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家罗丹说:“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们通常把这慧眼金睛归结为审美能力,即判断所审查的对象美不美的能力。而智者见智,美被评判后总会体现人的主观性。所以当我们讨论美就需要从美的一般本质上来探讨。韩愈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意思大类似于罗丹所言。对美的鉴赏则需要一种能力。研究美的学问,不妨称其为美学,是比较新生的学问,在1750年常被看为美学正式成为学科的年代。鲍姆加登被称为“美学之父”。他发明了Asethetic或Esthetic来区别于拉丁词sensus(即英文的sense)从希腊文直接创造的。他用德文解释到Aesthetica是美的科学.希腊文的感觉同样体现了审美的主观性就是凭借感觉来参考。日本从德文Asthetic对译为美学,并在1907年传入中国。包括“哲学”也是舶来词,同样来自于日本。但对美的追求和思考则追溯到人类诞生之初。所以美学是年轻的,而美则是因永恒而古老,因新生而靓丽。譬如教育学也是年轻的学科,而教育从原始人劳动之初就发肇了。
在美学中的美不会仅存在于艺术形式之中,而是充斥于大到宇宙,小到原子的万象里,不妨称其为泛美论。当然它不仅存在于自然科学之中的。成人感觉花草很美,中国古代七雅有琴棋书画诗花酒,养花种草,恬然自得幼儿(0―3岁)很难对花朵产生共鸣。在西方美学史上苏格拉底提倡美应该存在于社会科学领域。也就是说美是关乎道德的。苏氏认为美德应该是人的追求,这点与孔子不谋而合。。他认为爱美德是人之天性,和爱美是人之天性是一样的。孔子被卫灵公置之车后,也慨叹:“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这里的美德也可以说是美的追求,这个理念非常重要。这也说明对美德之爱是人类的共性,也侧面突出了美学的意义。苏格拉底又纵深表达了美德即知识的观点,说明美德可学。由此进一步讲,只要人们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人们就会像唾液一样把自己的错误抛弃掉。即人类的本性是爱美恶丑。苏格拉底的妻子是著名的悍妇,邻居和儿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母亲,苏格拉底认为儿子并没有看到孝德的美。所以美的含义的确很宽泛,并不能只从表面或者单一角度理解。外貌不美的换个人情角度看也许就是美的。比如谈美书简中朱光潜从艺术人物塑造的角度肯定刘姥姥的美学价值。所以苏格拉底的说法很有道理,他进一步讨论美时认为美是事物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是相对的,没有永恒绝对的,不妨说这是美的相对应。但也有些美学家研究美的永恒性,这也是合理的,所以可以说在泛美论的基础上,美是具有相对永恒性的。在提倡永恒之美的人里,柏拉图却是苏格拉底的徒弟。他认为,美的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由于美本身,其所追求的是永恒之美,即打破赫拉克特立美的相对论。那美的客观标准的找寻则更为关键。Plato认为美的本质在于理式,如和谐,智慧,心灵美,制度美等,最高的理式是至善至美。柏式将理式作为真实世界的根本原则来解释,将理式解释为纯粹的客观的存在。其中也包涵了制度,心灵,智慧这些不可见之物,不得不说,他继承了苏格拉底作为伦理学家美从自然科学领域拓展到社会科学范畴的贡献,以社会效益和影响作用来看美,在今天看来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如法国文豪雨果创造的美丑哲学小说巴黎圣母院就塑造了外表奇丑,内心巨美的卡西莫多。而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却反对了老师的观点,真是符合其“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信条”。从其求真的心境来看和思想贡献来看,不妨也可以认为这是美的。亚里士多德认为美一般并不能脱离具体事物而存在。他定义美是秩序,匀称与明确,即事物的整一性。亚式进一步讨论艺术产生于模仿,包括模仿带来的快感。对于悲剧,亚里士多德认为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行动的模仿从侧面说明了美的整一性。我们都知道亚里士多德本身也研究自然科学,所以批评老师的角度是合理的。同时,艺术模仿说也突出了美的模仿性,进而凸现美的表现性和创造性。对于悲剧所产生的美我们在后文再说,这里不须赘言。
希腊三哲的美学观点都有所涉及,其实都是侧重讨论美的特点。至于美感则也关乎生存。智商接近二百的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共分为五级。后来又加了审美需要和认知需要。也就是说天生我们就能审美,同时也需要审美,来保证这种能力不丧失。中国画家陈丹青临摹敦煌壁画时被其美吓得肝颤。所以我们这里不妨先借美感里的崇高感来讲。朗吉努斯在《论崇高》中明确把崇高作为一个审美范畴提出来,并且宣称取代美成为最高的范畴。PeriHupsous(希腊语指上升至某种高度),与传统的和谐静穆之美完全不同。其实在原始人最粗糙的身心里,他们得到的美感也许就是崇高感,或者说与恐惧感相挂钩。因为崇高感是有层次的,有高必有低,有好必有坏,深谙辩证法和宇宙大道的老子也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己”。这里就把美恶作为最高与极低的层次进行对比。我们可以从空间感觉谈起。在心理学上有一个“视崖实验”。视崖是一种用来评估婴儿深度知觉的、能够产生深度幻觉的平台式装置,由美国心理学家沃克和吉布森设计首创,来判断婴儿是否拒绝从有深度错觉的"悬崖"一边爬向母亲,借以研究婴儿的深度知觉的发生。实验证明,出生六个月左右(甚至更早些)的婴儿,尽管母亲向他(她)招手呼唤,诱导其爬向母亲,均被拒绝。但研究结果无法确定是否是人类天生如此。其实人类作为灵长行走的动物很畏惧从很高初俯瞰,或者仰望摩天大厦,也是同样的道理。当原始人类看到巨大的野兽时,会产生恐惧感,出现所谓的对方“崇高感”。霍布斯说:“健壮的人天生凶狠”。至于这凶狠的印象知觉不也来自于空间视觉,人大己小的对比吗?所以中国古人等高则深有感触因为巍巍高山会触发原始知觉里的崇高感。杜甫会嚷道:“一览众山小”。李白则大书蜀道难和梦吟天姥。所以毕加索的格尔尼卡大画排除视觉内容的构图夸张外,单从体型就给人崇高感。
说回朗吉努斯认为的崇高感,他指出“一个真正的演讲家绝不应该有卑鄙龌龊的心灵。因为,一个终生墨守着狭隘的,奴从的思想和习惯的人,决不可能说出令人击节赞赏和永垂不朽的言词。是的,雄伟的风格乃是重大的思想之自然结果,崇高的谈吐往往出自于胸襟旷达志气远大的人”。当然,其崇高所指的品质包括,伟大,庄严,雄伟,壮丽,尊严,高雅,古雅,遒劲,风雅等,不一而足。强调的还是人的精神,无论是演讲和文章,通之于心,强调的还是美的崇高性的文化影响和社会作用 。所以我认为崇高感需要补充视觉所给的空间压力,甚至包括色彩压力以及线条压力,音符压力等。
那问题来了既然崇高感和恐惧感相关,为什么人们害怕一件事物,却愿意去看它呢?是不是恐惧或者给人心理施压的事物也给人带了快感?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人的心理需求和作为原始人就携带的恐惧情感更多的因素。好比犯罪心理学里的爱上绑匪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人恐惧到极点判断力由于疲惫无力的身心而产生变态的以爱求生倾向,或者接触到这种所谓的视觉或听觉等多种感官的冲击就会产生类似崇高感一样,这也是很多人喜欢看恐怖片的原因。尤其在西方文化里,从雕塑到绘画,音乐,甚至美国恐怖故事一类的影视都是如此心理。这一点是柏克无法理解的。 柏克是在美学领域贯彻经验主义哲学方法和认识论观念的的代表。据某作家说他是个“即使和他同在一个街棚里避雨5分钟,你就会受不了,但你会相信自己正在和所曾见过的最伟大的人物站在一起”,确切的讲,柏克是个政治家,发表为《论崇高和美两种观念的起源》,休漠称之为“一篇精彩的论文”。这部论文是介于朗吉努斯和康德之间关于崇高和美最重要的文献。在美学史上首次区分了美和崇高。柏克说“凡是可恐怖的,也就是崇高的”。他认为崇高有巨大的力量,不经过推理,以不可抗拒力使人惊恐。即利用感官打动人。并细致地进行分类,第一类,巨大事物,如沙漠,海洋,天空,以空间反差为一类,其实忽略了音乐感的调高反差,以及色彩对衬所提供的生理震撼。第二类晦暗模糊,不和谐事物,如黑夜等。第三类是使人畏惧的力量,如狼,虎等危险动物。强调地还是原始情感。一旦人驯服这种力量,它便不再崇高。而实质上,柏克忽略了原始的恐惧感是很难征服的。第四类,巨大声响和寂静空无。如暴雨,风暴,雷电,黑夜,鬼怪等。此方面谈的是声音的声量,并且以死亡般的寂静作为诱发恐惧感的来源,其实还是忽略了音调高低相下所产生的心灵效应。最后他认为是无限的特质。因为无限使精神产生某种愉悦的恐惧倾向,也是崇高的来源。而这一点却精准点出了斯德哥摩尔综合症的原因,也是大部分艺术效果的来源。在中国作家莫言的蛙里,女主角姑姑醉酒后在路上被青蛙袭击,则运用了典型的魔幻主义写法。其实也利用了崇高感的作用。因为读者所感受的恐惧与体验人性的复杂美当与作者描写此刻时相同。
所以在柏克的观点里,他认为美和崇高是对立的。如果崇高感是基于人类要保存个体生命的本能,它的对象虽然暗含危险而非紧迫的真正危险,其引起的情绪主要是恐惧。这是将崇高感从人类学角度来谈,而脱离了艺术和历史文明。柏克还认为,美感产生情爱和友爱的情绪,愉快的情绪还包括xingai情爱,交往的本能。柏克分析了美的外在性质。第一类是小的物质,会使人怜爱。第二类是平滑光亮的物质,第三类是曲线的物质,第四类是颜色明晰的东西,色彩即使鲜艳也不能刺眼,可以配合其它颜色进行调合。第五类是很柔很轻的东西。他对传统的美的原因进行批判,认为美不在比例,适宜和效用,也不在完善或圆满。作为一位英国经验主义美学集大成者,对德国古典美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虽然他截然分开美感和崇高感,忽视了崇高感产生的恐惧感对艺术的作用,但对于美外在性质的划分倒有可取性。美国音乐家泰勒斯威夫特极其喜爱猫,在歌曲Me官方MV中,男角惟有用猫讨好才有效用。猫就很符合娇小惹人怜爱,毛根光滑,图球曲线,身材轻柔等诸多特点。相信霉霉是应该很认同柏克观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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