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耳山’在莽莽的森林里面,那里时常有凶猛的野兽出没,除了野兽那里还有不少珍贵的药材。
山脚的小溪边有一栋黑色的木屋,只见黑色的木屋在树上。如此的环境,木屋修建在三棵大树上的好处显而易见,那是既能防毒虫,又能保持居住空间的干燥。
现在,新的一天已经开始,秋日的晨光把木屋照亮。
一个男子沿着楼梯而下来到地面,这是一个看起来很强壮,浓眉大眼的男子,他的年纪约莫二十三四岁。
男子走到小溪边开始洗漱,在他周围的草地上开满黄色的小花,忙碌的蜜蜂在草地上‘嗡嗡’着飞来飞去。
那些花儿是野菊花。
洗漱完毕,他走进木屋旁边一间低矮的房子里,很快低矮的房子便炊烟袅袅。
男子叫龙毅,他是一位猎人,他从小在这猫耳山长大。
原本他和父母,一家三口生活在这大山里,后来他父母发生意外去世,那是五年前,他父母进山打猎时被山上滚落的巨石砸中身亡。
父母去世后,龙毅没有离开森林,他依旧住着原来的房子里过着猎人的生活。
如今,他俨然是一位出色的猎人。
厨房里柴火垒叠整齐,锅碗瓢盆井然有序,一通忙活,龙毅在铁锅里把两块大饼煎好。两块大煎饼,一块当早餐吃,另一块之后会带去森林里当午饭吃。
随后他坐在桌前吃起早餐来。
这些年,他的早餐经常是煎饼,煎饼很香很好吃,他吃不腻。
有时候他会打上几个鸟蛋,不过今天的煎饼里没有鸟蛋只有油盐。
有时候他的早餐也会炖肉来吃。
可能是因为年轻牙好的关系,每当他吃着热乎乎的煎饼,都是狼吞虎咽的状态,也就三五分钟,他将一大块煎饼吃完。
又喝了一碗水,精神十足的他离开厨房来到外面。
没有过多久,拿着标枪弓箭,背着竹篓的他走进了森林,作为一个猎人,只要天气良好,他每天都要去森林里。
如果不去森林,每天都在木屋里睡大觉,那是必然会被饿死,毕竟森林里才有皮货,才有珍贵的药材,因为只有获得皮货,获得珍贵药材才能有钱。有钱了,才能在镇上买回来衣服鞋子和生活必需品,以及每天才能有煎饼吃。
每次从木屋出发进森林,他都希望回来时收获满满,不但获得想要的猎物,而且最好还能挖到人参之类的珍贵药材。
白天的森林里从来都不安静,那些声音大多是各种各样的鸟鸣,野兽的叫声偶尔有,但不多,乱石嶙峋,地上厚厚的落叶散发着霉味,等等这些,也是森林里显著的特点。
龙毅早已经习惯森林里的一切。
只见他在森林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心谨慎前行着。
安全第一自然得小心谨慎,毕竟森林里危机四伏,而且猎物看到他这个猎人同样会跑开。
没有过多久,他还是有收获了,他在地上发现了一窝鸟蛋。那些鸟蛋挺大,比鸡蛋还大一些,数了数一共有八个。
鸟蛋营养丰富,这是母亲在世时告诉他的话。
龙毅将八颗鸟蛋放入背篓里,背篓底下垫有柔软的干草,因此鸟蛋放在里面一整天都不会碎掉。
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猎人,从鸟窝的形状和鸟蛋的个体,他知道这些鸟蛋是一种灰色的大鸟下的。
有收获总能让人心情愉悦,背着竹篓从新上路的他,嘴角微笑着。
一直以来,他都不喜欢在森林里过夜,因此每次走进森林里,他都不会走得太远,顶多最远离木屋也就五十里,哪怕没有收获,在下午大概三点的时候,他都要从森林里返回木屋去。
也正因为如此,他每年从森林里获得的皮货和珍贵药材都不能为自己带来非常可观的一大笔钱。
不过,他靠自己的辛勤解决温饱还是绰绰有余。
一个黑影在不远处的大树间晃动,他仔细一看,发现那是一只野鸡。
这是一只雄性野鸡,它的羽色华丽,两颊绯红,颈部呈鲜艳的紫绿色,且具有明显的白色颈环,它尾羽很长,颜色鲜艳。
那羽毛闪烁着华丽的光芒,犹如一幅生动的画卷。
这野鸡确实漂亮,但龙毅更喜欢它的肉。
野鸡炖野蘑菇,那叫一个美味,只可惜这季节里森林没有可以使用的野蘑菇。
龙毅俏销地取下肩上的弓箭,然后箭在弦。
可是就在他拉弓瞄准的时候,野鸡扑腾一下给飞走了。
“可惜了。”他嘟喃一句又将弓箭背在肩膀上。
接下来他继续在森林里小心翼翼地寻寻觅觅,快到中午,他又在树上看到一只野鸡,和之前那只飞走的不同,这是一只雌性的野鸡。
这玩意儿,雌性比雄性的个体小一些,雌性羽毛也没有雄性艳丽,不过对龙毅来说,两者在味道上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次,他用弓箭将野鸡从树下射了下来。
话说之前在森林用弓箭捕获野鸡,对他来说是稀疏平常的事情。
将收获的野鸡放在竹篓之后,他在一块平整的青石板坐下,吃起午餐来。
烧饼已经没有刚出锅时的那般美味,不过他依然吃出幸福的感觉。
在青石板上稍做休息喝了水,他想;一个早上才获得几颗鸟蛋和一只野鸡,今天的运气看来不怎么好呀。
疲惫退去,他又在森林里转悠。
期间他还捡来一些酸甜的野果来食用,那些野果只是过过嘴瘾,想要靠它们来解渴和填饱肚子那是根本不可能。
忽然,龙毅蹲下脚步查看地面,那一串串深浅不一的脚印在地上清晰可见,那当然不是人类的脚印,那是野兽的脚印,这些脚印他熟悉,他知道这是野猪的脚印。
在森林里,野猪有不少品种,大型的野猪能有七八百斤,小型野猪百来斤左右。
“这是小号的野猪……这么多的脚印,应该有两三头吧?”龙毅脑子里呈现出小号野猪的模样来。
这些脚印很新鲜,因此他判断野猪很有可能就在附近。
野猪是他喜欢的猎物,因为获得一头,在接下来的好几天,他都能大口吃肉了。
他沿着它的脚印而去。
很快他又看见了它们啃食植物留下的痕迹。
终于,龙毅听到了野猪那低沉的叫声。
他举起标枪向声音的方向慢慢靠拢走去。
野猪跟野鸡不同,他可以用弓箭把野鸡一箭射死,但弓箭可不能一箭把野猪给杀掉。
对付大型野兽,哪怕是老虎,龙毅都是使用标枪。
在十米之内,他都能用标枪投中猎物,这样的本事,是他多年练习才有的本事。
他常年使用的标枪,长度是一米八,重量是十多斤。
如此攻击武器,在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都能穿破任何野兽的头颅和身体,但凡野兽被如此的标枪击中,它们都会丧失抵抗力。
一会儿,他先是看到灌木丛里一整晃动,紧接着就看到灌木丛里野猪的身影,野猪的数量和他从脚印判断的一样,确实是三头。
这三头野猪的毛发是深褐色,它们背部的刚毛看起来很是坚硬,他们头部和前端较大,后部较小,四肢短粗,鼻子较长,有獠牙。
在猫耳山的森林里,虽然有不少野猪,但想要捕获它们除了有过硬的本事,还得有一定的运气成分,就像龙毅,一年平均下来,每个月他顶多捕获一头野猪。
所以此刻他有点激动,同时他担心野猪从他眼皮底下跑掉。
二十米,十五米,十二米,他越来越靠近目标,幸运的是,野猪看起来并没有发现他的靠近。
来到投掷范围那一刻,他果断奋力出手。
飞出去的标枪如他所愿命中目标,一头野猪被标枪击中后,另外两头惊慌地跑开,一瞬间就消失在密林里。
野猪被击穿整个身躯,它发出杀猪般的声音。
对龙毅来说,来森林一次就能收获一头野猪已经很满足了。
他走过去将标枪从野猪身体里拔出来,紧接着又用血淋淋的标枪刺穿猎物的脑壳,这一下它才一命呜呼没有的声音。
收获野猪,那也没有必要继续留在森林里狩猎了,他今天可以收工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用麻绳熟练将野猪捆绑在竹篓的上面,将野猪绑好,他背起竹篓就往家里走。
这野猪将近两百斤,年轻力壮的他背着如此重物,虽不能健步如飞,但平稳的穿行在森林里还是没有任何的问题。
因为捕获野猪,所以今天他是大有所获,这样的情况,也是他愿意看到的事情。
他在森林居住,最不缺少的就是柴火,因此这头野猪的肉可以在未来几天一直在大铁锅里‘咕噜’冒烟着。
这头野猪的肉,那也够他吃一个星期了。
从森林回到木屋的时候,离黄昏还早。
他在小溪边用刀具处理野猪,野猪可不是老虎,它的猪皮可不值什么钱,整张猪皮被他剥下来给扔掉,那些猪下水他也不要。
当他把野猪处理好,太阳才准备下山。
今天晚上他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一天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他希望明天依然是好天气,然后他在森林依然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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