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阔的草原上只站着一个人,从远处看,他蓝色的卷发同天空融为一体。他上身穿着一件单薄的短衫,他坚实的肌肉将短衫满满填充,阳光映射出皮肤的白皙。
他抽出一支箭,将箭放在弦上,拉弓至满月,几乎是一瞬间,箭离弦,射中远处和同伴吃草的鹿。其余的鹿在看到这头鹿倒下时就四散而逃了,他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微微点头。
“您的箭术与一年前相比简直进步神速,少爷。”管家笑着对他致意,抽出手帕擦拭眼镜。“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帕尔。我可以随意射死一头鹿,我也可以上战场杀死敌人。”少爷轻声说。
“可是老爷并不希望你参与这些事情,他想要你到更高的地方去。”管家背过手,和少爷在原野上散步。“他不认同我做的所有事,难道他愚蠢得认为,他的儿子喜欢他安排的一切吗?”少年语调拔高,眉心一紧。
提到父亲,十七岁的伊瑞斯.诺顿总会感到不满,他不理解父亲为他做的事情。以前的琐事他可以当作过往云烟,直到十六岁时他背着父亲参军,那个严厉的老人忍不住打了他,并将他送入宗教学校就读。一年里,父子二人再也没说过话。
“老爷的意思,你迟早会明白的,”管家没有对他的话进行直接回答,“明晚佩西可家族邀请我们共享晚宴,老爷希望你也过去。”伊瑞斯百无聊赖地打着草:“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可我不喜欢艾莉丝。”
诺顿家族和佩西可家族的联姻是从佩西可家族长女艾莉丝.佩西可出生时就决定了的,佩西可家族垄断了利比撒城的香料,家臣中又有无数精锐,历代大家长有军事天才,有商业大亨,诺顿家族是出了名的政治世家。两家的大人们本来就交集甚多,为了延续家族数十年的生意,他们为儿女们也选了一条路。可是伊瑞斯从小就是冷淡的性格,很少看见他笑,或者说,他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尽管艾莉丝和他经常在一起,但所谈之事甚少。
“你还有两年就要成年了,是时候为家族事务考虑了。”帕尔的手搭在伊瑞斯肩上,这是双纤细的手,岁月的风霜并未摧残这个老人,他还是年轻的模样,只是目光不再澄澈。“你又不是诺顿家族的人,凭什么这么劝我!”伊瑞斯抖开帕尔的手,转身向他的反方向跑去。
帕尔突然觉得好笑,真是个固执的少年……和曾经的自己一样。他十九岁从军,遇到了约翰.诺顿,一开始他对这个名字不服气,于是天天找约翰打架,他想不到,这个拥有贵公子礼仪的蓝头发怪人竟然有这样精湛的格斗技术,他出身于猎人世家,很小的时候就挥舞斧头,砍下不知道多少动物的头颅,他参军是为了摆脱家里数百年不变的职业,以及父亲对他的束缚。如今,他遇到了一个他愿意终生追随的人,退伍后的几十年里,他尽心尽力为诺顿家族工作,有一种说法是,诺顿家族少不了帕尔。
可事实就是如此,无论有什么特殊情况,帕尔总能在约翰起床时为他准备烤面包,在客人到来时泡好一壶红茶。每一件小事他都做得井井有条,当然,他被约翰天生的毒辣传染了,他越来越精明能干,他能够揪出每一位逆臣,能够以最小的风险换取最大的利益。
可是,他再也没有为一件他所热爱的事情奋斗过了。
帕尔惊讶地发现他居然会觉得伊瑞斯跑走的身影是充满活力的,他不禁开始羡慕伊瑞斯,开始羡慕每一个年轻人。但是他摇摇头,放眼前方的天空。
“变天了,回去吧。”他呢喃,眼神里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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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挺不错的,在哪买的?”女郎紧紧贴在罗兰身上,想要伸手去端详他的戒指。她太熟悉罗兰了,他根本不可能会买戒指,这个人虽然混迹于酒馆,但只喝一杯酒,只听歌女唱歌,从来不给小费。
这种穷鬼只配给她擦鞋。
但罗兰不是一般的穷鬼,他还会讲故事,又经常辱骂宗教,这对于生活不幸的底层人可谓是一剂安慰药。女郎喜欢盯着他闪亮亮的眼睛一直看,听他讲故事,入迷的时候真想上去吻一口,可都被罗兰制止了。
“这枚戒指可不是买的。”罗兰拨开女郎的头,将戒指放在烛光下,作为点缀的红宝石红得像是要滴血,上面隐隐约约显现出一个微小的纹章。“那……就是捡的喽?”女郎又把头靠回去,她不了解这些东西,但仅从表面上看,这枚戒指绝对价值不菲。大概……可以让她白打十年工吧!
“这是个秘密,机会一到就告诉你。”罗兰重新戴上戒指,饮下最后一口酒。“可以开始讲故事了吗?”女郎撩拨他金黄的头发,她发觉这个男人的身上有一股令她迷恋的味道,与从前的客人不同,这个男人从不占她便宜。
罗兰很久以前就在这家酒馆喝酒,刚来时就坐在门口靠窗的位置,听歌女唱歌,谁也不看。他把头转向窗外,等到宵禁时间到了他就走,牵着他的白马,不知道走向何方。直到有一天,他点了这个女郎,全酒馆最廉价的女郎。他们两个就这样坐着,女郎无聊地转来转去,有时也会看这位客人,用眼睛刻画他清晰的脸庞,数他长长的睫毛。
每天都这样,每天都是从开业坐到宵禁。
终于女郎耐不住无聊,她主动开口,和客人聊天。他们会做些小游戏,比如猜每个客人的身份地位以及点的酒的种类,最终得出的结果是这家落寞的酒馆只收纳落寞的人。女郎会问,为什么你看着不落寞?罗兰意味深长却又像开玩笑一样说,那是你没看见我的落寞。女郎被逗得哈哈笑,会自掏腰包给今天晚上的聊天局填点东西,有时候是小麦啤酒,有时候是吃的。
点酒的时候罗兰会讲些故事,女郎边喝酒边听,偶尔会问点问题,罗兰就耐心解答。罗兰会多喝一杯酒,但是他的酒量实在不足以喝第二杯,喝完之后,他醉醺醺的,但会提醒女郎在宵禁之前把他扔到马背上。他靠在女郎身上,酒气使他的荷尔蒙喷涌而出,女郎居然红着脸送他出门。
女郎是应该感谢他的。
如果不是罗兰,她只是人们口中那个身材平庸脾气暴躁,又不近人情的猫女郎,大家都只看着她,有人对她吹口哨,却从不接近她。她就如猫一般不与人亲近。其实也不全是这样,她只是不想满身酒味的恶心男人对她上下齐手罢了!
可是如果再没人点她,酒馆就不会给她钱,她甚至会买不起廉价食物。在几乎绝望的时候,罗兰闯入她的生活,并给了她前所未有的快乐。
“不行。”罗兰的手指放在她嘴前,他礼貌一笑。
一声巨响制止了酒馆的嘈杂。
来者几乎顶到了门框,手上拿着一人高的大砍刀,走进来向四周环顾一圈,朝最近的酒客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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