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纪十一

安王

〔名骄,威烈王子,在位二十六年,谥法,好和不争曰安。〕

纲 庚辰,安王元年。

纲 壬午,三年,虢山崩,壅河。

纲 甲申,五年,盗杀韩相侠累。

目 侠累与濮阳严仲子有恶。仲子闻轵人聂政之勇,以黄金百镒,为政母寿,欲以报仇。政不受,曰:“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及母卒,仲子乃使政刺侠累。侠累方坐府上,兵卫甚严,聂政直入刺之,因自皮面抉眼。韩人暴尸于市,购问,莫能识。其姊荌闻而往,哭之曰:“是轵深井里聂政也!以妾在,故重自刑以绝踪。妾奈何畏没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遂死政尸傍。

纲 庚寅,十一年,齐田和迁其君贷于海上,食一城。

纲 壬辰,十三年,齐田和会魏侯、楚人、卫人于浊泽,求为诸侯。

目 田和求为诸侯,魏文侯为之请于王及诸侯,王许之。

纲 甲午,十五年,魏吴起奔楚,楚以为相。

目 魏武侯浮西河而下,顾谓吴起曰:“美哉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对曰:“在德不在险。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义不修,禹灭之。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修政不仁,汤放之。商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杀之。由此观之,在德不在险。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敌国也!”武侯曰:“善。”

魏相田文,起不悦,谓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文曰:“可。”起曰:“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向,韩、赵宾从,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时,属之子乎,属之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属之子矣!”

久之,武侯疑之,起惧诛,遂奔楚。

楚悼王素闻其贤,至则任之为相。起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养战士,要在强兵,破游说之言从横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却三晋,西伐秦,诸侯皆患楚之强,而楚之贵戚大臣多怨起者。

纲 乙未,十六年,初命齐田和为诸侯。

纲 庚子,二十一年,楚君类卒,楚人杀吴起。

目 悼王薨,贵戚大臣作乱,攻吴起杀之。

纲 壬寅,二十三年,齐侯贷卒,无子,田氏遂并齐。

纲 乙巳,二十六年,王崩,子喜立。

纲 三晋共废其君俱酒为家人而分其地。

烈王

〔名喜,安王之子,在位七年,谥法,秉德尊业曰烈。〕

纲 丙午,烈王元年。

纲 辛亥,六年,齐侯来朝。

目 时周室微弱,诸侯莫朝,而齐独朝之,天下以此贤威王。

纲 齐侯封即墨大夫,烹阿大夫。

目 齐威王召即墨大夫,语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毁言日至。吾使人视即墨,田野辟,人民给,官无事,东方以宁,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助也!”封之万家。

召阿大夫,语之曰:“自子守阿,誉言日至。吾使人视阿,田野不辟,人民贫馁。赵攻鄄,子不救,卫取薛陵,子不知,是子厚币事吾左右以求誉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于是群臣悚惧,莫敢饰诈,务尽其情,齐国大治,强于天下。

纲 壬子,七年,王崩,弟扁立。

显王

〔名扁,烈王之弟,在位四十八年,谥法,未详。〕

纲 癸丑,显王元年。

纲 丁巳,五年,秦败三晋之师于石门,赐以黼黻之服。

纲 己未,七年,秦伯卒。

目 秦献公薨,子孝公立。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淮、泗之间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皆以夷狄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公发愤修政,欲以强秦。

纲 庚申,八年,彗星见西方。

纲 卫公孙鞅入秦。

目 秦孝公令国中曰:“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卫公孙鞅闻之,乃西入秦。

鞅,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座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惠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卫鞅,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默然。

公叔曰:“君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卒不去。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孝公大悦,与议国事。

纲 壬戌,十年,秦以卫鞅为左庶长,定变法之令。

目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鞅言于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

甘龙曰:“不然。因民而教者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

公曰:“善。”乃以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鞅曰:“此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纲 丙寅,十四年,齐、魏会田于郊。

目 魏惠王问齐威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有盻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有黔夫者,使守俆州,则燕、赵之人从而徙者七千余家。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

纲 丁卯,十五年,魏伐赵,围邯郸。

纲 戊辰,十六年,齐伐魏以救赵。魏克邯郸还战,败绩。

目 初,孙膑与庞涓俱学兵法,涓仕魏为将军,自以能不及膑,乃召之,至,则断其足而黥之,欲使终身废弃。齐使者至魏,膑阴见之,使者窃载以归。

田忌客之,进之威王。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至是谋救赵,以膑为将,辞以刑余之人不可,乃使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辎车中,坐为计谋。忌欲引兵之赵,孙子曰:“夫解杂乱纷纠者不控拳,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今梁之轻兵锐卒竭于外,而老弱疲于内,若引兵疾走其都,彼必释赵而自救。是我一举解赵之围,而收弊于魏也。”忌从之。十月,邯郸降魏。魏师还,与齐战于桂陵,魏师大败。

纲 庚午,十八年,韩以申不害为相。

目 申不害者,郑之贱臣也,学黄、老、刑名,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以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

昭侯有弊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赐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闻明主爱一嚬一笑,嚬有为嚬,笑有为笑。今袴岂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纲 辛未,十九年,秦徙都咸阳。始废井田。

目 卫鞅筑冀阙宫庭于咸阳,徙都之,并诸小乡聚,集为一县,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废井田,开阡陌。平斗、桶、权、衡、丈、尺。

纲 癸酉,二十一年,秦更赋税法。

纲 乙亥,二十三年,卫贬号曰侯,服属三晋。

目 初,子思言苟变于卫侯曰:“其材可将五百乘。”公曰:“吾知其可将,然变尝为吏,赋于民,而食人二鸡子,故弗用也。”子思曰:“夫圣人之官人,犹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长,弃其所短,故杞梓连抱而有数尺之朽,良工不弃。今君处战国之世,选爪牙之士,而以二卵弃干城之将,此不可使闻于邻国也。”

卫侯言计非是,而群臣和者如出一口。

子思曰:“以吾观卫,所谓君不君,臣不臣者也。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悦人赞己,暗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谀求容,谄莫甚焉。君暗臣谄,以居百姓之上,民不与也。若此不己,国无类矣。”

子思言于卫侯曰:“君之国事,将日非矣。君出言自以为是,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卿大夫出言自以为是,而士庶人莫敢矫其非。君臣既自贤矣,而群下同声贤之,贤之则顺而有福,矫之则逆而有祸。如此则善安从生?诗曰:‘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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