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法律的牧师

“对呀,真的很荒诞啊!”有人附和。

“在这里,我只想问问可爱的护士姐姐,你怎么知道在3月29日夜晚8时许,几十公里外的废弃工厂里会发生令人发指的罪案?

不要告诉我你认识原告哦!因为你的证词已经明明白白告诉大家:你就是一个路过的,逛商场的,见义勇为的好青年!

难道是被告和我闲聊的小概率事件往往发生吗?证人,请你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欧大牙对刚才一直不让他说话极度痛恨,他在法官座位下面的狭窄通道走来走去。一会儿对着旁听席,一会儿面向摄像机,又转头看向法官和检方。

那种雄姿英发,连哥们都看呆了!

“我,我,555!”小舒护士脸色苍白,双手不停地捏着自己的衣服,突然放声大哭。

旁听席上议论的声音多了起来。

“是啊!这也太巧了吧?”

“不对,肯定另有隐情!”

“是的呀,刚才我们都亲眼见到,那个受害的女孩为什么要猛亲被告呢?你以为人家脸厚啊!”

“唉,还不是被逼的!我看原告肯定有问题!要不然,他口口声声要和那个女孩结婚了,可是人家根本就不承认,也没有哪怕一句亲热的话!”

“说不定这就是个伪证。哎,你看,你快看,那个证人,那个女孩,她哭什么呀?咦,不会也是被迫的?”

“就是嘛,除了原告的爹妈,还有几个混混,警署的,检方的,认可原告和女孩是男女朋友,其他人好像都措辞激烈地否认啊!”

“嘘,小点声。你左边过去第三个位置,可是坐了个署长呀,小心人家'整你!”

“唉,老九,你说怪不怪?既然原告和女孩是男女朋友,为什么人家女孩单位的领导,钱,钱什么来着,却不认识他,反而帮着被告证明?”

“嘘,你找死啊?那个钱总,叫钱为民,阿拉在电视上看到过。算了,阿拉小市民一个也得罪不起,别出声,看看戏好了啦。”

“我反对!”伍锻举手站起来狂叫:“我坚决反对律师误导审判员,把简单明了的案件复杂化!”

随即,他走到欧大牙面前挑衅:“我义正词严地还反对律师恐吓证人的行为!”

“反对有效!律师,请你检点言行。不可讲跟本案无关的事情!也不得威胁证人!”胡盼亦步亦趋。

“好的,尊敬的审判员!我现在讲跟本案有关的第二项罪名。鉴于第一项罪名难以判断,我们不妨大胆假定:如果是原告实施了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

而那8个人是他的帮凶,那就能合理解释为什么被告和他的儿子、侄儿要与原告发生打斗,还打伤了原告等人。”欧大牙忽然举起右手,食指指向空中。

“上天保佑!我差点忽视了一个关键问题:原、被告双方,他们怎么能不约而同地相聚在离被告医院五十多公里的郊区废弃工厂?难道是导演安排的?

审判员,我想请原告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吗?”欧大牙眼神变得凛冽起来。

“啊?这个,那个,当然可以!请询问。”胡盼看见段然不易察觉地点了下头,马上变得大刀阔斧了。

“我说过多少遍了!我是与我家姗姗商量婚事。因为婚姻很重要,一个人一辈子就结一次婚,所以我和她都很重视!

至于被告,那个大色狼怎么知道的?这我就不清楚了!估计是他派人跟踪我亲爱的女朋友吧。”小杂皮脸不红、心不跳。

“所以你就大晚上的,把你所谓的女朋友张某约到荒郊野岭的废弃工厂,偷偷摸摸商谈婚事,对吗?”大牙调侃。

“哈哈哈!”旁听席一片欢乐!

“嗯,是的。不是的!我们是正大光明,不是你说的偷偷摸摸!请注意你的用词和素质!咱都是海归,文明人一个!”

看人家准备得多充分!连欧大牙,我的律师曾经在国外读书都调查得一清二楚。

“哈哈哈!”法庭是更加盛大的一片欢腾。

“肃静!谁再笑,法警请他滚出去!”胡盼板着脸大喊。

“好吧,sorry!我下面的问题,原告,请你如实回答:你家境殷实,并且发誓要给张某豪华的生活,对吗?”律师彬彬有礼。

“对的呀!刚才我已经说过,姗姗嫁进来就是少奶奶,荣华富贵!我也会一辈子让她幸福!我们家加长的劳斯莱斯都有3辆,她随便挑!”小杂皮还在深情地炫富。

“大家都听见了吗?青年俊才,官商世家,有情有义。唉,我要是有个女儿,我都想把她嫁给这样的万里挑一。”律师摇头晃脑。

“但是案发当晚,请问你接张某,你最在意的心上人,商量婚事开的是什么车?”欧大牙突然露出了獠牙,森白森白的。

“九座的长安面包车啊!怎么,有问题吗?”小杂皮随口一说。

台下一片嘘声的海洋。

“我的问题问完了!第二项罪名的关键点,受害人张某是在什么情形下去到那个废弃工厂的?”律师挥挥手,对着摄像机摆了个两指向上的胜利的pose。

“综上所述!”欧大牙继续阐明自己的主张:“我们认为:如果第一项罪名不成立,第二项罪名故意伤害就只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了!”

“审判员,我反对!对于被告三人打伤原告,有医院出具的伤情报告,我们检方认为这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理应由被告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段然貌似有理有据。

“审判员,各位公民,媒体朋友们”,欧阳律师站起来严谨地分析:“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我认为我的当事人确属正当防卫,依法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审判员,我们检方坚决反对辩护律师的意见!”武锻夸夸其谈:“按照法律规定,就算被告是正当防卫,那么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事实上,医院证明被告一伙是自残导致的轻微伤,但是他们重伤无辜群众却是铁证如山!”

“审判员,我也有补充!”段然紧跟着发言:“根据刑法规定,要针对“正在进行中”的才是正当防卫。”

“尊敬的审判员!”欧大牙针锋相对:“首先,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上情况异常复杂。比如,一名歹徒手持长刀,正在凶狠地追砍一人。

当他长刀砍空,路过一见义勇为的用板砖把他拍死了!

有的法官认为行凶者由于砍空,已经不是“正在进行中”,因此你是防卫过当!也有的从另一个角度判断。

既然砍人的并没造成什么损害,你怎么就不问青红皂白把人拍成相片呢?超过必要限度了!

难道要等手持长刀的歹徒先砍死一人,再继续攻击见义勇为的人才能动手吗?

可惜啊!那一刻时机已经丧失。说不定我们只能看到这样的报道了:歹徒丧心病狂砍死了路人甲,又将见义勇为的路人乙砍成了烈士!

我们应该向路人乙学习,学习他宁死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绝不越雷池半步!

其次,就本案而言,难道要等到嫌疑人侮辱妇女得逞,才是“正在进行中”吗?我想提请审判员和检方:那就不是强制猥亵妇女,而是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罪名了!

此外,我们从康复程度也可以看出,坐轮椅的仅仅是轻微伤,现在法庭上撒谎的居然是中度伤,是医院脑残了还是医疗设备瓦特了?”

“这个,那个,啊!是不是嘛!它对不对呢?暂时搁置!继续审理第三个罪名,袭警!”胡盼想了半天,才废话连篇地宣布。

“法官,我们检方要发表新的意见!”

黑段然也想表现一下,这个庭审要作为电视节目播出,老领导会看见的,更何况我们范总两口子还亲临现场。

“鉴于第一和第二项罪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我们也不讲情理了!

现在,我们除了提交他妨害公务、打伤巡捕和联防的证据,还临时申请法庭追加他的儿子和侄儿作为共同被告!并以流氓集团罪提起公诉!”

“什么啊!怎么会这样?”本来还在想,欧大牙把我的第一项和第二项罪名已经说得支离破碎了,就算袭警罪名成立,也就是个2、3年吧。为了孩子不受罪,咱忍了!

“好,法庭会考虑的!一定要让犯罪分子得到最严厉的惩罚!”胡盼威赫地说。

旁听席又有了骚动,连电视台的记者都议论纷纷。

欧大牙摇了摇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地看了我一眼。清清老婆也向我投来关切和忧伤的电波。

“法官!我有话要讲!”我顽强地想站起来,可是腿不听使唤。当我准备斜倚在被告席前面的栏杆上时,公平和一个警察一左一右扶着我站起来了!

旁听席上的掌声在张叔带头下,突然山呼海啸起来!在那一浪高过一浪的掌声里,感觉自己不再无助!

几分钟后,掌声停了,法庭寂静得让人心慌。

“犯罪分子,还他么轮不到你说话!你想罪加一等吗?给我闭嘴!”

胡盼被掌声搞得恼羞成怒,唉,如果这些人是为他英明的判决而欢呼该有多好啊!管他的!当一个好法官就不怕得罪人!

“怎么说话的?审判员!作为律师,我想提醒你,既然不让当事人发表意思,也不让他法律授权的代理律师主张,那还要我们来干什么?走过场吗?

你不如干脆先把被告人关进监狱,然后你亲自去宣判,多省事啊!

由于案件异常复杂,明显感受到来自宏桐区当地的巨大压力,我会郑重提请东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异地一审此案!

同时,医院鉴定明显偏袒原告一方,也不符合伤情鉴定的法律规定,我会提请异地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欧大牙气得都想干架了。

“欧大牙!我警告你!别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怎么站到犯罪分子那边去了?唵!立场!作为律师,你居然为敌人辩护,我代表法律宣布:你已经丧失了辩护权!

别人怕你,我可不怕!我胡盼秉公办案,公正执法,无愧于天地间!还异地审理,还异地鉴定,你是不相信我们这一级公检法吗?

你再敢胡搅蛮缠,信不信我判你个扰乱法庭,驱逐出去?!

还有,你竟然胆敢在法庭上公然诋毁办案机关,我会要求东海律协对你立案调查,看你猖狂到几时?”

胡盼脸色通红,声嘶力竭,唾沫星子乱喷。

“天哪!法官疯了吧?律师都被赶走了,这还怎么审理嘛!”

“唉!恐怕又是人情或者权力干预办案,套路深啊!”

两名记者小声交谈。

“胡盼是吧?今天你要敢胡判,我欧阳明还把话撂这儿了!我要去市审判委员会投诉你!我有权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强行判决为由,直接向市里提起二审!

培根曾言: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后果相当于十次犯罪。

今天,我还就不走了!你试试看驱逐我吧。什么是犯罪分子?谁又是犯罪分子?在终审判决前,就没有犯罪分子这一说!叫嫌疑人好不啦?没见过你这种业务水平的人!

你怎么混上法官的?当官不为民作主,你不如回家吃奶去!

从法理上讲,在庭审过程中控(检察人员)、辩(被告人及其律师)、审(审判人员)三方应该是相互制衡的关系。

但纵观一审的全过程,我们早已知晓你们控、审双方意见是趋于一致的,而这是不应该的。”

欧大牙提纲挈领。

法庭猛然间沸反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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