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血尸医经之婆罗尸蔓

1973年11月18日正午时分,酽秋稚冬的阳光温暖和煦,像普罗米修斯带来的火种,充满了光明和希望。然而谢少鹰的诊所却大门紧闭,简陋的手术室内幕幔重重,透不进一丝阳光,四周、病床下,几个大箱子里装满了冰块,谢少鹰似一尊石像雕塑般坐在室内东南方病床的床头,脸向着静卧病榻的程霜凌,虽然周围漆黑似墨,有眼若盲,但他心中却有万千感慨!

遥记那时程霜凌差一步就被自己带入谢家荒宅,差一步就被做成了骨标,却不知道是因为她认出了自己是尸医,还是冥冥之中的情缘注定,他一时之忍没有下手,以至于时至今日,她已经成了自己心中无以替代的红颜知己,她的一颦一笑都让自己如此关注。

“重明鸟,重明鸟!”他喃喃自语道。

重明鸟——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鸟。其形似鸡,鸣声如凤,一目双珠,肉翅能飞,故而取名重明鸟,亦叫重睛鸟。它力大心善,善于搏逐猛兽,驱除邪恶,能辟除猛兽妖物等灾害。现在很多人家新年贴的画鸡就是此物演变过来。

程霜凌加入“重明鸟”小组,无疑为本来综合战力就超强的小分队带来了更多的特殊技能,他们接连破获了“运尸案”,“腐尸案”等几起疑似敌特分子一手策划的恐怖案件,但同时,也让敌特分子们知道了这个小组的存在和作用,以及,也让他们了解了这小组里有一位懂得古医学的尸医——程霜凌。

十月国庆刚过,“重明鸟”小组就得到了一个重要线索:十一月二十三日,与我国同处第三世界国家的卢旺达共和国——一个位于非洲中东部,七一年十一月份才和中国建交的新兴国家,将会派遣一支代表团访问上海,而这次友邦的访问却成了敌特实施下一个恐怖计划的契机。

“敌特已经和先访问团来到上海的卢旺达反叛军代表接上了头,在代表团下榻的和平饭店附近租了房子,准备下一步行动,目前,他们的目标是什么尚不清楚,但这对我们来说,是一次将其一网打尽的大好机会。”老仲中气十足,满怀信心。

“老仲,有没有具体地址?”萧龙城问道。

“暂时还没有,但基本已经锁定,就在南京东路上的保安坊内。”

“石库门房子啊,这个最麻烦,敌特确实狡猾,这种地理环境复杂,人口密集,闲散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最便于他们实施刺杀和逃逸。”

“现在尚不清楚他们的行动目标是什么,但既然知道了这个信息,我们就要先下手为强。”老仲向来反应迅速,说话直白简单,一针见血。

当即,他们便安排起来。

“萧,你和程装扮成情侣,给你两天时间,务必查出匪徒此次行动的巢穴,但那里是人口稠密的聚居地,又处在人民广场和南京路这样一个特殊的位置,千万不要单枪匹马,轻举妄动。我们不需要孤胆英雄,要的是团队精神。”

“是,保证完成任务。”萧龙城面色肃穆,一丝不苟的敬了个礼,虽然穿的是便装,仍然显示出一股威武罡正的雄风。

程霜凌也正了正颜色,学着萧龙城的样子,敬了个军礼。

其他人也各有分工,简会一散,大家就有条不紊的按照预先的布置行动起来。

当天傍晚,路灯初亮,可疑目标就被萧龙城那双鹰眼锁定了。

那是位于保安坊里弄深处的一幢二层建筑,据说前段时间,由于一次火灾,这幢楼内部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了,因为屋主一家都被烧死在房子里,所以无人敢靠近这幢楼,短时间内,街道里还没有要翻新这幢小楼的准备,然而这幢暂时无主的废楼却成了萧龙城重点怀疑对象。

“很明显,这楼里最近还是有人在进出,你看,虽然大门还是破损不堪,没有人动过的样子,但后面那扇高高在上的气窗,你看,虽然高,但却能轻松的钻进去一个人,而且,那边的窗沿在下面看不清,但从现在站的这个位置却可以看得清清楚楚,那窗沿非常干净,就像有人经常钻进钻出,被衣服擦拭的一尘不染,完全没有被火烧过后的痕迹。”萧龙城站在小楼背面的一个废弃的水塔二楼平台上指着那窗台说道。

“我敢断定,白天,里面应该不会有人,因为没有完全散去的焦味中含有多种化学气体,不仅难闻,而且有毒性,罪犯不可能长时间呆在里面,还必须不弄出一点声响,我猜,只有晚上,他们才有可能短时间的在这里逗留,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程霜凌也不示弱的分析道。

“有点道理,不错,你还真有点做侦探的潜质。”萧龙城倒没有奉承,这是他的心里话,接着,他说道:“你看着这边,千万别动,我去汇报一下,很快就回来,记住,你的任务只是看住这边,绝对不许行动,听到了吗?”

“知道啦,大侦探,你去吧,我就算饿死也不动,行了吧。”两人蹲点了1个多小时,早过了饭点了,冬天天黑得早,消耗也大,程霜凌的肚子早就开始闹意见了。

“别调皮,说真的呢,等会给你带好吃的。”萧龙城快步下了楼,四下张望了一会,看看没啥异常,才慢悠悠的走出了保安坊。

程霜凌看着路灯下萧龙城渐渐消失的背影,心里一阵恐慌,毕竟,她只是一个医生,还是一个女孩子,在独立面对紧张危险的任务时,还是会感觉到害怕。

就在这节骨眼上,二楼的平台上不知什么时候闪出一个人影,他全身黑衣,和夜色融为一体,乘着程霜凌专注于萧龙城背影的时候,从程霜凌的侧面突然袭来。等程霜凌有所警觉时,已经被那人用一支“勃朗宁”手枪顶着自己下巴了。

“总算没有白辛苦,你就是那位尸医吧,幸会,幸会。看来,是老天特意安排我们见面的了。”那人嘴上说的客气,左手却完全没有半点客气的掐住程霜凌的后颈,压低声音说道:“跟我走。”

程霜凌被枪顶着下巴,只能仰着脸,根本看不见背后的歹徒,只是感觉那人身材不高,估摸着比自己还矮半个头,中年男子的声音。那人就这样押着程霜凌下了水塔,从那幢遭受火灾的小楼后门走了进去。

“这楼今天用完就不用了,所以也没必要有门不走了,嘿嘿嘿嘿,‘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什么非洲卢旺达,什么反叛军,全是幌子,我们精心准备的香饵,想不到这么快,就把你这条鱼给钓到了,可惜让那个给跑了,今天,我就让你死在《血尸医经》的秘方下,哈哈,这才叫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说话间,那人把程霜凌推上了二楼。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以炎居’和你们是什么关系?”程霜凌虽然害怕,但还是想尽量拖延时间。

“你们还知道‘以炎居’?不简单啊!这样就更不能留了,想拖时间吗,嘿嘿,你自己先仔细看看这里吧。”那人一阵冷笑,把程霜凌用力一推。

程霜凌被重重的推到了二楼大厅中央,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用手一撑地,却摸到了一块黏糊糊、软绵绵的东西上。她赶紧站起身来,接着室外路灯的光芒定睛一看,却看到一株奇形怪状的植物。

这是一棵二米多高血红的树状植物,十几根红色蔓藤一样的枝条在空中飘舞,顺着树干往下看,只见一个血红的人头,仰天张着大嘴,碗口粗的树干,就是从这个嘴里长出来的,再看那嘴,整个上下颚都裂成了180度的平角,嘴角全部被撑裂,眼眶、鼻孔、耳洞中也都被蛇一样的蔓藤占据,顺着往下看,脖颈,被撑大了两倍,躯干上,手臂上,脚上,无数的破损处长出了无数柔软的细枝,有的细枝也已经长成了蔓藤。

这就是一棵从死人身体里长出来的树!

从那尸体的脚踝处,有无数的根须向四面扩散着,有两段绿色的尸块被根须重重包裹着,几根较粗大的根须径直插在尸块中,程霜凌刚才就摸到了一具。

程霜凌一步步向窗边退去,由于正对着歹徒,程霜凌看到,歹徒身材瘦小干枯,脸上带着一张可怕的人皮面具。那人再次举起了勃朗宁。

“你应该知道尸树的作用吧,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婆罗尸蔓,是嫣红蔓和鲜尸完美组合而成,可惜现在是冬天,如果是春天,你就能看到美丽的尸血红花了。”

那人说着,掏出了一把匕首,在尸树上划了一条口子,一股浓稠的白色液体流出,那人用匕首挑了一些,对着程霜凌说道:“你把我的那些盅虫毁了吗?还是继续养着?没有了白蔓汁,他们能存活吗?”

没等程霜凌回答,那人又冲到了程霜凌面前,用匕首抵在程霜凌胸前,恶狠狠的说道:“没时间和你磨嘴皮子了,我知道你的‘同志们’很快就会包围这里,你还在幻想着他们把你救出来吗?嘿嘿嘿嘿,晚了。”

那人说完,一把掐住程霜凌下巴,把一包绿色的粉末倒进了程霜凌嘴巴,然后用力捂住程霜凌的嘴巴、鼻子,只一会的工夫,那粉末被唾液化成了黏稠的像鼻涕虫一样的东西,滑入了程霜凌的咽喉。

“你慢慢享受吧,这世界上除了我可能也就只有你知道解救的方法,可惜,我在药粉里下了迷幻剂,五分钟后,你就昏迷了,等你醒来,那些种子已经扎根在你的体内了,你就等着慢慢的受尽折磨而死吧。”那人把程霜凌的头狠狠地向墙上一撞,乘着程霜凌受伤倒地,直接跑到了小阁楼上,打开老虎窗,蹿了出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等到萧龙城赶来,程霜凌早已昏迷不醒,但在她倚靠的雪白的墙上,写了“婆罗尸蔓蒋儒斐谢绍英急救!!!”几个血字,这是她在昏迷前用自己额头流出的鲜血写在墙上的,白墙红字,显得十分的触目惊心。

萧龙城连夜用警车把程霜凌送到蒋儒斐家中,蒋儒斐听到“婆罗尸蔓”一脸茫然,想起谢少鹰应该还在诊所(谢绍英每天晚上十点左右下班),马上打电话到谢少鹰诊所边上的电话亭,那时上海电话还没有普及,很多热闹的街道都有电话亭,打过去有人会帮忙叫,谢少鹰诊所边上是一家“胭脂店”(七十年代上海的一种杂货小店,类似现在的小超市),每天等谢少鹰下班,他们才关门打烊,谢少鹰这边病人的生意每天都能做不少,所以和谢少鹰很熟,很快,一个店员就把谢少鹰叫来了。

“喂,您好,哪位找我?”

“小谢啊,我是蒋儒斐,我问下你,你知道‘婆罗尸蔓’吗……尸体的尸,蔓藤的蔓……霜凌她出事了,我不了解这个,你知道吗?”

“哦,蒋教授,那您方便把她送来吗,如果她被种入了‘婆罗尸蔓’,必须在3个小时内急救,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哦,那好,那好,我马上让人送来,你把具体地址报给我。”

就这样,乘着萧龙城送程霜凌来诊所的时间,谢少鹰回到了家对面的荒宅,冒着危险让尸婴又重新认出了自己,带着尸婴又赶回了诊所,刚藏好尸婴,萧龙城就赶到了。

“谢医生是吧,我叫萧龙城,这么晚了打搅您了,您赶紧给看看吧。”

“没关系,我和程大夫也是朋友,你也辛苦了,你回去吧。”

“不行,我就陪在这边吧,或者你要人打个下手啥的,我也可以帮到你。”

“不必了,这里我一个人能应付,你在这边反而不方便,请回吧!”

谢少鹰的冷漠让萧龙城激动的心像被泼了一盆冷水,真想当场骂几句,但现在又不是发作的时候,他悻悻的看了一眼这个执拗的大夫,黑着脸走了。

“等等,方便的话,你帮忙跑一趟冷库,给我运些冰块来,运来了如果我还在手术室,你就放在前厅吧,谢谢。”谢少鹰用后脑勺对着这个程霜凌嘴里经常不小心漏出来的萧队长,布置了一道命令。

“行,没问题,交给我了,您忙。”萧龙城同样用一个后脑勺对着谢少鹰回答道。

等到萧龙城开车远去,谢少鹰赶紧把尸婴放出,他之所以要赶萧龙城走,除了一股醋意外,更主要的是要用尸婴急救,这怎么能让萧龙城看到呢,所以,只能冷冷的打发他,他知道像萧龙城这种人,受不得别人半点怠慢,肯定一激就会负气而走。

手术室里,谢少鹰准备好了一切手术所需器械,帮尸婴也消了一下毒,好在尸婴是尸物,直接用过氧化氢(双氧水)进行全身消毒也没关系。

他仔细分析了下现在的情况,“尸蔓”种子在进入人体食管后会慢慢变硬,着床于食管壁上,因为一旦进入胃部会被消化,然后在食管处会长出肉眼几乎无法发现的非常细微的触须,截取流入食管的水分,捕捉任何一丝光线,在温度和光的作用下,迅速生长。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取出藏在食管上部的“尸蔓”种子,如果还有遗漏或者无法取尽,必须马上进行降温和避光。

他在程霜凌颈部左侧开了条口子,用圆头钳找到了藏在气管后面的食管,在上面开了一个3CM长的一个小创口,然后示意尸婴,尸婴会意的伸出长长的如同空心针般的舌头,钻进创口中,一阵吸食,一团团绿色的“痰”和血被吸出,随即又送入了尸婴的腹中,直到已经没有绿色的“痰”被吸出,谢少鹰才从医用小冰箱中取出一个猪脑,放在手术台边的桌上,招呼因为血腥味而变得双眼血红的尸婴,尸婴从手术台一个鹰扑,直接扑到了桌上,享用起美味来了。

谢少鹰处理完程霜凌的伤口,用强光手电照了照程霜凌的口腔,发现有异,又连忙拿出放大镜,在强光的照射下仔细查看,他还是发现了有大概5-6根细微的触须没有被清理掉,“那一定是已经被牢牢附着在食管壁上的了,生长的好快啊!看来,只能用保守疗法了,还好事先想到了。”

于是,他抱来几床厚厚的被褥,把每个窗口都堵的严严实实的,不让一点光透过来,在门的位置处又挂了几根钢丝,把被褥挂上,以保证开门出去时不会有光透入。

“谢医生,冰块我搞来了,我不打扰你了,你忙。”接着,“哐哐”几声大型容器被大力扯动的声音从窗外传来,然后是一阵汽车发动的声音,萧龙城知道谢少鹰正在救治程霜凌,谢少鹰也不会需要自己帮忙,便扬长而去。

这是十一月十五日晚上发生的事情,整整三天的时间过去了,谢少鹰除了把尸婴带回荒宅,几乎都没有回去过,就陪在程霜凌身边。

程霜凌是十六日早上清醒的,虽然她并不知道时间,更看不清人,但那股她永生难忘的味道让她在冰窖般的病房里仍感觉春意融融。

“绍英,谢谢你救了我。”

“先别谢,你还没完全脱离危险,千万不要再说话,不要咽唾液,如果唾液分泌过多,直接吐出来。我给你吊了葡萄糖,现在我们只能和‘尸蔓’赛跑了,正常情况下,没有零度以上四十度以下的温度、充足的水和光,三天内‘尸蔓’幼枝就会枯萎。你怎么好好的被人害成这样。”

“你不是不让我说话吗,我只告诉你三个字‘重明鸟’,你自己去猜吧。”程霜凌说完这句,就再也不开口了,却在黑暗中抓住了谢少鹰冰冷的手。

《血尸医经》婆罗尸蔓:以尸为基,种入尸蔓种,于常温处,辅光、水(此三物不可缺失,失则三日后即枯萎。),旬月便成材,以尸养之,可保经年不衰,树汁曰:白蔓,成花名:红蔓。取白蔓汁可炼化尸盅,红蔓花可入药,专治妇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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