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的会议很快结束了,这天下午四点过,致云在酒店楼下的餐厅取了先前寄存在那里的行李之后,就直接叫的士去火车站了。
初冬时节,漫山遍野的渐渐枯黄的草场从车窗外掠过,天空迷蒙灰暗,带着这片岛屿最寻常不过的阴郁。铁轨旁的树木成长得扭曲粗糙,以对抗这几乎从未停歇的狂风暴雨。目之所及,万物凋敝,唯有荆豆的金色花朵,在这荒芜的黄昏中孤独得惹眼。
回校的第二天下午,致云接到学校通知,说希望她可以安排新年过后的第一位特邀演讲人(Guest Speaker)。致云爽快地应允,这是部门里所有教员轮流承担的职责。
当她在考虑合适的邀请人名单时,陆鞅意味深长地看向德利曼时的画面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里。致云此时还不明白,这仅仅只是因为,陆鞅是名优秀的学者,是位完全有资质的特邀演讲者候选人。
致云安抚下大脑中的疑虑,面色如常地坐在办公桌前处理着之前滞压的实验数据,全然没有注意到窗外天色已经转黑了。忽然,办公室的电话响了起来,把致云从繁琐的思考和手指机械的点击中拉回现实,她扫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已经7点过了,谁会在这个时候拨给办公室的电话呢?
电话显示的是个陌生号码,她拿起听筒:“Hello?”
电话那头过了几秒钟才说道:
“你好,致云,我是陆鞅,我们前天在牛津见过。”
致云震惊,她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刚才无意识中拿起电话拨给了陆鞅。
“你好,陆鞅,有什么事吗?”
“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就是会议第二天,我有事先离开了,也没有跟你道别,想看看你安全回学校了没有。”陆鞅的语调里没有了一开始的热诚,就事论事的样子。
“这样啊,那多谢你关心,我安全到了”。
“那我也放心了,再联系”陆鞅似也无话可说了。
“恩,再联系”但致云攥着听筒并没有放下。她那时觉得,如果就这样挂断的话,日后若再见面一定会非常尴尬。
“你还在吗?”致云问。
电话那头的陆鞅笑了。
“新年过后你有没有时间来我们学校做GUEST SPEAKER?”致云只得问道。
“应该没问题,下学期我的安排不满。”陆鞅果断答应。
“那…我把具体时间发你学校邮箱?”
“好。”
“圣诞前你如果有时间的话,抽空来伦敦一起吃个饭如何?”陆鞅在电话挂断前的最后几秒,再次发出了邀请。
“今年我正打算圣诞前去伦敦住几天。”事已至此,已经没有理由不应允了。
伦敦大概是致云在这个国家里最喜欢的城市了。这座城市曾站在文明之巅,久经风雨沧桑,厚重的历史把这里的每个人都衬得像是一个模糊的圆点。城内街道熙攘,建筑精妙,绿植围绕,草坪开阔,可以让所有人在感叹这绝伦的人力之美时,不知不觉融入其间却又互不相识。致云许多年前就爱上了这种微妙又浩大的安全感。
她此时裹着一件乳白色的羊绒大衣,悠闲地走在伦敦街头。圣诞将至,华灯初上,寒冷无风,整个伦敦都洋溢着一种热切的喜悦。她已经在这里待了近一周了,这几天,她逛了博物馆,吃了中餐,购置了新衣,自觉过得很是充实。大概是伦敦圣诞的气氛过于浓烈,或者是终于开始的悠长假期,让致云很期待那位即将要见到的人。
致云穿过一座座连片规整的乔治亚风格的民居,远远的,隔着红绿灯,就看见了穿着黑色羽绒外套的陆鞅,徘徊在海德公园边的威灵顿拱门下。陆鞅恰也发现了她,便笑着立在了原地。致云带着圣诞将至的喜悦,隔着红绿灯向陆鞅招手。等到漫长的红灯结束了,致云才终于可以近距离验证这位陆教授是否的确值得期待。
“冷吗?还是该让我去接你的。”致云一走近,陆鞅就问道。
“还好,我过来很近。倒是你比较辛苦,开了这么久的车子,又在这儿受冻,等了很久吗?”致云注意到陆鞅冻得通红的鼻尖和耳朵。
“也就刚到了5分钟。”陆鞅笑着回答。
致云也笑了,“那我们去哪里?”她问得兴致盎然。
“你今天的状态很不一样啊,到底还是放假比较开心。”陆鞅一边说一边带路。
“那肯定啊,而且圣诞节快到了嘛。”致云发觉他们之间竟没有意想中的尴尬。
两人并肩走在海德公园的大道上,虽已入夜,但公园正中开辟出的圣诞游乐场的光亮笼罩着整个海德公园,园内热闹非常。道路两旁平整宽阔的草地上,小孩子们举着硕大的棉花糖或者可爱动物形状的气球,在说笑谈天的人群中蹿来蹿去,嬉笑打闹;年轻的父亲和母亲跟在孩子们身后,笑着,保护着。还有甜甜的乳酪;巧克力以及煮红酒的香气从圣诞餐车里飘散而来。致云边走边看,这是一幅带着浓郁幸福气息的画卷,吵闹,奔跑,近在眼前的家庭景象。这像是一份礼物,一个致云从未见过的伦敦。
陆鞅带着致云走进了满是尖叫和惊喜圣诞游乐场,穿过成堆的为套圈游戏准备的巨大玩偶。致云觉得,那些惊险的游乐设施,仿佛正从她的头顶掠过。
“我从来没有进来过,读大学的时候都没有,每年这个时候都只是路过而已。”致云感激地看向陆鞅。
“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伦敦最好的景象。”陆鞅也看向致云,然后环顾着四周接着说道:“这里好像是我们生活的另外一面,热闹,松弛,快乐。”
致云低头笑而不语,“陆鞅说得很对。”但她却不愿在一个只见过三次的人面前承认自己的生活冷清、拘谨又平淡。
“或者是我的生活的另外一面。”陆鞅似乎也意识到,笑着改过口来:“我们从这里穿出去,餐厅就在前面,几分钟就可以到。”
“我们不在这里吃吗?”致云觉得圣诞餐车中的食物看起来非常诱人。
“你要是喜欢,我们明天再来吧,今天我已经订好位置了。”陆鞅满眼笑意地回答。
致云点头应允。
“我应该很早以前就见过你。”两人快要走出公园时,陆鞅回头看了看落在身后的游乐场,忽然说道。
致云愉快地看向陆鞅,如果陆鞅真的和她一样有此错觉,那就太有趣了:“是吗?其实我也觉得你似曾相识。这大概就是红楼梦里讲过的,把这世间的相遇,都当作是久别重逢也未为不可。”
陆鞅低下头走在致云身旁,过了一阵,方才缓缓回答,“也许,我们就是久别重逢。”
暗夜之下,致云辨不清陆鞅此刻的神情。
晚餐是在一家酒店的十楼的中餐厅,致云刚走出公园,就猜到了她们要去的地方。致云几乎每次来伦敦小住时都会到这里,但恰恰这次没有,因为圣诞将至,单人的位置很不好订。这家餐厅食物地道,风景一流,还有全伦敦城里最有名的北京烤鸭。
陆鞅在餐厅门厅里接过致云脱下的大衣,与自己的羽绒衣一并交与等在一旁的服务生。
“你之前来过这里吗?”他为致云拉开座椅,自己也落座后问道。
“这是第一次。”致云没有说实话。
“这儿的中餐挺正宗的,只可惜现在天黑了,不然从这里就可以看见肯辛顿公园里最好的景色。”陆鞅看起来有些过于遗憾了。
“是啊,若是在白天,那肯辛顿宫前,镶于绿地中的圆形湖泊,以及那些优游于水面的白天鹅都能尽收眼底。”致云在心里想,但却只是笑着点了点头。
菜上桌后,陆鞅亲自为致云包好了第一份烤鸭卷。
“太熟练,太完美了,这一切对他来说好像是发生过很多次了。”致云看着盘里的烤鸭卷,竟然觉得自己是落入了一个圈套。
餐厅昏黄的灯光,终于让圣诞将至的兴奋从致云心头退去。
“今天真的很谢谢你,一切都非常的好,好得都让我觉得你是不是调查过我。非常感谢。”致云向陆鞅举起红酒杯。
“太客气,你觉得好就行。”陆鞅的表情有些尴尬,但也端起酒杯。
“关于如何对待女性,你好像很有经验。”致云放下酒杯后,望着陆鞅笑着说。
“何以见得?”陆鞅故作困惑。
“很熟练啊,你应该是接受过极其严格的训练。”致云自认为实话实说。
“我的确有一个曾在一起六年的女友,但可能和你想的不太一样。”陆鞅顿了顿,脸上带着回忆往昔事时特有的神情:“说来也是愧疚,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条件得到这样好的训练。”
陆鞅仅仅是将自己的过去向她掀开了一角,但这就足以让致云忽然意识到了一些曾被她忽略的极重要的细节。
“为了读完博士,我在这家餐厅里作了四年的服务生。”陆鞅用食指点了点桌面,探寻又专注地看向致云。
杨致云无法相信,自己竟然忽视了如此之多显而易见的线索。但还没来得及开口,陆鞅就望着已经完全怔住的致云,目不转睛地说道:“是的,MISS YUN,我们在牛津之前就见过,很多次。如你所言,这个世界偶尔很小。”他甚至说出了致云当年订位时的化名。
致云震惊无措,原来在牛津午餐会上陆鞅端着餐盘走向她的画面的确真实地发生过。
片刻之后,致云才开口道:“天呐,你一定很失望吧。我一直没有认出你来,真是抱歉。但你看起来和当年太不一样了。”她扶住了额头,寻求支撑。
陆鞅谅解地摆摆手:“我的确老了。”
才过了五六年的时间,怎么会老到认不出。命运无可预见,世事白云苍狗。眼前的陆鞅衣装得体,风度谦谦,与当年那位手搭雪白餐布的年轻服务生,虽生着同一张面孔,却全然是泾渭分明了。但她只能是望着陆鞅又一次发出感叹,“天呐。”
“我可能不必告诉你的,太魔幻现实主义了是吗?”陆鞅回应着致云考证的目光,喝了一大口酒。
致云紧捏着杯茎,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只是非常惊讶,也非常抱歉,但是你是什么时候认出我的?一开始吗?”
陆鞅以眼神默认了。
“那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告诉我呢?”致云回过神来,竟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然而她又一转念:“无论陆鞅是在牛津的小餐馆里,还是在会议上提起,曾服务过她,都非常的不合适。”于是,致云在陆鞅开口之前迅速回答了自己的问题:“也是,你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了。”
陆鞅怅然地点头。
“所以你是在伦敦念的博士?”致云现在试图通过对陆鞅的过往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来弥补自己的大意。
“是在伦敦读的博,你那时几乎每次来都会点这道扇贝。”他指了指自己特意摆到致云面前的那道菜,接着说道:“因为你总是周末来,我周末也都基本会来上班,所以常常见到你。”比起在哪里拿到的学位这种小事,陆鞅似乎更想唤醒致云脑海中二人共同的记忆。
“是是,我当年很喜欢吃,谢谢你还记得,真的有心了。”虽然致云惊奇,自己当年竟然爱吃这种东西,但这并不妨碍她对此的附和:“我刚才竟然告诉你,我从来没来过这里。”她又为自己的自作聪明无奈地摇了摇头。
陆鞅笑了,“没事,没事,你也是好意。只是都到这里了,你还没有认出我。可想而知,我是老了多少。”
“请不要再让我更加愧疚了,不管之前怎样,但从现在开始,我绝不会认不出你了。”致云诚恳许诺。
接下来,陆鞅毫无避讳地谈论起了自己的家庭,和一些更早期的经历。20世纪90年代初,陆鞅的父母双双下岗,几经波折,才辛苦经营起一家小店。虽家境自此一落千丈,好在,在陆鞅眼里,他的父母为人豁达,祸福同担。所以他认为自己的少年时代虽不甚富足,但生活待他并无亏欠。
高考结束,陆鞅进入了那所有着一汪著名湖水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更是幸运地拿到了伦敦某学院的奖学金,得以继续深造。陆鞅的过往,在致云周遭的人中,并不少有,因为学术本身不问出身。但像陆鞅这样,告别捉襟见肘才不过几年,那些艰难时日在他身上已经了无痕迹,至少看起来了无痕迹,确是罕见。致云想及此,几乎要起立为他十八岁之后的精彩人生鼓掌喝彩。
“我要再敬你一杯,为你过去以及未来的人生。”致云第二次举杯,但这次她心怀敬意。
陆鞅也举起酒杯:“我也要敬你一杯,谢谢你见证了我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人生。”此刻,他的眼眸在明黄色的吊灯下闪闪发光,看上去是如此意气风发。
圣诞前的伦敦是没有睡眠的。夜已至深,但致云房间窗外的那条大道上依旧是车水马龙。致云在伦敦有两个固定的去所,一家是刚才的中餐厅,另一家就是这间酒店。
这间酒店在伦敦已存在数百年,至今仍延续着帝国鼎盛时代的审美。厚重的橡木大门,乳白色的护墙板,彩绘雕花穹顶,细致篆刻的大理石壁炉与正上方,有着镀金花边的镜面。以及,半寸厚的香槟色地毯,大厅正中金光闪闪的繁复吊灯,整齐排列在走廊墙面上的黄灿灿的烛台,身穿蕾丝露肩长裙的贵族女子神态谦顺地端坐在画框之中。就连浴室,都配置的是冷热分开的铜质水龙头。
这是一间连杨其华都觉得过分奢侈与守旧的酒店,但致云却一直乐此不疲。她的生活里从来不会出现如此的富丽与堂皇,但只有在一个完全不属于她的世界里,自由才有可能。况且,这里与海德公园仅隔着一条马路,在四下无人的清晨,推开窗甚至可以闻见青草的香气。最重要的是,酒店花园餐厅里的司康饼的确非常好吃。
致云正站在浴室的镜前吹干头发,在吹风机的呜呜声中努力回想着四年前服务生陆鞅的模样,不自禁地与刚才那位送她回酒店的学院派陆鞅对比。在这魔幻现实的沉溺中,她终于吹好了头发,刚满怀心事地走出浴室,就听见手机铃响了。
她从包里翻出手机,一面接听,一面走到窗边的沙发上坐下。
“你果然还没睡。”常翎欢快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正要去睡呢,就被你逮到了。”这些年来,无论在国内见面有多频繁,只要致云在英国,常翎与她就极少联系,这是二人之间的默契。所以今晚致云接到常翎的电话有些诧异。
“回去这几个月怎么样啊?”
“基本上是老样子,你呢?”致云也问道。
“基本上?这么严谨吗?”常翎这次的直觉超水平的准确。致云无奈摇头:“所以你深夜来电,就是为了关心我是不是老样子?”
“也是,也不是。”常翎欲语还休。
“什么意思”
“我可不准备仅仅在电话里关心你”
“难道你要来英国吗?”虽然致云也认为,能在这个生活过数十年的地方见到自己的老友将颇有意趣,但她更不敢相信常翎突然的转变。常翎十二岁时在英国一所寄宿学校里,作过半年的交换生,那段记忆对她来说十分不美好。此那之后的这些年,她再未踏足过这片土地。
“我和一个朋友一起来,他有业务在林肯郡(Lincolnshire),邀请我同行。”常翎惜字如金地描述一位对她有如此影响的身边人,在致云的记忆里这是第一次。
“来的日子订好了吗?”
“嗯,就在春节期间。”
到底是一位什么样的朋友可以让常翎放弃与家人团聚的节日远赴异国他乡,而且是一个并不怎么向往的国度,这一切都太不像常翎了。
“AMAZING。”致云本不想深究,但听到这里也还是忍不住了。
常翎像是完全没有听见,自顾自地问道:“你父母比较喜欢哪些水果,我这两天正好有时间,可以给她们送去一些”
“你怎么突然想到要给我爸妈送水果?”致云觉得这通电话简直太有趣了。
“替你尽孝呗,而且,这位邀请我一起来英国的朋友,是做水果生意的,所以很方便。”
“做到林肯的水果生意……”致云重复着常翎的话。
“你也别猜了,反正到时候会见的。”常翎打断致云的话。
致云只得压下了自己的十万个为什么,“哦,水果你也不要送了,我爸妈后天就要来我这儿了,应该没什么时间的。”
“那行吧,就是提前跟你说一下,免得你到时候太激动,对心脏不好。”常翎又变回了平日里的常翎。
“那到时候,我也有个朋友要介绍给你认识。”致云觉得不能是自己一个人蒙在鼓里,而且陆鞅的确春节期间会在自己的学校里做特邀演讲人。
“哎呦,会报复了,不错。”常翎听上去很开心。
“那是,不然这两个月我得憋死。”
两人再聊了几分钟,就各自挂断电话了。
致云看了下时间,再不睡天都要亮了,就拉紧窗帘,关掉台灯,躺在一片漆黑的房间的大床中央,迷迷糊糊地预感到往后的这几个月,恐怕会比她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加精彩。
接下来的一整个白天,致云都跟陆鞅在一起。天气太冷,两人吃过午饭,就一直待在致云酒店的茶室里,他们坐在嗞嗞作响的壁炉两边,一人占据着一张柔软的单人沙发,面前的小圆桌上放着致云特地点的司康和红茶。
“你爸妈明天几点到?”陆鞅放下茶杯问。
致云也放下茶杯,“下午。”她随即想到陆鞅明天一早的飞机回国,问道:“一年没回去了,现在应该很期待吧?”
“是啊,一年了。”陆鞅手指敲击着沙发扶手,摇了摇头:“本以为会见到你爸妈的,结果还是不巧”。
“我妈妈很啰嗦的,你真见了恐怕会不耐烦。”
陆鞅没有接话,他侧过身从放在沙发旁的包里,拿出了一份A4纸大小的,用朴素的牛皮纸包好的物件,才说道:“这是我为你准备的圣诞礼物,希望你喜欢。”
致云好奇地接过,放在膝头,“我要现在看吗?”
陆鞅摊开右手点点头。
致云用圆桌上的黄油刀划开牛皮纸,里面是一张嵌在白色画框中的素描小像,画面中的女子独自坐在窗前的餐桌边,窗外是被草坪环绕的一池湖水和一只翱翔于天际的白天鹅。虽只是素描,但细节却很生动,右下角还标注着陆鞅的中文签名,以及数年前的日期。
“画得真好,”致云手抚着画框,抬头由衷地说道,“我非常喜欢。”
这份礼物青涩美好,致云几乎能看到服务生陆鞅跨越这七年时空重新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我曾一度认为,天鹅的意象是我本人的隐喻。”正靠在沙发背上的学院派陆鞅的声音传来,这声音沉着自信,把致云拉回现实。
致云笑了起来:“你倒也不谦虚。”
陆鞅急忙摆手:“哈哈,你误会了,不知道你有没有观察过,天鹅看上去的平静优雅,其实都是靠着水面之下,它们的双脚奋力划动得来。”
致云从未想过就算女王的天鹅也并非悠哉一生。只是,显然,陆鞅的艰难旅程已近终点:“但是,你当年还是预见到了今天,你现在就如同这画里的天鹅,早就脱离那一方水塘,天空才是你全新的战场。”
陆鞅笑笑说道:“等以后有机会的话再给你来幅这个。”他指了指致云身后挂着的那幅肖像油画。
“这么大手笔。”致云笑着回身看了一眼答道。
陆鞅欲言又止,致云自然也明白他的心意,这幅素描小像里画的是两个人,许多年前,陆鞅期望中的两个人。
静默之中,致云起身说道:“稍等我一下,这么珍贵的礼物我要先放回房间里去。”
她回到房间后从墙边的购物袋里翻出了,她来伦敦的第一天,路过一家香水店时,花了三分钟买的一瓶柜员推荐的最受欢迎的味道俗气的香水。
致云从来没能培养出,为他人付出时间与精力的勇气。
致云再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的是为陆鞅准备的圣诞礼物。她庆幸自己也为陆鞅准备了圣诞礼物,但与陆鞅的礼物相比,她的实在太随意了。
陆鞅表情惊讶地接过礼物,像是没有想到致云也会为他准备礼物似的,打开看到是香水之后,又立即调整出一副向往已久、今日终得的神情。最后还高高兴兴地把那瓶庸俗的香水,小心翼翼装进包里。他准确地按照此情境下的社交法则执行着。陆鞅的确不再是那位面目模糊的服务生了,但致云却惘然地感到遗憾。
暝色终至,两人起身前往游乐场。为了今晚的室外活动,陆鞅穿了一件很合身的黑色长大衣,戴着手套和围巾;致云也把自己裹在一件厚厚的连帽羽绒服,和一双平底长靴里。今晚的游乐场看上去与昨晚一无二致,仿佛时光路过此处也会静止。不同的人群,却传达着相同的快乐。他们二人并排而行,徐徐穿过人群。
“昨天晚上我一个国内的好朋友打电话给我,说过段时间会来看我。”眼前的热闹,让致云倏地想起自己的那位喜爱热闹好友。
“是你在牛津午餐会上突然想起的那位好朋友吗?”陆鞅沉吟有顷,猜测地问道。
“是的,是她,而且你们可能会见面,恰好是你来我们学校讲学那段时间。”这样滴水不漏的记忆力,很难不让人感到受宠若惊,致云感触之下,便将这尚未坚定的想法唐突地公布给当事人了。
“那可是春节,她如果是特意从国内来的话,是相当情深意重了,如果能见面,我会非常荣幸”。
“千万不要误会我有幸有一位那样的朋友,她是来工作的,顺便看看我。”致云连忙摆手撇清,想把此事的意义尽可能地淡化。
陆鞅大笑:“是吗,但我还是很期待,虽然错过了你的父母,但至少能见到你的朋友。”
游乐场内人声鼎沸,各式彩灯晃得人眼花缭乱。
致云和陆鞅先是端着冒着热气的肉桂煮红酒,排在两个戴着相同毛线帽子、正互相做鬼脸的男孩子身后,等着取他们的可丽饼。接着又走到了跳楼机旁的德式烤香肠店内,好容易挤在了两个狭小的座位上,一面满嘴是油地吃着香肠,一面心满意足地听着香肠在热哄哄的炉火上嗞嗞响着。
眼见冷风纣起,致云冷得全身打了颤。两人才不得不各人抱着自己的炸MINI甜甜圈和热巧克力,踏上了回到温暖室内的归程。可刚走到公园出口的红绿灯前,因为没有了树木的遮挡,一阵风浪蓦地从侧面袭来,若不是陆鞅敏捷地用手肘正抵住了致云的肩膀,她应该已经被吹倒了。
致云刚刚站定,转头就发现陆鞅正忍着笑看着她。致云正要讲话,陆鞅就忽然用嘴叼住拿在右手上的甜甜圈的袋子的一角,空出手来把致云的帽子从身后拉上来盖在了脑袋上,然后左右两边各拉了一下松紧带。
“这样就好多了,能暖和点,而且等会就算摔了,也不会摔到脑子,绿灯了,走吧。”他大步走在了前面,致云也跟了上去。
陆鞅走到马路正中时过回头来,非常满意地确认了一下包裹严实的致云,并说道:“你这脑子可值些钱,不能坏。”听此,致云笑着跟在陆鞅的身后过了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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