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平静的高一转瞬即逝,我跟她并没有太多的交集,普通同学的关系,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果然不出我所料,她选了文科,我早就知道这个结局了。选了理科的我,以后只能在走廊时看到她了。不过令我既悲又喜的是,老何也选了文科,不过他是因为理科实在太差了。悲的是因为他可以天天看到盛羚,而喜的是我可以去找老何时顺便看看她了。不,其实,是我想去看她的时候就能打着去看老何的幌子去看她了。对了,忘了说,那一年,我省正式公布实行文理分科的高考模式。作为实验小白鼠的我们,由于还太年轻了,居然轻轻松松地就在人生的第一个十字路口选择未来的路。长大成熟之后,如果做任何抉择都能如青春期时的果断和轻松,人生可能就没有那么多遗憾了。可能谁都不记得选择的那一天是一个什么样的天气了,但其实这个选择却影响了我们未来的大半辈子。

现在叫我回想高二都发生过什么事情,我一时真想不出来,感觉整个高二都是空白无趣的。偶尔在走廊上看到她,她在同伴挤在一起晒太阳;偶尔在饮水机前看到她,她为她那个粉色小杯装水;偶尔在饭堂看到她,奔跑着去买最后的几份饭;偶尔在做早操时看到她,有气无力的肢体动作显得格外好笑;偶尔在回教室的路上看到她,她似乎不认识我一样走过,偶尔在校园门口见到她,骑着她的自行车嗖地从我身边经过。我的一切仅仅是偶尔,顺其自然,并不像青春电视剧中的男生一样高调示爱。

虽然若晖和雅夏都在另一个理科班,不过他们跟盛羚还是很好:盛羚每天中午都会先在教室做作业然后再去找雅夏吃午饭,要是盛羚有不懂的数学题会在晚自习前去问若晖。无论哪一个场景,在我心中,现在想起来都是那个理科班的唯一记忆。原来没有她的日子,仿佛都只能以空白来填充。

后来我慢慢发现了她的生活习性,就是一般到12点05分就会去找雅夏结伴去饭堂。后来我想晚点吃饭也不会影响学习,要不我也晚点去吃?不由自主,我就开始了12点06分离开课室去吃饭了。第一天我便发现,原来12点06分去吃饭的还有老何!我们俩相互看到对方时,都尴尬地笑了,他先沉不住气开口向我解释:“这么巧啊,之前都不见你这么晚去吃饭啊。”

我装作一脸无辜地说:“这不是因为想错峰吃饭嘛!你经常这么晚?”

老何不知羞耻地调侃自己,“还不是因为想多看她几眼,我不甘心啊,我这个大情圣怎么会栽倒在这个黄毛丫头身上呢!”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不知羞耻也是一个制胜秘诀。

老何说完便迫不及待地追上去了,成功地与雅夏拌嘴,盛羚则在旁边笑着他们的无聊。木讷的我完全不知道原来还可以这样迂回曲折地追女孩子。我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老何就已经与雅夏这么熟络起来了,想必是为了接近盛羚,但是他们真的像仿佛认识了多年的老友,甚至谈话间都能听出默契的积累。

不得不承认我这种纯情小绵羊根本不是老何的对手,有一种比赛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感觉,迂回战术用得如此之好,害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孙子兵法》来拓展视野。可以看出来,自从雅夏跟老何熟络了之后,盛羚也似乎不那么讨厌爱缠的老何了,他们有时候一起吃午饭,甚至还有说有笑的。我是有点妒忌了,但是只能苦闷地埋头于研究三十六计。

反正,我高中美好的回忆有一段插曲,它的名字叫饭堂。她从饭堂入口到取饭的地方一般需要走44步。她一步一步地走,我一步一步地数。要是晚于12点15分到,就只能吃炒米粉了。要是没有炒米粉了,就需要到小卖部买泡面了,每次她拿回来的都是红烧牛肉味。她不喜欢坐在饭堂让人看着吃饭,所以都会拿回宿舍吃,一般她会经过宿舍A栋的那条路绕回宿舍C栋。老何就屁颠屁颠地跟着她,而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

我的高中过得比较懒散,学习成绩很一般,上个省内重点大学应该没什么问题,我也没什么特定的追求目标,所以还不够刻苦。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看她,还有打打篮球。青春汗水挥洒的球场总是治疗情伤的最佳场所。有时候很久没见到她了,我便会去球场打上一场,把自己肉体糟蹋得累了,不开心也就宣泄出来了。球场上还是会看到老何,看着老何的一脸意气风发,我便知道老何跟她估计有新进展了。

高二宿舍卧谈还是断断续续地进行着,我很多都记不清了,但是有一次卧谈,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是关于一个打赌。

小铭说,“你说那个盛羚到底会花落谁家?今天看到在课室跟若晖问数学题时卿卿我我,马上接着又跟老何吃晚饭,还有最近讨好雅夏的子英?你们猜是谁?”

这一问,令整个宿舍都沸腾起来。有人压了20元赌上老何,有人猜是若晖,有人巨资压了赔率最高的子英。

“你买谁?” 小铭突然问我,我摇摇头继续看书。

大家都没想到吧,我的赌注才是最大的,我赌上了我的一生。

2009年12月27号,下雨,天气很冷。在这一天我真正确定我自己是爱上了那一个女孩。如果说是之前的两年已经是爱的话,那么现在我是可以确定我想一辈子跟她在一起了。原来看着自己喜欢的人淋雨的滋味是这样的不好受!当我看着她淋着雨骑车走出校门,我感觉自己整个人也湿了一样。冷!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我从教室飞奔回到宿舍找雨伞,也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我在找不到伞之后骑车飞奔出去找杂货店买。那天的雨伞很贵,但我没有抱怨,还心甘情愿地让人敲诈,在买到伞之后还傻笑着跟人家说声谢谢。因为我很怕买不到,那已经是第三家杂货店了,再买不到就追不上她了!

幸好我还是追上了,那个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是我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地方。

她在一个繁华闹市中的十字路口停下来了,那刚好是一个长达一分钟的等待时间。我看着她扶着自行车的背影,是既熟悉又陌生,她漆黑柔软的头发很明显被雨水打湿了,显得愈发地乌黑光亮,发梢没有滴着雨水,但是雨水已经把头发凝结成一束一束了,整个发型都坍塌下来了,整个人的精神也狼狈地塌了下来,像一个泄气的皮球,从背景都能看出她对红绿灯的不耐烦。

“我刚好有一把雨伞,给你吧。”我说完这句话后我就意识到自己的冒昧唐突和逻辑不通。明明我也只有一把雨伞,为什么我却要把这把雨伞给她呢?她可能甚至都不会记得我是谁。我仿佛看到湿润的空气中密密麻麻的小雨滴都停止下坠,安安静静地停留在空中,世间万物都因我的一句话而尴尬地静止了。

在路边等待的人群不约而同地迅速把目光聚焦在我的身上,我奇怪得就像白花花的羊群中出现了一头棕色的野狗,我承受着本没在顾虑范围的众多路人的惊讶目光。我瞬间就尴尬得想变成火箭飞往太空,飞到火星,飞到一个没有人的空无之地,我甚至都不想再见到人了。她也跟路人一样迅速地转过头来注视着我,当她意识到我是跟她说话时,她很明显地愣住了,眼神瞬间从好奇转变成了惊讶,眼睛瞪得大大地看着我,那双眼中存在的是一个她不曾了解的世界。

既然都迈出了第一步,我索性破罐子破摔了,“拿着吧,就是给你的”,同时顺势把雨伞强行塞到她的手中,然后我就想迅速逃离这个无比尴尬的地方,去一个比远方更远的地方。可惜,漫长的红绿灯就如同一个透明但坚固的魔幻结境,把我牢牢困在这个地方动弹不得。被困在这里的人还有她,她低头看着手中挽着那把深蓝的雨伞,如同手中拿着一片蔚蓝大海一样手足无措,既无法想象又无法接受。

“不。你还是自己用吧。反正我都淋湿了。”她像抛掷快爆炸的手榴弹一样把雨伞投到我的怀中,同时并用白皙修长的双手整理了一下头发。我想,她应该不想让别人看到如此狼狈的她,她是有“偶像包袱”的一个人。

“我是你高一的同学,这是我的雨伞,我不需要,我喜欢淋雨的感觉,你就用吧。”我语气坚决而镇定,一个青春期桀骜不驯的叛逆小伙。

“我知道,我记得你。不过你还是自己用吧,我不需要。”

“你用吧!” 说罢就强行把雨伞放在她的车位架子上。“你甚至可以不还给我。”我知道,与使用相比,赠送肯定是更难被她所接受,希望以后每一个雨天,她的身边都能一把遮风挡雨的伞子。

“我…我真的不能要你的雨伞。”

“那我就先借给你,你先用着,回头还给我就好。”

“还是你用吧,我本就淋湿了,而且我快到家了。”她再次扭捏地整理了一下由于整理而更加凌乱的头发,结果确实愈发凌乱了。

“我喜欢淋雨,你不用我也不会用,你用了它才不会浪费。”不知为何,我居然显摆出一副不屑而自大得样子,我本不该这般样子的。

我看她的目光软弱了下来,转移到了车架子上那把湛蓝如海的雨伞,我感觉到她裹着冰块的心逐渐融化、开裂、分崩离析,一层一层地被剥落,最终让我看到她鲜活跳动的心。于是,我把车架子上的雨伞重新拿了起来,郑重地递给她,看着她狼狈的样子,满眼充满了心疼,“你就拿着吧,推来推去,头发更加湿了。”

“我的头发是不是很乱?”她脸突然变得红晕起来,目光不断地闪躲,害羞地低下头摆弄凌乱的头发。

“现在不算乱,但是再淋雨就是落汤鸡了。”我的手又往前递了一点,看着她窘迫的模样,居然还不怀好意地笑了笑,无论何时,她仍是如此可爱。

“好吧,谢谢!我用完就还你。”经过多番推辞以后,她终于郑重地接过了我的雨伞,并且迅速地打开,把自己整个脸蛋都埋进了这把雨伞中,仿佛泳者一头扎进蔚蓝的海洋,瞬间身体与蓝波融为一体,不留一丝痕迹,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你家在哪里?其实我也走这条路,我有时候也会见到你,你应该没留意到我。”我实在想护送她到家,看着落魄而失魂的她,我实在是心疼不已。

“我家就在前面的小岗社区,我好像确实没留意到你,实在不好意思。”她把雨伞压得低低地,我无法看清她的表情。身边的人来来往往,如深海中的沙丁鱼风暴一样,成群如织,看似随意但各自固定的路线变幻出不一样的图案,让我想起了跳动的绚丽极光。

“很正常,我也是偶然看到你,后来才留意的。”

“是吗?以后我也会留意的。”

我忘了自己后来有没有告诉过她,我们面对面站在那个路口有多久,其实具体时间我也不是记得很清楚。我只知道我看着交通灯由红转绿转了23次,并且我第一次希望永远不要有绿灯就好了。在我和她傻傻地站在那里的时候,我送出了迟到的圣诞礼物,一份很寒酸的礼物:一根五彩斑斓的棒棒糖。这也是我第一次送人家圣诞礼物,因为我觉得我是一个传统的人,也不太喜欢过洋节。

“我刚好有一根棒棒糖,虽然圣诞节是昨天,但你不嫌弃就收下吧!”我的包中只有这个还勉强能称得上礼物的物品,只有这么一根棒棒糖,虽然有点寒酸,但是我实在是太想在她生命中留下一点痕迹,哪怕只是一个像污迹一样的黑点。

“啊,谢谢,但是我没给你准备圣诞节礼物。”她不但没有接过那根棒棒糖,而且还把雨伞压得更低了,面向我的雨伞顶部如同一片深不见底的蓝洞,看似近在眼前却深不可测,而我就像无所畏惧的冒险家,奋力向深渊的底部游去,心甘情愿地被深渊所吞噬,与深渊永生也在所不惜。

“你就拿着吧,你不要,我就扔掉了。”在她面前,我应该是一个固执呆板的强迫症患者,反反复复地强迫她接受我的好意。

“我…我…,这不太好吧,我都没给你准备礼物。”她应该也是一个固执呆板的强迫症患者,反反复复地强迫自己不能接受我的好意。

我直接把棒棒糖递到雨伞里面了,我真心希望第一次送女生的礼物能顺利送出去,所以我没有退缩,可是我当时居然没意识到这是不是一种粗暴的打扰。

“好吧,你真是一个固执的人,谢谢你的礼物了。”她伸手接过了棒棒糖,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只带着一点点温暖,仿佛跟其他物品的温度一样阴冷,但正是那一丝丝暖意让我区别出她与其他万物。那是我们第一次触碰,但我居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雨伞也终于抬了一下,露出了她挂着笑容的下半张脸蛋,我觉得这个深渊在召唤我,它在幽蓝之处用微弱的声音跟我说:你终于来了。

之后可能是因为我们都感觉天色已晚,同时发现自己已经有点饿了,我和她终于有了回家的思想觉悟。我跟她并排着骑车回家,也聊天聊了很多关于生活的琐碎事情。

反正都湿透了,我早点或晚点回家似乎影响也不大了,于是我执意要陪她走一程。她当时也没怎么抗拒,可能是因为我说了“顺路”。后来她才知道我家在城的南面,她家在城的北面,她后来也埋怨我不告诉她。我笑嘻嘻地说,“反正地球是圆的,绕多远也是可以回家的。”在同行过程中,我和她都争着走外道,原因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或许她是觉得我的雨伞来得太及时了吧。在此之后,争着走外道几乎成了我和她每次回家必做的事情,要是我能成功“偶遇”她的话。

我回到家,她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她回到家了,当时她正在吃苹果,她说的很多话我都没有听清楚,只能搪塞应了过去。

最后我呆呆地问:“你怎么有我的电话呀?”她笑一笑,“还有谁,肯定是老何给的啊!”“哦”,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心里不是滋味地挂了电话。

我有写日记的习惯,尽管写得不好,但我还是喜欢乱写一通,于是,在那个晚上,我一直想写一篇很“有味道”的日记,但不知道是因为那天我思维过于活跃,还是我的笔实在太笨,连撕了十几页纸都没写出自己满意的,最后,我放弃了!因为我知道我不会忘,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我知道在我有老人痴呆症之前不会忘。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感觉淋雨后感冒了,多希望她能出现在我的身边,哪怕在梦中。

没齿不忘,一往情深。

这就是我2009年的12月27号,事情大概就是这样,而我自己的感觉,连我自己也不懂得怎么去表达。我只知道,或许今天,我才第一次真正走进她的生活。以前的偶遇,她肯定不会知道,我也不会说。两年后,我才是你生活中的人。你知道吗,你,早就两年前便住进了我的心。

那天晚上我也没能好好睡觉,一直想着以前的点点滴滴,或许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自己的点点滴滴。在27号之后,还有很多事情对我来说也是很甜蜜的回忆,但无论是后来一起去装水,偷偷地护送她回家,一起吃午饭还是一起去喝凉茶,感觉都不如这件事情要来得强烈,衡量的标准是心跳。我当时心跳得很快,很慌乱,现在想起来心情仿佛像南方沿海城市盛夏时的大台风一样,把原来的一切都能一次性摧毁了的那种猛烈程度。

我很感激那把如海般湛蓝的雨伞,让我走进了她的生活。但是也正是因为我走进了她的生活,有时她会发现我经常出现在她身边。我就只能变得更加低调了,只能静悄悄地,像是坏小孩在干坏事时怕被老师发现一样忐忑。很快,蓝色雨伞被还回来了。

某天午后,它静静地出现在我的课桌上,旁边还躺着三个橘子。我第一次感觉“玻璃晴朗,橘子辉煌”这句诗不是矫情的胡乱堆砌。温柔的夕阳透过课室巨大、明净的窗户映射进来,书桌上的一切物件都显得如此的熠熠生辉,仿佛镀了一层金箔一样,亮橙色的橘子在众多陪衬中更加是流光溢彩,就像聚光灯下的华丽模特。整个画面就像精心设计的艺术装饰般美好和精美,我不敢走近,我认为只要我接近到一定的距离,凡人的鼻息就会破坏了这般旖旎仙境。

我想,估计是她感到不好意思了,所以想用橘子答谢我吧。拿起橘子一闻,那是甜蜜的气味。我马上给她发送信息说以后不要客气了。她也很快回复了,虽然很短,没什么实质内容,但是也足够我乐一个星期了。结果,那几个可怜的橘子一直被放在桌上,最后变质了,在同桌的不断催促之下,我才把它们埋在操场的一个小角落。她给的东西,我都不舍得吃。

高中时的感情总是隐秘的,纯洁的。我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不知道她的理想大学,不知道她日后想在哪里定居,几乎不知道现在相亲所要知道的一切信息。但是,就这样爱上就爱上了。跟她逐渐熟悉以后,在我看她时,她也便会注意到了。

有一天吃午饭时,她拉着雅夏走到我旁边,问:“自己一个吗?我们一起坐?”

活泼的雅夏已经连忙坐下,调侃我说:“听说你英雄救美了,要不要美女以身相许啊?哈哈。”

我刷一下,脸就红了,一时语塞。

盛羚明显是看出了我的窘迫,解释说:“早知道就不拿他的伞了,要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啊。”哎,长叹一声。我们三个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吃饭,吃完回宿舍就很晚了。我一回去,小铭就跑过来问,“你今天怎么跟她吃饭啊?你们突然熟了?”

我故作淡定,“怎么说也是高一的同学,刚好碰到一起吃罢了。”

“嘻嘻,你还掩饰。”小铭好像觉察到了什么,但是仿佛又不想直说,这更加让我感觉到不安。

高三的日子忙碌又充实,堆积如山的各种习题让我喘不过气。她作为文科学霸,自然也是极忙的。毕竟她跟老何在同一个班级,关系自然也是越来越好,常常都能见到他们一起走路,有时候一起去打水,有时候一起去食堂,有时候一起回教室,实在是太多一起相处的时间了。她还是常常去向若晖请教数学题,相比之下他们的关系就自然多了,当然据说他们现在的感情也还是很好,在其他同学口中,他们还是多年仍会联系的好朋友。我思念的愁绪却无处可诉,不谙情事的少年已经变成了“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的怀春少年。

在某一次语文考试中,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我送伞给她的故事写成了作文。我当时什么也没多想,我只是不想再憋在心里了,就轻狂一次吧,便轻狂一次了。结果,这个作文的事,远远不止影响当次语文考试成绩那么简单。或许是由于情真意切,或许是由于大胆创新,又或许是因为批改老师心中也有过这么一个人,我的那篇作文居然成为了满分作文!我以为那是电视剧才有的桥段,没想带发生在我的身上了,顿时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是电视剧男主角,是不是最后也能在经历磨难后与女主角相守一生呢?

出乎我意料的是,语文老师居然一如既往地在班上朗读了我的那篇所谓的满分作文,那可是讲早恋的啊!老师读罢,女生们都不由得大为震惊,没想到像我这样木讷的书呆子居然也有如此轻狂的举措,居然也会早恋!

老师调侃道,“希望作者就像文章写最后一句那样,‘把爱放在心中’就好了,高三了就不要影响各自的成绩!但是文章是真的情真意切,很感人,很动人。拿回去吧。”

我不得不走向讲堂,连头也不敢抬地怯怯解释,“老师,我乱写的,是假的。”

可是班上的同学都表示不相信,甚至有的忍不住发出了讥笑的声音,于是在课后大伙还在猜测女主角是谁。我只能一语不发,拒绝掺和。

但更出乎我意料的是,小铭在晚自习后跟我一起回宿舍时敲诈我了!他说:“喜欢就去追,要不然晚了就变何夫人了。哈哈哈。”

我故作镇定,“别乱说,那女生你不认识。”

“你还不承认,我都在客运站对面的红绿灯看到你们了。我只是放学路过,我没跟踪你们啊,我真的只是路过而已啊!”

我,只能缴械投降。好吧,以后要吃要喝的就来吧。从此,小铭便是我的“恩人”了,被他勒索了一顿又是一顿的夜宵。可是我还是不敢向她透露半点心迹。

后来,我又一次跟她一起骑车回家,那真的是偶遇。她主动骑着车追上来跟我打招呼,然后我在聊天中知道了更多关于她的事情。她其实也是很活泼开朗的,可能不太喜欢男生影响她学习所以才假装得冷冰冰的吧。我们聊了未来想去什么学校,想学什么专业,甚至还聊到了一些对人生和死亡的理解,这些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仿佛既遥远又显得不可思议。

她说她的理想大学是我省最好的大学,但是她却不知道自己能报什么专业,因为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分数特别高,完全没有把握,但是同时又十分希望考上那个心仪的大学,这种纠结和抉择令自己很无力。对于这种无力感,我也十分熟悉,因为我也面临着学校和专业的抉择,对于医学的追寻之路,我当时也还不是特别坚定,我从来没跟别人讨论过或者征询过意见,甚至没跟我的父母袒露学医的心迹。但是,我把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困境提出来了,“虽然我没特别心仪的学校,但是我好像有想学的专业了。”

她惊讶地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疑惑“什么专业?你已经找到人生的方向啦?”

“嗯,我想以后当医生。”我终究是有点不自信了。“我以前也想过学医呢,救死扶伤,真的是不枉此生啊!可惜我理科不太好,没有机会学医了。”

她两眼发光地看着我,眼中充满了羡慕和崇拜之情,仿佛我已经成为了医生一样。“还不一定能考上呢,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一时冲动还是真的喜欢。”可是当时的我实在是太不自信了。“你一定能考上的!现在离百日誓师都还有很多天呢,你一定要好好努力啊!以后我生病了就找胡医生了。”她激动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灿烂的笑容在阴阴沉沉的天空下让我感到格外的温暖。

我原来一个人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苦苦摸索,还被蒙住了双眼,我怎么都解不开那条如有如无的绸带,不知道该往何处走才能到达光明之处,她出现了,缓缓地靠近我并帮我解开了眼睛上的绸带,虽然我看到的仍旧是无边无际的黑暗,但是我好像还看到了远处如漂浮在空中的微尘般的一点亮光,她告诉我,去追逐光明吧。

现在才意识到,原来第一个叫我胡医生的人竟是我的患者,而是她。我就这么呆呆地骑车,虽然心里已经做出了人生中的又一个重大决定,但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可能觉得尴尬了,就打破了沉默,低下头说,“其实我还有一个还没跟别人说过的心愿,因为我觉得很多人不会理解,但我觉得你可能会明白我的想法。我希望以后死了可能捐献器官甚至捐献遗体来帮助更多的人和医学事业。”

“啊!”我不禁发生了一声惊叹,不是因为她的这种想法,而是我其实也是抱着这种想法的,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身边的人也有这种想法,而且这个人还敢于表达出来。“其实我一直都是这么想的,在我想成为医生之前就已经有这样的想法了,不过第一次从身边的人口中听到,还是挺惊讶的。”

“我觉得医生能理解,所以我才跟你说,希望日后我的父母、配偶、子女能够同意吧。你说一个人居然不能决定自己的遗体,是不是不科学啊。”

我笑了笑,一脸淡然“毕竟现在社会很多人甚至不能接受捐赠器官,不要说捐赠遗体用于医学科研了。这很正常。”

“好吧,对人性的每一面都表示理解,你还真有当医生的气质。”她轻轻一笑,然后抬头看了看阴冷的天空。

我们走到半路的时候,她突然说想去喝凉茶叫我先走。我一脸淡定地说,“好吧,你自己小心点。”其实,我的心已经碎了一地了,难得我们能遇上,为什么要抛下我呢?我心里嘀咕,然后生着闷气,一句话也不想跟她说了,我们就这么沉默地骑车。

后来,我们快到了凉茶店的时候,她问了问我,“你要不要也喝?”

天啊,我怎么这么呆?怎么没想到她是在邀请我一起去呢?我居然觉得她要抛下我自己去!我高兴地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就看着她傻笑,像极了一只看到肉骨头的哈巴狗。她皱了皱眉,歪了下头看了看我,“好吧,你话真的很少啊,呆呆的。我请你喝吧,谢谢你的雨伞。”我摸着头,满腔的话却说不出口,只能乐得呵呵笑了。凉茶是苦后回甘,我会不会也苦尽甘来?

她一来就要了招牌的那款凉茶,一眼都没看清单,可见她看到肯定是老顾客了。我看了看单子,最后还是选了跟她一样的招牌凉茶,反正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喝什么。黑漆漆的凉茶深不见底,草本植物的馥郁清香却一跃而起,残存的一点点根叶漂浮着、旋转着。角落还有正在熬煮的凉茶,浓烈植物气息和氤氲的暖湿气流充盈了整个店面,跟外面阴冷的天气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一进来就让我顿时感到非常温暖和舒服。不过那款凉茶真的很苦很苦,虽然我早就有了心理预期,但是没想到居然她喜欢喝那么苦涩的东西。她一口、一口地喝完了,中间没有什么停顿。我余光留意着她,也一口、一口地喝完了,虽然中间略有停顿,但是我刻意追上她的速度。

那家充满了美好回忆的凉茶店,敌不过上涨的铺租和现代人的口味变化,在开了三年后就倒闭了,而且在整个城区的店都倒闭了。传统文化和饮食习惯传承,可能也是敌不过时代前进的洪流和现代社会日新月异的新潮文化冲击,每一代人都有一代人的特定回忆,一杯凉茶可能就能成为打开那个时代记忆的气味钥匙。后来,我一次又一次地回到这个凉茶店,仿佛是一个流浪在外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回到了自己以前租住的家,虽然那个地方不属于我的,但是却不由自由地回到那个地方回忆逝去的韶华。那家店倒闭以后,我甚至一次一次地流连于街边不同的凉茶店,品味着不一样的人间苦涩。

后来,我的终极梦想就是开了一家凉茶店,顺便悬壶济世。虽然我不能成为金庸笔下执剑走天涯的游侠,但是我可以成为一个堂前挂着“但愿人皆健,何妨我独贫”的游医。

熟络之前,我一直就悄悄跟着她走,一年多也安然无恙,因为我是她路上真正的路人甲。但是,现在不管我走得多轻,她都能发现,而且她都会停下来等我“怎么这么巧”。或许是我木无表情的脸跟死缠烂打的感觉不一样,她并不讨厌我,反倒把我当成真的朋友而不是爱慕者。

我们高中的宿舍区和教学区之间有一座桥,中间隔了一条长满萋萋芳草的小河。我常常自我调侃,这是一座孟婆桥,她不会喜欢我的,过了这座桥就忘了她吧。然而,没有一次是成功的。有一次在下桥后的花园式广场看到她,冬日里阳光明媚,让人觉得很和煦。忘了说,时间悄悄地瞒着我们就走远了,她的头发也不知不觉已经长了很多,变回了原来的披肩长发了,乌黑顺直的长发显得她很乖巧温婉。冬天的西北风过分地猛烈,她的头发被吹得凌乱了,在风中张牙舞爪地律动起来。虽然我离得很远,我还是马上用手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眨眼一看,画面只有青草绿树、花团锦簇和蓝天白云,仅在画面的角落有一个连她自己甚至都认不清的模糊人影。我喜欢你飞舞的头发。你不会知道这张照片成为了我手机的壁纸,长达八年。

本来可以沿着大路径直回到教室,可是她偏偏喜欢绕去走人少、远一点的那段路,看一看那边的花草树木,眺望一下蔚蓝的天空,或者看看远处的山和山前一排排密密麻麻的桉树。或许在忙碌高压的高三,这就是她的减压方法了吧。我亦步亦趋,小心翼翼地走在很远的后面,我自认为那已经是一段很安全的距离了。但刚好那段路有一个90度的大转弯,所以有一次,她终究还是又看到了我。

她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了,于是我们边聊边走回课室。具体我们聊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当时的情景我却还历历在目。那会离上课还很早,四下无人,纯白的走廊里只有我们连个人,走廊边上种满了红艳艳的山茶花和粉紫色的铁色草, 正红色的山茶花挂满枝头,碧绿的茶树叶映衬得山茶花更为典雅端庄,底下铺满了铁色草,像火焰一般到处蔓延,蜿蜒延伸到走廊得尽头。转角遇到爱,这像是一个成人的童话故事。我从来不相信童话,但是我这次却不理智了,无比希望能有童话反反复复地发生在我的身上。

两天后,我又在差不多的位置遇见她了。我们走着走着,她在那个转角处停了下来,突然微笑着说:“这山茶花可真太漂亮了,真的好想摘一朵啊。”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跃身穿过篱笆,快速地摘下了一朵山茶花,塞到她手里。她惊呆了,“我只是说说。没想到你这么认真。”

“我一直都这么认真。”我自然地回了这么一句话。她可能被我吓到了,默默地低下了头,躲避我直视的目光,然后我们都很有默契地一路无言。

毕竟她不是傻子,估计这次她是真正知道我的心意了。有一些话确实不能随便说出口,一旦说出来了,可能不能做朋友了,甚至一辈子都不能再联系了。我知道这个画面我无法忘怀,即使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那一片山茶花依旧红艳如火,像跳动的烈火在点燃了碧绿的绸缎。往后的日子,每一次看到山茶花,我都会想起她。而她就在花丛中,穿着红色格子的上衣和黑色运动裤,一如当年,笑颜如花,容颜未变。

回到课室后,我却很自责,责备自己破坏了两年多来小心翼翼经营的一切。要是她觉得我像其他男生一样轻浮了,要是她觉得我像别的男生一样胡搅蛮缠了,那么连跟她说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原来我的感情,瞒得过青春的流言蜚语,瞒不过四下无人的花园,也瞒不过自己想要得到的欲望。

我很担心她会就此害怕见到我了,为了避免尴尬,我第二天比平时推迟了十多分钟再回教室。可出乎意料的是,我居然又看到她了。我不敢相信,使劲闭上眼镜再睁开一看,真是就是她。她站在昨天摘花那里看花,手中并拿着一朵山茶花,似乎在等着谁?她应该就在等我。

我根本不敢相信面前发生的一切,我捏了一下自己。我不敢再向前了,因为我无法预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无法控制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我又不敢往后逃,动作太大被她发现了怎么办,我就只能屏住呼吸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可是当她一看到我就急匆匆大声问我,“你今天怎么这么晚啊,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呢,你以前都紧跟其后的呀。”我一时更加迷惑了,以前?原来她一直知道我跟在她的身后!我一时无语,不停地挠头想着如何缓和气氛。

她也看出了了我的窘迫,一手把山茶花塞回我的手里,然后一脸骄傲地说,“还给你了,我们不拖不欠了啊。”然后她大步走开。

我一时情急叫了一声,“你生气了吗?我没别的意思,不要误会。”

她回头调侃我说,“好好上课,好好考试吧。”难道她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意?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心有杂念,无心向学。

接下来几天都没碰到她,我更心乱如麻,持续地东想西想,根本无法静下心来学习,特别是看到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去找若晖请教数学题,老何还是常常纠缠她。其实她又不是我的专属物品,我为什么这么紧张呢,而我又有什么资格紧张,又是以什么样的身份紧张?但是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第一次真切地明白了身不由自的意思,就是你失去理智地想去做一件你不能做却十分想做的事情。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当我烦躁时,一次又一次地在草稿纸上写上这句诗,满满的一整页。在一些我没那么喜欢或者觉得没那么重要的课堂上,我甚至放任自己偷偷写下那句诗,无论历史课本、地理课本还是语文课本上都有一些页码写了这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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