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作则 鼓舞士气

第二日,司马邺发布诏书昭告天下:今大晋之存亡之秋,为讨伐四方胡贼,朕亲自率领长安将士,攘外安内,特以此激励我大晋朝之百姓关注国。国家存亡,匹夫有责,保家卫国刻不容缓。

这一书,举国震惊。

晋皇十三岁便御驾亲征,能为百姓亲自上战场,可谓是世间难得之明君。恰逢征兵之际,许多普通百姓都被激励,纷纷参军报国,想与皇帝共存亡。

“诏书已公布于天下,这司马邺想后悔也难咯,哈哈哈。”司马睿近期假以称病为由,待在家中不上朝,也不管朝中之事,相当于把权力暂时还给了司马邺。

当然,这一切都是有所预谋的。

“如今长安只有十万余兵,一半虎符在丞相您手中,那司马邺只能调动一半兵力,据说那攻打平阳城的匈奴人是汉赵蠡王,手下匈奴骑兵足足有八九万之众。”王导和司马睿关系十分好,就快到同床共枕的地步了,如今更是寸步不离,每每有主意便能第一时间交流。

“那他不是必死无疑?就等他的死讯,到时候南阳王再来收拾这烂摊子,我坐享其成罢。对了,派人安插到北征队伍之中,有何事情发生我们也好第一时间知道。”

司马睿忽视了一点,司马邺可不是历史上那个无能的倒霉蛋小皇帝。

长安屯兵处,操练场上。

司马邺站在讲武台之上,望着下方,士兵们排成方阵,他们身穿黑甲,烈阳之光照射在士兵们的黑甲上反射出一道道金属的光芒。

这西晋的黑甲属于鳞片甲,虽然看起来威武霸气,但十分笨重,而且防御力却普普通通。

再看他的中世纪盔甲,也只比这些鳞片甲重了不到十斤。

司马邺要从这数万士兵中挑选出两千精锐士兵,训练出能够使用火药枪,穿上全覆盖式盔甲的人。

站满人的操练场寂静一片,只能听到士兵的呼吸声与咳嗽声,这人山人海的一片,司马邺又该如何选。

“皇上,这三万九千士兵便是我们所能调动的所有兵力。”祖逖手中拿着士兵的花名册,而这花名册之上都只记了百夫长,与千夫长的名字,以一百人为指挥单位,层层递增或递减指挥,这便是古代行军打仗将军能够如此快下达命令的方法。

“为何只有不到四万人,要知道长安南北屯兵处加上有十万之众!”司马邺原本想要调动全城三分之二的兵力,可如今却连一半兵力都不到。

“那另一半虎符在司马睿丞相手中,士兵见虎符,不管人。”祖逖直言不讳,他已经与司马邺在私下称兄道弟了,便没有那么多礼仪。

管虎符不管人,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好歹自己也是个皇帝,这司马睿不除到后面威胁越大。

司马邺顿了顿,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不满,只是手中紧紧握住虎符,抬手高举。

顿时,士兵们连咳嗽声都没有了。

空气中只剩下安静,万人只等皇帝讲话。

“我大晋的兄弟们!你们随朕御驾亲征,可有怨言!如果有人不愿前往,现在就可出列!朕不会怪罪。”司马邺一声,不仅惊了下面的士兵,而且旁边的祖逖与一众将军也是面面相觑。

这行军之前,不应都是激励士兵们奋勇直前,哪儿有一开始便让士兵退伍的说法。

下面也是瞬间人生鼎沸,不少人的心都动摇了。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是皇帝呢,我退出!”

“我可不愿意去打仗,我家里还有婆姨和孩子。”

“.……”

已经有许多士兵打了退堂鼓,他们纷纷从队伍里出列,不到几分钟,将近四万人的军队,都出列了一半。

“很好!朕不怪你们,你们其中许多人都有家室,又有谁甘愿抛下家人,远征胡人呢?”司马邺一声,让祖逖与将军们纷纷上前劝道:“皇上,您再这样下去,怕是士兵都要走尽!”

司马邺单手背负,径直地走向讲武台的边缘,眺望着那些一直没有出列的士兵们,他只是随意地指向其中一个年轻人。

“朕问你,你可有家室?”

那士兵见皇上问,便坚定地答道:“回皇上!小人上有独身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犬子。”

“那你为何不出列,去照顾家中老人与小孩,为何还想要同朕去远征胡人?”司马邺赞许地点了点头,他的问题也是其他人的问题,更是那些已经出列的士兵们的问题。

“回皇上,小人是从洛阳携家带口逃到长安的,那洛阳沦陷之时,我家中老父与怀胎妻子皆被胡人凌辱而死,如今参军也是为了报仇雪恨。那胡人,我杀一头是一头,杀一双赚一头,只要能杀,就算是死又何惧?”整个操练场内,回荡着士兵坚定地声音,似乎是能穿透灵魂一样,其他人听见却是愣了下来,仿佛每个人都在询问自己的内心。

“好一个杀一头赚一头!朕也同你一般,这天下百姓都是我的家人,如今家人被侵犯,朕如何能忍得过!”

司马邺抽出腰间匕首,刀刃握在手中,轻轻一割,鲜血逐渐从手中滴落。

“吾以吾血荐轩辕!不破匈奴誓不还!”

壮烈激昂的声音响彻在数万人的耳中,在回荡着,充斥着他们的胸腔。

他们纷纷效仿司马邺,不仅仅是没有出列的人,还有那些方才有退缩之意的士兵。

……

“皇上,你可真会说,现在军营里的人恨不得现在就吃那些胡人的肉,喝那些胡人的血。”大胡子许逊,一个快七十的老头,但还是青年模样的人。

司马邺十分看重他,特意让他当了精锐部队的千夫长。

“行,这些奉承之词不必再说,我要你挑选的士兵选好了吗?”司马邺拍了拍他的肩膀,虽然看着他,但是心中却已经出了神。

这两千人可是关键,胜不胜就看这两千个了。

“这怎能是奉承,是实话。皇上,您交给我的任务我当然已经完成了,我现在便带您去瞅瞅。”

随着这大胡子来到挑选的两千人队列之前,这两千人数字看起来不多,但站着倒是挺多的,而且个个都比他高,比他壮。

司马邺不知道为什么有种当校长的感觉。

“他们高大勇猛,而且最重要的是都是被胡人害过的,对胡人有着深仇大恨。”

“哈哈,你倒是挺会选人,我看行。既然这样,我要你将火药枪的使用方法和盔甲的穿法教给他们,明日便要出征,你可以在行军路上教。但必须要在抵达平阳之前让他们熟练。”司马邺最看重的便是许逊的机智,他虽年龄老,但仍然像是一个老顽童,而且智商也远超常人,这种智商,是操作技能的智商。

“如此简单?小皇上,我还以为您让我一人去灭了十万胡兵呢,哈哈。”

这家伙,怎么感觉像是隐藏了什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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