他在村子里可就剩你一个亲戚了,杀了他!他的就是你的!杀吧,今晚就去!”

“好!”

“桀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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