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话书肆、茶楼。

面馆里充满了各式各样面的香气,人来人往。一张桌子上两碗面,两位貌美如花的女子正在尽情享用着碗里的面。一位身着蓝衣,头扎一根蓝光晶发笄,长相甜美温顺;而另一位则是身着白色长裙,倾国倾城,有着闭月羞花之容。举止文雅,气质有些许清冷。正是萧姝和萧筱。

二人吃完面后临离开时,萧筱走到正在算账的成四老板面前,恭敬道:“店家,今天多谢款待。敢问店家,这朱雀街有没有茶馆或者书肆?”

成四一见,连忙拱手行礼道:“小姐莫要如此,这都是小人该做的。这朱雀街中最大书肆在前面步行大约五六分钟处,叫做第一书肆,至于茶馆……敢问小姐,可是有些说书先生在里面说书,还奉茶的那种?”

“正是。”

“那这不在咱萧家这条街上,在……在叶家那条街上,和萧家街之间得有两三里路。”

“多谢店家。”之后二人离开。

“筱儿,你怎么就是对这些事情感兴趣呢?”

“可能是从小在老夫人身边学习久了,只对些诗词歌赋,乐器字画感兴趣吧。”

“唉,没救了。”萧姝对此感到十分头疼,突然听见有人在吆喝:“糖葫芦,糖葫芦,卖糖葫芦咯~”

萧姝兴奋到:“有卖糖葫芦的!快走!”说着便拉着萧筱穿过人群,来到卖糖葫芦的小哥儿身旁。

“小哥儿给我来两串糖葫芦。”

“好来,给。两文钱。”

萧姝一手接过糖葫芦,一手递给小哥儿钱:“给,两文正好。”

“好来,谢谢小姐。”

“给。”萧姝递给萧筱一根糖葫芦,萧筱接过来,好奇地问道:“这是……山楂?”

“对啊,山楂剔去里面的核,然后浇上冰糖所熬成的糖液,这可是在整个中洲都十分有名的小吃呢。”

萧筱看着手中这大约三尺长的竹签上串着六七个山楂却被糖液包裹成一体的糖葫芦,淡淡道:“我记得药书记载,山楂的药用功效很多,能够消食积、散淤血,驱绦虫,止痢疾,特别是助消化,自古为消食积之要药,尤长于消肉积。就是有些酸涩之感,不想竟有此等做法。”

“哇哦,筱儿,你好厉害,居然还懂得医药。”

“只是之前看过几本和医药有关的书籍罢了。”

“嗷嗷,那你快点尝尝这糖葫芦滋味如何吧。”

萧筱慢慢从竹签上咬下一个包裹着糖液的山楂,一咬。居然……如此美味!酸里包裹着甜,甜里透露着酸。好吃!

接着第二个,第三个……最后一个。

“是不是很好吃?”萧姝问道。萧筱点点头,道:“确实,实在是太好吃了。”

“前面那家就是第一书肆了,我们走吧。”萧姝指着一个方向道。然后再次拉着萧筱穿过人群,来到一家店面前。萧筱抬头望去,版面上写着:第一书肆。笑了笑,道:“哟,不是觉得这些很无聊的吗?怎么亲自给我带路?”

“嘿嘿,你是我最最要好的姐妹,我不带你来,谁带你来?再说了,你想要,我肯定得支持了。”萧姝拉着她手缓缓说道。

萧筱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拍拍萧姝的手背,萧姝会心一笑,两人走进了书肆。

大约在未时一刻,姐妹两人从书肆里出来,萧筱怀里抱着三本书。萧姝好奇地问道:“这三本是干嘛的?至于挑这么久吗?”

萧筱笑道:“这是给原儿买的,里面对文章注释和解析比较详细。你也知道,我那个弟弟啊,从小不老实,坐不住。小时候曾祖母让他在书案前做好,他呀,最多做两三分钟,然后就开始坐不住了。”

萧姝一撇嘴:“切,那小子可不是啥好东西,这条朱雀街上的人,他可没少得罪。”

萧筱一叹:“是啊,我听说他在外面被叫做什么混世小魔王。”

萧姝突然问道:“你们俩是亲姐弟,为什么你文文雅雅的,而他却如此顽劣呢?”

萧筱脸色黯然,缓缓道:“其实,这也不是他的错。三字经开头便是:‘人之初,性本善’原儿其实品行还算说得过去,至少他明辨是非对错,但他之所以装出一种顽劣不堪,不识礼数的样子可能是因为他从小到大没感受到太多安全吧,毕竟……出了那样的事。”

萧姝安慰道:“没事的,都会好起来的。”

萧筱,擦拭了一下眼角,道:“我没事,走吧。我们去茶馆。”

“嗯嗯。”

萧筱抬头望向天空,心中暗暗想到:原儿,不知你回来了没有,现在在干什么。爹爹,娘亲你们在哪里?筱筱好想爹爹和娘亲。

二人一直向北走,因为叶家所管理那条街在朱雀街北,而萧家所管理的街市在朱雀街南。路上萧姝调侃道:“哎,筱儿,你说萧原那小子在你面前这么听话,你是不是有什么窍门专门管他?”萧筱笑道:“哪有什么窍门啊,具体为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用颖儿的话来讲就是来自亲姐的血脉压制。哈哈哈。”萧姝一听,也跟着笑了起来。

叶家街市,天澜城第一茶馆——宸妤茶楼。据说这座茶楼是叶家的一位的先人所造,名为叶宸。叶家是天澜城内传承了数百年的行商之家,也是天澜城的老牌大家族了,这样的家族也是极为重视修为的。可叶宸,那个时候叶家当家人的独子,先天内灵气却偏偏没有一丝一毫。他的父亲不忍赶他出门,就给了他街坊上的一个铺子,让他自己做点生意。叶宸自幼喜好读书,但那时天下混乱,哪里有什么科举?因此他开了一间茶馆过普普通通的生活,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在这里遇见了自己一生的挚爱,他和那位女子一见如故,又都爱文词歌赋,尽管她是一个普通百姓,但二人终究私订终身,好在父亲没有为难,反而亲自为他们主持了婚礼,之后夫妻二人将茶馆的生意做大,建造了这栋茶楼,因为女子姓陈名妤,故而他们的后人给这座茶楼的名字就叫做宸妤茶楼。以此纪念二人相爱一生。

“宸妤茶楼,就是这里吗?”萧姝有些好奇地问道。

萧筱点头道:“应该是了。走吧,咱们进去。”

二人正要进去,一个怪里怪气的女声突然响起:“哎呦呦~这是谁啊?这不是萧筱堂妹吗?怎么今日会出门啊?会情郎吗?”

二人回头一看,身着一身粉色妖娆的裙子,面铺粉脂的女子正挽着一个身着绿色长袍的男子的胳膊,缓缓向她们走来。

萧姝正要上前,却被萧筱拦下,随即萧筱向前一步,恭敬道:“原来是萧媚堂姐和叶翎公子。不知二位有何贵干?”

那叶翎看着眼前的萧筱生的如此国色天香。皮肤如此白璧无瑕,冰肌玉骨。气质如此出尘脱俗、初发芙蓉,不禁看的有些痴呆,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人。和边上的萧媚比起来,不。简直没有可比性,萧筱直接完虐画了如此浓妆的萧媚!

萧媚看见叶翎眼神中的痴迷,一咬牙,道:“萧筱妹妹今日出来莫不是去会见杜三公子杜云?”

萧筱淡淡道:“堂姐误会了,我与杜云公子只是一面之交,并无任何瓜葛。今天是姝儿带我出来透透气、散散步的。小妹自然不像堂姐这般如此劳累,还要陪人休息。”

“你!”萧媚正要发火,却被叶翎拦住。叶翎拱手问道:“想必这位便是我天澜城才貌双全的第一才女兼第一美人,萧家一房的萧筱小姐吧?”

萧筱回礼道:“叶翎公子久仰大名,不过什么才女美人都是些虚名而已,不足挂齿。”

叶翎笑道:“萧筱小姐,相遇即是缘分,我看不如萧筱小姐和萧姝小姐一起到舍下做客,咱们一同讨论诗词歌赋如何?”

萧筱道:“叶翎公子好意小女子心领了,只是曾祖父有教道不要随便去麻烦他人,所以不便前往。就此告辞了。”说完就拉着萧姝往茶楼里进。谁知身后的叶翎一歪嘴,拍拍手。一群人拔刀将二女围在茶楼外。

叶翎邪笑道:“萧筱小姐,在下诚心邀请,劳烦给个面子。”

萧筱眉头一皱,萧姝也想着出手,毕竟她也是个小小的修士,虽然因先天内灵气较弱,现在才修体二重境,但也能抵挡一阵。

这时,又冒出一个声音,那声音十分嚣张:“喂!叶翎,你有什么资格让萧筱给你面子,你面子很大吗?”

众人一看,是一个身穿一件墨袍,头束一顶冠,十分的狂妄的人脸上一股邪笑。而他边上那位白衣男子则是与之形成强烈的对比,只见此人身着一身绫罗绸缎,腰束一白玉,左手大拇指上扣着一个祖母绿的扳指,食指上一个纯金雕刻,上镶一块红宝石,中间有钻石相接,中指上则是一颗紫水晶,小指上是一块青玉所雕刻而成的透明戒指,手腕上是个通体为翡翠羊脂玉的镯子,羊脂玉上用星金晶融化后镀上的月牙。唯独无名指上没戴任何装饰。右手上则只有一柄折扇,折扇的扇面是最为讲究也最为复杂金面;扇骨由紫檀木所制,不过外层包裹着黑金晶石,雕工巧夺天工,独辟蹊径,和扇面艺术交相辉映;最后的扇头是嵌上一只玉凤,扇丁由青光石所制。脖子上的项链还是和田籽料的,项链上的珠子全是白玉所磨。再看男子,玉质金相、风度翩翩,仪表不凡啊。

叶翎见这二人,脸色顿时阴沉下来,低喝道:“墨尚,杜和。不知在下碍着二位何事?墨公子又为何如此出言不逊!”

未完待续……来好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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