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的黑暗中,仿佛有一束刺眼的光线击碎黑暗,黎明在他的车里慢悠悠地醒来了。他已经记不清现在是他在末世逃亡的第几天了。看了看电子表,八点,黎明爬了起来。这几天来,他一直向着北边,也就是B市的方向行进——盲目地行进。他通常会去沿途的一些镇子村子之类的聚落里搜集物资,临近傍晚就将车停在道路一旁的树林里,用迷彩和树枝树叶盖住车身,窗户开一条小缝就睡了。
大自然的保护色让他十分安全地度过了几天,现在,他又醒了,又该上路了。下了车,他收好了迷彩车套,把树枝扔到一边,随即又启动车子,向远方奔去。
几分钟后,黎明已经远去了一公里,一伙疯子扑了个空。
……
王朗趴在树杈之间,一只眼睛盯着瞄准镜里,嚼着干粮,扫视着四方。
“嘿嘿,反正全营就剩我一个人了,干脆就别回去了……”
忽然,他的瞄准镜中,空旷的马路上一辆道军绿色一闪而过,他连忙将目光从瞄准镜上挪开,果然看到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正在马路上奔驰。他饶有兴致,目光追随着那辆军绿色吉普。不多时,那辆军绿色吉普已经在马路边停下,车上下来一个俊俏的青年,左手拎着一根扎满钉子的“狼牙棒”,走向了道路一旁。
这时,王朗才发现那青年的目标与自己相同——爆发前的一处露营营地。
这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团队留下的,有着二十多个十平左右的帐篷,分布在一块草坪上。他看见那个青年来到一个不断抖动的帐篷边,一靠近,里面就窜出来一个浑身血液,满脸大笑的笑脸人。他丝毫不慌,狼牙棒抵住那疯子的嘴,一脚把他踹飞,随即照着他脑袋来了一下,那疯子就再无动静了。
“身手不错嘛……”
解决了里面蹿出来的笑脸人,他便进去翻找了一番。其余的帐篷亦是如此,直到他的背包已经吃饱了,他才终于打算回到吉普车中。就在他刚刚打开车门,将要进入里面时,不知从哪里又蹦出来一个笑脸人,狂笑着朝黎明奔去。“!”眼看已经到那青年的身后了,那青年却依然好像没察觉到,王朗眼疾手快,立刻扣动扳机,伴随着狙击步枪的枪响,那疯子的后脑勺直接被打开了花。
那青年听到笑声与枪声,慌忙转身,却只看到一具冰凉的尸体在自己面前倒下。他循着枪声望来,王朗的这个方向,却找不到王朗。直到王朗用狙击镜晃了一下他的眼睛,他才终于发现王朗。随后他看到那青年动身赶往自己这棵大树下,神情显得很兴奋。
“你好,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王朗。”
“黎明。”
……
十分钟后,两人坐在那辆军绿色吉普车上,黎明一边开着车,一边与王朗谈笑风生。“我都快四天没见到大活人,都以为全世界只剩我一个人了!”黎明伸出手拍了拍王朗的肩膀,满面笑容,很明显真的孤单太久了。他仿佛有千言万语说不尽,想要跟王朗倾诉他逃亡以来的一切委屈、绝望、无力。
是啊在这绝望的世界,还能有多少人能活下来?一次次的置身危机,一次次的化险为夷,一次次的死里逃生——真的是件值得庆幸的事吗?
“也许你死了,你能好好地休息一会儿,说不定更久;但如果你还活着,你还得时刻提防疯子们,提心吊胆地求生,说不定哪天还得被疯子们活撕……”
“前面好像有个镇子,进去搞点东西?”王朗坐在副驾也拿他没办法,只能打断他的话语提议道。
“走。”黎明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太失态了,道。
黎明把车辆停在了道路旁的树林中,步行着与王朗一同进入了那镇子中。一进入镇子边缘,便听到内部十分吵闹的声音,仿佛在举行什么仪式一般。但黎明王朗都心知肚明,现在,举行仪式的绝对不会是正常人。
黎明打了个手势,示意王朗别发出响动。王朗立刻掩饰了自己的声音,与黎明共同隐入了一旁的灌木丛后。二人在灌木丛后小心翼翼地行进,哪怕不透过灌木丛间的缝隙往外面看,他们仅凭越来越嘈杂与吵闹的声音就能判断出前面正在发生着什么。
然而,当黎明透过灌木丛间的缝隙往外看时,他完全难以淡定——
这里应该是小镇的广场,广场中央立着一个雕塑,镌刻了一位中年妇女的形象,大概是一位伟人。不过此刻,它金属的身躯上每一个洞都被塞满了难以启齿的东西。它原本的秀发已经被一堆肠子取代,而在那雕塑的基石上,站立着一个医生装束的人,背对着黎明面对着雕像,双臂张开,似乎对面前的一切很满意。而后,那人徐徐转过身来,只见他的脸上挂着癫狂的笑容而全身却没有一丝血渍。
广场上,几十个疯子一边唱着满是污言秽语的歌曲,一边以雕塑与这个男人为中心围成一个大圆圈热舞。在圆圈之内,那疯子医生的身后,跪着七个人影,全身上下一丝不挂,手臂和双脚都被麻绳捆住,俯首跪着。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最大已经须发皆白,最小的不过学生。
这时候,热舞的人群中,一个手持电锯的疯子挤开他们,来到了广场中央。电锯嗡嗡作响,声音甚至盖过了疯子们的歌声。只见那疯子狂笑着,示意一旁两个疯子架起了幸存者中的一个中年男人,随后不顾他的求饶与挣扎,在他撕心裂肺的惨嚎声中,飞速运动的锯齿锯断了他的大腿。
“啊啊啊!!!”他发出痛苦的惨叫,但周围的疯子闻声跳得更加起劲了,似乎这样的声音只会让他们更加兴奋。
一旁剩下的六个幸存者眼神中已经透露出了惶恐,更甚,还隐隐有一种绝望。
眼看不断嗡鸣震动的电锯徐徐逼近自己,那个男人旁的高中生垂下了头,任由电锯直接靠近——他已经放弃求生了。
尖叫,狂笑,惨叫与辱骂,一切都如刀剑一般,刺痛着黎明的神经。紧接着,似乎觉得眼前这没有求生欲望的人不能给他带来多少乐趣,在那医生的示意下,奔腾的锯齿直接切断了那高中生的脖颈。
黎明手中的狼牙棒不由握紧了几分,右手已经伸入了背包中。
“掩护我,灭了这群疯子!”大吼一声,黎明嚯地冲出了灌木丛。
“靠!”王朗大骂一声,随后从腰间抽出近卫手枪,透过人群中的缝隙,在几十米外一枪开向持电锯的疯子。
血液飞溅到那高中生的脸上,那持电锯的疯子也被记串了脖颈,动作一怔。王朗不给他再反应的机会,又是砰砰两枪,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中,那疯子的头颅炸开,不明液体飞溅到他身边的三个人身上。
一瞬间,伴随着刺耳的狂笑响起,那三个人直接挣脱束缚,扑向了身边最近的那个人。
一刹那,那人就成为了三个疯子手中的残缺不堪的玩偶。
“啪!”一个瓶子砸在那三个疯子脚边,紧随其后,王朗一枪打在地面上,顿时火光蔓延开来,爬上了三个疯子的身躯。随后黎明又扔出两个瓶子,分别砸在两个围成圈的疯子身上。而后两声枪声及时补上,顿时,整个广场就化为了火的地狱。
烈焰乱舞,肆意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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