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成景备特精奇

地产与房产紧密相联,但有了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一般都不是用房子将那地面填满,而是一定要把房子与园林相结合,营造出一处好的人居处所来。城市中的房地产项目,时兴用“花园”“广场”或“××城”命名,是从香港那边传过来的。有的人对“花园”“广场”的符码反感,认为你楼盘就是楼盘,不直说,用“花园”“广场”来迷惑人,不地道。但对“××城”这样的符码,却比较能够接受,因为一处楼盘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说它是“城中城”,比说它是一个“花园”或“广场”要贴切得多。

像北京这样的古城,它本来也有“城中城”,皇帝居住的紫禁城就是一处最大的“城中城”,其余的城市建筑其实都是因为服务于紫禁城而存在的,在建筑制式与城市布局上,突出紫禁城而淡化其他,因此过去有人形容北京是“半城宫墙半城树”,红墙黄瓦的宫墙在蓝天白云下被万丛绿树掩映,威严而富有诗意。远了不说,明清两代的北京城,贵族豪宅的院墙会比一般平民百姓的胡同四合院宅墙高一些,但一般也都是灰墙,墙内或许会有一些高树耸露出树冠,但里面的建筑一般是隔墙难见的。这种外敛的形式当然主要是皇权威严下硬性规定的产物,那时候如果逾制造宅起园是会被治罪杀头的,但客观上也使得北京这座城市的整体风格和谐优美。晚清时有的西洋人有机会进入一派灰黑色的胡同里的某些院落,不仅那些府邸豪宅内部的华丽精妙令他们目瞪口呆,就是一般的四合院,在灰色的墙壁与黑色的瓦顶下,竟隐藏着那么丰富多彩变化多端的居住空间,也令他们叹为观止。那些大大小小的“外敛内放”的院落房舍,其实也就相当于如今的“××城”。

但是现在北京的房地产开发,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使所开发的项目与周边的老城环境协调,特别是如何从宏观上起到维护古都风貌的作用。虽说现在也有若干具有法律法规性质的规划细则,如哪些区域是必须保留的,在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限高尺度等等,但毕竟已经不是皇权社会,控制把握起来就很难是违者杀无赦,实际上若干有关规定,如限高,已经一再地被突破。现代建筑往往是些体积庞大耗资不菲的坚固存在,一经落成即成为难以改动更难消除的事实,人们多半只好从难以容忍逐渐地变得眼熟相认。我们的城市就在这样的情势下,雨后蘑菇般地冒出来许多崭新的“城中城”。话虽这样说,我觉得开发商们还是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细则,特别是要在维护城市总体的传统面貌方面,多用心思,多下功夫。现在的新楼盘,已经不可能再像当年的贵族富商的豪宅那样外敛了,因为当年的“城中城”一律是平面发展,而现在的“城中城”则多半是高耸式难匿其外立面于围墙之内,有的更简直没有什么围墙。这样,现在的“城中城”与旧城在文化意蕴上的历史传承关系,如何体现于外立面即天际轮廓线,便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建筑美学方面的课题。

现在的各个“城中城”,其内部社区的房舍园林布局更加开放,形成多种多样的追求。有的标榜欧陆风情,而且具体到比如说是德国风味、北欧风格或瑞士风情;有的营造成中国古典园林氛围;有的强调质朴,有的炫耀豪华,有的突出亲水性,有的宣传光效果……也有“后现代主义”的那种“同一空间中不同时间并置”式的趣味。这是很好的兆头。这给不同的消费者有了更多样的选择,人们在选择“城中城”时不仅可以从价位、功能性、方便性等方面货比三家,更可以从营造风格中选择出与自己性格爱好相协调的品种。《红楼梦》在元妃省亲的情节里写到诸钗奉命题咏,林黛玉有两句“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算是把建造“城中城”的美学原理说透彻了,但贾迎春的一句“园成景备特精奇”似乎更是这一原理的浓缩。我们都知道迎春在《红楼梦》诸小姐里是最不擅作诗的,好在我们现在并不是要向她学习作诗,而是要从她吟出的这七个字里去体味营造“城中城”的诀窍,而其中的两个字——“精”与“奇”,尤其醒目警心,我们一定要把现代的“城中城”建造成具有奇特魅力的精品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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