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看着秦风一副受教了的态度,很是满意的点点头,对于有秦风这样的员工也很是欣慰。
“没看出来这小子哪里缺根筋啊,别人说他脑子有问题才掉到深夜讲鬼故事的,这还是挺上道的嘛”黄蓉暗道。
“好了,今天的工作就到这里了,明天看下论坛的反馈,再做调整,早点回去休息,听众的投稿你也要认真查看,有价值的可以放在电台播出,我们节目因为在深夜播出,收听的人也少,如果不想办法提高收听率,咱两都得卷铺盖回乡下”
黄蓉揉了揉眉心,或许太晚了,让她觉得疲惫,而秦风却是眉头一皱,刚才没仔细看,现在一看黄蓉眉心含煞,一看就要倒大霉了。
“蓉姐,你也早点休息,这几天没事不要乱逛”
秦风作为下属有义务提醒下她,虽然她尖酸刻薄,还找各种理由扣自己那点微薄工资,可怎么样也不能看着她出事。
秦风最近一直觉得自己挺倒霉的,他在一间传媒公司上班,本来混的是挺好的,直到上周,台长儿子满月酒,被邀请了的他也不能不去,去了给多少礼金是个学问,给多了会被同事说擦台长马屁,给少了会令台长觉得自己不给他面子。
所以秦风偷偷向同事打听给多少礼金合适,同事隐晦的给他比了一个二,秦风心领神会,暗想:“看来大家都是心有灵犀啊,都准备给二百”
这礼金的事就这样确定下来了,谁知道赴宴的前一天晚上,遇到个在街道上游荡的孤魂野鬼,自诩正义的秦某人怎么会让鬼打扰街坊邻居的生活,所以义无反顾,追着那鬼就打,谁料那个鬼见打不过秦风居然逃了,秦风哪里能放过他,就这样追逐了一个晚上,到天亮才回到家匆匆换件衣服,前去赴宴。
在司仪大声喊出:“秦风份子钱随两百”
他收到了在场所有人的注目礼,有震惊,有佩服,有鄙夷,而台长的脸色却是不大好看,后来经打听别人随的都是两千,只有他傻乎乎的随了两百,他很想谴责同事们的不良作风,想想还是算了。
本来精神就不太好的他,加上此时心情郁闷不由得多喝了两杯,当台长把满月的儿子抱出来的时候,同事们纷纷夸奖孩子长得像妈妈,而秦风却看着孩子有点眼熟不由脱口而出:“这孩子长得真像胡主任”
其实大家都看出来了,大家都憋住没说,就秦风没憋住,实话实说了,如今这社会什么都能说,唯独实话不能说,从那以后他就被调到了深夜电台任其自生自灭,还故意将他分配到最是刻薄的黄蓉手下办事。
回想起来秦风觉得他整个人生就是一个杯具,还是被百般摧残,支离破碎的杯具,前两天拍拖三年的女友提出分手,原因竟是觉得秦风像是在练童子功,三年都没碰过她,自从高中认识王书瑶后很快就确定了两人的关系,秦风因为家里穷没上大学就出来打工了,没学历没技术的他靠着一张脸进入现在的公司做主持人,那时他才发现跟自己相恋三年的女友,有两年半都在花着自己的钱,跟另一个男的好上了。
事业,爱情双失的他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他留恋的了,直到他那天晚上遇到的那只孤魂野鬼,他才觉得自己还是有点用的,他会抓鬼,这让他从新找到了人生目标,虽然这世上的人都不相信有鬼,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去把那些意图害人的鬼都消灭了,不是因为他多伟大,而是他的左眼住了一个鬼。
他要不停的抓鬼喂养住在眼睛里的那只鬼,也是因为眼睛里的那只鬼,让他拥有了不可思议的力量,他能看见鬼,也可以使用那只鬼的力量,不过这力量是有限的,一旦超出使用范畴就会出大问题。
“还不是因为你们这些不省心的家伙,什么事情都得让我来操心,少出点乱子我就烧高香了,你看看你,也不注意下形象,上身西装,下身短裤人字拖,什么奇葩搭配,一点品味都没。”黄蓉也觉得自己精神不振,也不多说什么,踩着高跟鞋,踢踏踢踏的离开录音室。
“毁灭吧,这操蛋的世界”秦风脱掉上身的西装领带,往播音台一丢,露出穿在里面的短袖,短袖,短裤,人字拖,这才是正常南方人的画风嘛。
至于秦风眼睛里的鬼是怎么来的,他准备当成故事跟听众分享,反正也没什么好的故事,反正这个世界的人都不信有鬼,听众听了也就一个乐呵,没人会当真。
“生活啊,就像强x,不能反抗还不如好好躺下享受,二十年前百鬼夜行,千鬼凌空都没能搞死我,这小小挫折能把我打倒?”
不去想那些烦心事,摇摇头,给自己狠狠灌了两碗毒鸡汤,秦风感觉自己心情好上不少,乘着电梯到了公司楼下,径直朝一辆宝马x6走去,走到车子玻璃窗前整理了一下发型,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拿着钥匙,将停在宝马后面的电动车开了出来。
“力大力,力大力,力大力大力大力”
开着电动车,哼着甩葱歌的秦风,正来到华安大厦楼下街道,这里是他回出租屋的必经之路,平常这路段很是繁华,经常发生交通堵塞的问题,而现在。
秦风看了看表,凌晨两点半,这个时间大多数人都应该休息了,而现在却将道路围的水泄不通,皱了皱眉,放好电动车,他也准备过去看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毕竟凑热闹是国人刻到基因里的行为。
还没凑过去,一直很安分的左眼跳动了一下,一股冷风吹来,让人不自觉的打了个哆嗦!
“有情况?”
他的左眼平常看起来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一旦遇到阴物就会跳动,似乎想将阴物撕了吞掉,现在左眼发出示警,就意味着附近可能有不干净的东西。
推开人群,秦风使劲的往里面挤,最里面那层已经布好了警戒线,几名医生模样的人正抬着担架准备将地上的红衣女子抬上担架。
秦风看到了女子的模样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这女子死的太惨了,已经摔的不成人形,最重要的是女子死的时候应该是背部先着地,加上今天可能是阴天,连一颗星星都看不到,这叫不见天日。
据秦风爷爷所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弱自杀,必定下无间地狱受苦,而身穿红衣自杀的女子,若死时带着极大怨气,便会变成厉鬼,头七过后就会变成厉鬼,找她怨恨之人复仇。
虽然秦风不修道,可他爷爷是修道的高手,是张天师好多代徒孙,具体几代他忘了,但不妨碍他从爷爷那听来的常识,他不学道术是因为身体不允许,他身体里有只鬼,修炼道术会冲突,只能跟他爷爷学些拳脚功夫自保。
此时红衣女子已经快被抬上担架了,那双眼睛死死的盯着一个方向,都快掉出来了,脑袋都少了一半,红的白的溅了一地,看着就令人恶心,在彻底盖上白布的时候,秦风甚至还看到女子的手动了动。
一道灵光闪过,他记起来这女子是谁了,她叫王心如,是他们电台台长的老婆,刚才一时间没想起来是因为女子死相太过凄惨,让人不忍直视,而秦风也是在台长摆满月酒的时候见过这女人一次,难怪一直有一种在哪见过的感觉。
“台长老婆怎么会深夜出现在华安大厦,而且携带如此深的怨气,按理说孩子刚满月,老公又是一个电台高管,正是一个女人最幸福的时间吧,怎么会如此想不开,是自杀,还是人为?”
没想太多,这个女子就算变成鬼了也不会来找他,况且以他的实力也对付不了这么中怨气这么大的女鬼,他还是想想怎么把今晚的“食物”找到,他眼睛里的鬼,每个星期都得喂一次,不然就会暴走,他可扛不住!
电动车缓缓前行,经过一个老城区路口时,鬼眼再次动了下,并不是很剧烈,说明这个鬼并不是很强,秦风兴奋起来,做完这一次,又可以休息一个星期了,三更半夜不睡觉在黑夜中找鬼,根本不是正常人的生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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