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酒精在我的身体里翻江倒海,我所有的精力和清醒都用来控制自己的平衡和呕吐的冲动。我被安置在她的床上,应该是她的床,床单上有和她头发一样的香味。我的头很疼,头稍微一动感觉眼珠子就要掉出来,我只喝了温晴端来的一杯水再也不愿多动一下。我一直在想,书里那些酩酊大醉酒后乱性都是假的,酩酊大醉只能一动不动,能酒后乱性的一定没有喝醉。
等我再醒来,天亮了应该已经很久了,太阳光穿过了窗帘,温和的照着我。我缓慢的坐起来,脑袋还是有一些空虚,我闻到自己衣服上散发出的恶臭,一股垃圾桶的味道。这让我马上就受不了了,我不知道温晴在哪里,我希望她最好不在,或者我最好不在她家里,显然这一切都不可能。她敲了敲门就进来了,她看上去很香的样子,说道:“你醒了?头还疼吗?”一边说一边朝我走过来。我蹭的一下就站起来了,我不想让她靠我太近,马上说:“不疼了,我想去个洗手间。”这几个字说出来,我马上就闻到或者感觉到自己口腔里的臭味,酒精在我肚子里发酵了。冲到洗手间我意识到,这里没有我的牙刷,我塞了一块牙膏到自己嘴巴里,又含了一口水,反复冲刷几次,感觉效果还不错,嘴里只有牙膏的味道了。我用洗手液洗了一把脸,顺便把手上残留的水洒了一点到衣服上,希望能遮挡一下。我还没有出去,温晴就叫我去吃早饭,我只想快点回去,收拾一下我自己的身体。她的早饭和我的很不一样,我就只是三明治牛奶鸡蛋。她的要丰富很多,牛奶鸡蛋到处都有,但牛奶是加了一些麦片酸奶片果片熬制的,鸡蛋是提前卤好的。还有煎肠,培根,煎蛋,油条奶油馒头。我规规矩矩的坐下吃了很多东西,她说小米粥养胃,喝了酒一定要喝小米粥,说牛奶每天都要喝一点,补钙,鸡蛋每天可以吃一到两个,早上也要吃适量的肉。
吃着吃着我感觉自己的胃确实舒服了很多,天气很好,她的家很漂亮,到处是温馨的颜色。以前我最喜欢黑白灰色,现在看着蓝色粉色也不讨厌。我突然想起来,昨天温晴说了喜欢我,她肯定说了,我脑子记得很清楚。所以我开始想,我们什么时候能天天待在一起,我想每天都这样想过来就看见她,吃她做的早餐,也给她做早餐。当然,我身上一定不会天天有这样的臭味。
“你今天晚上忙吗?”我试探性的问。
“怎么了,你有什么安排吗?”
“我们去约会吧。”我只能直截了当的说出我的想法,这已经是一个难得的突破了。
“好”她居然只说了这一个字,没有拒绝没有犹豫。我开心的喝光了牛奶,里边酸酸甜甜味道很特别。
所以,我回家换好了自己的身体,这次我亲自选了一家餐厅,晚上7点准时去接她。
天气已经变得很温和了,树开始慢慢的发芽了,风开始穿上了外套。温情穿了一条白色的裙子,裙子刚好到她的膝盖,我想说的是,她的腿很美,而我并不是故意看的,只是一条好的裙子就是能让人把注意力放在腿上。她化着淡淡的妆,手里拿着一个咖啡色的手提包,她就这样向我走过来,我心里发誓,我要和这个女人在一起,这是我第一次想和一个女人在一起。
我们吃的很开心,不过那天我脑子里总是想起二哥,和他死去的老婆孩子。我不知道我想不想要一个孩子,但是我想让温晴做我的老婆。
“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饭吃的差不多,我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戒指。我在故作镇定的看着她,我的心一直在快速的跳动,我的眼睛感觉要滴下泪来。温晴只是看着我,她擦了擦嘴,喝了一口水,又擦了擦嘴巴。我不知道她在等什么,是不是我表达的方式不太对,她的反应让我想到了我第一次去请她打兔子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喝了一口酒然后看着我,最后说我太轻浮。我觉得是不是我太随意了,我是不是应该说一些甜言蜜语或者一些海誓山盟什么的。
“我喜欢你,我想每天都和你在一起,想让大家都知道你是我女朋友。”我又说了几句,这次我更紧张了,她还是不说话。
我想是不是我太严肃了,求婚是不是才会用戒指呢。
“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个戒指,我可以买别的,比如项链,你喜欢什么我都可以买给你。”我试着补充了一句。
她还是没有说话,也不喝水,也不擦嘴。
我有一点着急了,我想把戒指直接戴到她手上,所以我的眼睛就落在了她的手上。
“嘿,大作家。”她把我的眼神叫回来,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她的眼神很复杂,温柔,有怀疑,有审视。
“你为什么喜欢我。”她问我
在这之前我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是我不能什么都不说,也不能说不知道,我很害怕她站起来就走掉。还是我之前说的那句话,我相信说话就像开水龙头,只要打开了,就总会流出水来的,尽管刚开始可能是生锈的水。
“我其实不知道怎么说,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可以慢慢说给你听的。”我给自己开了个头。
“我觉得我越来越喜欢你,第一次见你,你看我的眼神,你握着我的手说我是个孩子,我觉得很放松,你没有让我紧张。后来你觉得我邀请你打兔子有点轻浮,其实我不是顺路来告诉你的。我这个人很容易认真,因为你第一次问了我,我就以为你想去,我觉得我们已经约定好了。我之前也不认识小全,我是为了和你一起去打兔子故意认识的。还有,其实那一段时间我过得很不开心,我每天都想你但是不敢来见你,我以为你也像所有人一样,觉得我孤僻,奇怪,吹毛求疵。当你那天晚上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都开心糊涂了,我喜欢看你笑,你说我像个孩子,其实你也像个孩子,你去山上打兔子的时候就像一个孩子。我喜欢你的笑,每次你笑的时候就好像这个世界都挂满的彩虹。我喜欢你生气的时候,会让我很紧张,我能感受到自己的反思,我很久没有反思过自己了。我喜欢你工作的时候,好像整个世界你都能把控。我喜欢你吃饭的时候,总是吃的很香还很优雅。我喜欢你的眼睛,你的嘴巴,我喜欢你穿白色的衣服,喜欢你穿黑色粉色一切颜色的衣服,我喜欢你化妆的时候也喜欢你不化妆的时候。我就是喜欢你,你做什么我都喜欢,你说什么都能让我开心,不说话也可以。”我确实像个打开的水龙头,流着真实的,真心的话。这些话让我无比舒服,人可以说自己的心里话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呀。
温晴的手轻轻地放在我手上,拂去了那几滴泪。
“你还说你不善言谈。”她笑着说,一边说一边抚摸着我的半边脸,她的手很温暖,我像一只小狗一样伏在她的脸上。
就这样,我给她戴上了戒指。我一直在问她你到底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她说戒指都戴上了你说呢呆瓜。可是我不答应,我觉得一定要亲口说出来,所以我就一直缠着她问,最后她终于说了愿意。那是很奇妙的一刻,我们轻轻的拥抱在一起,彼此心里只有对方。我们抱的越来越紧,在分开的一刻吻上彼此的嘴唇。我的生命中没有一刻可以和这一刻相比,它是如此的让人开心而放松,激动而安心,我想这大概就是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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