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名唤余灰

“人族有句古话,说的是:‘世间万物,书之一途。’”

“所谓书,其实不泛指某叠纸张、某匹绸缎或某节竹简,更非兽皮龟甲,而是寄托了力量与规则的某样物品,可以是一草一木,也可以是路边石烁,当中并无定数。只是人族在第一次见到此物时,祂是以籍典的模样出现,故而如此称呼罢了。”

“你问我,为何会有‘人族第一次见此物’之说?”

“要解释倒也简单。由此往上数万年间,人族都是以奴隶的形式生存在这片星汉之上,即便在得到书的眷顾之后,人族统治这世间也不过才三千年光景。与其说是统治,倒不如说是占据了这方天地的中心与主流而已。毕竟,世间各族依旧存在于各域,人族虽然势大,但却从未有如旧时道族那般,受百族朝拜的待遇。所以说到底,百族并非心悦诚服,而人族,也只是以强力霸占着这‘寰宇星河’中最核心的位置罢了。”

“哈哈,你说的对,实在要说是奴隶确实不准确。若要较真,倒不如说是沦为生产工具更为贴切。”

“讽刺的事情有很多,不止是人族与异人族等各族间有数之不尽的纷争,即便是到了人族内部也这个样,一样是烽火不息。唯一没变的事情便是,奴隶还是那些奴隶,并没有因为哪个种族作为世间主宰而改变…我想,这才是真正讽刺的事情吧。”

“哦…你问我是谁?你已经是第九次问我这个问题了。不要着急,我有预感,很快咱们就会见面,届时你自然会知道我是谁。”

……

“咳…余灰…余灰,快醒醒,吃点东西咱们该出去摆摊了。”

浑厚的男声扰人清梦。

“唉…又是同一个梦吗?”被唤作余灰的少年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他伸手接过中年人递来的馒头,感受着手中的余温缓缓坐起身来。

少年双颊潮红,正揉着眼睛试图使自己快些清醒过来。他身着一件朴素的麻衣,右边的脸蛋与手上都有些胡乱分布的黑色小点,那些黑点有大有小,形似雀斑,可颜色却深了不少。它们看似毫无规律的长在少年身上,但若是盯得久了,又会使人升起一股莫名的协调之感,使得这少年身上透露着股诡异的邪性。

“余灰,这是做噩梦了吗?”中年人对着铜镜捯饬着,头也没回地问了声。

“不,没事,钱叔。”少年三两口将馒头塞进嘴里,口齿不清地答应着,随手抄起床边的兽皮袄子,便下床收拾摆摊的器具。

这个正在往自己脸上贴毛的中年人名唤钱原,听说是在人族域界犯了事,才逃难到这异人域里来的。但是,究竟是所为何事,这中年人从未主动提起。而五年来,少年也不知疲倦的问过不下百次,但每次都被钱原以各种理由搪塞了去,便也只能作罢。如今他只是觉得,自己这个钱叔为了在异人族内混口饭吃,而每日不等天亮就醒来粘贴毛发的举动十分滑稽。

不多时,将自己捯饬一番的钱原回过头来,他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自信道:“嘿嘿,余灰,你快回头,看看钱叔弄得像不像那么回事。”

低头整理着几柄长武器的余灰缓慢回头,想也没想就朝着钱原竖了个大拇指,笑道:“钱叔,你这易容术日渐长进,很快就连我都要认不出你来了。”

得到少年肯定的回答,钱原得意地笑了笑,他抄起身旁几柄武器扛在肩上,便领着余灰走出门外。

屋子是个草头木屋,外头就是一片竹林,由于这里离附近的每座城镇都很远,所以为了营生,他们每隔三五日就必须要在往这些城镇间来回往返一趟,而每趟,都至少要两个时辰脚程。若是不走运时遇着了兽群或是坏天气这之类的,则要走得更久了。

“嘿、哈!”

余灰刚出门外,就看到院子里有一个年约十六七岁的少年正叫唤着,他手上持着支棒子使得虎虎生风。此时正值初冬,外面零零碎碎的雪花飘着,可那少年却是赤裸着上身。

“仲文,差不多得了,该出去摆摊了。”钱原招呼着少年。

“哎,爹,你等等,我打完这套就来。”这舞刀弄棒的少年名唤钱仲文,是钱原独子,年方十七,比余灰长了五岁,说是钱原到异人域后与一异人女子所生,所以他不必如钱原那般整日易容,每日醒了便会到院内操练。

若是往常,这类活动一般余灰也是要一同参与的,只是近几日气温骤降,他总是起得晚了些罢了。

“钱叔,日后你还是早点叫醒我吧。”自知懒散的余灰哀怨地拉了拉钱原的衣角,脑袋耷拉着,神色有些自责。

钱原摸了摸余灰的脑袋,笑着点了点头。

……

都目王国,竖耳城,地处异人域最外围,因在此生活的异人多为竖耳族人,从而得名。虽这城中人口才十万出头,但由于异人族悠长的寿命,与本就不喜生育的习性,也倒称得上是异人域中的一方大城。不仅如此,此地还是异人族域与人族盘古域中‘四十四国联盟’的边境域疆,与其联盟中强大的冰国接壤,两地间仅隔着一条星光点点的‘璨河’隔岸相望。因此,此地也是两族贸易通商的关键枢纽,所以城中不止有各族异人往来,还时常会有些人族到来走动行商,算得上是一处商贸、文化俱佳的繁盛之城。

不知不觉间,余灰与钱氏父子已经在郊野中走了约莫一个时辰,三人隐隐可以看到竖耳城那庄严的城门口了。

虽然这一路上尽是矮山竹林,但三人依旧是如履平地、健步如飞,甚至连年纪最小的余灰也是如此。起初,这个面有黑点的倔强少年只能勉强地跟在钱氏父子的身后,时常还需要停下休息,但是由于少年轻易不服输的性子,如今他已经能够独自担着两担行囊,并且紧跟着钱氏父子了。

“钱叔,今天是竖耳城吗?”望着渐渐出现的熟悉城楼,余灰惊呼出声,他言语中有着掩埋不住的喜悦。

少年余灰有一习惯,便是每日收摊之后,就会到各城里的酒楼茶馆中去听说书人讲故事,这也是他生平最感兴趣的事情。而竖耳城中,则有个周边其他城镇都没有的特点。此地因独特的地理位置,所以时常会有人族的说书人出没,他们的到来,往往都会带着余灰从未听过的新故事,所以少年才会有这般兴奋。

钱原望着少年期待的表情,点头回应道:“没错,紫岩楼的小二上回与我说过,近期会有人族大家过来说书。所以你钱叔我啊,可是算准时间带你来这竖耳城的,这几日表演完成后你可以早些去茶馆候着,收摊的事交给我与仲文就成。”

“嗯!”闻言,余灰鼻子一酸,满眼感激地朝钱原点了点头。

不多时,三人便走到了城中集市。虽然他们嘴上说着是去摆摊,但实际上却是到各城中的几处集市里头卖艺。当中主要的表演者是钱氏父子,而余灰年纪最小,所以他只须将招旗搭好,然后以锣声吆喝吸引人流,表演过后再去收钱便可。

由于钱原自人族域界中最繁荣的地方而来,所以,他表演的节目是这些身处偏夷的异人族们从未见过的。久而久之,甚至还有些异人们会不远千里慕名而来。这号称‘金刚兄弟’的三人,也成为了附近几座城中的一块活招牌。

此时天色渐晚已至黄昏,钱原与两位少年赶得火急火燎,只为了能在晚饭前赶到城中最繁华的集市内,去做完今日的最后一场。

其实在今日早些时候,三人便已经路过此处,因此这般路线实际是在舍近求远。但由于这处集市紧挨着城中最繁荣的紫岩楼,所以钱原会有如此选择,完全是为了让少年能赶上茶楼晚间的说书罢了。

“当当!”的两声敲锣声响起,将集市中的视野聚集起来,余灰吆喝道:“来来来,走过路过的别错过咯,今日,咱灵绒族三金刚又回来咯。嘿,今儿个可真是非同凡响,这上来啊,就是传说中顶七丈!”

“何为顶七丈?”有路人问道。

“嘿,先生您候着,表演这就来。”说着,余灰又将手上小锣一敲,转身时,不远处的紫岩楼映入眼帘。这时,少年也明白了自己这钱叔为何要绕着远路,也要来到这处结束,心下感动非常,所以叫喊声也越发卖力,喝道:“来咯来咯,传说中的顶七丈来咯,路过的各位看官来瞧瞧,来看看咯。”

人流渐渐聚集,钱原也开始了自己的动作,只见他两手各拿着一柄长武器,看着约有六七尺,他双手交替,将武器竖着立了三层,然后晃晃悠悠地将武器举起,缓慢地顶在了自己的额头上。

待得钱原站稳脚跟,钱仲文便立即爬上他父亲的肩头,又接连往上搭了四五把武器,到了最后两把,甚至是抛上去的。

不消片刻,钱原头上就足足顶了八把长武器,那般模样颤颤巍巍的,看着十分惊险,但中年人登时往后一踏步,身形到底还是站稳了。

“好!”

“漂亮!”

“厉害!”

“再来一柄!”

这般动作,自然是引得全场惊叫连连,观众们齐齐拍掌称快。

这时,就听“当!”的一声锣响,余灰提着个方盆走上前去,沿着人流边缘边走边道:“金刚兄弟,初到贵地,生活不易,全凭手艺!嘿嘿,若是各位父老乡亲看得高兴了,还望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小弟就代二位大哥先谢过各位看官了。”

叮叮当当的碎银钱币声响源源不绝,余灰的脸上也笑开了花。可正当他欢快收钱之时,却有一只手不合时宜的搭了上来,将那方盆整个盖住。

那只手掌白似凝脂,形若无骨,小臂处却稀稀疏疏有着些许淡蓝色的鳞片,可以称得是十分漂亮,竟让余灰给一下看怔了过去。

“哎,余灰,你呆站着干嘛,那边是出什么事情了吗?”后边传来钱仲文催促的声音,这才将余灰的注意力给拉了回来。

“你...你要干嘛…?”余灰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粉粉嫩嫩的盛装少年,并且正面带浅笑地望着自己。一时间,余灰有些晃神,他无法分辨面前这穿着绸缎的同龄人是男是女,甚至连语气都从责问变成了心虚。

“不干嘛。就是本公子觉得这个钱,你们不该收。”少年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脸上挂着一丝狡黠。

“生活不易,全凭手艺,这位公子,请你不要为难咱们这些可怜人。”不知为何,平日里都会与捣乱者争论不休的余灰,面对着这个粉嫩少年却如同蔫巴了一般,一番话说得毫无中气,就连口齿都不太清晰。

“喂,小子,咱哥们手艺人赚点钱不容易,你就得饶人处且饶人吧。看你这身行头,高低也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实在没必要拿我们这些走街串巷就为讨口饱饭的人开涮,你说行吗。”虽然不懂余灰为何面露怯色畏畏缩缩,但钱仲文依旧是怼了上来,言语中满是质问,没有丝毫的客气。

“啧啧啧,看来你的意思,是只许你们骗人,却不许别人说了啊。刚刚吆喝的时候,你们明明说好了是顶七丈,可上边这些枪棍棒戟有长有短,就算额头上顶了八把也到不了七丈,那我问你,这些钱财你们又有何面目收呢?”那粉嫩少年似乎也是个牙尖嘴利的主,一番话语如同连珠炮般脱口而出。

其实,这顶七丈原本就是一个夸张的由头,他们手中这些武器哪怕全都用上,也顶多就五丈出头,是远不及七丈的。但是街头卖艺,本就属于看个热闹,他们也从未被人这般较真,但那少年一言一语又确实没说错,哪怕摆明了找茬你也无法反驳。一时间,倒是弄得钱仲文焦头烂额,他张了张嘴,却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双方就这么耗着,一旁观众也乐得看戏,场面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可是,他们可以等,那钱原不能等啊,只见这顶着一脑袋东西的中年人此刻满头大汗,嘴上正哼哼着,意思仿佛是让二人快些解决。

“那你待如何,现在我手里头的东西加一块儿,都到不了七丈。一路颠簸,表演耗材,这些都是武器遗失的原因。”钱仲文注意到了自己父亲的窘迫状态,便随口编造了个由头,但却出奇的合理,他脸上不免浮现微笑。

“这事情简单,我的随从中正好有个使长武器的。”说着,粉嫩少年拍了拍手掌,人群中挤出了个高个子,穿着与少年身后那人无异,皆是一身黑衣。

“浅少爷,何事呼唤属下?”高个子刚一出现便立即躬身,将头降到一个比粉嫩少年低的位置。

“田光,你将身上长棍取来,里头那人在表演顶七丈,现在还差一些,咱们帮帮他。”那被称作浅少爷的粉嫩少年随手张开手中折扇,得意笑道。

“若是我们顶上此物,你便不再找茬?”钱仲文指着田光手中长棍,问道。

“你先别急,里头那位仁兄头上的东西,顶多也才五丈出头,而这杆长棍满打满算也不过八尺…”浅少爷接过田光递过来的棍子,打量着。

“那此事该如何解决,总不能是我又去找乡亲们借几柄,然后强行凑够七丈吧。”钱仲文语气中满是不胜其烦。

“倒是不用这么麻烦…罢了,我便卖你们一个面子,你人爬上去,然后举着这长棍,我当你们过关,如何?”浅少爷不假思索道。

“放屁,你简直就是在强人所难胡说八道!去去去,别在这捣乱,我没功夫和你扯这些乱七八糟的。”说完,钱仲文一把拽过浅少爷盖着的方盘。

“唉…居然就这么放弃了。还想说,若是你们能做到登七丈,那么本少爷会给予相应的报酬呢。虽然本少这趟出来得急,身上没带多少钱币,但到底还是有袋金子的,现在倒是可惜了。原本,你们若能逗得我高兴,还想说这些金子可以分你们一半呢。”浅少爷扬了扬手中锦囊,语气中满是惋惜。

一听到有报酬,钱仲文便立即回头了。他认真地听了听锦囊中传来的声音,那般叮铃当啷的撞击声,里头东西少说能有半市斤,便开口道:“你先打开我看看,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

浅少爷对着钱仲文将锦囊扯开个口子,里头金光闪烁,似是点点金沙。

钱仲文深吸口气,撂下了句:“你先等着。”便抢过浅公子手中长棍,朝着自己父亲钱原方向走去。

不多时,不远处那二人就已经商量好了,钱仲文大声吆喝着:“余灰,你先去与这小子击掌为誓,然后过来,这趟买卖咱们接了。”

“哦。”余灰答应了声,便伸手拍了上去,果然正如他所想,这粉嫩少年的手掌不仅十分漂亮,并且真就柔若无骨。

片刻过后,那本该喧闹无比的集市,却出奇的安静,就连一旁叫卖着大力丸的小贩都屏住呼吸。他们眼神中尽是震惊与赞叹,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不远处,似乎是不敢相信正发生着的一切。

由于体重原因,真正向上攀爬登七丈的人是更轻的余灰,此刻他正满头大汗地手脚并用着,一边维持着武器的平衡一边向上爬。虽然其动作灵活,看似轻松随意,但里头却不知蕴含了多少功夫。看得人们是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皆在心中啧啧称奇,暗暗期待着这兽皮少年的登顶时刻。

这由长武器叠成的所谓七丈,说到底也就是一条脆弱纤细的杆子,虽然豁口处被钱氏父子动了手脚,但也算不得有多结实,所以哪怕是碰一碰,都会引得其左摇右摆,是绝对到不了能支撑一个人往上攀爬的强度的。

而为了保持平衡,钱原除了额头外,还用上了双手,他正紧紧抓着七丈底部,盯着背负长棍的余灰往上爬,脚下坚如磐石,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多余动作。

当然,换作余灰去爬,以及钱原得以使用双手,这些都是得到了浅少爷的首肯的。

余灰越爬越慢,到了后面甚至能感受到高处呼啸的风声,他小心翼翼,终于在一刻钟后登顶站稳。而在其将长棍举起的那一刻,平静了许久的集市突然爆发出了轰鸣的欢呼声,甚至连一直为难他们的浅少爷也不由惊呼出声,鼓掌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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