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播结束了,采茶女不用再来采茶叶了,犯人们接替了采茶叶的工作,开始转战到石桥村附近茶园采茶叶去了。犯人采茶叶不需要陈东海和龚学军去称重记账了,龚学军和林军也回归大组劳动了。
海英的脸也快好了,渐渐显出了美丽的本色,每天傍晚大组收工后,海英都会过来叫陈东海治疗一次。其实是陈东海故意拖延着,不能一下就治好了。不然别人看海英很多年的面瘫治不好,结果到陈东海手里一夜之间就痊愈了,那也太惊世骇俗了。所以陈东海要慢慢治,让海英慢慢好起来。
陈东海现在很空闲了,这几天陈东海在考虑国库券的事情,陈东海知道4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有7个城市首次放开了国库券转让市场,前世沪市杨百万就是抓住这个机会赚得盆满钵满。陈东海在等舅舅来接见,他要叫舅舅去倒卖国库券。
什么是国库券呢?就是国债,国家要发展,但是国库钱不够,就发行国债问老百姓和企业借钱,利息给的蛮高。
1979年11月,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向中央政治局汇报,因为钱不够,准备发行国债。为避讳“债”带来入不敷出的印象,就把国债称为“国库券”。1981年1月国务院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确定从 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
1981年首次发行的国库券,期限10年,从第六年开始还本付息,每年抽签还五分之一;年息4%,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国库券主要向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分配发行。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农村富裕的社队,可以适当认购。个人也可以自愿认购。改革开放最初几年分配关系的调整使个人收入迅速增加,储蓄存款持续高速增长。发行对象原计划面向国有企业,实际发行的时候,个人也较为踊跃。结果,计划发行40亿元,实际认购46.65亿元,超额16.6%。
1981年的国债热销,给了许多人错觉。谁也没有料到,国债刚发了第一次,第二次就挨了闷棍。 发债一下子成了难题,新生的国债如何持续下去。人们很快发现,整个20世纪80年代,1981年首发是完成发行计划最好的,后来的发行结果都不算理想。是什么原因造成国债发行难呢?是国债发行制度设计缺陷,市场化机制不足。
首先是发行期限过长,兑付条款设计复杂。从财政角度看,收支缺口短时间转不过头,不希望过快偿还。但从投资者角度看,不好变现。国库券搞抽签兑付,持债者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1981—1984年国库券的还本付息,“自发行后的第六年起办理。个人购买的,一次抽签,按发行额分五年作五次偿还,每次偿还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单位购买的,不举行抽签,按单位购买总额平均分五年作五次偿还”。1985年国库券偿还期定为5年。
其次是行政摊派严重。国债越卖不动,越是依赖行政摊派强制发行,国家干部从工资里扣,农民从上缴公粮的收入里扣。
最重要的是限制买卖 。1981—1984年,每年国库券条例都规定:“国库券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自由买卖。”这一做法本意是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并未考虑国库券的流通需求。但它违背了国债的本质属性。国债具有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个特性,有“金边债券”的美誉,但只有依靠充分良好的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才能实现,投资者才能放心购买。
1986年开始抽签还本付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办理。由于银行数量少,一般设在县城,且不是每天办理,投资者普遍感到不便。
总结1981年至1987年的国债,可以说是“有债无市”,既不存在国债的发行市场(一级市场),也不存在流通市场(二级市场)。 这一时期,中国国债的发行规模不大,年均不到60亿元。发行的券种较为单一,多为5年至10年的中长期国库券,直到1987年被迫缩短期限,尝试发行了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因认购对象而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购券的年利率要高于单位4个百分点。由于不存在国债市场,国库券的发行采取行政摊派的形式,发行工作每况愈下。1988年,试行不分配发行任务,当年只完成发行计划的40%。
1985年之前,国库券不能自由买卖,1985—1987年进行国库券贴现和抵押贷款的尝试。《1985年国库券条例》规定,“国库券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个人购买的,可以在银行贴现”。结果,正规渠道手续复杂,没有大的起色,黑市贴现却盛行起来。1987年财政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倒卖国库券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的规定》,但私下交易无法禁绝。各路人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票贩子以低价收购国库券;有的企业以库存产品置换国库券。解决国债流通变现的问题越发迫切。最彻底的解决办法是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国债流通市场。
在十三大会议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收到一份内参,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国库券买卖问题。1988年3月,财政部上报了《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实施方案》。
实践中,国库券转让市场采取了分批开放,逐步铺开,先试点再推广的路径。1988年,提高了国库券发行利率,并将还本期限从5年缩短到3年。同时,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试点国库券转让:4月起在沈阳、沪市、重庆、武汉、广州、深圳、哈尔滨等7个金融改革试点城市首次进行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的试点工作,允许转让国库券,但不得作为货币流通;6月又加入第二批54个城市。这标志着中国国债二级市场的正式发端。这个市场的起步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柜台进行的场外现券交易,但毕竟结束了长达7年有债无市的历史。中国债市又蹒跚向前走了一步。
试点规定,允许上市的国库券限于1985、1986年向个人发行的国库券;个人购买优先;实行保护价格;国库券的转让活动必须通过合格金融中介机构8进行,实际买卖双方不得直接进行私下交易。上述措施出台后,要求取缔一切国库券黑市交易。但是黑市活动仍有巨大的需求和操作空间。由于流通券种受限,不能覆盖流通需求;实行保护价格后,黑市低价收购的国库券可以无风险套现;实物券条件下无法杜绝私下交易。国库券倒卖活动依然活跃。
当时流通逐步放开,而价格未完全放开。第二批试点要求,“各地的国库券开盘买入价,原则上不能低于票面值,个别略低于票面值的,7-10天内一定要恢复到票面值水平”。这和第一批试点中“对国库券转让价格实行保护,保护价格原则上不抵于国库券的票面值……建立平准基金”的意图一致。价格在那个特殊的时期具有高度敏感性,政府部门既希望“国库券转让价格随行就市”,又担心失去控制,这反映出保护投资者、避免价格上下波动太大的政策本意。但从市场后续走势看,一旦释放出市场,市场就不会被完全驯服。
这一时期, “杨百万”的发迹是一个典型缩影 。“杨百万”当时利用国库券在各地转让市场中的价格差异,挣到了第一个百万,后来被称为“证券市场第一人”。而万国和申银等一大批证券公司早期的积累,也离不开国库券交易。
国债转让市场虽历经治理整顿,但鉴于其开放试点推动了国债工作的开展,仍然继续向前发展。1989年全国有100多个城市的400多家交易机构开办了国库券转让业务,1990年发行国库券近200亿元,是1987年发行量的3倍多,累计转让交易额318亿元,中介机构网点达到1600多家。1991年3月,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11,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和地区所在的县级市(西藏除外,约400个)全面开放国债转让市场。至此,国债二级市场对内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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