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是我见过最泼辣、率性的女人。我很喜欢她。
那天在早市上,我在粥铺喝着红薯粥,糖放多了,有些齁嗓子。看见珍牵着一个小姑娘,应该是她外孙女,穿过一排卖白菜南瓜菜苔的,又穿过一排卖大蒜生姜胡椒调料的,直奔肉摊去。
“这个,家家,我要吃排骨!”一旁的小女孩噜了噜嘴,抬起另外一只未被牵起的手,小小的食指努力往猪肋骨上指。
经营肉摊的伙计是个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他太勤劳了。后面的肉店也是他的,还算正规,除了整日开着的“新鲜猪肉,现杀现卖”的大喇叭外。
超过五十五分贝,算不算扰民呢?虽然是在菜市场。我常常想,等学金融的儿子回来了问问他。
不过,就算儿子告诉我大喇叭不对,我也不会去举报他。听说他的儿子才刚上小学,老婆怀着二胎,光是抚养孩子,之后的日子可艰难哩!我恨不得用我的养老金支助他。要是真有什么可举报的,我只会挑着暴发户。
必须声明我对暴发户并没有多大恶意。甚至在之后的十五年里,我不止一次为珍不是暴发户而感到惋惜。
“小徐,给我挑块好的,脆骨多点,孙女爱吃。”
“十六块七,收您十六,来,您提好!”
“我来,我来!”一旁的小孙女似乎是等不及了,拎着装着排骨的红色袋子,一脸得逞的笑容。
珍经常会光顾菜场角落,在没有摊位的婆婆们那儿,买点豆角、辣椒或者菠菜。我总会产生一种错觉,她们儿子女儿们都没有珍对她们做得多。一定是错觉,人,总不止于此吧!
粥快见底了,珍走了过来,果然,珍一靠近就会带来好运气,众所周知,红薯粥最后一口最好喝。
“过早啊,老李!”
“买菜啊,珍!孙女啊,这是。你好呀,小朋友!”我戴上刚摘下的老花镜,还是雾蒙蒙的,又用纸擦了擦。
小孩儿扭捏地往珍身后躲,“叫李爷爷。”珍温和地把孙女儿往前推了推。小孩儿只是有些认生,声音却像按在琴弦上一般好听。
细看两眼,这孩子的皮肤有些黑黑的,却也匀净得好看,眉毛浓得像毛笔,头发黑得像墨水,五官却有些粗糙,若不是扎着小辫子,还以为是哪家的小孙子呢!
我想起了自家孙子,跟着他爸妈在广州生活,跟我一样爱喝红薯粥,不知道那边的粥是不是和这里的一样甜。
离开粥铺时,我的眼睛有些湿润。人老了,情绪来的快也去的快。看到牛肉面馆门口栓着的恶犬,我狠狠地瞪了几眼。
过了几天,珍带着孙女来串门。讲到对面街的王二花打牌输了不认账,后来灰溜溜地走掉时,珍哈哈大笑起来。一旁的小孩也跟着咯吱咯吱地笑,我怀疑她根本没听懂珍在说什么。接着,她开始手舞足蹈了,碰歪歪扭扭的积木城堡的瞬间,又哇哇大哭起来。
我有些不知所措,对于如何哄好哭闹小孩这种世纪难题,我向来觉得是一种玄学,是一种超自然能力,而我是断然是不配拥有的。
珍走向无能狂怒的暴君,俯身不知道施了什么奇妙的咒语,暴君止住了哭声,又变成了可爱可怜的天使小孩。我用钦佩的眼神看向珍,珍却再次哈哈大笑起来。
我敢说,这是我往后的生命的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和珍在一起,还有一个时哭时笑的小家伙。
那天是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三,我很清楚地记得。在珍生日的前一天,我坐上了去往广州的火车。
离开的前一天,我去珍家里拜访,想要与她告别。幸运的是,珍没有像往常一样出门,她斜卧在床上,揉着肚子。
“珍?”
“来啦。”
珍招了招手,示意我坐。
“腹痛吗?”
“没事儿,胃病犯了,老毛病了。”
“平时要多注意身体,咸菜少吃,哪里不舒服要找医生看。”
珍笑起来,我也跟着笑。
“走了,吃饭去。”
我挥了挥手。
火车上的床小小薄薄的,像牛肉面里的牛肉。
我坐起身,看着窗外倒退的稻田和牛。
一头牛可以做多少碗牛肉面呢?
“五万!”
我吓了一跳。
“碰!”
我大笑起来,对床的妇女转头看我。珍现在在干嘛呢?
牛倒退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干脆变成一个小黑点,不见了。
我躺在小床上,想着自家门后的池塘,门前不结桃子的桃树,桃树旁的栀子花,栀子花树的后面,就是珍。
我对珍的情感,比友情更醇厚,比亲情却单薄。在与珍相处的这些年,我早已习惯与把珍当作自己的妹妹,亲人。率真,大方的珍,我对她是崇拜;自信,活泼的珍,我对她是喜爱;而每当珍放声大笑时,我仿佛回到了孩童时代,珍变成了带领着冒险的领袖,我对她充满敬佩。我如同一个充满贞操的贞洁烈女满怀效忠祖国的决心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在牛背上驰骋。
火车进入了隧道,窗外一片漆黑,玻璃上倒映出一张老人的脸。皮肤红红的,本应平整的眉毛和胡须杂草丛生,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都在它们该在的位置。镜子里的人笑,我也跟着笑。镜子里的人哭,我也跟着哭。
隧道的尽头,我看见了和我一般年纪的老人,他挥了挥手,不知道是朝我,还是火车。
一晃六年过去了,我向儿子提出,要回家养老。于是,我又坐上了那列有小床的火车。
本书首发来自17K小说网, 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