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缘灭

开端

“我是许珍,我猜我爸爸一定是希望有人能待我如珍宝,才给我取这样“不好听的名字”

爸爸从没有让我吃过苦,连煮饭洗衣这种家家户户小孩都的会的事,我都没有沾过多少次,爸爸说,女孩子最重要的是开心,但,我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人会长大,就像我不知道,人需要读书一样,我骄横无比,是班里人人都讨厌的对象,男孩子觉得我不温柔,女孩子觉得我过于显眼,事实上解释起来就是“作”。渐渐地我被同学们孤立,我意识到,也有爸爸不能保护我的地方,也开始了世事无争,沉寂了一个初中到了高中的我已然美化了自己很多了,我开始了大面积交友,这些年我明白,只有人缘能证明你的价值,许多朋友不过点头之交,我也会为了她们的难处而赴汤蹈火,因此,我结交了很多朋友,当然,处于青春的年纪,故事还很精彩,我好像喜欢过很多人,但我那时明白,我的心从来没有为他们而跳动过。

我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子,是校队的球手,他手把手教我如何把握球的中心时,我看向他,我很清楚他在心动,而我也在沦陷其中,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喜欢,总之,我没有拒绝他的关心,时光好像在暗恋当中更好度过,那种不明于面的暧昧更为致命。现在想起来,或许得不到也就意味着不会失去,我第一次暗恋结束于学校的第一个运动会,我高高的从跳高杆上摔落,杆掉了,而我看见了我暗恋的人毅然决然的抱着另一个女孩,我看着他,他只是静静的看着我,然后转身走了,没有一丝犹豫,在他写的最后一封信里,那是他喜欢了三年的女朋友,是人人皆知的心中珍宝,少年的眼镜上还折射着天边的太阳,时光好像穿越到了初见的时候他悄悄的靠近我认真的说“要不要吃苹果”。他的眼睛亮着,像天上的星星,信的结尾他说“愿你安好”,青春第一课我甚至忘记问他现下所做算什么,我那时不明白,也无心追究,我只记得我很伤心,但,毅然的没有在翻开那个藏着情话的本子。我依旧能大口的吃学校门外的汤圆,里面的馅料很足,汤很美味。年少贪吃,以至于没有领悟到天命教我的第一件真理。

“男孩会有两次喜欢,一次命中注定的心动,而另一次是天神遗忘的一见钟情,忠者选择的从来都不是爱情。”可是一旦开始选择就是不忠的开始”

后来喜欢的白衣少年,就是图书馆里奋笔疾书,操场上最帅的崽了,我承认,始于颜值,他常常对我笑嘻嘻的,会揪我的小辫子,会请我吃校外的汤圆,也会温柔的替我擦嘴,那时候的老板总是八卦,说我是他未过门的小媳妇,他也只是笑笑,转头笑话我一塌糊涂的数学,我一直记得他笑起来有一颗小虎牙,很可爱,真正心动是在学校废旧的图书馆里,那里有很多没有整理出来的旧书,我喜欢看书,但并不喜欢学习,常常溜进去看些稀奇古怪的书,有一次周末,我拿了个小毯子准备去挑灯夜读时,我看见他蹲在图书馆的小道上,神情颓废,我并不清楚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便问他看过星星没有,他茫然的看着我,然后看我笨手笨脚的爬不上废旧图书馆的屋顶,笑的站不起来,然后纵身一跃,双手一撑便轻松上去,看着他伸来的手,月光下他的眼睛在笑着,我突然就愿意和他发生更多的故事了,那天晚上没有星星,他也没有在伤心,他从不对我说喜欢,我一直以为他瞒着 我喜欢我,因为书中说,喜欢一个人的眼睛是不会撒谎的,当然也会对我隐瞒他最想得到的那个女孩子,在他的口中,从来没有过真正喜欢的人,我差点以为,他是真命天子了,如果,如果没有女孩子的天性的话,我想我们现在已经步入婚姻的殿堂了,发现他喜欢的那个女孩不喜欢他时,是在一个下午,我出奇的平静,我只是静静的翻着他的心事,默然释怀,为什么老是觉得委屈。他说,他好爱好爱好爱这个女孩子,他说,他发现这个女孩今天感冒了,他很心疼。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我不可能当成谁的替代品,爱不到喜欢的人就来爱我,我,根本不愿意,我轻而易举的离开,也第一次明白什么叫痛并快乐着,感受到心脏传来的丝丝痛意,我却也释怀了。只是这次,嘴里的汤圆索然无味,我想,我似乎是迷上了更加美味的东西,校门外的猪蹄散发诱人的香气,而我的故事远远没有戛然而止。我也忘记了命运教我的第二件事情

“每个人的爱都不可复制,但却能模仿”。幸运女神是偏向我的,我早早的就经历了我该明白的东西,却迟迟没能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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