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啊~
就这人一人。
闲来无事,就喜欢说人闲话。
以前是说五婶她们,现在是说高红。
假如~
我说假如啊。
假如我娶了王美娟,她也会说王美娟不好,真的,这真不是瞎掰掰。
任何一个人。
只要和妈接触久了,在她眼里,就都是毛病。
当然。
陈炜可能例外。
妈看着她这个儿子,怎么看怎么喜欢。
而现在还在说着高红,说她离婚后,指不定又去勾男人了…
得!
听不下去了。
今天叫您和陈炜来,不是说王美娟、也不是谈高红,是我们哥俩分家的事。
“行。”
“分呗!”
“你俩都大了,分家正常。”
妈表现的很爽快,哪怕陈炜不愿意,她仍旧同意。
跟着,也讲了道理。
妈说啊~
她打问过,按照法律来说,我爸走后,她是这个家里的第一继承人…
得!
我了解妈。
从她这句话开始,就知道她要干嘛了。
刚开始还好。
说家里地分三份,我们三个人一人一份,这个好说,都没什么意义。
核心是这房子。
这是爸临终前盖的房子。
我想要。
很想要。
这里面包含着,我对爸的思念。
然。
妈又说了,她是这个家里的第一继承人。
“帆~”
“你不是说打算在县城买房子昂~在城里有房子兰,村里也不住。”
“村里房子,就给炜子吧!”
妈‘合情合理’的,说出了不合情合理的话。
县城房子,我已经买了。
那是用我的钱。
而这房子是我爸盖的,凭什么没我?
当然。
我不是说…
哎~
怎么说呢?
我意思就是,这房子就得是我和陈炜共有的,没事,我可以让给他住。
但这房子就得有我的份。
“你图什么?”
“图个名有意思昂?”
有些不高兴的妈,给了理由:“以后你结婚了,媳妇…这说不清昂。”
妈意思是,今天就得分个明明白白。
还好。
陈炜算是有良心:“妈、妈,这房子俺哥俩哩,我以后也得在城里买房子。”
指望你买房…
哦~
就在我要给陈炜两句时,好巧不巧,刚好余光看到,妈给了他个眼神。
很埋怨的眼神。
明白。
妈是在陈炜着想,而这傻小子不领情。
不管那么多了。
借着这个机会,我插话:
“就这么着,房子是我们哥俩的,陈炜你先住着,等你在县城买房了,过年咱哥俩都回来,也有个根。”
话说到这份上,妈再怎么着也没辙了。
还是那句话。
妈想多了。
说了。
这房子是我的跟,我从十五岁开始,就住在这,这是真是我的根啊!
然。
妈没想多。
每次涉及到陈炜,她总是那么聪明。
“买房、买房,就凭你,那来的钱买房子?”
“昂?”
“开个店不挣钱…我知道,你店里边却钱周转,快开不下去了。”
“这要是倒闭了,几万块钱都打水漂了。”
聪明的妈,开始数落起陈炜。
而憨…
也不知道是憨,还是聪明的陈炜,接话:“有俺哥哥哩,店倒闭不了。”
好吧!
善意的我认为,他是习惯性依靠我。
可问题是,我们刚分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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