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的第一场春雨到现在了还没有下,等得地里的庄稼地渴得长了嘴,等得卖伞的阿婆心发慌,等得空气中的热浪不停地摇摆。
“遭瘟的天气,还不下雨,庄里的庄家还不都得旱死了!”清晨孙婶在甩落盆里最后一滴水时不知把这句话说了多少遍。可老天似乎有意和人作对,越盼望着下雨,天空中越是一片云彩都没有,盼望着盼望着就都盼忘了。
因此湛蓝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备受大家反感。
在罗大佑的专辑卖了六万张的时候,王三儿就已经能完整地把它弹唱出来了,而他的听众永远都是年轻的小芹和同样活泼的西厢房。
双休日的时候,张明亮和小玉就搬着板凳到南墙根的梧桐树底下听他唱歌,小玉在缸子里泡了红枣和红糖,分出来一碗给三儿喝,三儿端起碗尴尬笑道:“我一大老爷们喝红糖红枣干嘛啊。”但还是很诚实地咕咚灌进肚子里去。小玉笑他口嫌体直。
“今天二位听众想听什么呀?”
“是粉丝,粉丝。”小玉鬼机灵地向他挑眉笑道。
“这位粉丝同志请点歌。”三儿郑重地伸手作请。
“《冬天里的一把火》,我的最爱。”
张明亮趁机发牢骚道:“三哥你是不知道,自从费翔上台,她就跟魔怔了似的,见到费翔比我都亲,好几次还让我...”小玉赶紧拿胳膊肘怼他一下,眼一瞪,他就明白了。三儿识趣地把脸别了过去。
“费翔啊,是前年上的春晚的吧?”三儿特地调了音。
“不是,是86年。一身红西装,我记得可清楚了。”小玉纠正道。
“你怎么知道的,你家又没电视。”
“在刘姐姐家看的,每年她和姐夫都邀请我俩去她家看春晚,吃糖嗑磕瓜子什么的。”
“你俩好得就跟亲姐俩似的。”
“那可不,我和亮哥都商量好了,今年我俩加把劲也攒钱买一台电视机请他俩来我家看呢。”
“那挺好。那我就唱几句啊,这个谱我不太熟。”三儿清了清嗓子调整了坐姿便闭着眼睛徐徐唱起来。
阳光浸润着音乐在静谧的午后散发着泥土晒熟了的香气,音符之间也交换着早春的温和在小小一片院落舞动四时的牧歌。爱情,在有见证的时刻不偏不倚不紧不慢地降落,让相爱相守的人看得见幸福。
“音乐是人心中最畅快的纶音”,三儿某天哲理似的想出这句话,仔细品味如同哲理一般地佩服自己的才华,然后提笔记录下来。
虽然勉强上完了高中,他自知不是读书的料,便直接退学一心投了“江湖”,和几个要好的哥们进厂子学手艺,然后做生意,非要弄出个名堂来不可。但现实是,学艺不过一年,就只剩下三儿还在坚守阵地,其他人要么子承父业到家里的餐馆做了厨师,要么回家务农娶妻生子,再要么就去县城打工赚钱去了,三儿没走,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木工对他言并不讨厌,所以在大家都夸他有恒心的时候他又多了一条不放弃的理由。
木工师傅有一台双卡录音机,待着没事的时候就放歌听,三儿就是这样知道了音乐,知道了罗大佑,并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了让音乐像清澈凉爽的小溪一样流进生命,洗净灰暗的底色、冲刷往日的阴霾,让自己沉浸在没有天地和人事物烦忧的一首歌四分半的时空里,他想他已经爱上了这个感觉,这辈子都要和音乐扯上关系。他并不是一时脑热,回顾往昔,这些年尽管过得平淡枯燥,但他好像看到了命运为他埋下的礼物,只是自己一直以来没有契机去发现,如若辜负,岂不是不识好歹自断前程?就算不会大富大贵,但只要在尚且年轻的时候能够得偿所愿地疯狂一把,就是让他受多少苦流多少汗也没关系。别人笑他痴心妄想、白日做梦、游手好闲,他从来不争,因为他觉得他们说得没错,至少在表面看来,辞了厂里的木工工作,没有了固定的收入的他,和胡同拐角那家的酒懵子刘二狗没什么两样 ,都是一样的荒诞不经、“不做正经事”。他不是没有自我怀疑过,但他又能马上说服自己——成功如罗大佑在成名之前也会遭受数不清的白眼和反对,如果他那么容易被打倒而放弃了,又怎么会有今天呢?外人只看结果,今天他们谴责王三儿,明天还会瞧不起李四赵六,或许众人戒不掉爱批判人的毛病,但自己一定要学会建立足够强大的内心去抵抗所有反对的声音,就这样去做吧!
没人知道他弹吉他是从哪儿学来的,似乎打他一有吉他就会弹似的——来来回回不就那么几根弦么!外行人擅长评头论足,内行人从不发表高见,三儿的琴艺水平如何始终没有定论,不过看他演奏时戴着蛤蟆镜,摇头晃脑的样子,就知道他模仿的是何高人。
王三儿是有才华的,这些年来写了十几首歌,这件事他倒是例外的既没当众唱过也没对外显摆过,以至于十年后当红歌手把它们做成一个专辑唱红大江南北的时候也没人知道词曲的真正作者是谁。人们向来只能看到别人想让他们看见的。
又到了周日,王三儿特意把每根琴弦都紧了一遍,等着他的几位观众。可今天小玉两口子出来不是来听歌的,穿戴整齐,说是要去婆婆家,晚上才回来。小芹就更没空了,周六日她也会去打工,因为双休日的工资会更高一些。
整个舞台就只剩下三儿自己了,弹唱着《爱人同志》,他坐在门槛上出了神,一直在脑子里重复那一句歌词:“怎么分也分不清左右还向前看,是个未知的力量的牵引,是你迷失或者是找到自己。”罗大佑太神了,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呢,我迷茫,很迷茫,三儿在心里嘀咕着。他今年已经快27岁了,现在孑然一身倒也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母亲,母亲已年过花甲,平时小病不断,视力也不太好,还总替他操心,在别人责怪三儿不务正业的时候,母亲虽然恨铁不成钢但也为他解释开脱,想起是自己让一直软弱的母亲更加抬不起头来他就扇自己耳光,但除了让自己疼来减轻歉疚以外,他无奈地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得太远了,不能再中途放弃,即使是堵南墙,他也要亲自撞了才死心。
三儿抬起头望着层层灰色围墙外透露的湛蓝天空,胡同就在那下面,他在胡同里面,突然他感觉自己像是张大爷笼子里面养的那只金丝雀,只能每日唱给风听,唱给天听,未来,看不见未来。看久了,视线范围内的所有景物的色彩渐渐暗了下来,而眼前又像是被蒙上了一层东西,一切都看不真切了,手里的吉他的声音也失去了生命,弹完最后一句,王三儿像失了魂儿似的回了屋。
不止王三儿“失了魂”,同样心神不宁的还有东厢房的方志慧。那天中午和张总谈合作的时候偏偏被自己所鄙视的人撞见了她落魄狼狈的样子,这让她觉得既生气又丢脸,还没想好小芹是否会将这件事说出去,下午开家长会就又添了堵。因为合作失败,方志慧回公司后就被上司说了一通,这倒没什么,除了像半路插队做经理的吴老板女儿这样有后台的太子女,普通职员谁还不挨顿骂啊,可就是因为上司训起人来没完没了,才让她在家长会迟了到,她刚走进教室的时候班主任正在讲话,戛然而止的寂静让她不由得屏住呼吸,那睽睽众目就像一把把尖刀,她感觉到从未有过的丢脸,一下脸红到了脖子,不住地低头道歉,后座的家长扭头环视周围稀稀拉拉的人头觉得她很可笑。而家长会讲的无非又是陈词滥调,方志慧没怎么听进去,满脑子想的是如何把失掉的那一单生意的差额弥补回来,既然张老板那儿行不通,就得想办法找新的客户,可是现在竞争这么激烈,正赶上公司体制改革,如果月末达不到业绩,很有可能会被裁掉。同时儿子现在正面临着人生第一个关卡,马上要升初中了,得赶紧托人找找关系把他送到市里最好的中学上学才行,这样孩子以后才能出人头地,彻底走出大院,脱离大多数人命运的轨道,成为人上人。
心里盘算着,她看见台上那个人的嘴还在不休止地动着,心烦得抬起手腕看了一次又一次的表,终于班主任说了“散会”,方志慧就第一个冲出了教室,剩下大家面面相觑,都说这李航妈今天怎么这么反常,不但不像平常那样早来,而且也没留下来跟班主任交流,整个人都像丢了魂儿似的,应该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吧。没人知道为什么也没人想知道为什么,说笑一声也就过去了。
散会的时候低年级的孩子们已经放学回家了,方志慧快步走着,门口不远处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像吸铁石一样吸引住了方志慧的目光,她不禁放慢了脚步,盯着那个小小的男孩,见他局促不安地站在原地忸怩着,身上的衣服没一件是合身的,松松垮垮地像麻袋一样包裹着这个小人儿,斜背的大帆布包已经泛黄,上面的油污和脏渍已经洗不掉了,很难相信它原来的底色是白色,看得出来他全身上下大概都是哥哥姐姐淘换下来的。那孩子是那样的小,那样的可爱,有些角度竟有些像小时候的李航,天真烂漫,小小的脑袋里不知塞满了多少奇思妙想,让人猜不透,方志慧的心里顿时生出一阵怜爱,她温柔地走上前去,在他的注视下慢慢蹲在他的面前,视线与他齐平,这才看清这孩子原来是个白白净净、好看得像女孩子一样的小男孩,于是不禁柔声问道:“小孩,你怎么不回家啊,爸妈没来接你吗?”
小男孩有些犹豫,沾着泪珠的睫毛扑朔着,大大的眼睛清澈无比,犹豫了许久还是稚气地说道:“没有,爸爸妈妈忙,没来接。”
“这样啊,那你怎么不自己回家呢?”
小男孩撅着嘴低下了头,一双小手不住地玩弄着肥大的衣角。
方志慧慈爱地笑了,她爱惜地抚摸他圆滚滚的小脑袋,牵起他的手说:“来,阿姨送你回家好不好”
“好。”小孩子没有一丝怀疑。
“你叫什么名字啊?”
“刘传芳。”
“刘传芳,这名字真好听。”
将小男孩送回家后,方志慧便一个人慢慢走回家,进屋把皮鞋脱了,用湿抹布细心擦拭一遍,重新包好放回鞋盒里,塞在床底下,然后整个人瘫在了床上,今天她请了半天假可以休息休息,可这会儿父子俩还没回来,小小的家里静悄悄的。
盯着天花板,墙皮因为之前下雨受潮掉了好大一块,显得这个天花板都格外丑陋。头顶上昏黄的灯像是在亮着,灯罩里躺着十几只小飞虫的尸体。突然一阵悲凉涌上心头,她再也忍不住捂住脸哭了起来。
自从李航出生,她和丈夫就变成了“李航妈”“李航爸”,在喂奶和尿布中逐渐失去了自我,丧失了安逸,终日围着孩子打转。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两个人每天都拼了命地工作,在上司面前赔笑脸,忍着胃痛也要喝酒应酬。上一次和丈夫单独出去约会还是儿子刚会走路的时候,那时候有公婆带着孩子,他们才有闲工夫歇着,后来儿子大了,她就亲自扼杀了自己所有的兴趣和可爱,在接下来的人生路上一路向前,没再回头。她和丈夫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得不可开交,丈夫刚开始还会迁就自己,后来就说她神经质、不可理喻了,她也不是个轻易服软的人,靠着从小到大的强势性格维持每次吵架的姿态,只有在没人的时候才肯卸下铠甲,露出积攒的伤疤。尽管万事并不尽人意,但好在儿子争气,每回成绩都名列前茅,就连老师也经常夸他聪明。至于老师反映的说他不爱和人说话,跟同学关系不好的情况,方志慧倒不以为意,只要儿子学习好就够了,现在的人际交往并没有那么紧要,你以后有钱有势了人们都会上赶着来巴结你的,到时候什么朋友没有,她平时也是这样教育李航的。她当然不会想到,这个想法竟是她十几年后悲剧人生的种子。
快到做晚饭的时刻了,方志慧便停止了思索,走进厨房系上了围裙。今天父子俩在商店磨了好一会儿,回来得要比平时晚一些,
“今天我开家长会回来的时候看见一个小男孩,也就七八岁,和航航小时候一个样,是个鬼灵精,放学了还不回家,问他为什么也不说,看那孩子既可怜又可爱,我就把他送回家了。”
李国平蹙着眉,额头的川字纹看起来比去年还要深,他咧嘴呷了口酒,说:“下回这种事你别干了。万一人家爸妈以为你是拍花子的呢。”
“怎么会呢,我好心好意地...”
“你记住就行了。”他有点不耐烦。
尽管心里有一股火,方志慧还是没有反驳什么。饭桌沉寂了一会儿,李国平像刚想起什么似的朝李航说:“儿子,你马上就要上初中了,剩下的这两个月也不要放松啊,你得一直保持着好成绩,这样你才能进市一中,然后上最好的高中,大学。”
李航的脸当时就拉下来了,这一套话不知听了多少遍,父母无论讲了多少遍都不会腻,仿佛不是为了让孩子明白,而是“说教”本身才是目的,不用猜他都知道后面的流程——妈妈附和道:“是啊,你爸说得对。你打小就聪明,跟别的孩子可不一样,平时不让你和他们玩是为了做得比别人好,远远超过他们成为人上人,你现在还小可能还不懂,但你记住爸妈做这些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啊。今天家长会老师也说了的,你好好的啊,别让我俩操心。”
李航终究是忍受不住,皱脸拉着长长的尾音反抗道:“知道了,都说了多少遍了,你们别说了行不行。”
方志慧赶在他爸开口前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训斥起来:“你这孩子懂不懂事,说你两句你就不耐烦,跟谁学的,真是反了天了,不知道我们为谁好啊?”
李航低头看手里捏着的筷子也不吭声,任凭他们数落,方志慧还没完:“你看我和你爸每天起早贪黑的,不都是为了你吗?想让你以后出人头地,别像那个王三儿和偏门那个丫头一样没出息,你居然还跟我们顶嘴。”
“行了行了,差不多就行了啊,别说了快吃饭吧,儿子,吃饭。”李国平给李航夹了片土豆,给妻子递了个眼色。方志慧便重新拾起筷子,将没说完的话化作重重的鼻息掷到李航面前。训斥结束,晚餐继续。
话说这李氏夫妇的联合教育总是不定时不分场合的开展,当众给李航提裤子、嗔怪他这个没做好那个没做好…每一次都让这个小男孩下不来台,尽管众人都只拿他当个孩子,但在孩子自己看来,面子要比五毛一个的鸡腿面包还要重要。后来他不断升学,一步步走出家门走出大院走出青市,还不够,他又申请出国留学,让万水千山来隔绝远在大洋彼岸的李氏夫妇的掌控,那名为基因的东西将他所鄙弃和憎恶的父亲和母亲的一部分 自他出生之时就遗传给了他,这是他无论逃到哪里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回到房间,李航拎着该死的书包拿出该死的作业本,打开台灯,埋头做该死的功课。语文课本那一页画的是一家三口手牵手在海边踏浪的幸福场景,旁边是描述幸福的诗歌,他摩挲着上面的图画,顿时鼻子一酸,眼泪也涌了上来,李航抹了把眼泪,嫉恨很快弥漫了悲伤,促使他掏出铅笔在上面划了一道又一道,海边上,毫不知情的一家人被突如其来的黑色龙卷风所吞噬,不再幸福也不再欢乐,成为成长的牺牲品,而失去幸福的大海翻起白色的泡沫也死掉了,笔尖崩断了,书页也破了,那一家三口掉进了无尽的深渊里,永远看不见了。
六点钟的太阳懒懒地倚在墙头上,也让西便天的一角困得满脸通红,打出一个彩色的呵欠,和煦的晚风将它吹送得老远,不一会儿天空就变成五颜六色的了。院落里各家油火激荡和碗碟碰撞的响声交错,不用仔细闻就能闻见空气中漂浮的饭菜的香味,不管是扣肉就馒头还是清炒白菜就高粱米,都有它们要等的人回家。
这时候忙碌一天孙教授刚从学校回来,在路上和各种熟人打招呼,回到家时已是满身疲惫。孙教授似乎没有什么兴趣爱好,也没有多少好友,因为他总是准时回家,连打牌和养狗这类最寻常不过的事都不做,他的好名声总是让大家为他打圆场——人家是大学教授,那是文化人,能跟咱们这些糙老爷们儿们放在一块比吗,哎呦,说反了,孙教授是读书人,人家喜欢的都是书里的东西,咱可理解不了,招猫逗狗打牌喝酒这类俗事怎么也和他没关系。那他都是教授了应该有不少钱咋还住在这儿呢,有没有钱谁知道,人家愿意住在这儿有什么办法,也许是体味人情,也许是真没钱?肯定有钱!
孙教授做的正如大家看到的那样,说话做事恰如其分,认真做事、待人和蔼,别人托他办事,孩子起名,代写书信之类的杂活他也做得一丝不苟,众口皆碑。除此之外他还受老赵感染和他一起积极捐款,每次的数额都能抵半个月的伙食费,大家对他的敬爱就更重了几分。有人就开玩笑说如果孙教授是女人,等他退休了绝对是要让他当居委会主任的。孙教授只是笑笑,说自己只是尽了些薄力不足挂齿,实则心里的负担又重了几分。而孙婶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里很是不快,她看得出孙教授做好人更多是为了做好人,充面子活受罪,其实他也不是多想发善心帮助人,就是靠着人家给他的好印象来指引自己罢了,孙婶看得比谁都清楚,这话她没跟孙教授说过,她并没有他以为的那样愚蠢,她掂量得清哪些话会招他烦,哪些话会刺痛他的心,而哪些话会让他生气,哪些话又会将他赶跑,所以她对孙教授偶尔的“逞强”大多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出格她不介意被当作他的相反面,一个家里出一个好人还不够么!她只是见不得那些杂七杂八的人跟孙教授有过多往来,也不想孙教授总在外面忙活别人家的事,于是总是有意无意地提醒他别去管,多为家里上点心。听了这话,孙教授总是要跟她争辩的,可吵架也不是办法,所以他不想回家的时候就会在办公室里加班或者批改论文,躲躲清静。
刚进院子的时候,垂花门传出一声:“三儿啊,摆好碗筷没有?”,孙教授瞅了一眼,只见三儿妈的身影在厨房里忙来忙去。这头拿铲子炒菜,那头又接水倒进水桶里,却不见三儿的回应甚至身影。
“三儿子,我叫你呢!”老太太着急了,手忙脚乱地一只手拽过来一只盘子,然后用另一只贴着胶布的风湿手端着铁锅往盘里倒,手不稳,有几片菜叶子顺着青黄色的菜汤从锅沿滑了出来,稀稀拉拉从锅台迸溅到围裙上,老太太不禁“哎呀”起来。这时三儿才晃晃悠悠地从里面出来,掀开门帘,嘟囔着:“来了。”他说话的时候嘴巴几乎没动,像是心里压着孙悟空背着那妖精变的几百斤石头似的,毫无生气。三儿妈忍不住责怪:“干嘛去了,我都叫你好几遍了。”然后把台上的两盘菜塞到三儿的手里,自己拿抹布把菜汤擦干净才跟了进去。
孙教授摇了摇头快两步进了家门。
三儿在餐桌上也没吃多少,整个人都心不在焉的,他妈看着直发愁,除了往他碗里夹菜好像也做不了什么,自从上次他因为写歌的事发了疯,大病一场,在床上躺了两天才好之后,三儿他妈就不再轻易说他了。
说来老两口的这个小儿子本来是最乖巧听话的,可自从迷上了音乐就越发变得不像话了。大儿子早已成家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带着媳妇孩子回家一趟,而二儿子早在9年前就出车祸撒手人间,老伴紧接着第二年也跟了去,眼下就只剩下这个三儿子陪伴自己,这些年她的底线也一直没变,只要三儿不做什么出格的事,老太太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随他开心就好。三儿妈看着他六神无主的样子,只能叹口气继续维持着餐桌的安静。
正屋的晚饭也已经做好,孙婶喊孙教授摆好碗筷洗手吃饭。餐桌上白日话头里的老张又被提了出来,孙教授听了眉头紧锁,叹了一口气说:“老张这是何苦呢,媳妇既然这么决绝了,他还那么拗!都多大岁数了。”
孙婶拿起他的碗,给他盛了一碗汤:“比你还大四岁呢,每天吃糠咽菜,还不如捡破烂的老赵过得好呢,人家虽然每天捡破烂,又脏又乱的,但好歹人家没这么多烦心事啊,哦自己吃喝跟不上还要去倒贴给人家,你说欠不欠。”
孙教授忙打断她,接过了碗:“够了够了,我快饱了。哎…你怎么能说人家是欠呢,老张和媳妇都过三十来年了,毕竟是有感情的,哪能说断就断,他给钱也是为了弥补亏欠吧,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
“哼,有情有义?好啊,有情有义能落个好么。我可太知道他媳妇是什么德行了,你还记得么?”她激动地用筷子敲了几下盘沿,“去年冬天的时候还差点跟我在菜市场打起来了呢,就因为我篮子没放好碍着她的路了就对我破口大骂,那叫一个难听,你说我碍着你了你跟我说一声或者挪走不就行了么,上来就骂真是泼妇一个,我活这么大岁数还真没见过这样的人。要是国家规定杀坏人无罪该多好啊,还省得这么个恶婆子去祸害老张?”
“越说越不像话了。”孙教授已面露愠色,“人的好坏怎么能用一两句话说清呢。倘若说一个好人杀恶人无罪,立下不平等,就会从侧面助长恶人的势力。今天的好人明天可能会作恶,恶人将来也可能会改过自新,现在好人可以有嘴辩驳,恶人死去却没有机会了。老张固然可怜,但他媳妇也不见得有多坏,要不是有什么过不去的苦衷,谁愿意一辈子被仇恨蒙蔽呢。哎...人家的事我们也说不着,吃饭吧。”孙教授低头吃饭便不再扯这些闲话了。
孙婶一声不吭地任由他说教,专心吃完一条炸小黄花鱼。“忽视”是她惯用的招数,用无声的反抗引起孙教授可控范围内的反感。看到孙教授的冷脸她自然也不会好受,也许是人类酷爱自虐的天性让她回回忍不住古怪脾气将局面搞僵,而孙教授又是事事都要讲道理,能忍一时就不愿吵架的秉性,他们就像两列同时开动的火车,在遇到问题时总是执拗地选择各自的岔路口,或许他们的轨迹并不冲突,可出于彼此倔强的自尊就是不愿意并向行驶,温馨中的暧昧和有可能制造感动的时刻哪怕只有一瞬都会让两个人抗拒得发抖,他们同时上的车,一个买的双程票,一个却买的单程票;一个选择靠窗,一个决定睡觉,虽然同行却不同心。
吃完晚饭孙教授去洗碗,孙婶在给他收拾衣服的时候,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纸,她朝厨房看了一眼,背过身小心翼翼地展开来看,她虽不会写字,但却认出了其中的“外出一周”四字和后面的一长串人名单,她把衣服甩在架子上,冲进了厨房,强压住怒火指给孙教授说:“你又要去出差?”
孙教授刷碗的手停下了,怔了一下,将手胡乱冲洗干净便转过身来,黑着脸伸手想把那张纸抢过来,但孙婶手疾眼快地立马抽了回去,孙教授压低声音说:“给我,别弄皱了。”
“我问你是不是又要去出差?”
“是。”
“那你为啥不提前告诉我,是不是因为她也去?”
孙婶看见他厚厚的斯文眼镜后面低垂的眼睛突然睁大,露出了和十年前一样警觉的眼神,甚至能够看到他的右手在发抖,她就知道自己猜得没错。
孙婶所指的“她”是孙教授在大学的初恋小罗,罗慧心,两人兴趣相投,又相互敬爱,毕业后在一个机关单位上班,本来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当有一天父母将孙翠英从乡下领到他的面前时他才知道自己已经和这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订了终身。原来孙翠英一家在解放战争时期之于孙教授的父亲有救命之恩(在婚后的六七十年代那会儿时期更是因其贫农关系才使父子俩免于牢狱之苦),孙教授父母在外逃命之际将他寄养在孙翠英家里,等到战争结束才把他接走,他们知道无论如何都无法报答这份恩情,于是便留下一沓钱并提议要两个孙家“两好并一好”,孙翠英父母欣然接受了。孙教授不记得父母向他谈及过此事,又或者和他说起的时候还太小转头就忘记了,孙翠英也是如此,只是向来积怨最久的只有孙教授。总之尚为年少的孙教授在爱情和两代人的人情债面前只能选择后者,两个人后来不欢而散,他和孙翠英很快就成了亲。潦草结局的感情在两人心底各自积压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逐渐封尘。
其实孙教授本意也并不是想这样别扭地过一辈子,本来两个人的家庭背景的不同和学识的差距可以隐藏在柴米油盐和磕磕绊绊之中,可相比于这个女人后来可改变的粗野性子,她胸口的那颗长了毛的黑猴子更让他无法忍受,那颗黄豆大的肉球像是在他心里扎了根,一面对她它就会在脑袋里变作几倍大的阴影耿耿于怀。他知道自己这样分明就是肤浅至极,孙翠英明明有很多好的品质让人感恩欢喜,为什么自己偏要盯住那颗猴子不放呢?
不知道是不是命定的,分手后,一个回到学校教书,一个离开了青市,本来以为两个人再无相遇的可能,三年后竟会在同一个课题组相遇。当年的种种虽已不再,但再见到时心还是悸动了一下,想要忘记的时候往事偏如雨霁彩虹般重现,使眼下的生活忽而黯然失色。不知怎的,后来孙婶得知了这事,便和他大吵一架,摔碎了好多东西,甚至还闹到了单位,那时罗慧心已经回了研究所,这才避免了一场难堪的对峙,却已让孙教授成为了流言攻击的对象,不得已在家避了一周的风头才再回去工作。而后,避免不了的外地考察让他俩吵了一次又一次,不管孙教授怎样解释,她始终都无法相信两人不会藕断丝连,她要孙教授发誓再也不跟她来往,迫于情形,孙教授只能口头答应,但工作毕竟还是工作,只不过要更加仔细地瞒着罢了,虽然不喜欢撒谎,但比起遮掩来说,他更厌恶吵架。况且他也从来没做过越矩的事,自然也就内心坦荡。
没想到这次还是被她抢先一步看到了,孙教授仍一动不动地看着孙婶说:“给我。”
见她蓄势待发的样子,他知道这又是一场避免不了的战争。于是他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些:“本来以为过了这么多年你已经放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还是每件事都要扯上她,是不是非要吵架才肯罢休?从年轻的时候我就跟你发誓我和小罗早就已经划清了界限,你就是不信。”
孙婶仿佛看见了二十年前的孙教授,斥责她不尊重他的隐私、干涉他的私事,那副自私自傲的酸腐嘴脸戳痛了她的自尊,让她再也忍受不住,顺而她像掷出一把短剑一样怨愤地把纸甩到他身上嚷道:“我放下?该放下的人是你!这么多年了,你总是这副样子,假清高。我忍了你多久了,别以为你和那个狐狸精偷偷见面我不知道,不要拿我当傻子,我不发作是不想被人看笑话。你说我放不下,我问你书柜第二层那几本书是谁给你的?!我全看见了!”
孙教授也急了:“你怎么还乱翻我东西,翻旧账有意思么。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能不能把事情想得单纯一点。好端端的出差怎么净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不可理喻。”
他蹲下来捡起那张可怜的批条,掸了掸,闪进了里屋,孙婶紧追其后,在他身后投来枪林弹雨:“你承认了吧!这次你别想再糊弄我,要是今天不跟我说清楚咱俩就没完!”
孙教授气得手发抖,快速流动的血液不断冲击着太阳穴,他把批条重重地拍在了书桌上,也把自己摔进椅子里,手撑着头按揉着太阳穴。钝了的尖刺,想着法子避免刀光剑影的硬碰硬,上了年纪的男人在吵架方面永远敌不过女人,他突然觉得很累,力气一下子全被抽走了,沉吟许久才开口:“你要我跟你说什么,啊?非要我跟你说我和她还藕断丝连不清不楚你才满意?翠英啊,你怎么就不能试着理解我呢?不管怎么样咱俩都过了三十多年了,三十多年,你还是不懂我,就只会捕风捉影整得自己疑神疑鬼,搅得日子不安生。”
“你是说我狼心狗肺、不识抬举是吧?不像你的小狐狸精体贴又善解人意让你三十多年还牵肠挂肚念念不忘啊。”
孙教授像被刺了一下:“不许你说她是狐狸精!”
“哼。”
“你又是这样。”
“我又怎么样?”
“不可理喻,胡搅蛮缠。”
“哼,你不过就这两句台词罢了。还有没有别的可说啊?”
“你......”
“怎么,我说她你心疼了?终于忍不住被我说中了不是?只要我一提她你就急,一提她你就急!”
“咳咳...”到底是老了,连吵架都没有足够的气力。
“这么多年你说我最多的就是‘无理取闹’”孙婶紧追不放,“别老是装正经,总摆出一副清高样给谁看啊。现在你人模狗样的,当年你和你爹被批“黑五类”,要不是我爸妈靠糊2分钱一个的火柴盒背地里接济你们,你能捱到现在?还假正经地当个教授教书育人,狗屁教授!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一直都嫌我没文化想摆脱我,恨我拆散了你俩,又怨我害你不能够脱身,你是不是想弃了我哪怕不是跟她也好过我是不是?但是我今天告诉你没可能!我当初可是舍下了家乡朋友,抛下了全部嫁给你的,你就得负起这个责任。”她越吵越厉害,不惜撕破脸皮。
“责任,我都快被这个责任压死了。我爸妈因为恩情让我娶了你,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牺牲了吗?你说我,上次刘富贵来家里我又说了什么?”
孙婶给噎住了,但又挺直腰板:“刘富贵的事根本就是他一厢情愿的,事先没打招呼就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了我为这个家付出了三十多年,你倒是轻松,上下嘴唇一碰把自己撇得干净,成了受害者。你看看清楚,跟你过日子的是人,有血有肉有喜怒哀乐的活生生的人,不是神仙,更不是你的梦中情人。”
“既然我们结婚是个错,你不愿意,我也不愿意,那当年你为什么要嫁给我,为什么不要离婚?”孙教授无力地看着她。
“哼,你当我是看上你读书多啊,哼,啥都不如种地实在,别的都是虚的,要不是我妈一直劝我你有城市户口还是正式工作,再加上他们上一代的恩情结亲,你当我愿意啊?你还问我为啥不离婚?我呸,你不是知识分子么,这点你都想不到?那都是啥人家才离婚呢你也不想想,传出去你一个男的不在乎我还要脸呢。已经嫁出去的姑娘家是回不得的,名声毁了这辈子也就毁了。让我离婚,你这是要毁了我,你安的是什么心!”
孙教授冷笑一声,当对方又搬出上一代的事这一说辞,他就知道是讲不通了。怎样才能让一个女人停止叫嚣,摆脱掉她的纠缠呢?如果文人们想得出答案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败婚姻的案例了,讽刺的是,在外能挥笔墨“杀”英雄的文人永远斗不过自家的悍妇。他感觉这些年来和她相处就像是开化一个“猿人”,一个低俗笑话和坏脾气的集合体。
“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
“那为什么生气?”
“你心里清楚。”
“没有那回事。”
“鬼才信。”
“那好吧,你想怎么办呢翠英,我们分开住吗?”他微微笑着,宣示已经撤防。
孙婶本想和他大吵一架,这一句犹如一拳打到棉花地里,一时竟不知要说什么好,好像所有的怨怼所有的盘问早在十几年前就说完了,如今横在她心里的只有如山影般的过去,将她和孙教授隔在两端。在她冲进房间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将会把事态搞僵,很有可能会陷入当年两败俱伤的局面,虽然和孙教授吵架的结果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甚至和解的声明,常常在一夜的沉寂之后自然而然地达成翻篇的共识,但是她还是不自觉地觉得理亏,尽管有时错并不在她。忽然她注意到了他脖颈后面松垮皮肤上深深的皱纹和一块颜色尚浅的老年斑,才猛地发觉:我们都老了。
还记得新婚不久时孙教授教她习字,她颇为得意地笑吟吟地问“罗”字怎么写。她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煞白难看的脸色,大有被中伤之意,那是他们第一次吵架,婚后第三天。
她心里清楚,却不肯承认,她从未和小罗正面较量不是因为脸面而是是因为她的怕,她没有底气承担当面摊牌的后果,即使她赢得了正妻的名分,也会永远失去一个尚且和平的家庭和装模做样的丈夫。对于婚姻比爱情的衡量,很显然孙教授会选择后者,那是他巴不得的,他越是因为煎熬越是渴望自由和幸福,她的心里就越恼火,越想将他死死地攥在手里,明明自己也很难过,却把它当作是禁锢野兽的牢笼。可是野兽终有一天会疲于抵抗,放弃为了自由的挣扎,却不会爱上囚禁本身。
她也明白,她恨的其实不是素未谋面的小罗,而是对小罗一直念念不忘、一直拿她们两个作比较的孙教授。她不明白为什么爱而不得的会让一个男人这样眷恋,甚至比曾拥有时还要痴迷。她有时候竟然妄想着:如果自己离开了,孙教授会不会也这样怀念有她的日子呢?
鹅黄灯一圈一圈的光晕下,孙教授灰白头颅的投影被拉得又大又长,氛围冷静得可怕,他说:“本来打算明天就告诉你的,没想到被你给翻了出来。定的是月底就走,去一个礼拜。一共有8个人,五男三女,我,朱建明,朱建华,艾子,卢顺良,许红云和骆霞,坐火车,去河南。你还想知道什么,嗯?”
最后那个字凉透了,将孙婶的怒火一下子冻熄了烟,她又一次莫名感觉到理亏,开口竟有些结巴:“河...河南哪儿啊。”
“商丘。”
她张了张嘴,对不起,在喉咙里盘旋好久的三个字,也是从未说过的三个字最终也没能说出口,而是化作了一声短短的“嗯。”就出屋去刷剩下的碗了。
孙教授把头从深深的黑暗中拔出来,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摩挲着批条上的名字,三个字、两个字,无一不是那个人的名字。他呼出这场短暂纷争残存的硝烟,暗暗发誓这是最后一次说谎。
“你不过是个臭读书的,凭什么瞧不起俺们农村人,自以为肚子里存点墨水就自觉得了不起了呢,把你拖到地里不过就是个废物罢了.......你别以为你和那个狐狸精的事我不知道,当人是傻子呢!今天我也告诉你,那个罗什么的我已经找过她了,你瞪什么眼,还要打我不成?你打我就叫,看看谁难看!......我警告她以后别再找我男人了,要是有点廉耻心知道害臊的话,就尽量避嫌,别再犯贱地凑上去.......孙振宁,你居然打我,好呀好呀,你能耐了是吧,现在日子好了你嫌我了,早在你落难的时候你干嘛去了?有本事当时就打死我啊,打死我去找你的狐狸精!我爸妈就不该帮你这白眼狼......”“
我发誓,不再去见她,否则天打雷劈,身败名裂,万劫不复!你满意了吧......”
过去的战争回响走马灯似的盘旋在鬓白的耳边,似无形的细手拨扰着乏味的曲调挥之不去。一声声一句句都把他拉回现实的尘埃里,要他一同辗转浮沉,要他切切实实地感受她的存在,珍视她的付出,理解她的良苦用心。
生活这杯苦酒他在年轻时咬牙固执地含在嘴里迟迟不肯下咽,仍抱有一丝侥幸,到了现在他也不愿装傻,若是不把苦咽下,又怎会品尝到甜?
天刚擦黑的时候,灯光替月光照亮了整个大院,西南角的梧桐树打建国那年就在这儿了,而今枝叶茂密挺拔入云,从天而下为院里作了很多荫佑。今年未入夏就生出了好多枝桠,晚风荡漾,嫩绿的叶子在风中抖落了一冬的倦怠与不安,在婆娑呓语中又捎去了一丝新芽的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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