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之后建立的同文馆的总教习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把第二次鸦片战争,称为“亚罗号战争”。这在某种程度上,对英国人而言是对,因为当年的英国就是以这个事件为借口,发动了对华战争。如果按法国人的视角,这场战事,则应该叫作“马神父战争”。当然,亚罗号事件也好,马神父事件也罢,作为发动一场战争的理由,实在都有点牵强,充其量只能是借口。骨子里,这两个国家早就想开战了。当然,两国的目的绝非鸦片贸易。所以,中国传统史学家称之为第二次鸦片战争,也有点文不对题。虽然说,这场战争实际上也可算是鸦片战争的继续,或者说,是为了完成第一场战争未完成的使命——将中国拖入西方的世界。
打完了克里米亚战争,制服了凶悍的沙俄,英国人和法国人都有点意气风发,斗志旺盛。在中国的英国人和法国人,处心积虑地找碴儿。碴儿,也就来了,这就是亚罗号事件。
1856年10月8日,一艘停泊在珠海炮台附近的商船遭到广东水师的搜查。这艘船,船主是中国人,却是一个熟悉洋人的中国买办。为了走私方便,船在香港注册,而且请了一个英国人做船长。这样的事儿,从那时起,直到民国年间,属于中国商人的一种惯常性行为。明明是中国人的产业,挂个洋招牌,以求保护。否则,你就得给官府不断地上供,弄不好,还要被勒索。而挂了洋招牌,插上外国国旗,给洋人交一笔钱,这一切,就可以免了。
大约是拥有亚罗号的这个中国人的底儿,已经被官府知道了。官府明白了这个假洋产的底细,对这种假借洋人之威,逃避中国官府管辖的现象,实在痛恨。同时,也是因为当年的洋人,还没有像后来那样令中国官方敬畏。所以,这一天,借查走私鸦片,官府搜查了这艘西式的三桅帆船。当时,船上有14个中国船员,而英国船长,还不在船上,待在临近的一艘船上跟人聊天。得知消息之后,他赶回船上,用所知不多结结巴巴的几句汉语,表示了抗议,但是无效。广东水师千总梁国定执意要将所有的14名水手都带走,经过船长的央求,才留了两人看船,其余12人,全部被带走。后来船长跟英国领事说,中国水师的人,还扯下了船上的英国国旗。当然,这种说法,有很大的可能,是船长故意夸大其词。天底下所有认为受了迫害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倾向于夸大所受的迫害。这个船长,大概也不能例外。
这个消息,被英国人船长报告给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之后,巴夏礼立即跟中国官方进行交涉,认为水师的这种行为是对英国的一种侵犯和侮辱,要求立即释放所有水手,赔礼道歉。然而,当事的水师,并没有买巴夏礼这个能说一口流利汉语的英国人的账。有消息说,巴夏礼还因此吃了一耳光。当然后者显然属于不实的流言,当事的中国官员,胆子还没有大到敢打英国外交官。交涉,应该在几个层面都有,最后的交涉信函,肯定递到了两广总督叶名琛手里。可以肯定的是,叶名琛拒绝了巴夏礼的要求。显然,如果叶名琛能预料到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一点点,他也许就答应了,无非放人,无非说几句客气话。但是,此时的叶名琛,更多地听信了下属的汇报,觉得这事儿纯属中国人自己的事儿,跟英国人无关,我们教训自己的奴才,用不着英国人狗咬耗子,多管闲事。说实在的,此时的中国官员,对于商船注册这回事,根本就没有概念。按他们的情报,这艘船,就是一个地道的中国人的产业。
可是,正苦于找不到开战借口的英国公使包令,听到下属汇报之后,却喜出望外。当然,他跟叶名琛不同,他需要核实情况,在核实了情况之后,包令发现,这艘船的注册期已经过了。从理论上讲,这艘船英国人无权管辖,更无权干预了。但是,包令料到,中国官方对这一切,完全无从了解。连注册都不懂,何况注册过期呢?广东水师之所以气势汹汹打上船去,就是因为在他们眼里,这就是一艘中国船,只不过是雇了一名洋船长而已。所以,尽管根本就没道理,所谓扯下英国国旗的事情,也很不靠谱,但包令还是觉得他不能等了。于是,他动用所有在香港的英国军舰,开往广州,对叶名琛提出最后通牒,要求叶名琛在24小时之内,释放所有12名水手,赔礼道歉,并申明以后尊重所有英国在华的船只。
叶名琛在期限之内,释放了所有被抓的水手,但拒绝道歉。按道理,英国方面也应该适可而止了,但是,包令要的是战争。于是,战争就打响了。英国军舰摧毁并占领了广州以南的四个炮台,并直接向两广总督府开炮。在将广州城墙轰开了一个口子之后,英国军队登陆进城。直扑总督府,但没有找到叶名琛。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叶名琛的水师垮了,炮台被占了,整个城市只有零星的火绳枪的抵抗。在英国人看来,像是在做游戏。可是,已经进入广州城的英国人,此时还没有足够的兵力占领整个城市,没有找到叶名琛,他们就退出来了。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正在广州爬城的英军。在叶名琛看来,英国人虽说凶悍,但依旧跟从前一样,不过是为了通商,不要地盘的。所以,余下的事情还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在这期间,他可以通过征集乡勇,号召当地乡绅的支持,把局面撑下去。殊不知,英国人的后退,仅仅是暂时的现象,他们在等待国内的大部队到来。此仗,不过是开战的一个小小的序曲。
马神父事件发生在亚罗号出事之前。《中法黄埔条约》标志着基督教正式解禁。但是条约规定,外国传教士只能在通商的五口传教。如果超出范围,中国官方可以将之驱逐,但不能治罪。显然,这样的规定,远远不能满足立志要将“中华归主”的基督教各派的心愿。事实上,在《中法黄埔条约》签订之前,基督教新教各派,已经开始在中国传教。所以,犯禁进入内地的传教士,所在多有。而中国各地的地方官,大多睁眼闭眼,撞到了,递解出境;撞不上,就当没看见。法国神父马赖,早在1853年,就已经潜入内地,到广西西林传教,已经有好几年了,1855年,曾被官方遣送出去过一次,但是不久又回来了。然而,到了1856年,马赖碰上了一个对头,西林县令张鸣凤。这个大挑举人出身的知县,胆子大,蛮而且愚,排外情绪激烈。居然将马赖和众多教徒拿了,也不请示一下,就将马赖和两个骨干教徒处死。人们还传说,马赖的尸体被肢解了,而且内脏被挖出。法国报纸还说,中国人将马赖的心脏煮了吃掉。
显然,马赖私自进入内地传教,有违条约规定,但西林知县将他杀掉,也是违规行为。因为按照条约,即使马赖犯罪,也该由法国领事处理。实际上,即使按清朝的法度,就是死囚,最后定罪,也得是由皇帝钦准,秋后统一行刑。一个小小知县,根本就没有擅自处死人犯的权力。所以,即使按清朝的规矩,张鸣凤也是严重违规。有资料表明,马神父实际上是受了酷刑之后,被放在站笼里靠死的。一般来说,地方官处死人犯是不行的,但用站笼把人弄死,实际上却很少受到追究。站笼实际上是一种酷刑,人站在里面,站着蹲着都不行,非常难受,靠不了多久,就会死掉。况且,进入内地传教这种事,还说不上是犯罪,只能说是违规。中国方面一直传马赖的种种恶行,其实都查无实据。当然,张鸣凤处死马赖,背后也有太平天国的因素。广西是太平天国的起家之地,太平天国被认为是中国人信了基督教之后发生的反叛,所以,广西的地方官对于基督教相当警惕和仇视。
马神父事件出来之后,法国政府非常认真地与清朝交涉。两广总督和广西按察使都过问过此案,但张鸣凤坚持此地没有过什么马神父,一推六二五,抵赖到底。他的上司,也借此搪塞混赖,惹得法国人非常愤怒,天主教圈子更是激动异常。
比较起来,马神父事件作为战争的借口,似乎要比亚罗号事件稍微靠谱了一点点。但这个事件无论多么恶劣,其实都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解决,借此发动一场战争,其实还是因为法国人跟英国人一样,别有怀抱。
在克里米亚腾出手来的英国和法国,要的就是一个借口,有了借口,就可以用武力让清朝政府就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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