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再见

今年的杭州格外的冷,雨雪不断,致云大多数时间都是和父母一起待在家里。只有这天,在常翎的强烈要求下,她才无奈出门,与常翎在那间复古浮夸的咖啡馆里见面。

照例,致云先到了,她找了个角落里的沙发坐下,给自己点了杯姜茶,一面喝着茶,一面等待着常翎的出现。过了一阵子,致云听见一阵熟悉的笑声。她抬起头来,发现常翎正笑嘻嘻地挽着陆鞅的手臂站在她的面前,狡黠地问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致云惊讶地笑了起来,起身与陆鞅握手。如今见到陆鞅一面,在圈内都可为美谈。

“常总,你怎么也不提前告诉我,我也好安排媒体啊,这也太委屈陆教授了吧。”致云坐下后调侃道。

陆鞅笑道:“你果然改变许多,看来,美国是可以去住住的”

“陆鞅收到了几所美国大学的邀请,正在考虑中,有可能明年会和你美国再见哦。”常翎在一旁解释道。

“他能考虑的邀请,肯定不是一般的大学,我想见一面也难。”致云不抱希望。

陆鞅与常翎听此相视笑笑,陆鞅答道:“的确见一面很难,如果不是常翎,我恐怕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你。”

“这倒也不然,就算这么多的国际会议你们可以躲开,也架不住某些老板,三天两头想要投资神经生物界。神经生物领域的中国人,也就你们这几号。估计,你们到最后还是会在某个项目的启动仪式上见面的。”常翎边翻着菜单边搭话道。

“哪个老板有这样的实力,投得动陆鞅?”致云好奇。

“比如,王鸿辛啊,上周,他秘书还给我打电话想谈这个事。”陆鞅随口一答,低头喝茶,目光扫过致云。

致云吃惊地看向常翎。常翎见此,笑着放下菜单,回应致云道:“他都知道了,一年前他就知道了,我们来了个坦白局,也算是扯平了。”常翎说完轻挑了一下眉毛,表情俏皮。

致云汗颜:自己明明就是常翎的同代人,但她的生活自己却从来没能看懂过。

陆鞅并不说话,只是继续笑着喝茶。常翎接着问道:“陆鞅是不是告诉过你?他曾有一位交往六年的女友,如果你还记得的话。”

致云当然记得。那年,在伦敦一起过圣诞节时,陆鞅就向她提起过。

常翎接着说道:“所以,这位女友一年前亲自来找我了,她以为是我拆散了她和陆鞅。你放心,我当然义不容辞地替你扛下了,并且许下了丰厚的赔偿。”

“你们真的……陆鞅,原来你那个时候是并非自由身。”致云觉得这位大科学家与常翎,未免太过相配。

陆鞅惭愧点头:“我们当时一直处在分居状态,也极少联络,但确实并未分手。再次见到你后,我才决心要与她分手。直到遇到常翎,我才知道自己内心的真实所求。”他着重强调了最后一句。

致云低头笑笑。陆鞅放下茶杯,沉默一阵后说道:“我不希望你将我误会为某类非常糟糕的人。其实,我那时并没有你此刻可能以为的那样坚决。我记得,我是一直拖到了晚上7点过,才给你的办公室去的电话。我当时想,如果你没有接,就算了。可你偏偏还是接了,或许这就是命运吧。”

陆鞅的这番宿命论,致云一个字也不信,更不信他会甘心只拨那一通电话。致云顾不上陆鞅的面子了,捍卫自己道:“我实在不想冒犯,但我是真的有点不太明白。你认为……我才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因为我接了那通电话?”

陆鞅回避地看向窗外,再次端起茶杯喝茶。

常翎沉下一口气道:“致云,这其中有太多事,你并不了解。你也不曾见过这个女孩子,她可能比较适合过去的陆鞅,但现在……”常翎不再说下去,似乎很同情地摇了摇头。

事到如今,再来讨论常翎和陆鞅在成长的道路上,缺失了哪几门重要的课程已经于事无补了。致云只得向陆鞅问出了,她认为的最关键的那个问题,也是在此情景下,她唯一能够替常翎做的事:“如果在未来的某一天,你发现常翎也不再适合你了,怎么办?”

陆鞅还未及回答,常翎就插话道:“他也不用为难,我自己就会离开。但我严重怀疑是否会有这样一天,毕竟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在往前走。”

常翎的话语自信满满,陆鞅也在一旁深情地注视着常翎的侧脸。

致云叹笑一声,靠向沙发背,不再尝试。

无论常翎与陆鞅是如何开始的,无论他们是否可以继续走下去,或者会以何种方式结束。至少当下的他们是满意的,是快乐的。这许多年来,致云头一次见到常翎在异性面前表现得像个真人,没有虚情假意,没有矫揉造作。念及此,致云甚至觉得应该为她的好朋友而感到高兴的,毕竟常翎也算是真切地爱过了。

这天晚上,致云睡下后,脑子里断断续续地回现着前年春节,他们四人在一起晚饭时的场景。可这场景之中,赵庐箨的脸却始终模糊不清。致云急得想哭,怪自己怎么会不记得赵庐箨的脸了。就在这时,她发现自己正独自走在一条蜿蜒的林荫路上,她边走边在嘴里喃喃着赵庐箨的名字。

忽然,道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头小鹿,美国山林里常见的那种小鹿。小鹿忽闪忽闪着大眼睛,静静地注视着她,赵庐箨在美国读书时就很喜欢这些小鹿,电脑里有很多它们的照片。致云心生好奇,慢慢地走向小鹿,小鹿也不移动,仍然注视着她,像是也在等待着她。但此时,有人发出了“嗬”的一声,小鹿受了惊连忙跑开,不见踪影。

致云气愤地回头寻找这声音的来源,但她刚转身就看见那人,竟然是赵庐箨。他正站在不远处的林间望着致云,轮廓清晰,目光闪动,笑容平静。致云的心仿佛被收紧了,这数年来的想念在那刻凝结成一地霜沉。致云心怀着偌大的痛惜与喜悦,向他越走越近。她与赵庐箨之间就只剩下几尺了,赵庐箨依然笑着,近得呼吸可闻。致云伸出手,想要拉住他,但赵庐箨倏地不见了。致云茫然无措,想要大喊,却怎么样也发不出声音,她在这刹那间惊醒,坐起身来,在黑暗中痛哭不止。赵庐箨终于出现了,他那样清晰地出现在致云的面前,阻止了致云想要去追寻小鹿的念头。

几分钟后,致云起身擦拭泪水,她打开台灯,看看时间,才刚过四点,窗外漆黑一片。致云再坐了一会儿,便拿起电话拨给了常翎。

“喂。”常翎的声音里带着显而易见的困意和不耐烦。

“是我”

“我知道是你,不然我也不会接了。”

“陪我去趟上海吧。”致云脱口而出。

“你有没有搞错啊,不能过几个小时后再说吗,我等会睡醒了找你。”说着常翎就要挂断电话。

“我们现在就去,你收拾一下,我半小时后来你家接你。”

“你疯了吗?到底什么事啊。”

“我想去赵庐箨的公寓看看。”致云回答道。

常翎在电话那头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答道:“我真的是欠了你的,半小时不够,再多十分钟。”说完就“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致云轻手轻脚地,在书房里翻找着那时被林晓曼放起来的、写着赵庐箨公寓进门密码的纸条。也并不难找,这一类东西林晓曼通常都保存在一个固定的地点,果然,致云在书柜的最下层的文件夹里找到了。和纸条放在一起的还有那数封仍未签字的文件。

“也不知道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这间公寓有没有易主,有没有换锁。”致云一边思度着,一边把文件继续放好。她单独拿出纸条,简单洗漱,换了身厚实的衣服,给父母留了字条,只说“陪常翎去上海开会,昨晚忘记告诉他们了”就匆匆出门了。

达到常翎家时,只见常翎裹着羽绒衣戴着大围巾,素面朝天地和陆鞅一起,站在家门口等她。常翎向陆鞅道别后,没好气地上车,取下围巾道:“你真是想一出是一出,为什么突然要去?”

致云不得不向常翎讲述了方才的梦境,见常翎心平气和了不少,才说道:“我只是意识到,那间公寓里可能有我需要知道的事,所以……。”

“所以,你就连天亮都等不了了?”

致云只得点点头,抱歉地看了一眼常翎。

虽然致云二人不到五点就出发了,却也恰好赶上了上海的早高峰,出了高速堵了将近一个钟头,才抵达了赵庐箨公寓的楼下。

赵庐箨的房间在公寓的19层。致云和常翎坐着公寓楼的景观电梯一路上行,身后就是旭日东升的黄浦江面。她们沿着指引牌,找了赵庐箨的这间在拐角处的公寓。致云深吸一口气,在触碰板上输入了密码,“卡塔”一声,门开了。常翎放下心来,承认道:“王鸿辛确是守信。”致云也不得不点头同意。

她们走了进去,房间的窗帘都紧拉着,屋内陈设简单,客厅里最显眼的是一台屏幕巨大的电视,电视柜里还放着许多游戏光盘。这里光线昏黑,室温很低,弥漫着一种久未有人居住的气味。常翎走上前拉开了客厅里的那面宽大的窗帘,阳光即刻倾洒而下,铺满整个房间,粒粒尘埃在一束束光线里飞舞旋转。

这是致云第一次来到这里。说来也很奇怪,她与赵庐箨每次来上海,都是当天往返,竟也从未想过要在此地留宿一晚。或许,赵庐箨本人也未必喜欢这间公寓吧。或许,他独自在这里度过了太多日夜,只要有处可去便不再想回来。

常翎拉开了餐厅边的一扇门。这是一间格局紧凑的房间,三面墙上都装着直达天花板的书柜,里面满满实实地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书,有名著经典,有工具图书,有成套的漫画,还有杂志和画报。房间正中是一套原木桌椅,桌子上还放着一台电脑,一个空茶杯。

致云从赵庐箨的书房里退了出来,走进旁边的一扇门,亲手拉开了这间屋子的窗帘。她面前的那张大床上的被子的一角还掀开着,衣帽间的门也没有关上,里面的那面落地镜把窗外的阳光,零散地折射到了致云的脸上。床头柜和床上都凌乱地摆放着几本翻开的和未翻开的书。

这应该就是赵庐箨平日里睡觉的房间了,致云面窗在床边坐下,翻看着赵庐箨摆在床头的书。在离枕头最近的地方的,是J.K.罗琳的舞台剧剧本《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致云遗憾,过去竟然也没有问过他,最喜欢《哈利波特》的哪一部?也不知道赵庐箨在阅读这位与他有着相似身世的魔法主人公的故事时,会不会生出一种独特的领悟。这本书是翻开倒扣在床边的,致云刚把书翻过来,就注意到了赵庐箨在这一页中特意标注出的段落:

“邓布利多:哈利,在这个纷乱的,充满情感的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的答案的,完美超越了人类的界限,也超越了魔法的界限。在每一个最快乐的明媚时刻,那滴毒药都如影随形:痛苦会再度降临。所以请对你爱的人坦诚相待,显露你的痛苦,因为痛苦对于人类而言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这就是赵庐箨对自己的劝慰吗?这就是赵庐箨在他离开的第二十八个月,第一千三百二十五天后想要传达给致云的吗?

此时,常翎也走了进来,她迎着阳光,站在致云的身边。致云把书递给了她,常翎低着头很认真读了一遍后,把手轻放在致云的后背上,与她一起面窗而坐。

其实,当初的那位李姓律师并没有说错,从任何一种意义上来说,这间公寓都是一份贵重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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