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片天空没有蓝/文七月烟花
【一】
我叫林蓝,那一年我十三岁。
凤凰镇上的凤凰花开得如火如云,香飘十里,我被塞春花拎着衣服的后领子拖到地上,从院头到院尾,再从院尾到院头。赛春花揪着我的耳朵骂,野丫头,贱种,我当初真不该留下你。
赛春花是我的奶奶,也是我在这个镇上唯一的亲人。可是她不待见我。所以我也不待见她,我从来不叫她奶奶,我总是直接叫她的名字。
镇上的人都知道她,儿子不成器,媳妇不要脸,城里攀上了个有钱人过好日子去了,唯一的女儿也不要了……把孙女儿丢给她,老太婆辛辛苦苦拉扯一个不听话的野孩子,头发早早白了。所以赛春花脾气不好的时候,乡邻背地里嚼舌根被她听到回来生闷气的时候,我犯了错的时候,她就会在我身上发泄,骂讨债鬼,跟你那不要脸的娘一样。
我天生早慧,所以只是任由她骂骂咧咧,一言不吭。
那时候我已经偷偷在读《红楼梦》了,一本线装的旧书,镇上一户人家茅厕里用来擦屁股的,邻居家的二毛帮我偷来的。本来被撕掉了几页,不过不影响故事的完整度,却也被我囫囵吞枣啃完了。
彼时尚不懂书里的离愁别绪,只是镇子封闭,乡下有意思的事实在太少,所以闲暇时间我总是不求甚解地到处翻书,借此翻阅能被我搜罗到的一切,因为我向往外面的世界,我讨厌这座封闭的小镇子,渴望有一天去往更广阔的远方。那本破旧的《红楼梦》,封皮都掉了,倒也读得滚瓜烂熟看得津津有味。
二毛听到我看书,看的还是《红楼梦》的时候,瞪大眼睛说,你要是能把这本书看下去,我以后跟你姓。
我说,谁稀罕你跟我信。
在他们眼里,我是跟他们一样的问题孩子。我跟着他们村头溪里捉鱼,树上掏鸟,后山打猎,实在不像那些爱读书的好学生。
那个时候我正读到芳官被她的干娘打,我也被赛春花揪着耳朵打……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书里的这一段,心里有了同病相怜的感觉……我想,赛春花一定不是亲生的,所以才总是对我这么刻薄。
我跟二毛这么说的时候,二毛白眼一翻,当然不是了,赛春花的妈早死了。
我说我一定不是赛春花亲生的。
二毛说,废话,你是你妈亲生的,你妈早跑了。
我忽然就不说话了。半响,二毛试探着问,唉,你真的不想去找你妈吗?我听说天下没有哪个当妈的真的不要女儿的……
良久,我丢下一句,我没有妈!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是的,我没有妈妈,也没有亲人,在这凤凰镇上,我只有二毛这一个朋友。
“看什么看,果然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赛春花看到我抬头直直瞪着她,用力一戳我的脑门。我的脑袋措手不及磕到了石桌子上,额角流下了一阵温热,心却是冰凉一片。这时候,院子里的木板门被拍得啪啪响,邻居丁二婶的声音隔着一扇门板被送了进来,“林家婶子,你们家鸡圈好像被人偷了,鸡跑得到处都是……你快出来看看。”
赛春花一听变了脸色,那些鸡是她的宝贝,从前她的一只鸡飞上了树,她冲到与她不合的邻居家里,把他们一家人骂了个遍……赛春花忙不迭地跺着小脚跑了出去,再也没有理我。
耳朵上火辣辣的疼,像是冬天生了冻疮的那种疼。心头火起,我盯着她的背影,那时心里想,我是白眼狼没错,养大以后第一个咬死你。
那时的我天真,敏感,固执……与这里所有人都格格不入。他们说我不听话,我就真的不听话,他们说我野孩子,我就真的野性难驯,跟镇上所有的男孩子一起玩。
天真的人总是要吃更多苦头的,才能长大。
不同的是,世人皆怜芳官年幼,却无人知我悲哀;
世人皆晓春花老贫,却无人怜我孤苦。
【二】
二毛伏在高高的墙上,朝我扔了一颗小石头,快,快出来。
石头正好砸在了我的脑袋上,这下更疼了,我揉着脑袋,狠狠瞪他一眼。想死吗?
二毛买了两根冰棍,递给我,一人一只,说算是向你赔罪了。
我把他的那只也夺过来,笑嘻嘻说,这才叫赔罪。
他忽然瞪大眼睛,望着我,林蓝,你真是我见过最没皮没脸的女孩子了。照理说你还没感谢我呢——是我把你从那老巫婆的手里救下来的。
那,给你一只。说完也不看他,我又将手里的冰棍递给他一只。
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二毛都知道。每次跟赛春花吵完架,我都会心情不好,所以他没有再开口,只是在一旁默不作声陪着我。
那天两个人坐在城南小山坡上凤凰树下吃完了冰棍,去镇上唯一的网吧里打游戏,直到太阳落山,才回家。
如果没有韦一杭的出现,我想,也许,我一生都会这样浑浑噩噩度过了。
十五岁那年,新学期开学,我遇见了韦一杭——我能读书,倒不是赛春花大发善心,而是镇上的女孩子多多少少会把初中读完。我年纪太小,做工也没人要。赛春花怕别人议论她虐待儿童,还是帮我付了学费。这样,我们不用在家相看两厌,鸡飞狗跳。
而且,我觉得赛春花渐渐老了。这两年打我的频率,明显比从前低了很多。也许,人老了多多少少会害怕孤独。城东头的鳏夫也会养一条大黑狗陪伴自己。我好歹是个人,好歹是活的,总归比一条狗强。
九月十八号,我永远记得这个日子。因为这一天,那个踏着七彩祥云的翩翩少年从天而降,他从此改变了我的人生。
那是新学期开学第一天,那一天的他落落大方,上台向全班人介绍自己。普通话里有一种南方人特有的咬字不清,他说,他叫韦一杭,转学来我们班的。看向所有人的目光都很温柔,对所有人都是彬彬有礼……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人,属于那种,看一眼就会令人觉得自惭形秽。
从此,落在了我的眉间心上。
谁谓河广?一苇杭之。谁谓宋远?跂予望之。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也是从风雅的《诗经》里取的……原来真的跟我是两个世界的人。
周围人都在议论韦一杭是从沿海大城市来的,妈妈是县医院的医生,因为工作才插班到我们班……班上的每一个女孩子都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善良温柔,跟外班的学生谈论他的一切,仿佛他能来到我们班,是莫大的幸运,每个人都与有荣焉。
也许每个女孩子生命中都曾有这样一个男生,他容貌好,性格好,学习好,家世好……那个翩翩少年,从此吸引了班上几乎所有女生的目光。
只不过,除了我。
因为眼前的人,属于那种我看一眼,就明白那是与我无关的人。他良好的教养,和睦的家庭,近乎完美的一切,无一例外都会唤起我心底深处的自卑,刺激到我少女那脆弱而敏感的自尊心。所以在他坐到我身旁的时候,我看到他脚上纤尘不染的白色球鞋,将自己破了洞的鞋子轻轻往凳子底下一缩。
出乎意料的是,班主任老田却指了指我身旁那个位置,说,一杭,这是你以后的位置。
我一愣,感觉周围看向我的目光里明显多了种不同的味道。其实老田倒也没别的意思,细想一想就知道,只有我旁边的座位是空着的,因为所有人都不愿意跟我坐同桌……在他们眼里,我是全校公认的问题少女,家境乱糟糟,跟校外的不良少年胡混。在所有人眼里,二毛也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比我更加地不学无术,所以我们臭味相投。老田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的。虽然我吊儿郎当,逃课,打架,去网吧……他从来没有轻视过我。
所以此刻我得以因祸得福,虽然,祸未必是祸福未必算福。我心底却还是一阵庆幸,因为,只有新来的他还不知道我的斑斑劣迹、恶名昭彰……不过那又怎样?转瞬,我嘲讽地一扬唇角,有了班上那群长舌妇,他很快也会知道了,然后疏远我,鄙夷我,轻视我……所以,我既没有跟其他人一样套近乎,也没有像其他所有女生一样羞涩地避开他的目光。我只是选择了无视,依旧冷冰冰的样子把自己包裹起来。
想到这里,我大大咧咧又将脚伸出去。果然看到那对好看的眉毛几不可察地一皱。
我朝他露出一个恶劣的笑。怎么?不愿意,去朝老班告状吧,说你要调座位。
触及我挑衅的神情,他明显一愣,望着我半响,却什么也没有说。而是默不作声将自己的铅笔,文具,书往他的那一侧挪了挪。
往后的两年,我都理直气壮占去了大半张桌子。留给他的只有桌子一角。虽然我根本不爱学习。而他分明是个好学生,永远低头看书,永远低头认认真真记笔记,让人想起田野里饱满却低头的麦穗……老师喜欢他,同学欢迎他,对比之下,我仿佛更加地悲惨。像是造物主的两个极端,老天对他有多么厚爱,对我就有多么刻薄。
我不知不觉成了全校女生的公敌,落在我身上敌意的目光明显多了起来。
与此同时,我的周围,忽然多了很多无意间跟前座的宋思明请教问题的女生、跟后座的吕一桐分享零食的女孩子……只有我脚底方圆50厘米的直径内,寸草不生。我不胜其烦。
不过谁也无法质疑她们,因为第一次期中考试,韦一杭已经牢牢占据了班上第二名的宝座。只有物理考了90分,因为教物理的老头操着一口方言,语速很快,连我这土生土长的孩子有时尚且听不懂……有好几次,我看到他欲言又止的神情,似乎是想问我什么。我心里暗自生了一丝期待,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心想,他问我,我就装听不见。
等他再问一遍我再回答。
不曾想,他却终于侧过头去,轻轻拍了拍前座宋思明的同桌,米芽。
那个干瘪如黄豆芽一般的米芽明显有些受宠若惊,转过头,羞怯地望着他。
他犹豫了一下,好像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对面的人……最后他说,同学,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笔。
米芽讶异地问,“你不记得我的名字?”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明显滑过一丝失望。
我的脸上忍不住掠过一丝得意,我想,那个表情一定落入了米芽眼中,因为她的脸色忽然变的很难看。
韦一杭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不好意思,班上人太多了,我还没有认全呢。”
米芽转而堆出一脸笑容,“没关系。你是新来的嘛。”说着欢欢喜喜递上自己的笔。我认得那是米芽最珍爱的一支笔,上星期她还在周围人面前吹嘘、舅舅出差给她带来的一只新买的派克钢笔。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派克钢笔,以往我只在书里听过这个名字,拜那个有名的故事所赐——新中国成立,美国记者看到周总理手上的派克钢笔后刁难提问,你们堂堂的中国人,为什么还要用我们美国生产的钢笔?周总理笑着说,谈起这支钢笔,说来话长了,这是一位朋友抗美援朝战场上缴获的战利品……彼时班上人人都听过这个故事,钢笔还是一件稀罕物。所以对米芽拥有这样一支笔,同学们心底都十分地羡慕。起初被轮流借到班上每个同学手上写字,后来,小气的米芽就不肯借给别人观摩了,怕弄丢了她那只宝贝钢笔。
可是我不稀罕,所以从来没有低头问她借过这只笔。不就是一只钢笔嘛!虽然它的确亮晶晶,看起来很高档的样子……
而米芽竟然肯把这样一支笔借给新来的,其中的含义真是不言自明了。转身的时候,我看到米芽朝我露出一个示威般的笑容。
太拙劣了,我心底冷笑一声。不过是小女孩的把戏。
【三】
第二天,米芽的钢笔丢了。
韦一杭一脸懊恼地跟她说,多少钱,我赔给你好了。
米芽愤慨道,又不是你偷的,我不要你的钱,这是舅舅送给我唯一的生日礼物,我一定要抓住这个小偷。
班上女生自发组织起来,帮忙抓住这个拙劣的小偷,替她们心目中的王子出一口气。于是,每个被怀疑到的人都被堵到墙角里审讯、搜查。
我是在放学出校门的时候被堵截的。几个女生,以米芽为首,来者不善、居高临下地盯着我,问,“林蓝,米芽的钢笔是不是你偷的?”
我盯着眼前一群人,道,“不是。”
“肯定是你!”米芽叫起来,情绪激动,“那天只有你看到我把钢笔借给了韦一杭……你这个骗子,小偷,跟你妈一样,你妈偷人,你偷钢笔。”
我抬头紧盯着她,眼神蓦然变得很冷很冷。大概是被我气势震慑到,米芽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胆怯,情不自禁后退一步。
“你说不是就不是?我们要搜了才信!”其中一个平日早就看我不顺眼的高个子女生不满道。
放在平时,十个米芽也是不敢动我的。可她有了班上一群乌合之众的支持。于是,一场以搜寻赃物为名的道德审判以夹杂着挟私报复的霸凌方式展开了。
有人拽住了我的书包,被我用力一挥手推倒在了地上。身经百战的我深知,打群架想要全身而退,就一定要先声夺人,一出手便要尽全力,如果开始就输了,那么气势上先矮了半截,以后只有挨打的份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庆幸我此刻还能想起语文课本上的《曹刿论战》来。
众人望着我的眼神明显多了丝敬畏,可是那个一向怯懦的米芽也不知哪来的胆量,忽然重重甩了我一耳光。有了这一耳光,众人有人来扒我的衣服,有人拽着我的书包把我往墙角拖,有人扯我的头发……
长发被用力一扯,疼得像是碎裂掉一样,激起了我心底的戾气,我用力将书包拼命向朝我挥舞来的每一个拳头、每一张讨厌的脸上砸去。
就在我感觉渐渐力不支的时候,肩带吧嗒一声断了,我心底大叫不妙,米芽脸上露出兴奋的光芒,伸手就向我的背上扯去……我双手用力去挡她的手,恰在这时,有人用硬物砸到我的额角,一阵温热的液体流下来,我忽然觉得眼前一阵轻微的晕眩,是血,我从小就有晕血的毛病,想到这里,我觉得今天好像完了,无论如何也不能占上风……这时,远处一个声音喊,“快停下!住手!”
模糊的视线里,我看到不远处韦一杭长身玉立的身影,站在黄昏的夕阳下,像是一株焦急的小白杨,手里高高挥舞着一只黑色东西。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他愤怒地大吼,匆匆奔上前扶起我。气愤地瞪着米芽道。
米芽几个人都停了手。脸上有一瞬的讪然。
“对不起,是我搞错了,米芽,你的钢笔没丢……那只钢笔被我夹在了书里,我刚才才找到,是这一只没错吧?”韦一杭举起手中的钢笔,朝米芽问道。
黑色的钢笔笔身在阳光下反射出冷峻的光芒,亮晶晶的,光芒四射,原来黑色也可以这般耀眼。
米芽狐疑地望着他,迟疑了一下,接过了他手中的钢笔。
夕阳拓下一高一矮两道影子,韦一杭跟着我,两人一前一后走在回家的路上。
“其实那只钢笔是我去镇上新买的……真是对不起,连累了你。多大点事,没想到女孩子下手这么狠。”
我讶异地抬头盯着他,有些难以置信地问,“你为什么认定不是我偷的?”
“说不好,因为感觉吧……你给我的感觉,不像是做出这种事的人呢。”他歪着脑袋看我,夕阳在他额前的碎发上镀了一层淡淡的碎金,眼神带着温和的善意,随即,眼底却露出一丝戏谑来,“你要是想要,估计直接用抢的吧。”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
我也笑了,笑得十分开心。我飞快而别扭地朝他低声说了一句‘谢谢。’用一种低不可闻的声音。
可他一定是听到了。
因为下一秒,我听到他的声音随风而至,“别这么说……本来就是我的错。”
头绳被拽断了,夕阳拓下长发在风中飞舞的影子,我想,我一定很狼狈,额上又挂了彩,大概像海里的夜叉公主吧?可是我的心情却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因为我一想到米芽她们比我更狼狈,我一路几乎要哼出小曲来了。
不想我跟韦一杭夕阳下并肩回家的场景被赛春花看到了,赛春花拿着墙角的扫帚追着我们打,“小小年纪你不学好你,这么小就带野男人回家,跟你那狐狸精的娘一样!”
她骂得很难听,我倏地变了脸色,有一种暴露了最隐秘的伤疤的羞耻,朝他喊,“你快走!快走啊!再不走我再也不理你。”
韦一杭还想跟过来,看到我脸色变得很难看,终于没说什么,转身走远了。
挨了一顿打,我心底却仍然很高兴。
【四】
第二天,我的桌子上多了一瓶小小的药瓶,瓷瓶拧开,乳白色的凝脂清香四溢。
我想起班上人都说,韦一杭的妈妈是医生。所以这药,也是他送给我的吧?心中涌起一阵异样的感觉,侧头望了他一眼,他还在刷刷地低头写字,专心致志的样子……一阵暖流从心底一直遍及全身。一边有点忐忑地想,他为什么要送我药……是出于同情吗?虽然我还是不喜欢这种被人同情的感觉,可还是有一丝莫名其妙的感动,以及,窃喜。
经此一役,我们像是并肩作战后结下默契的盟友一般,两个人渐渐熟络了起来。并以光速的关系走近,渐渐形影不离。
他说林蓝你知道吗?我刚到凤凰镇的时候,觉得这镇上真没劲,没有商场,没有哈根达斯,没有电玩城,遇上的人也没劲……
那现在呢?我小心翼翼地问。虽然我也不喜欢这座小镇,可是不知怎地,我还是害怕从他嘴里听到什么不好的话来。很多年后我才听到他们说,母校这种存在,就是只能自己骂,可是不希望从别人嘴里听到它的不好。
他笑了笑,眼中一瞬间闪过神采。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林蓝,我觉得你跟她们都不一样。
我心中突突地跳,忽然生出一丝甜蜜的预感。
我永远记得被表白的那一天,天那样的蓝,凤凰花那样地鲜艳,而韦一杭望着我的目光,那样地清澈夺目,如同春天碧绿的原野上一潭亮汪汪的湖水。
那天我在后山放生我捡到的那只兔子。两个月前,它被山上猎人放置的捕兽夹夹断了后腿,奄奄一息,我觉得看起来很可怜,像是从前的我。于是我把它带回家,瞒着赛春花养到后院的一只笼子里,替它清洗伤口,细心包扎,放上木板固定双腿……
它的伤终于好了。于是那一天我打算与它告别。笼子打开,灰色的野兔一蹦一跳,走出几步,像是依依不舍似的,转过头滴溜溜的眼睛看着我。我对她说,快走吧,到没人认识你的地方去……
我看着它跑远,一直消失在视线尽头,心想,希望你走得越远越好,离开这个给你留下满身伤痕的地方。
这句话也是对我自己说的。
等我转过身,忽然就看到了凤凰树下定定望着我的韦一杭。他的眼神钝钝的,看到我仿佛一瞬间惊觉似的,他有些奇怪地挪开目光。再回头的时候,眼神已经浸满了温柔。
他说林蓝,你看着比谁都凶,其实你的心底更善良。
其实,内里越是脆弱的人越喜欢虚张声势。那一秒他眼中的心疼,击穿了我眼底的冰冷。
于是,我又学到了一个词,叫色厉内荏。
他说,这辈子一定不要做色厉内荏的女孩子,因为这样的女孩子,最辛苦了。
我记住了。
他说,林蓝,其实你比任何人都更值得被爱。
“我永远记得第一次看到你打架的那一天,这个女孩子真勇敢,赤手空拳也不害怕,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狮子……”
【五】
改变是不知不觉发生的,我开始在意起自己的穿着打扮起来,开始有意学习扮淑女,不再喜欢穿着那身单一而呆板的裤子飞奔上街。路过镇上的服装店,透过橱窗我望着里面一件件色彩缤纷的花裙子,会想,其实那种碎花的裙子也很好看;等我看到班上最漂亮的女生,韦雪穿着花蝴蝶一样的裙子经过,对拥有一件花裙子的渴望更是到了极点……原来女孩子穿裙子也很美。
……更重要的是,我开始关心起学习来。
二毛望着我说,林蓝,你变了。
我避开他的视线。
他说,变得不像你了。
我心底不悦,撇撇嘴道,“人总要变得更好啊。难道只有一辈子当井底之蛙,才是应该的?”我话说得很硬气,可不知怎地,却有一种心虚的感觉。那种感觉,像是两个发誓一辈子一起形影不离打天下的土匪,其中一个忽然有一天放下屠刀,说我想金盆洗手,不干了。
我知道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可是我心底,忽然有一种背叛朋友的感觉。
我想,我一定要考到高中,然后考到大城市,读大学。这样我才能飞出这座小镇,可以骄傲地与心爱的人站在同一片阳光下,明目张胆牵手。
二毛眉峰隐隐皱成一个川字,眼底凝了一簇幽暗的冷意,“我知道你为什么改变……说实话,你们不会有好结果的。那个小子没种,我知道你跟他……”
剩下的话没有说完,被我一巴掌打断了,“你住口,我不许你这么说他!”
二毛呆呆傻傻站在原地,眸子里闪过一丝受伤的感觉。他和我都知道,那一巴掌其实很轻很轻。可我知道,纵使那一巴掌再轻,也还是伤到他了。不是伤在了身体,而是伤在了心上。重要的是我朝他扬起了手。
仿佛是为了掩饰心底的无措,我大吼一声,“我留在这个鬼地方,更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说完这句话,我头也不回地下了山。把他孤零零一个人留在山上。
夕阳下山坡上的那个影子越来越细,越来越小,像一根没灯的灯塔,没电的电线杆。
我跟二毛有了隔阂,可是我已没有什么心思再理会了。因为我的全部心思都用在了学习上。我开始前所未有地发奋苦读起来。头悬梁,锥刺股形容也不为过。天黑了整座镇子都已经沉入梦乡,我依旧用手电筒在被子里照亮,借着昏暗的灯光继续背公式、背古文。
我深知,只有考上大学,我才能配得上心目中的王子,我才能飞出这座小镇,去车水马龙的大都市。
这是我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
我的阅读功底本就不错,于是这番勤勉很快起了效果。三年的时间,我的成绩已经由班上的倒数十名以内,牢牢跃进了班级前五。我终于可以跟云端的少年并驾齐驱。
高考完以后,韦一杭带我去了他镇上的家,他说,其实他爸爸妈妈早就离婚了,妈妈带着他搬到这座小镇上,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睹物思人,一方面是为了让他考上好大学,T大在本地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比他原来所在的城市低一百多分呢。等考上大学他就要回大城市了,总得让我先认认门。
我心底一甜,道,其实以你的成绩,不必这么舍近求远的……
他说,幸好,要不是来这里,怎么会遇到你。
他说,他看到我的时候,其实心底里觉得很羡慕,羡慕我可以那样潇洒,像是后山里疾风更劲的那种野草,他觉得他比起我来实在是太懦弱了。那时候他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埋怨爸爸不要妈妈,所以妈妈才总是掉眼泪,乱发脾气,直到看到我奶奶打得我鼻青脸肿的样子……
去韦一杭他家前,我特意穿了一件利用假期打工、攒了很久的钱买的裙子。我知道放在美女如云的大城市里,这样的打扮在人堆里一定普通得挑不出来……可在这个小镇而言,它是我所能买到最好的裙子了。
赛春花看到我迫不及待喜上眉梢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打扮的妖精似的去哪儿?”
我没有告诉她实话,“去一个同学家研究志愿。”
赛春花狐疑地瞪着我,看着我出门以后,跟等在路边的韦一杭并肩离开的身影,大骂,“不要脸的浪蹄子,跟你那妖精似的娘一样,小讨债鬼!我真是苦命人,养的儿子被妖精勾了魂儿,连亲娘都不孝敬……留下的小贱种翅膀硬了也要飞走了!”
我没有跟她吵,我觉得赛春花这两年脑袋好像有点更糊涂了。我始终记得他对我说的话,色厉内荏的人女孩子最辛苦了。
韦一杭牵着我的手,关心地道,“你不介意?”
我摇摇头。其实想说,有你就够了。
生活的一部分圆满可以弥补另外的残缺,这句话是真的。
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填满了我心底的每一个角落。我满心想的都是跟他以后在一起沐浴在大城市的阳光下的样子。我可以勤工俭学跟他一起读大学,课余时间我可以帮他做饭,毕业后找一份糊口的工作,创造属于我们的家。
韦一杭的家像我想象地一样干净,整洁。独栋的院子,老旧的三层小楼上,阳台上种了大片的爬山虎,绿盈盈的,像是一片绿色的海,一阵风来,波涛汹涌的绿。充满了旧日知识分子素雅的气息。
在干净得纤尘不染的客厅中,我见到了韦一杭的妈妈。
那个中年女子纤细而苍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不少,只是略带憔悴,身上的衣服一丝不乱,发梢也一丝不乱,空气里浮着一种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大概是职业的关系,让我感觉灰尘都无法靠近她的周围。镜片后的眼睛发出一束凛冽的光,探究地打量我。
【六】
我如愿以偿考上了跟他一样的大学。
我在银行取到了韦一杭妈妈、本地慈善家资助的学费,回家的路上,路上忽然涌出来一群流里流气的黄毛小子。立在马路中央拦住去路,来者不善盯着我怀里的包裹。
“呦,这里有个漂亮妞儿……这是打算去哪啊?”
我不自觉将手上装钱的塑料包裹抱得更紧了些,警惕地盯着眼前众人……好巧不巧,其中一个喽啰我认得,是从前跟在我和二毛身边形影不离的街头阿三,我们都叫他王二。于是我立马不害怕了,拿出气势来,“王二,什么时候做这种不入流的勾当了?”
我记得以前,我跟二毛还在打家劫舍的时候约定,不欺负小孩子,不偷老人,不欺负女生……说是打家劫舍,其实只是帮有钱人家的小孩子找丢失的自行车,收一点保护费,受低年级的小孩之托,央求我们护送他上学……诸如此类。所以我看到从前在我面前低眉顺眼的王二,竟敢跟着一群流氓欺负到我的头上来,忍不住气愤道。
王二低了头,不敢看我。
“怎么,考上大学了,喜鹊变凤凰了,连旧人都不认得了?”那个被王二唤作丁哥的黄毛,似笑非笑望着我说。
我已察觉了气氛不对,王二分明是不肯站在我一边的人。我转头想跑。姓丁的一把拽住我的头发,头皮一痛,眼前是放大的一张长脸,他涎着脸凑近问,“跑什么?弟兄们这两天手头有点紧,想借点钱花花。怎么样?”
王二眼中一动,忽然拉住拽着我的丁黄毛,开口劝,“丁哥,算了吧……”
“算什么算?!”黄毛忽然用力甩开王二的手,“二毛为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要死不活的……简直猪油蒙了心。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什么嘛,兄弟们的辛苦钱都要塞给他的心上人,人家根本不领他的情……这个小biao子,我今天就要好好尝一尝滋味,扒光了叫他二毛看看,这是什么货色!”
说着几个混混傅住我的双手双脚,把我往身旁窄旧的巷子里拖。我看到他们眼中露出兴奋的光……
我想,跟一杭在一起,我的身体也不像从前那样灵活、拥有野蛮的狠力了。
也许只是因为长久的温柔对待,令我卸下了对生活的盔甲。
胸前一凉,几只大手粗暴地揉在了我的胸上,眼泪大滴涌出了我紧闭的眼角……压在我身上的重量却倏然一轻。
我睁开眼,二毛红着眼,像一头负伤的野兽,用力盯着我,那种样子像是要把我的这种样子嵌在灵魂深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
那个姓丁的有点心虚,又有点不满,强撑硬气道,“二毛哥,我知道你为这丫头鬼迷心窍,我就是想知道她哪点配得上你……”
“啪!”黄毛的话没说完,被二毛反手一个耳光。那一耳光一定十分用力,因为下一秒二毛的手微微颤抖。
姓丁的一脸难以置信,“好,二毛,你特么为了这么个小biao子,连兄弟也不要了……好,好,我记住了。二毛你给我等着。”说着带领一群人浩浩荡荡地离开了。
【七】
二毛望着我,说,林蓝,你是咱们凤凰镇出来的金凤凰,你一定能飞往更广阔的远方……
真的,从小时候我就觉得,凤凰镇配不上你。你适合更大的世界,值得更好的地方。
很多很多年后,我才能稍稍想象一番,站在山坡上凤凰树下的二毛,对我说出这番话的心情。
在那之前,二毛其实挽留过我一次的,他说林蓝,上大学真的这么重要吗?可是我听说,大城市才更难……现在大学毕业生也不值钱的,为了一份朝九晚十的薪水累死累活,你万一吃苦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而且,爱你的人,都在这里,你奶奶,还有……后面的话他没来得及说,便被我打断了。
我断然拒绝了他,我说,我一定要去大城市,我讨厌这里,讨厌这里的一切……我一定要飞出这里。
等我终于如愿以偿来到了大城市。站在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朗阔街面上,看周围人来人往,却发现城市那么喧嚣,这一切都和我无关。
其实有一件事我骗了二毛。我执着地要到大城市,并不是为了读大学,也不是因为向往那光鲜亮丽的灯红酒绿。
而是,我怀了韦一杭的孩子。
留在凤凰镇,我只有死路一条。我的妈妈背弃自己家庭成为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没人知道这些年她遭受了怎样的非议,没人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我想起那天,韦一杭的妈妈问起我的家庭,我的父母……等我说出我妈妈的名字的时候,那位容貌矜持的妇人,一瞬间变了脸色。
最后她对我说,你这辈子也休想跟我的儿子在一起。原来你是那个狐狸精的女儿。你妈抢走了我的老公,女儿也有样学样,还想抢走我的儿子!你怎么敢、怎么有脸踏入我们家大门!离开一杭,我还可以给你一点钱补偿……
于是他再也没有找过我。
我来到了曾经我在那座小山坡上终日向往的,拥有碧海蓝天的地方。
可是却发现,原来那片天空,没有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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