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故人重逢

林书墨见方羽馨似乎恢复了一些,问道:“你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方羽馨眼睛发亮,总感觉不真实,从来没听说中了尸毒还能解的,但她此时神清气爽,比没中毒的时候状态更好。

从极度绝望到欢欣鼓舞,转变之大让她心神俱醉,她抱住林书墨亲了一下道:“书墨,你一定是神仙下凡,只是你自己还不知道。”

末世危机都发生了,有个神仙很正常吧。

林书墨刚才焦急万分,抱着碰运气的心态试了一下,很担心没有效果,如果没效果,自己又要回到孑然一身的状态。

虽然习惯了孤独、冷酷,但这几天跟方羽馨在一起,她的美丽、温柔、百依百顺,使他性格的另一面在复苏,而这一面才是他本质的一面,只是生活的打击让这一面被封存起来了。

这会儿看她状态很好,林书墨渐渐放下心来,非常欣慰,笑笑道:“神仙不好,不能近女色。”

方羽馨锤了他一下,羞道:“那你什么时候破戒,我等你啊!”

经历了刚才的生死危机后,两人都放开了,关系不知不觉亲近了很多。

说话间,一阵风吹过,方羽馨打了个寒颤。

林书墨道:“我们要找个地方暂时栖身。”

“嗯。”

这里是城市边缘,都是一些五金店、汽修厂什么的。林书墨背起方羽馨往城里跑,虽然方羽馨现在能走,但毕竟太慢。他尽量不发出声音,避免引来丧尸,晚上丧尸特敏感,丧尸潮还是很可怕的。

林书墨也不知道该跑哪里去,他走到一处住宅小区,想想先进去找个地方吧,否则漫无目的,不知道去哪。

走到一栋住宅楼,忽然听到压抑的哭声,一个女的低声惊呼:“不要,不要。”

另一个男的淫笑道:“什么不要不要,你都拿了两袋米,刚才还吃了两个面包,我们都说好的。”

“不是的,不是的,你说只要摸一下。”女声哀求。

“你是觉得我傻吗?现在哪个女的这么金贵?再叽歪别怪我不客气。”男子低声威胁。

林书墨因为五感敏锐,听得一清二楚,本不想管,毕竟这些土棍到处都是,但女声好像有点熟悉,待听到女子惊叫一声,他终于忍不住,一脚踹倒大门走了进去。

里面的土棍被门口的动静惊动,放开女子走了过来。

此人身躯高大,头发半红半黑,应该是末世前染过,现在褪色了,脸色黑中带黄,眼窝深陷,眼球凸出,这会儿上衣已经脱了,身上肌肉非常发达,林书墨怀疑他以前是健身教练。

“你是谁?”这个土棍目露凶光凝视着林书墨,待看到林书墨背后的方羽馨,眼睛一亮。

此时,那个女子也衣冠不整地站起来,她看见林书墨,愣了一下。

林书墨扫了她一眼,眼光迅速转向土棍,淡淡道:“向这位女士跪下,磕三个头,打自己十个耳光,我可以饶了你。”

土棍用看傻逼的眼光看了一下林书墨,残酷的末世居然还有这种逗比,真特么可爱。能动手就别吵吵,土棍也不说话,从沙发上拿起一根不知哪里来的警棍,朝林书墨猛地砸去,这一招势大力沉,隐约带着风声。

林书墨气定神闲朝他踹了一脚,土棍完全来不及反应,上腹遭受猛烈一击,立即往后倒飞,嘭一声砸在墙上,只觉得气血翻滚,眼睛发黑,差点昏死过去。

此时,土棍嘴角已经流血,他含糊不清地问道:“你是林一踹?”

林书墨有点哭笑不得,自己不过在棚户区附近清理了几次丧尸、土棍,怎么这么多人知道了?当下答道:“我是喜欢踹人,因为比较简单,手不会弄脏。”

他瞥了一眼土棍,继续道:“现在,跪下磕头,然后打自己耳光,否则的话,我保证你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这个土棍也很光棍,没有迟疑,虽然浑身虚弱无力,依然颤颤巍巍走到女子跟前,腿一软,扑通跪下磕头,磕完三个头,又开始打耳光。

打完耳光,他眼巴巴看着林书墨,林书墨道:“行,你还算拎得清。这一节就算揭过,我再问你,你知不知道骆友明住哪?”

说完笑眯眯看着土棍。骆友明这个仇是一定要报的,而且要尽快,不然这口气咽不下。

土棍心中一颤,马上道:“他们驼帮总堂在月山防空洞,骆爷应该也住里面。”这事不算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

林书墨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站起来道:“行,快滚吧!”

土棍如蒙大赦,立即艰难爬起来,一瘸一拐走出门去。

房间里安静下来,女子满脸通红,犹豫了一下,艰难开口道:“小墨,谢谢你!”她其实早就认出这个以前的邻居,当初他只是个腼腆的男孩,常常偷偷看她,她当时是东屿棚户区的一枝花,十七八岁的年纪,撩她追求她的男孩很多,她没有特别注意这个男孩,后来她们家搬走,就没有见过他,想不到他这么能打,以前没听说啊。

又想到刚才自己那么不堪的情景被他看到,不知道他会怎么想自己。老公末世之前出差,回来后突然发作,如果不是自己跑得快,早已变成丧尸。

回到娘家,躲藏半个月粮食就耗尽了,父母出门找食物,从此没有回来。后来自己冒险出去,找到了一些,但后来再也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后来遇到以前的健身教练,就是刚才这个土棍,此人仗着有点身手,食物不缺,但目的很明显,自己推托了几次,又不敢得罪他,只好让他占点便宜,结果今天他要强行上马。

林书墨也认出了萧红筝,当初自己十四、五岁的时候,曾经对她有朦胧的情愫,也许是青春期的青涩恋情。那时的她如荷花初绽,鲜艳欲滴,散发着无限的青春朝气,当然,像许许多多自卑腼腆的少年一样,这份情愫秘不示人,从未表白,随着岁月的流逝尘封在记忆深处。

“没事,阿筝姐。”林书墨也不想多问,这种事现在很普遍,问多了让人难堪。

突然,方羽馨叫了一声:“书墨,你流血了!”

林书墨低头一看,腰背部位有点血迹,应该是刚才导弹碎片造成的,幸好是微型导弹,不然可能要受重伤。

“没事,应该是刚才那两颗导弹。”林书墨现在没什么感觉了,略有疼痛而已。方羽馨却很紧张,在旁边认真查看伤口。

萧红筝看了方羽馨一眼,认出她的身份,感觉小墨已经不是从前的小墨了。

林书墨道:“最好换个安全的地方,刚才动静太大,可能已经引起丧尸的注意。”另外一点,林书墨马上要去找骆友明的麻烦,他不想有后顾之忧。

关键是不知道该往那里去,如果去了有丧尸的地方,即使把他们踢走,住在里面也膈应,何况大晚上的,有可能把其他丧尸引来。

萧红筝小心翼翼道:“我之前在Z行工作,金库钥匙在我这里,金库比较安全,那里有值班人员休息的地方,住一两天没问题,离这里也很近。”

林书墨一听,好主意,这种地方比较隐蔽,而且防御性能好,都是用巨型铁门,不过他突然想到一点,问道:“我听说金库的钥匙都是两人掌握,你一把钥匙能开吗?”

萧红筝苦笑道:“末世危机爆发后,人手越来越少,很多守库人员中了尸毒,这个规定就没遵守了,最后,本地Z行散了,钥匙落在我手里,我曾经在那里躲过几天,但因为食物不够,又出来了。”

林书墨问方羽馨道:“那我们去金库吧!”

“好!”方羽馨没有异议。

三人收拾了一下,把剩余的食物先带上,然后出门。

楼道里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丧尸,三人借着夜幕和建筑物的遮挡,悄悄离开小区,如果只带着方羽馨一个人,林书墨不介意把丧尸都踢飞,但现在添上萧红筝,在丧尸潮里就有可能照顾不到。他可不想再来一次输血疗法,谁也不敢保证每次都有效。毕竟是碰运气的,其中的医理并不明确。

三人尽量不发出声音,林书墨以敏锐的五感探查,感觉有丧尸就提前避开。

好在金库不远。

银行已经被洗劫过,但破坏并不严重,毕竟里面的东西在末世并不实用,多数劫匪的心理只是顺手牵羊,不想花太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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