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女鬼

王静是美丽的、优雅的、从容的、同时也是极具性情的,这不仅体现在她的穿着上,也体现在她的卧室里。

王静的卧室很大,用掉了别墅二楼的一向,中间用轻薄的帷幔隔开,卧室的三分之二被书柜占据,那些书柜有长方形的,圆形的,三角形的,拱形的,被她精心设计,巧妙利用,给人以朦胧美,高级感。王静显然对色彩非常敏感,也非常着迷,即便是那些外皮是五颜六色的书,也被她巧妙利用:红色放一排,绿色放一排,奶白色放一排,然而,她还觉得不满足,她又把不同颜色的书混杂利用,或两本红色的书中夹一本绿皮的书,以此类推,形成五颜六色的堆砌。不仅如此,她又把不同高矮的书形成梯级,摆成三叶,四叶,无叶的图案等等。除书柜外,她的卧室里还不能缺少衣柜。她认为衣服是女人的生命,觉得女人不能缺少各种各样的衣服。这一点温美刚好和王静相反,温美只有一个衣柜,里面也就三身衣服。而王静却有四个大衣柜,显然还不够。只要把这些衣柜打开,就会发现衣柜里也是一个个缤纷的世界,红色的、绿色的、白色的、黑色的、紫色的;春夏秋冬的;款式也是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就像对待那些各种颜色的书一样,她也把按衣服的颜色成排或者夹杂排列,在衣柜里呈现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依次色彩。

除此之外,王静还特别喜欢各种颜色的丝巾,她把那些丝巾系在卧室的各处,就形成了一个浪漫、飘渺、梦幻的世界,但她对鞋子不怎么热衷,对首饰却非常钟情。在与卧室相邻的一间屋子里,就有三四个专门摆放首饰的玻璃柜。柜子里摆放着上百款首饰,她每天都会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脚腕上,还或胸前轮流戴上一款,不过,戒子则戴在食指上,耳饰则有时是一对镶嵌宝石的耳坠,有时则是一对大耳环,有时仅仅是一对耳钉。

是的,王静爱打扮,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即使在家里,她也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更别说在外面了。而自和方俊华恋爱后,她尤其如此。因此方俊华看到的王静,总是日日新,时时新,分分新的。

“王静,我感觉我是越来越配不上你了。”方俊华痴迷地说。

“是这样的嘛?你是不是爱上了我的美貌?”王静微笑着。

“难道你不也爱着我的美貌嘛?”方俊华仍旧痴迷地看着她容光焕发的脸,而她的双眸也是晶亮的。

“啊!你说什么呢?我根本就没看清你,我不觉得你俊美,我只是觉得我需要你,从第一眼见到你起,一直到现在。”她大叫着,且羞涩地说。

嗯,我想是这样的,可我看清了你,你比很多女生都不漂亮。

“可在我眼里却是最美的,我也很需要你。”

的确,他们相遇时,根本就没去注意对方别的地方,而是只去注意彼此的眼眸,从眼眸里彼此纠缠,彼此爱慕,彼此接受。然而又彼此激动和恐惧。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的吧!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吧!

王静对方俊华的相爱的确经过了许多坎坷,因为那个时候的方俊华还没发现王静,他沉浸在别的女人对他的渴慕和崇拜中,他也没觉悟到他对别的女生的爱,并不是爱,充其量只是好奇,或者说对女性肉体的迷恋。这一点,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男人是接触性的动物,而女人则更多趋向于幻想。对于爱情也是这样。对男人来说,爱情需要教,而女人则无师自通。

不过,即使是那时方俊华游戏于花丛中,王静先于方俊华爱上,哪怕这种单方面的爱是痛苦的,可是,哪怕是痛苦的悲戚的,她也乐于去享受,而且谁又能说爱情的甜蜜或多于凄痛呢?因此,她和方俊华的爱恋,她比方俊华享受的时间长,主要是因为她相信方俊华一定会像她爱着他一样爱着她的。还因为她从小就受过苦,她所受的苦,足以让她能够承受爱情给她带来的苦。爱情有多苦,就有多甜蜜,反过来,也是如此。

这个时候的王静是不是安于享受现在的爱情的甜蜜、欢悦,和幸福了呢?那显然不是的,因为她懂得,经营爱情比获得爱情更为艰难。

主要是方俊华的外表以及他取悦女性的手段,对女性来说无异于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在很多人看来,方俊华不专一,王静却不这样认为,她认为方俊华对他所爱恋的女生都会付出真情,而这样的真情既会伤害女性,也会伤及他自己。方俊华不加吝惜地赞美她的美,她乐于接受。王静知道,她不是很美,不如温美,更比不上明玉,至于全天下的女孩加在一起,也不及她的十分之一,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而已。

有一次,麻妈警告方俊华说:“方俊华,你不要三心二意,看着锅里的,想着锅外的。王静可是个不一般的女孩子。”方俊华则信誓旦旦地回答说:“二娘,您放心,我方俊华此生,不是此生,是下辈子,下下辈子只爱王静一个,我要是对别的女孩有念,不让王静剁,我自己剁。”

王静不由满心欢喜,听到后一句,又不由满脸飞霞。

方俊华上三楼去锻炼身体时,客厅里就只剩下麻妈和王静了。麻妈和王静说话时,便把话题渐渐转到温美身上来了。麻妈说:“珠珠,我觉得你还是应该管管你妹妹。她不听我的,可听你的了。”

麻妈自小看着王静和温美长大,然而对于温美,她越来越不了解了。温美大大咧咧,心直口快,嘴上藏不住东西,但她感觉到温美在对她隐瞒什么。她曾努力试图去让温美吐露些什么,温美却总是不吭一声。为这个,她深感忧虑,于是在王静面前旁敲侧击,就是想在王静这儿知道一些什么。因为她知道王静心细如发,凭她对妹妹的最爱,她不可能对温美不了解一些情况的。

王静听麻妈又提到了温美,笑着说:“二娘,像温美这样的人,你放心,她一点事都没有的。”

“珠珠,要是温美都瞒着你在外面做坏事,你这个姐姐,就太不应该了。你可不能因为方俊华,就把妹妹撇一边。”说着又扯出另一件事说:“温美的年纪和你一样大,按理说,她也该有男朋友了,可她就是只钻研她的武功,那么多男的追她,卢市长的儿子还到家里来找她。她就是眼睛都不眨,我一给她提起这个,她就说,她一辈子不结婚。天!她一个女孩子,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她还真以为自己是男孩?要娶她姐姐?”

王静看了麻妈一眼,却没说什么。

第二日中午,当王静在睡午觉时,麻妈拿着菜刀在切大白菜。她想做个大白菜腌黄豆,一边手剥白菜帮,一边说:“俊华,有件事,我想来想去,还是对你说说——”

“什么事?”方俊华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

“想必你也认得那个陈少则吧?”麻妈说。

“他被烧成灰,我也认识的。”方俊华还是有些妒忌地说。

“二娘早看出你是个有情有义的,只要你不对王静太那个了,懂得怜香惜玉,就是好样的。是的,确有太多的人觊觎着王静,不过,你大可不必防陈少则。”

“二娘,”方俊华说:“王静不过就骚了些,到大街上,看的人堵塞了交通些,这个我也管不着,可这姓陈的,干嘛老绕着我老婆的屁股转?”

“方俊华,我刚才都说过了,你不必担心陈少则的。他喜欢的是温美。”

方俊华心想:“原来喜欢的是我的亲妹子。可要喜欢我的亲妹子,也得过我这个亲哥哥一关的。”

“俊华,”麻妈又说:“你都和王静认识两年多了,可和温美就是聚不到一块,不是你来,就是她走。温美的照片,你也看到了的。她真人可比照片还美一百倍。哎!她就是没动女儿心,没碰到对上眼的人。你——难道就不对温美动心?”

方俊华听了这话,很是吃惊,不知麻妈安的哪条心,把姨妹子安排给姐夫做情人?让王静知道后,怪妹妹抢了自己的亲老公,然后两姐妹大打出手?我自然是两个都不帮的,得罪了谁,都不会有好日子过。只是无论如何,如何无论王静是打不过温美的。那也就是温美赢了,温美自然也就占有了我,我也是乐意有这么个美老婆的,只是苦了我的王静老婆。我这王静老婆受不了,那也只能去养野汉子。可那又是挖我的心,刻我的骨,我自然是不干的。到最后的结果是,温美也嫁给我,王静也嫁给我。我这叫一箭双雕,艳享齐福。可是,这二娘怎么就要等到我把王静追到手了,我又知道了温美是我的亲妹子了,才把温美介绍给我呢?不对,二娘早就想把温美介绍给我了,只是无奈我说过,我爱的是王静,喜欢的是温美。爱和喜欢是不同的。看着麻妈如观音菩萨般的脸,又想:二娘那么好的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坏心?她可能是在无聊的时候说无聊的话吧!

麻妈叹口气,又说:“温美和少则在一起也挺好的,只是那个冷湘芙可不是个好东西。不过,我也是佩服王静,她宰相肚里能行船。”嘴里说着,端起洗菜盆,站了起来,嘴里嘟嘟囔囔的又说:“爱情!爱情!这天底下真有爱情?男人可真是些见异思迁的怪物?”

方俊华见麻妈进厨房去了,也没多想,站起来走到客厅里,拿起电视遥控,把电视机打开了。电视屏幕上两个男人在对打,调到别的频道看了一会,还是觉无趣,便上三楼来看温美的照片了。

昨夜刮了一夜的风,又下了雪,在楼上看时,河面上已结了冰,枝叶上结着晶莹的雪花,空气中带着梅花香,寒风发出呼呼的声响。

王静想到河边去看冰,方俊华也正有此意,于是两人便下了楼来,一直来到亭子里。王静穿着件红色风衣,把风帽戴在头上.她的个子比较高,又穿着高跟鞋,红的、白的、黑的,极是分明,在冰天雪地中,更显得风姿绰约、美丽迷人。方俊华已两天没与她同宿同飞,见她如此,心里痒痒,便要过去把她搂着胡来,却又怕她不愿,也就忍住了。

王静在草地上捡了快鹅卵石一扔,却扔在了脚下,捡起来又使力一扔,才扔到了冰面上,却没砸破冰。鹅卵石在冰面上滚到河中间,那中间的水没结起来,就掉进水里去了。她不由想起小的时候的事来:她、哥哥、陈少则,还有温美在结着冰的河边玩。陈少则从水里提出一块冰来,把一个子弹壳含在口里,对着透明的如同镜子般的冰块吹,就吹出了一个小洞。他又找来一根草茎,把草茎从孔里穿过去,系起来,打了结,提着它上来,送给了王静。

哥哥王鸿辉是他们中年级最大的,比王静和温美大了六岁,比陈少则大三岁。他总是那么缄默、冷漠,眼里常常射出如同冰块的光。他看到陈少则讨好王静,就过来叫王静把冰块扔掉。王静畏惧他,就赶忙把冰快放在草地上,眼泪却出来了。温美看见了,便跑过来了,嘴里喊着:你们干嘛?你们干嘛?说时,人已过来,用身子护着王静,说:“就你们俩欺负我姐姐。”却又把那扔在草堆上、还没摔坏的冰块捡起来,还让王静拿着。王静很快又笑起来。温美看了她一眼,又跑下河堤去了。后来她听到温美在河上惊呼,原来是温美贪玩,在冰块上踩,结果就掉进冰窟窿里去了。她忙跑过去,陈少则跑得最快,一下就跳进河里去了。两人七手八脚的把温美扯上岸来。三人回到这边时,王鸿辉却双手端着胳膊肘,仍然站在那儿,嘴角带着冷笑。温美跑回家去,很快就出来了,里面穿着内衣,外面却穿了件军大衣。那军大衣过长,拖在地上,温美首先还拿手托着大衣的下摆,后来见托不住,也就不托了。

王静的嘴角边露出无限的爱意来,这个可爱的温妹妹,这个可爱的小妹妹。

这个时候,王静的脑里所现心里所想,方俊华又会知道?他不知从哪找来根长竹棍,便去砸那些冰,只听到竹竿在他的挥动下发出划破空气的声响。

“俊华,你干嘛呢?”她对他温柔地喊道。

“嗯!没干嘛,我的力气没法在你身上使,就只能使在这儿了。”他语气里带着不满。

“啊!你还真会生气呢!”她笑他说。

“嗯,你又鼓腮帮了。”

“啊,是吗,我都好像好久没鼓了。”她神态娇媚,风情万种。

“哎!我不和你说话了,也不敢看你了。你是在这冰天雪地的早晨勾引我!”

“啊!那你这又是在干什么呢?”她更是用妖媚的语声说。

“要是有鱼的话,它们受到惊吓,就会跳出来翻在冰面上。”

王静便站在那冰天雪地里看着。方俊华长身玉立,潇洒英俊,大冬天的也只穿一条裤子,两件衣服,也是佩服他,心里忽然生出不好的念头来:“要是我死了,又有哪个女的来爱他?他也会像对我一样,对那女的嘛?”

方俊华见打不出鱼来,扔下竹棍,和王静汇到了一起,两人手拉着手,来到了亭子里。亭子里刚好在背风处,两人便坐在亭子的长椅上说话。

“人生真是很奥妙的。”他大发感慨说。

“哦!不容易,是什么让你想起了人生呢?”王静有些惊愕。

“是这样的,我现在想起了那天,我要不是忽发奇想,要到农贸市场这边来,又怎么会在亭子里遇到你?”

“是的啊,要不是温美提醒我,可以去享受钓鱼的乐趣,我怎么又会去钓鱼?”

“那天我一看钓竿的动静,就晓得是条大鲤鱼。”

“你怎晓得?”

“鲤鱼的力气大,像你那天的样子,要是继续把住钓竿的话,就会被它拖下水去,不过你聪明得很,把钓竿扔掉了。”

“我原本不愿它来咬钩。它咬上了,我是要放它的。”

“钩子钩住了腮帮,无论它游哪儿都会死的。因此还不如把它钓上来,用锅蒸了,放上许多佐料,不过别放辣椒。”

“为什么呢?” 王静笑。

“李兆极是不吃辣椒的。”方俊华大笑着说。

“唔!你又忘了。”王静吃吃一笑:“李兆极是湖南人,和曾国藩是同乡呢!”

晚上,他们去看了场电影,早上时,方俊华就起来晚了,王静和麻妈不在家里,桌上留了纸条,上面写着:俊华,我和二娘上街了,你在家无聊时就看看足球赛吧。粥热好在饭锅里,你自己慢慢吃。爱你的静。

方俊华看了这娟秀字迹,心里也甜如蜜,想:“王静宝贝!今生我最大的收获,就是遇见,并拥有你。唔!这是不是诗呢?”

他到洗浴间漱口,看见窗玻璃上粘着冰凌子,昨天还纷纷扬扬下着的大雪已停了,窗外白茫茫的一片,房屋、树上、河岸上都堆满了厚厚的一层积雪。太阳没有出来,北风刮着,就是在室内,也感觉得到外面彻骨的寒冷。

他有些怪王静,这么冷的天,就不应出去,而且河坝上又结了冰,万一摔倒了怎办?

洗漱过后,他穿了羽绒服下楼去了,看见花园里的花朵都隐了匿迹,那些树木的树枝被雪压弯了,一阵寒风吹来,又瑟瑟的掉落下来了。

他不由想起小时候来。吃过早饭后,他和妹妹依依在晒谷坪上堆雪人,打雪仗。林依依脖子上戴着红丝巾,穿着黑格子的红衣服。她的脸儿红艳艳的。很多时候,开心和不开心的时候,他想得最多的是林依依。不高兴时,想想就心里舒服了;开心时,就想把快乐分享给她。他觉得,在某个时候,在某些地方,母亲林芳芝都无法替代林依依,甚而王静也是。对林依依的依恋,不只是兄妹情,这是因为在他的童年和少年时候,林依依就是他的心灵慰籍和精神的支柱。

他记得七岁时,忽然间家里多了个人。她躺在襁褓里,她的手是胖胖的,她的脸是胖胖的,她的眼睛就像碧溪里的水。他天天守着妹妹,以至于不肯去上学,他担心母亲把妹妹送掉。

他的快乐是随着林依依的长大而增加的。他记得林依依蹒跚学步的样子;他也记得林依依对着他喊出的第一声哥哥;他还记得她背着缝制的小书包,被他牵着手上幼儿园的情景;他还记得她捋起袖子,坐在小凳上对着脸盆自己洗衣服,还嚷着要哥哥把衣服脱了帮他洗的情景;他更记得母亲出去了,她站在凳子上到米桶里舀米准备煮饭,结果把米桶弄翻,那米也洒了一地,她手足无措的样子。

就在这个寒冷的早晨,当他站在王家的花园里时,他居然就把妹妹林依依那般清晰地想起来了。而事实上也是,自和王静恋爱以来,他和妹妹之间徒然变得疏远了。是的,他因为有了王静,就把妹妹忘记了。可是,无论怎样,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命,一个个体一旦与另一个个体相逢并相聚,就必然会和原先存在的那个个体产生冲突、产生分离。尽管这种分离是他们不愿的,但也不得不去面对和接受。而之后,林依依会交男朋友,也会有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孩子和家庭。这就是长大带来的代价。

是的,依依,他的好妹妹林依依,这时的她又在家里干什么呢?

他拉开冰冷的黑色铁门,走了出去。河面上结了冰,眼前是一个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的世界。走在松软的雪地上,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积雪上有两行歪歪扭扭的脚印,那是王静和麻妈留下的。麻妈穿的是平底毛皮鞋,王静的是兔毛高跟皮鞋,因此那两行脚印是不同的。

他循着那两行脚印,走到拦河坝处时,却看见有一行新的脚印沿着河堤往西边去了。往西,是一条久没人走而长满荒草的田埂小径。

方俊华大感疑惑,很显然,这行脚印不是麻妈和王静的。这留在雪地上的脚印是一双平底布鞋留下的。一大早的,这人是谁呢?这时,他又看到在小路接近河坝的地方,那儿的雪成糊糊状了。很显然,这人在这站立着、思虑着、迟疑着,是向西?还是朝东。朝东是疏园,过疏园往东,就没有路了。而往西的话,因捉泥鳅,方俊华对那儿是熟悉的。向西是沿着河流向上走,那儿是一大片水田,又有一座栽着油茶树的小山,又有许多坟堆。

现在离过年也就五六天了,这人不在家呆着,到这里来干什么?方俊华的好奇心徒起,循着脚印一路过去,一直到上游的抽水泵处。抽水泵处有栋小房子,里面放着抽水泵,又可供人休息。雪地上的脚印到此消失了。看那小门上了锁,向东的墙上又开着扇小窗户。他走到窗户处,往里瞧了瞧,也没见有人。他早前听麻妈说过,这河上常有女的自杀,孤魂野鬼找不到家,常在夜里哀嚎,当时王静爸爸要在这建房子时,她就一百个不赞成的。后来房子建好后,又请了地仙做了法,立了碑,防止女鬼过来。只是方俊华从不信鬼神,就算有鬼,是个男鬼,他就向他讨教还魂之法,是个女鬼那就更好,像聊斋艳谭里一样,和女鬼恋爱。

他转过屋角,往那一看,这边果然有个女的。这女的一头披肩长发,穿花色睡衣睡裤,花色棉拖鞋。不知是害怕?还是冷的缘故,她的身体在瑟瑟发抖。

“你是女鬼呢?还是个美女?”方俊华嘴里说着时,走了过去。

那女的忽然返身过来,一下就扑在方俊华怀里,喊了一声:“俊华!”便抽抽噎噎地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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