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变成了她?

我并不畏惧死亡,这倒不是因为我有多勇敢。事实上,贫瘠的家庭和自小穷养的生活方式早就把我磨炼成缩手缩脚的性格,不仅是做事上谨小慎微,讲究”留后路“,在对待未来上,我更是瞻前顾后,却在内心渴望着一步登天。

今天,我的”后路“和”登天“重合到了一起,我要重生了。

梦里的人许诺我,重生后的这一世,我定会享尽荣华富贵,再无家庭纷争,父母争吵;自是不必颠沛流离,布局后路。

起初,我是不信的,且不说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重生这玩意儿,就算有这样的好事,为何又落到我身上?

但梦里那人似乎极其了解我,他轻易就说出我左腰上的胎记形状,从出生到死亡,他对我的命运了如指掌,仿佛命运就是由他书写的一般。其实那个梦发生在一年前,我用了一年来验证梦里所说的种种,皆是灵验了。

当然,我也想过改命,因为按他所说,三年后我将会癌症晚期,在一个飘摇无人的寒夜去世,尸体膨胀腐烂,直至流出尸水才被邻居发现死亡。

但没用,无论我如何挣扎,命运都会回到他最开始描述的样子。

这一年里,每每我想改命,他就会给我在梦里写信,起初只是出现一个人写信的模糊影子,日子久了,那信跟有情绪似的,从刚开始怒斥我妄图改命的愤恨,到后来的嘲笑,最近,他已是平静如斯,一脸无奈,只在信里问:”你何时打算重生啊?“

整整一个月,信里都只有这一句话。

昨晚我告诉他:”就今天。“

死亡的过程没有我想的那样猛烈,失重——下跌——血肉模糊,等我再次睁眼时,痛感已经消失了。我原以为睁眼就能看到那个梦里人,我定然要好好挑选一番重生身份,皇权富贵恐怕都不够我选的……但这一睁眼,竟是在爱马仕酒店里?半年前设想自己重生生活的时候,我就把重生文都研究了个遍,这一世的重生目的我非常清楚,所以早早就想好了睁眼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假设我重生在古代,我就看看自己的钱袋和家中金银首饰几何?假设在现代,那肯定是打开手机看余额记录啊。

连鬼都向钱而生,更何况是一个重生之后的我,对我而言,一切都是新的,只要不要回到旧有的穷鬼生活。

可我摸索了枕边却都没发现手机,看来这宿主是个不拘小节的主儿。不过抬眼这么一看,爱马仕酒店,沙发边放着brkin25奶油白和巴黎世家的男士外套,右手上戴着卡地亚手镯,距离我床边十厘米和一米的地方分别散落着Alexander Wang那双让前一世的我高攀不起的经典款高跟鞋,低头一撇,身上穿着的白裙腰间有Chanel的山茶花标志……看来,这一世至少不是个高端酒店服务员。

既然如此,那便既来之,则安之了。我朝向空气里小声说了句“谢谢”。也不知道那位梦中人听不听得到,不过我并不在意,起初我以为梦里那位会变为系统救我度过此生,不过看来,我这一生的地位与财富是用不上那位出手了。

但那件男士外套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外套是白色的羊绒毛呢质感,看得出有过熨烫,在杂乱的酒店间里,这件被叠放着的外套倒显得尤为打眼。以这宿主的性格,这外套绝对不是她本人的。这么一想,我冲到了镜子前想要好好打量打量这宿主的容貌,“她不会是个到处找金主的拜金女吧?“

一双桃花眼、落尾眉,尖锐的内眼角让这双眼睛在妩媚之余又多了几分凌冽,标准的瓜子脸和高挺的鼻梁,鼻头小巧,加上通透的皮肤,又多了几分精致感,肤色不算白皙,但放在人群中也是让人移不开眼的存在了。我虽是第一次摸到这张脸,但并不是第一次见到她,她属于让人忘不掉的那种美,也是让我看到一瞬间就心颤而害怕的那种美。

她确实不是什么拜金女,她可是实打实的大小姐。

只是……”为什么是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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