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牧:寡人欲威怒,以惩群臣,可乎?先生以为如何?
萧凡:臣以为,《礼记》曰,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若憎而不知其善,则为善者必惧,爱而不知其恶,则为恶者实繁。人之震怒,将以惩恶,当今之威罚,所以长奸。此非唐、虞之心也,非禹、汤之事也。《书》曰,抚我则后,虐我则仇。愿大王察之。
陈牧:先生之言是也,寡人知过矣。
陈牧:寡人愿闻,理政之要,先生何以教我?
萧凡:臣以为,君者,舟也,民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书》日,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故唐、虞战战栗栗,日慎一日。安可不深思之乎?安可不熟虑之乎?愿大王察之。
陈牧:先生之言是也,寡人受教矣。
陈牧:寡人闻,治国之大体有四,何也?先生教我。
萧凡:臣以为,一曰仁义,二曰礼制,三曰法令,四曰刑罚。四本者具,则帝王之功立矣。所谓仁者,爱人者也。爱人,父母之行也。为民父母,故能兴天下之利也。所谓义者,能辨物理者也。物得理,故能除天下之害也。兴利除害者,则贤人之业也。夫仁义礼制者,治之本也;法令刑罚者,治之末也。无本者不立,无末者不成。
陈牧:先生之言是也,寡人受教矣。
陈牧:寡人欲,行教化于天下,先生何以教我?
萧凡:臣以为,夫礼教之治,先之以仁义,示之以敬让,使民迁善日用而不知也。儒者见其如此,因谓治国不须刑法,不知刑法承其下,而后仁义兴于上也。法令者赏善禁淫,居治之要会。商、韩见其如此,因曰治国不待仁义,不知仁义为之体,故法令行于下也。是故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耻,导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苟免,是治之贵贱者也。先仁而后法,先教而后刑,是治之先后者也。
陈牧:先生之言是也,寡人受教矣。
陈牧:寡人下太原,刘歆后降,吾欲杀之,先生以为如何?
萧凡:臣以为,今梁王入洛,陛下危殆,权臣放纵,矫称诏制,道路阻塞,四方蜂起,群雄竞逐,百姓无所归命,大王平并州,开王业,此诚皇天祐晋,士人之福也,正直英雄用武之时,刘歆为臣守节,乃国之干城,愿大王厚遇之。
陈牧:先生之言是也,寡人谨受教。
陈牧:寡人闻,治国有道,毕力赏罚,何也?先生教我。
萧凡:臣以为,治国有二机,刑德是也,王者尚其德而希其刑,霸者刑德并凑,强国先其刑而后德。夫刑德者,化之所由兴也,德者,养善而进阙者也,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故德化之崇者至于赏,刑罚之甚者至于诛。夫诛赏者,所以别贤不肖,而列有功与无功也,故诛赏不可以缪,诛赏缪则善恶乱矣。夫有功而不赏,则善不劝,有过而不许,则恶不惧,善不劝,恶不惧,而能以行化乎天下者,未尝闻也,愿大王察之。
陈牧:先生之言是也,寡人受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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