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清平乐·村居》

苏轩上辈子是个历史助教,这点没错,但也曾身兼数职。

众所周知历史助教的工资是微薄地,所以在成为一名合格助教之前,苏轩还曾是一个上市公司的小小懂事,虽占股份不多,却足以让他这辈子不愁温饱衣食无忧。

对于历史他是爱好,所以研修,研习历史,想将自己研究成果放大让世人看到,是他最喜做的事儿。如过可以他还想解密一下北宋历史上,遗留下的几个悬案。

如“金匮之盟”“斧声烛影”“陈桥暴乱”“德昭自刎。”

北宋四大奇案,非此四件莫属。

可惜这几案件均发生在太宗时期,与现在仁宗即位,差了好几十年光景。

一边在写着商业计划安置书,一边也在想着对改革阆州阆县一些改革建议。当然其中最首要问题当属:土地管理上的一系列政策。

北宋是一个皇帝与士大夫共治的天下,农民的存在就显得不那么重要,毕竟皇权稳定局面是靠着与臣子互相磨合产生的推力去统治,不然也不会有这话出,空穴不来风嘛。

宋统治者普遍认为:豪族兼并土地是为国守财,这样也便于管理。

宋初繁华至灭亡期,并不抑制土地兼并,且土地占有和土地买卖也无控制,这就导致了原本占总数10%的官员和富户占据了70%的土地,农民只能租种地主土地,忍受官僚阶级的沉重剥削。

本就是弊病,存在即不合理。

如可以,他觉得可以效仿后世“小岗村18血手印故事。”都是土地改革,不同的是将公家的地给予农户自行开荒,开荒即所得。

小岗村创造的包干到户,其实原理就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自己的”。

办法简便易行,成效显著,受到广大农民欢迎。

如果可以还能在引进番薯就更好了。

可惜番薯现今还掌握在墨西哥人手里,而此地距离那处十万八千里遥远,且距离郑和下西洋还有长长的几百年时间,远水解不了近渴,研习杂交水稻就是迫在眉睫的事儿。

重中之重!

虽他对这项顶尖技术不太了解,但这么多年耳濡目染之下也能熟知一二。

“杂交水稻”理论基础,一般仅指由两个遗传背景相同的不育系和恢复系杂交后形成的第一代杂交种。

以目前宋的科技水平,应是能领跑全球。如宋都做不到的事儿,更别提在其他大国能做到。

这时宋也陆陆续续出过很多农业大家,苏轩知就有那么好几个,忠也有、奸亦有,玩权的,弄武的,五花八门粉墨登场。

是妖是仙是鬼是魔,是来者不拒。

典型一位,就是“五鬼”里,一极品奸臣,留下“溜须”典故的丁谓。

此人虽奸,却有“硬核”的农业水平。在其亲手缔造的“南京后湖工程”,更堪称古代“农业综合治理工程”的典范。

当时的丁谓,一度担任升州(南京)知州。

那时的南京后湖,由于多年疏于管理,已经成了一片烂地。丁谓到任后勘察一番,果断上演了神操作:把后湖上的农田全部“退耕”,烂泥重新挖掉,重新蓄水养鱼种菱,旱时更可用后湖湖水灌溉。

如此创造性的“多种生态经营”,迅速提升了南京周边农业产量。这场“综合治理”奇迹,也成为了这位一代奸相,早年飞黄腾达的重要资本。

所以说,别管真宗仁宗时期大宋朝堂,充斥着多少“鬼”,以其实际能力说,这确实是北宋历史上,“农业专业化程度最高”的一届大宋政府。

翌日,起来晚了。

由于昨日忙的事儿太多,以至于今日晨起本来有早读的课程都给耽搁了。

苏轩这时是脚步虚浮,眼神带着微肿,周身提不起力来,神色依旧也是萎靡占了多数。书房内,孙抃夫子等待良久,那书案上推杯换盏,清茶续了一杯接一杯。

终是看到正主出现,虽观其人,面色不佳,人亦萎靡,奈何夫子还是夫子,三字经有云,“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云对雾,雪对霜,和风对细雨,朝霞对夕阳;花对草,蝶对蜂,蓝天对碧野,万紫对千红;桃对李,柳对杨,山清对水秀,鸟语对花香。”

有深意的话一重接一重。

苏轩知且明孙抃其意。

无非是告诉自己,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样一些大道理。

“夫子与那陈公弼应是好友吧?”

语气淡然。

书房里传出了简单一问。

“何出此问?”

“吾不能问吗?”

“若我回答,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你预何?”

他笑了笑,应是有故意考量苏轩的意图。

一笑间,苏轩莞尔回道:“那是挺好的一件事,这样君子之间的交情,并不因利益驱使而怎样,平淡的像水,不会含有什么功利之心,于双方都好利已利彼,算是一件挺好的事儿。”

“你这小家伙是越活越通透喽,挺好,这点随我。”

孙抃很开心,他是由衷喜欢面前这个小家伙。

“那得是师傅教的好,有道是:桃李满天下,严师出高徒,强将手下无弱兵的嘛。”

难得被他奉承写。

心里是高兴,但嘴上,他该批评还是得批评,就在孙抃准备嚷嚷苏轩几句时,“师傅不若看看这个,好东西呦。”

感于奇怪苏轩举动,他下意识他接过手,认真研习。

苏轩则是将昨日辛辛苦苦熬夜半宿写出来的改革方针以及弄钱手段,先拿给孙抃看一眼,好歹也要有个引路人,不是。

这算是投名状。

他不想太打眼。

“你写的?”

翻了翻,他想从字迹上看出点端倪,可惜。

之前苏轩想过这个问题,最后还是决定否认到底,一是年岁太小太容易扎眼,二来不招人嫉是庸才、招人嫉妒是蠢材 ,都不是好事儿。

该藏拙时还得藏拙。

锋芒毕露不是好事。

古人云有句话: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莫不如一开始就否认到底。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反正都是自己要做的事,只不过不署名而已。

无名氏,这是多好的姓氏。

夫子孙抃一观之后,他脸色越来越郑重,且还带着一丝丝的谨慎,“小娃娃哪里来的?”

他或是看出,这里面巨大的门道,如果可以实行,那质的变化无疑是巨大的,只惜他现在亦无实权。

有点惋惜,若是他做,必将可以留名青史。

可公弼却是个干实事的人。

如若他们三剑客三君子能够联手,他眼睛放光了,眸子星光熠熠。

心动七八分。

“我想见这个无名氏,想讨论一点事儿。”

额!

一惊?

他不都写在这企划书里,还见无名氏干啥。

“他没空”

嘴一块,险些说漏。

“你怎知”

哎呦我去。

我这张破嘴。

撒一个谎,就要用一百个谎言去弥补。

“无名氏昨日已归去,我亦不知他云游何处,又去何处游历,我只是受他所托,忠人之事,他拜托我将这个交给你们。”

“难道他认识你?亦见过我等?”

孙抃总觉得哪哪不对劲。

哪哪都透露着怪异。

“兴许是吧,总感觉此人有些高深莫测,莫不会是仙人?”

一张破嘴,各种满天神佛一下子就被他招致。

“那你们在哪里见得?”

“何时见的?”

“去了何地?”

哎呦!

我这个脑袋呢。

想想,呼哧呼哧,大脑在想想,“在北边,破旧的窑洞里面,巧了就遇上了,正好还有个神医在里面救治病人,之后四下无人时无名氏给的,当时他一块黑罩蒙了半边脸,样子也没看清,好可惜的。夫子有教过,朋友之义在于受人所托当忠人之事,故而这才...你是不知道那北边都贫瘠成什么样了...”

苏轩将今天的所见所闻与孙抃一一交底,总还要引起这些官僚权势之人同情心,这人都不是石头做的,总能动容一二把。

惋惜且可怜的神色在苏轩面容若隐若现,苏轩的口才亦好,这让孙抃的内心都难受动容一二,到底是成年人即便在动容,也会有所收敛。

感动之后,剩下的大概就是趋于平静冷静。

言归正传,“昨日给你的功课完成的怎样了?”

“阿”

苏轩一愣神,这才想起还有这事儿要做。

那前几日,这事儿都让自己给对付过去。

原来夫子孙抃每日都让苏轩作诗或作词一首,每次苏轩都投机取巧,用古人经典诗词兑付过去,可眼下要现做一首,这怎么整。

“没做?”

孙抃虎眼瞪着自己,明显生气,手中的戒尺眼看着就要落下。

孙抃也不是一味的好脾气,有时候那驴脾气也是臭的很,可以说顽固不化。

“做了做了,这不在想呢。”

因为了解,所以苏轩有时也会收敛一二,见人下菜,见缝插针,眼力活很重要。每次都是气的孙抃还在可控范围之内,从来不曾超标超额试探,过犹不及就不好了。

这不....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戒尺要落下的一瞬,苏轩想了很多,辛弃疾、李清照、纳兰性德,苏轼、苏辙、欧阳修,陆游、秦观、周邦彦...

苏轩要选一首对自己无害的,又能表现出很正常,是最符合自己这个年岁的。

不打眼,还让人挑不出毛病。

《清平乐·村居》。

作者,辛弃疾。

手缚于背后,昂首挺胸,神色说不出的自信,“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此词描绘了农村一个五口之家的环境和生活画面,借此表现人情之美和生活之趣。再一联想苏轩的家庭,苏洵不正好几个孩子呢,虽然写实但终归没让自己满意,只能说:“差强人意,算其勉强过关。”

苏轩算是叹了口气,这是算有惊无险?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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