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记忆之殇

随着郭彩妮话音一落,酒吧里的音乐声再次响起,众人有的继续围着篝火跳舞,有的三五成群的落座于酒台里。

“妮妮姐,你先招呼一下他们,我过去唱首歌。”说着,莫清旋对着我们几个点了点头,便走向了舞台。

酒台中,我和郭彩妮相对而坐,秦鸢则坐在我旁边。

“司徒,今天你可有耳福了,我家莫莫可是音乐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在声乐方面,绝对不次于那些实力派歌手!”郭彩妮笑了笑,颇有些得意洋洋的说道。

“哦?是吗?那我可真要拭目以待了。”

这时,舞台上的莫清旋抱起电吉他,另外三个乐手,也都是清一色年轻时尚的美女,一个贝斯手、一个架子鼓手、一个电子琴手。

随着电子琴手手指来回按动,一段宛转悠扬的旋律缓缓响起……

听着前奏,我就已经知道了这首歌的名字——飘雪。

这首歌的原唱,是陈慧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这首歌曾经火遍了大江南北。在那个年代,港台歌曲占据了大半个中国乐坛,而这首飘雪,虽然没有四大天王的歌曲那样火爆,但其优美动听的旋律,和淡淡的忧伤,却也成为了一首经典名曲。

莫清旋一边弹着吉他,歌声也随之轻轻唱起,一开口,便惊艳到了我。

她的声音,清澈明亮,无论是粤语发音,还是唱功,都听不出丝毫瑕疵,收放自如、浑然天成。而且,在原本淡淡忧伤的曲意中,又加上了一丝别样的情绪在其中,令人回味无限……

当一曲终了,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甚至很多人都从座位上站起身来,一边鼓掌一边大声叫好。

“怎么样?司徒,我家莫莫很牛吧?”郭彩妮一边鼓着掌,一边满脸得意的看着我。

“不错不错,这专业人士就是不同凡响,无论是对情绪的把控,还是发音,都无可挑剔……而且,这吉他也弹得很棒,不次于黄贯中!”我由衷的赞叹道。

“你再这么夸我,我都不知道要飘到哪去了……”就在这时,莫清旋来到了我们的酒台前,说着,她坐在了郭彩妮的旁边。

“我实话实说而已……真的,你不仅歌唱的很棒,这吉他也弹的很牛!当年Beyond乐队火的时候,黄贯中被誉为亚洲第一吉他手,他最高记录是一秒钟能弹出十二个音节。但我觉得,你的指法并不次于他,如果再努力一下,超越他不是梦想!”

当然,我这么说绝不是刻意恭维,毕竟,我曾经在声乐方面也下过苦功夫,甚至差一点就成为了专职歌手。

只可惜,操蛋的现实,并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所以,对于莫清旋的唱功和弹吉他的本领,无论从视觉上还是听觉上,都能够给我一个很直观的感受。

“好吧好吧……”莫清旋的脸色微微有些羞红,嘴上却调侃道:“看来我回家都不用开车了,直接就可以飘回去了!”

她的一句话,惹得我和郭彩妮一阵发笑,而后,郭彩妮突然伸出手在我肩上拍了一把:“我说司徒隽,从实招来,你小子这么夸我家莫莫,是不是对我家莫莫有所企图?”

“噗……”

郭彩妮这一句话,让我刚喝到嘴里的青稞酒一下子就喷了出来,不过庆幸的是,我及时收住了力度,这才没有喷郭彩妮一脸。

“我说大姐,你的想法能不能别这么龌龊?我是以专业的角度评说莫小姐的音乐水平,你可倒好……”

我说话的声音很大,惹得离的近的众人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看得出来,大伙谁都没有在意郭彩妮的玩笑话。

“妮妮姐,你这一天天总是这么粗枝大叶的,就不怕自己嫁不出去吗?”莫清旋故作一声叹息,很是无奈的摇了摇头。

“我怕什么?我就算真嫁不出去,不是还有你和我一起同舟共济嘛!实在不行,把司徒隽也拉下水,让他也打一辈子光棍儿!”郭彩妮眼皮一翻,毫不在意的说道。

“真是服了你……”莫清旋一脸被打败的神情。

“我靠,我招谁惹谁了我?怎么我躺着也能中枪?”我很是抓狂的瞪着郭彩妮。

“你和妮妮姐是大学同学,你还不了解她嘛?唉,真是……”这时,莫清旋接过了话茬。

“知道么,被美女怼,你应该感到荣幸!”郭彩妮一脸的理所当然。

“哎我去!”我眼睛一瞪,说道:“照你这么说,这里这么多美女,要是都来怼我,那我还活不活了?”

“此言差矣!”郭彩妮伸出中指,缓缓晃了晃,说道:“至少,你身边这位就不会怼你……”

郭彩妮的一句话,顿时让我们几个人的目光集中到了秦鸢身上。而一直沉默的她,看到对面的莫清旋在注意自己,便忽然抓起我的胳膊,身子不由自主的向我靠近过来。

“乖,别怕哈,坐在你对面的这位姐姐,也是我的朋友。”看到秦鸢的反应,我连忙安慰着。

或许是第一次见到莫清旋的缘故,只要她一注意到秦鸢,就会下意识的产生一丝恐惧。庆幸的是,秦鸢的反应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剧烈,如若不然,恐怕我只能选择带她离开这里。

“不好意思啊,我没想到……”看着怯生生的秦鸢,郭彩妮一脸歉意的说道。

“没事没事,咱们聊咱们的,只要别老是注意她就行。”我笑着解释道。

郭彩妮不过是无心之失,况且她和秦鸢也才刚刚认识,所以在想法和言语上,也难免会顾及不到。既然如此,我更没有理由去怪罪她。

而且我更觉得,秦鸢应该慢慢去适应,就算她如此的精神状态,但只有逐渐适应人群中的一应事项,才能让她更快的融入进来。

最主要的是,对她的病情也是大有裨益的。

“司徒先生,请恕我冒昧,她这是……”这时,莫清旋看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看得出来,对于秦鸢,莫清旋始终都抱有一丝疑惑和好奇——从我们来到酒吧到现在,秦鸢的每次反应,都不属于正常人的范畴。

如果不是和我不太熟,或是有所顾忌,不然的话,恐怕她早就刨根问底了。

对于莫清璇的疑惑,我虽然无奈,却也不得不解释清楚。她和郭彩妮既是好朋友,又是合作伙伴,那么以后我和她接触的时间必然不会少,哪怕是秦鸢,也是一样的。

所以接下来,我便再次浪费了一番口舌,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的告诉了莫清璇。

“事情就是这样的……所以说,秦鸢才会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说完,我喝了一口酥油茶。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说着,莫清璇一脸惋惜的看了看秦鸢。

“人嘛,谁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一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只不过,经历过后的人,再次回想起来,已经把那些当成了故事;而有的人却正在经历着……对于经历着的人来说,才是最难熬的。”郭彩妮的幽幽话语,让气氛忽然变得有些沉重。

看着与平日截然不同的她,我忽然有一种错觉,仿佛,她曾经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只是在这个时候,我却不能开口去问她,只是深深的看着她,心里纵然有诸多疑问,却只能保持缄默。

“妮妮姐,你这话说的就有点悲观了……”莫清璇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不管是任何人,虽然经历过痛苦,但同样也都经历过快乐。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每个人都会有最让自己难忘的回忆,这些难忘的回忆,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化……许多年以后,再次回想起来,或像是一杯浓郁甘醇的茶、或像是一碗浓烈的酒……无论是哪一种,都会让人回味无穷。”

“所以,你们才会将酒吧的主题定义为念旧与情怀?”我开口问道。

“正是!”郭彩妮打了个响指,说道:“无论是任何人,都有一种怀旧心理……就比如说我们,回想起曾经的童年,就会有一种光阴似箭的感觉?譬如,某一个人、某一个场景,甚至是某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物件,都会勾起满满的童年记忆……”

“既然是念旧的情怀,那为什么酒吧的内外装修主题要用藏羌风格?这和酒吧主题有什么关联吗?”我很是疑惑的问道。

“在回答你的疑问之前,我先给你介绍一位美女……”说着,莫清璇冲着刚跳完篝火舞的几个人招了招手:“卓玛,你过来一下。”

随着莫清璇话音一落,人群中走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藏族姑娘——她穿着一身藏族服饰,长长的头发,却在脑后扎成了一束马尾。

众所周知,生活在青藏高原的人,由于气候环境与空气稀薄的原因,几乎每个人的面部皮肤都带着高原红。

然而这个叫卓玛的姑娘,脸上不但没有高原红,反而洁白如玉!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藏族姑娘特有的英姿飒爽,眉宇之间,却流露着淡淡的娟秀。

若论容貌,与郭彩妮和莫清璇也是不分伯仲。

“莫姐姐,叫我有事吗?”说着,卓玛来到了酒台前。

莫清璇对着卓玛笑了笑,随即对我说道:“司徒先生……嗨,我还是叫你司徒吧,先生先生的叫着,显得太生分。”

“哈哈,当然可以,荣幸之至!”

“嗯。司徒,这位藏族姑娘,叫江央卓玛,也是我的一个好姐妹。”

“卓玛?这个名字好,就像歌里唱的:卓玛,草原上的格桑花……”说着,我冲着卓玛一点头。

“卓玛,这位是司徒隽,第一次来咱们这里,还不知道咱们酒吧的文化内涵。正好今天你也在,好好给他上一课。”

“司徒大哥,你好。”说着,卓玛对我行了个藏族礼仪。

“你好,卓玛,很高兴认识你。”

“呵呵,我也是。”说着,卓玛坐了下来。

“既然莫莫说,让你给我上一课,那我就洗耳恭听了。”说完,我一脸期待的对着卓玛笑了笑。

对于莫清璇突然将卓玛叫来,我还是很意外的,我很好奇,这藏族风格和卓玛会有什么关系?

随着卓玛的娓娓道来,我这才逐渐了解的酒吧如此设计的真实理念——

四十年前,卓玛的外公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他所演唱的歌曲,大多是以西部风格为主。为了能够更深层次的了解西藏的风土人情,让自己的作品更具内涵,便翻山越岭的从北京来到了西藏林芝。

在这里,他认识了卓玛的外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个人双双坠入了爱河。由于她的出现,带给了他无限的创作灵感,他的很多知名作品,都是在那个时期创作而成。

不到两年的时间,两个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内地一家非常有实力的唱片公司找到了他,邀请他回北京发展。

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只要把握好,那么他的歌唱事业将会是前途无量!

然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如果他选择回北京,那么他就要舍弃这位美丽的藏族姑娘,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她选择了成全爱人的事业……

在临行前的那天,依依惜别的两个人在一起共同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

她告诉他:我会一直等你,等你回来娶我。

他也信誓旦旦的说:我一定会回来,今生今世,非你不娶!

就这样,他回到了北京……

经过六年的努力,他成为了一名红遍大江南北的歌唱明星!名利双收的他,并没有忘记那个远在西藏的姑娘,这么些年,他也一直痴守着诺言,没有和任何一个异性走的太近。

于是,他满怀期待的再次来到了这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地方……

然而等待他的,却是一个让他悲痛欲绝的噩耗。

就在他到来的前一天,那个美丽的藏族姑娘,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葬送了如花般的生命。

或许是苍天眷顾,她虽然永远离开了他,却为他留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从那以后,追悔莫及的他选择永远退出了歌坛,带着女儿,定居在了有着两个人美好回忆的这个地方。

在这里,沿着爱人走过的足迹,去追寻定格在曾经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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