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四年,是范熠这辈子最幸福的四年。 他和她去泰山看朝气蓬勃的日出,去内蒙古踏一望无际的草原,去西藏望浩瀚无穷的星空,去三亚观广阔无垠的大海。他们还曾被学校杂志社评为最佳“couple”登在校园报刊上。那种梦想成真的感觉真的很爽。将她的身躯搂入怀中,指向星辰大海。
经过一年的备战考研,他们都得到了两张纸。范熠的是录取通知书和驾照,而林诗月的是录取通知书和癌症晚期的病危通知书。 那天雨夜,公园长椅上,范熠倚在她的身上失声痛哭,分不清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记得 上一次还是在二十年前爷爷去世的时候。他将自己的软弱毫无保留的展示给她。她轻轻抚摸着他的头,抱着他,安慰着他。
“我们分手吧。”她伏在范熠耳边轻声说道。
字字如锥。
“我不想你因为我而扰乱了自己的生活。医生说,我也就再活半年。”
“好,那我陪你。记得大明街的话吗?你死了,我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范熠猛然抬起头。
她的眼眶早已红透。雨中的她那么美,仿佛这场大雨就是为她而下。
“你傻啊!我快死了,你总不能在我身上守一生吧?你还没结婚,没生孩子,没工作,这些我都给不了你!”她哭起来。
“不哭。”范熠抬起手,把她的眼泪擦干。 “我不在乎这些。没有你,我的生命根本就没有意义。你是我放不下的牵挂,和你在一起,共度余生,足矣。”范熠笑了笑。
范熠闭上眼,将头凑了上去。左手垫在她的脑后,稍用力。深棕色的头发散发着阵阵清香,像唇一般绵软。毕竟第一次,他们脸颊都泛起微红,一分钟后才散去。 范熠贴在她的耳边。 “我会履行誓言的,小朋友。” “有病。”她破涕为笑。 “会好的。我们都会好的。”
因为一号死亡时间太长,毛细血管早已全都堵塞,形成大面积血栓。 范熠又在医院蹲了三天,终于遇到了二号。 二号大约三十四岁,中等身材,身高一米六五左右。 总体上说还不错,更重要的是,她死亡时间不足二十四小时,大部分毛细血管仍疏畅。 范熠从卧室掏出一把小刀,将一号和二号放在地上,同时划开了两个人的胸腔,一号胸腹部的一部分血液已凝固成块,而二号血流成河,果然新鲜。伸手进入胸腔,黏稠的血液沾满了范熠的手。层层皮肤下藏着发黄的脂肪。鲜红的心脏在范熠插入电极后一阵阵抽搐,抖动,像地狱的红色精灵。轻轻划开二号一层层的皮肤,红色动脉与青色静脉错综复杂,手臂骨隐隐约约可见。回到胸腔,白色的肋骨是那么优美,一条条优美的弧线,围成了胸腔。肋骨太硬,不得不去找了一把小钢锯。锯子来回扯动,雪白的骨末撒落,像初冬的第一场雪,雪中的她是如此动人。锯断所有肋骨,一、二号的所有器官都暴露无遗,我扯出一段小肠,里面还有未消化完的食物。全都研究完之后,范熠的脑海中已经大致有了模型。将所有的内脏,碎骨胡乱塞进他们的身体。范熠不会,也懒得去缝,直接抱到地下室,扔进了以福尔马林为主,各类防腐剂大量混用的水缸里。 回到楼上,洗血就洗了两三个小时。血腥味太浓了,各类香水和空气清新剂都不管用。整整一个星期,气味才淡去。
“说吧,范廷砾。”言颜把笔扔到桌子上,拍了拍座位上的灰,吹口气,缓缓坐下。
“你是小熠同学?我还见……”
“说正事!”言颜大吼一声。
“我,我什么也不知道。”范廷砾低着眉,眼睛看着桌腿,额头上密密的冷汗钻出。
“不知道?好,我来讲!”言颜站了起来,在审讯室里来回踱步。
“有个人,名叫范熠。脑子受了点刺激,在女朋友死后喜欢上了尸体。于是你,范廷砾,借助职务之便,帮范熠偷运尸体,用动物的骨灰充当人的,狼狈为奸!”
范廷砾眼睛一亮。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以上我都认,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
“哼——”言颜冷哼一声。 “真当我们警察傻?你们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复活吧。复活林诗月。”
范廷砾心里一震,目光呆滞。
“不承认?没关系。慢慢儿想。”言颜走出审讯室,从范廷砾的反应中言颜已经知道他猜对了。连阴三天的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晴了,心情格外愉悦。
晚上,言颜接到局长的电话。 “常局!什么?范廷砾和范熠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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