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从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禁止使用“生鲜灯”。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者,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在此之前,已经有五个月的过渡期,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办法》施行后,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生鲜灯”是一种特殊的照明设施,可以模拟自然光,使生鲜产品看起来更加新鲜、诱人,几乎所有生鲜制品都会用到,它会让食品看起来更加的新鲜,让人们更有购买的欲望,他用一个简单的灯具,欺骗了所有人的感知,给生鲜食品加了一层滤镜,让人们无法看清他真实的样子。
当然,“生鲜灯”只是通俗意义上的叫法。判断灯具是否合规,不应以“生鲜灯”为依据,而应当根据灯具有无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有没有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生鲜灯”可能对食品的真实状态产生误导作用,让消费者难以判断商品的新鲜程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决定禁止在销售生鲜农产品时使用生鲜灯。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消除商家利用生鲜灯掩盖商品瑕疵、以次充好的现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真实状态的识别能力,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然而,禁用“生鲜灯”后,商家可能会寻找其他合适的展示方式,以吸引消费者。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和调整。此外,有关部门还需加强对“生鲜灯”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确保其安全、合理、有序地应用于市场。
总之,禁用“生鲜灯”有利于消除市场不公平竞争现象,促进绿色、健康的食品消费。在此背景下,商家和消费者都需要逐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要素并未做具体要求,在执法和检测过程中并没有严谨明确的统一标准,暂时以肉眼辨别为主,所以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根据现场情况来分析和判断。
实际上,灯光在餐饮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可以将重点商品或商品的重要陈列场所照亮,强调商品的材质、色彩、造型等特点,以增加顾客的购买欲。
水果店使用彩色塑料袋,从视觉上给水果增加新鲜度;暖黄的灯光照在鲜肉月饼上,令人垂涎;熟食店、鸭脖店里常见的橘红灯光,也让食品获得了更多的吸引力。从事口红、美甲试色工作的吴女士(化名)表示,为了让某些色号更“显白”,同行往往使用冷光灯。
现如今,很多的“科技与狠活”被运用到销售中,帮助商家让消费者“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也期待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监管部门能够把更多的这种“小聪明”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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