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美国人演中国戏,我说的是京剧,所谓的“peking opera”,已经相当有水平了。很多人正经八本在中国戏曲学校学过,科班出身,回到美国已经可以登台演出。据唐德刚先生说,主演还都不错,生旦净丑,像模像样,有板有眼,只是龙套都是些棒槌,跑起来各跑各的,满场乱跑。
美国人大规模见识京剧,大约是在1930年梅兰芳访美之时。梅兰芳的《贵妃醉酒》和《天女散花》倾倒了美国人。有的老太太甚至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地追着看,也让我们的梅老板,变成了梅博士。不过,在梅兰芳来美国之前,已经有美国人在中国看过他的演出。1920年夏,美国议员代表团访华,被招待筵席之后看戏,梅兰芳主演。美国人说不清戏名来,只知道是一出历史戏,梅兰芳在里面演一个妇人,另有一人“状似强徒,貌极狰狞,声极粗厉,面涂黑色,一望而知为狡猾之人”。议员在观后感里还自作聪明地断言,说是中国戏里好人坏人是靠脸上涂白还是涂黑来分的,坏人都是黑脸。显然,这些美国人弄错了,京剧脸谱,黑色代表忠勇正直,白脸才代表奸诈狡猾,他们看的那出戏里貌极狰狞,声极粗厉,面涂黑色的家伙,估计十有八九是包公,京剧里只有花脸中的黑头,才如此装扮。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梅兰芳演的,很可能是负屈含冤的秦香莲之类的人物。当时“五四运动”刚过去不久,巴黎和会上中国的外交失败,大家还记忆犹新,运动的时候学生们喊冤就是冲着美国人喊的,因为大家觉得美国威尔逊总统发表过十四点声明,对弱小国家多少有点同情。火烧赵家楼当天,游行队伍到美国使馆大呼美国万岁,威尔逊总统万岁。现在美国议员来了,给他们看包公戏,也许是指望他们像包公一样主持正义,为中国人申冤,没想到人家根本没看明白(翻译大概也不争气),居然把包公当成了坏人。
比美国议员老爷在中国看戏稍早些时候,1919年的年底,在美国哈佛留学的吴宓,被同学(后来的中国戏剧大师洪深)拉去看了一场美国人演的中国戏。1919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这年5月中国发生了“五四运动”,打那以后,人们一年都没有消停,全国的学生也都在大演其戏,不过都是自己编的《朝鲜亡国恨》和《安重根》(那个在哈尔滨刺死伊藤博文的朝鲜勇士)。不过,美国人演的中国戏,跟中国的亡国之思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名字叫作《黄马褂》(The Yellow Jacket)。据吴宓在日记里记载,该剧有点儿《赵氏孤儿》的影子,又有点《狸猫换太子》的情节,而且舞台、服饰都模仿中国戏,“如夹旗为车,登桌作城,执鞭即骑,拱手开门等,固系中国戏台所常有”。显然,这出戏比普契尼的《图兰朵》要中国得多,《图兰朵》除了把个变态的公主说成中国公主,加上一支茉莉花的曲调之外,一点儿中国味都没有,真不明白为什么后来非要到中国的故宫太庙来演。
不过,美国人虽然引进了中国因素,但演的却不是京剧,到底是歌剧还是话剧,吴宓没有写,无从知晓。不过演的时候,却不时地露出洋鬼子的马脚,演到杀人,就真的弄一个假人头上来,在手里把玩,演到王子恋爱,一对小恋人就真的搂搂抱抱,啃起来没完。根据北京人艺的导演回忆,他们指导美国学生排演曹禺的名剧《雷雨》,一说四凤跟周老爷的大公子是恋人关系,美国姑娘一屁股就坐在了周公子的腿上。看来不管时代有何不同,美国人演起戏来都玩真的。
《黄马褂》这出戏,最令中国人感到不好受的,是戏里的所有男人都拖着辫子,而且太子选妃,首先看女孩是否一双莲足,美国女孩没有裹出来的小脚,只好以意为之。戏里的某个坏人纨绔,还被装上假指甲,足足有一尺长。
没错,男人在清朝时期的确是留辫子的,而从南宋起,女人的脚就开始裹成了三寸金莲,且某些贵人和闲人,无论男女,都留长指甲。《红楼梦》里晴雯为了不枉担了虚名,在临死前,把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咬下来给了宝玉。在老照片上,我们也可以看到西太后老佛爷长长的、戴着护指的长指甲。然而,1919年已经是民国啦,至少在城市里没什么男人再留辫子,女人的放足运动也开展了很长时间,凡是上学的女孩子,已经不再缠足。连长指甲,因为不合乎卫生,都在传教士和医生加政府的联合围剿下阵地大大缩小,就是留了也不大敢像西太后那样公然拿出来展示。中国毕竟进步了,不仅政权形式模仿美国,派出留学生学习美国,就连习俗也在改进,辫子、小脚和长指甲的市场都在缩小。
然而,美国人就是看不到中国的进步,说到中国人,依旧辫子、小脚、长指甲,而在场观剧的中国人也没有勇气走上台去,把脑袋和指甲伸给人家看,说一声:瞧,我们是中国人,但我们跟你们一样的!
辫子和小脚很早就变成了中国人的象征符号。不止一出戏如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百老汇,好莱坞的所有作品,只要沾了中国人的边,戏剧和电影里獐头鼠目的中国人,只要是男人,脑袋后面肯定拖着一条又黄又瘦的小辫子。好像就在前几年,有报道说,还有美国人问中国人,你们还留辫子,裹小脚吗?
还好,现在即使是美国人,能提这样奇妙问题的人是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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