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也是个正正经经的砍柴鬼,当鬼之后,没吓唬过人,也没被鬼吓唬过。
地府的鬼也都是个人样,没那种残缺的血淋淋的。
地府律令有规定但凡有刻意伪装成恐怖模样吓唬鬼的,视情形扣除阴德。
也因此,大多数时候地府看起来还是非常正常而温暖的,并无许多人所想的那般阴森恐怖。
谁让我们阎王是个不喜欢阴森恐怖的人,大多数律令都是维护地府温暖和谐的。
地府所有律令皆出自于阎王,阎王掌管着地府的一切。
所幸阎王是个懂鬼情的好人,地府的鬼都是这么想的。
不过话说回来,单就这条律令来说,是跟黑无常脱不了关系,就是那个乌漆嘛黑的死胖子。
不仅会打小报告,还充满了恶趣味。
牵引鬼魂的时候发现好多刚死的鬼居然怕鬼。
好嘛,同类怕同类。
这黑无常就从他们的恐惧中找到了乐趣。
每回特意戴上他那长达百八十尺的红舌头,再带个长发飘飘的假发,齐活了。
咱也不知道为什么恐怖非要衣衫不整,披头散发。
好像不披头散发就不恐怖一样,原来头发才是恐怖的本体吗?不过管他呢,好用就行。
这黑胖子用这个方法吓得那些鬼是哭爹喊娘,屁滚尿流,看着他们那一副涕泪横流,惊天动地的害怕模样,我想着那黑胖子心里大抵是有一种病态的爽感。
恶趣味这东西就像是瘟疫,不用刻意教,顺着空气就能传播。
就在黑无常搞事没多久,地府掀起了一股恶趣味的浪潮,隐藏在众鬼心中那种变态的乐趣觉醒了。
一夜之间,整个地府是天翻地覆,街上鬼来鬼往,青面獠牙的恶鬼到处都是。
恐怖的样貌已经无法满足他们了,道具花样百出,有浑身涂满血池的血的,有拿着血呼啦几的人头当灯笼的,啥都有。
一群没被惩罚的鬼成群结队的去贿赂行刑官,能不能从那十八层地狱带点真东西给他们吓唬鬼玩。
那行刑官是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这行刑官居然能是个肥差。
恶趣味,恶趣味,天然就带个恶字,一旦过激,其中的恶便能够肆意发展。
时间久了,这种恶趣味便变味了。吓鬼吓鬼,总归是吓到鬼了才有乐趣。
那些害怕鬼的鬼俨然成了被集火的对象。
乌泱泱的恶鬼聚集在他们的门前,就等着他们开门,而后一拥而上。
那些害怕的鬼再也受不了了,天天去上诉,甚至中间还出了一个鬼被吓得失心疯,抄起大砍刀,沿街砍伤了好多鬼,结果堕入了十八层地狱的事儿。
造孽啊。事情闹大了,再加上阎王本也不喜欢这种阴森的风气,于是顺水推舟,就下了禁令。
自此爱与和平重新回归了地府。
这老实鬼就是在下了禁令之后来地府的,大抵是没见过什么大场面,再加上本性就是怕鬼怕得不行。
醒了之后,就疯癫了。到处传树林里面有吃鬼的妖怪。
事情传出来,就有好事者来这看看真假。
别说,除了那第一个老实鬼,但凡进了这林子的还真就没一个能出来的。
都传这里面的那鬼他吃鬼,进去的鬼都被他给吃了。
可是也都知道鬼由地府统一掌管,是不可能会被除了地府以外的存在而消灭的,一些不好的言论就出现了。
至此,我也大抵明白了阎王为什么会让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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