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比跑

一回省城,来到彩云阁,方俊华发现,一月不见,余婧居然大变样。但见她头发做过了,人也变丰腴了,别有一股风韵。心想:“原来小个子有小个子的好处,娇小玲珑,精致灵巧也是一种美。”自觉自己追求的、得到的,除刘芳个矮些外,王静、欧阳娜娜、曾锦都是牛高马大。这样想着时,把胳膊支在门框上,横在门口了。

“你这是干嘛?我要出去了。”余婧嚷着说。

“余婧小美人,”他呵呵笑着说:“这房子是王静给我们两个空出来的,反正你也要租,我也要租,不如我们租在一起,有时做做真夫妻也是可以的。”

“你快点让开,我要到院子里洗衣服去。”余婧羞的满脸通红。

“哎!要我离开可以,但你也得让我亲一下!”他色眼眯眯地说。

原来这房子被王钟之租了四年,租金也是全付了的。王静退学前,也对余婧说过,要她找个要好的女同学住在一起,而余婧也是有这个意思的。可这刚来第一天,就被方俊华堵在屋里了。

到第二天,余婧就把房子退了,搬到宿舍去住了,从此却也不经常和方俊华来往了。就是偶尔相聚,也必一两个要好的同学相陪。不过,余婧也发现,方俊华除了和她说说话外,几乎不和别的女生说话,甚至正眼都不看一下。

此后,余婧打电话给王静聊天,说到房子退了,自己住到宿舍去时,王静在那边感动地说:“余婧,原来我爸爸没看错你,我王静没看错你。”

“原来你也是担心我的。”余婧说。

“我能不担心?他应该是你的初恋吧!”王静半开玩笑地说。

“王静,”余婧说:“你的老公太让人心动了,我就怕万一发生了呢?”却后悔说了这话,又说:“王静,对不起!我——”

“我相信你,余婧,在你这边,没有万一的,只有一万个放心的。”

“王静,要不要我帮你监督他?”余婧也是半开玩笑地说。

“你明知道我不会的。要是我不信任他,我就不是王静了。他也不是方俊华了。”王静满有信心地说。

“王静,我真佩服你的!”余婧由衷地说。

此后,方俊华在给王静的电话中叙述的事情就内容丰富了许多,而不再是单纯的爱啊想的了。比如他在给王静电话时,会给王静说起最近发生的有趣的事。比如他会给王静说某某某教授怎样怎样等等。而王静在电话里告诉方俊华,她已经在广东最好的医院对心脏做了全面检查。检查下来,就是一切都好。

“一切都好是什么意思?”方俊华说:“一切都好是不是我可以随心所欲,不要顾及你太兴奋了?”

王静在电话那边想:“要不是隔着电话线,我又要打你了。”

和他在一起这么久,她除喜欢嘟腮帮子外,她又多了一个喜欢的动作,那就是:伸手捶打他的胸脯。而每次只要她打他,她的柔软,嫩白的小手就收不回去了。他趁机捉住她的手,从手指开始亲吻一直亲到额头上。在她缓过一口气来时,她的嘴唇就被他堵住了。于是他们便热烈地接吻起来。他们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疯狂和带有毁灭性的了,却也更为持久,也更为浓烈,并也顾着彼此而乐此不疲了。而现在,隔着电话筒,连着电话线,他们不能那样了,可是,绵绵的情话却似乎永远都说不完。而他又是个喜欢说的,也是什么情话都说得出来的,而她也是个喜欢听的,也是什么情话也都喜欢听的。

隔着电话线亲吻过后,他尤感意犹未尽,不过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一天,方俊华去开福区游玩时,看到一丛丛的樱花树下走着并排走着五六个花枝招展的女生,其中有一个还好像认识,再仔细一瞧,果然是她。

“闻名,有个大帅哥在看你呢!”有人咋呼着说。

“哦!的确!”闻名也发现了方俊华,便离开那些女生,向方俊华走来了。

“真是重色轻友的家伙。”那些女生嚷着说。

“的确是的。”闻名回应说。

“真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你!”方俊华说。

“我却是能想到,一定会遇到你。”闻名笑着说,露出晶莹的贝齿:“咦!那位大姐姐呢?你和她分手了?”

“哪里,你可别这么说,我们不久就会结婚了。”方俊华得意地说。

“哦!这样啊!这对我来说不是个好消息。”闻名忍不住有些嫉妒,不过她很快说:“你们结婚时,可要请我喝喜酒。”

闻名已是高一女生了。相较两年前,闻名长得很是让人吃惊,就是柔嫩中显出了过分的成熟。她不时的会把丰腴的身体贴上来,这让方俊华感到吃惊。

“大哥哥,明天晚上我们有个舞会,你肯不肯陪我去呢?”

“我去不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们是老乡呢!”

舞会在闻名的一个同学家里开,一共有四个女生,每个女生的身边都有一个男生。原来她们是在比谁的男朋友帅。结果自然是闻名赢了。

在送闻名回学校的途中,闻名忽然问:“大哥哥,你怎么会喜欢上大姐姐?”

方俊华觉得闻名的问话古怪,他反问说:“小妹妹,你觉得王静不好?”

“大姐姐不过也是肌肤如雪,鬓发如云嘛?算不得真正的美女。”

“哦!小妹妹,那是你不了解她,而且,对我来说,我偏偏就爱她。”

“大姐姐家是很有钱吧。”

“这不是关键,她是个很善良的人,她身体有病,却愿意拿出钱来救助别人,她还帮扶了好几个贫困生。”

“这有什么了不起呢?这钱又不是她自己的。”

“闻名,你不应该这样说王静。”方俊华不快地说。

闻名却一下子笑了起来,说:“大哥哥,我和你说笑的,我是试探你在不在乎我的话。”

“哎!闻名,我希望你不要误会王静。如果换了别人,我会给她急的。”

“是啊,你不和我急,那是因为是我的缘故吧!”

又有一次,他们又在一起了。

“闻名,你知道吗?我找到了我失散二十一年的妹妹。而且,我这次方暑假,不回蓝天市去,直接去深圳,一是和王静相聚,二是可以见到我的亲妹妹了。”

“这么说来,大哥哥,你是有两个妹妹咯!”

“是这样的。”

“她们可真幸福。”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认你做妹妹。”

“做妹妹,那可不行!”

“为什么呢?”方俊华感到有些意外。

“要做,我就要做你的情人。”闻名大胆直白地说。

方俊华被闻名的大胆惊到了。他脑子里立即想:我不是王静的爸爸所认为的用情不专呢?我至始至终只爱王静一个人,这是谁也不可改变的。

幸好的是学校放假了,方俊华买了去深圳的火车票,往深圳来和王静团聚了。

在深圳,一幢名为“芳园”的别墅正沐浴在夏日的阳光中。

此时,在一间弥漫着沉香香气的卧室里,王静正坐在梳妆台前。镜子里映出她妩媚而又俏丽的脸。这时的王静似乎消瘦了些,但也更显清丽脱俗,性感妖娆。她首先把她那一头自然浓密的卷发拢起来,弄成马尾垂在脑后,后来又卷起来,做成发髻盘在头上,但她很快就发现了,应该是瓜子脸型或椭圆脸型才适合盘,她的脸型有点长,虽然妩媚的大大的水汪汪眼睛和高挺的带些尖的鼻子,以及较大的厚唇纹的嘴唇弥补了她的脸的缺点,但在发型高耸的情形下,就有点“戴高力”之嫌了。于是,她就用双手举着头发盘在头上,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左顾右盼,又是嘟嘴,又是弄媚眼儿,让她一下子就想起了高傲而又放荡的法国贵妇的形象。心里却说:俊华,我要把你的魂勾了,可也不肯让你碰我,我要让你急!她把头发解下来,尝试了各种各样的发型,最后还是选择自然流畅散放发型。她的皮肤闪耀着奶白色的光泽,又常常泛着红潮,这样就显得她的慵懒惺忪的表现,的确也是动人心魄,勾人魂灵的。而这个发型,关键的是俊华喜欢。每个女人的蓄意打扮应该都是冲着情人去的,而不必取悦大众的吧!后来在选择衣服上,她又花了很多的比选择发型还多的时间。以前的她一直穿的是宽松的衣服或者裙子,主要的还是掩饰胸脯和臀部。在落地镜子前试过了满衣柜的衣服后,她最终选择了一件简单的却极容易凸现她胸脯优点的紧身的V字领汗衫。很显然,这样的穿着在还不是很开放的东方,是不适宜在公众场合、及在其他男人面前穿的。

但她马上要见的是她的心爱之人,而方俊华又恰恰喜欢,甚至是嗜好她的这个。至于裤子,她选择的也是简单的,这是一条低腰的却同样是紧身的抵脚裤。这样能够极为优雅的体现她女性的臀部的美和大腿的曲线美。最主要的,这样的臀部的暴露和性感的无限的扩张,也恰恰是方俊华痴迷的。现在,站在镜子面前的王静简直不是原来的自己,倒像个私人影片里的尤物,风骚暴露,风情万种,不可逼视。后来,她还穿上了一双红色的上面带绿色斜条纹的高跟鞋。她在房间里走着猫步,镜子里的妖精也在走着猫步。

接下来,她开始布置卧室,便是大红大致的,既温馨又浪漫,既豪放又离奇,比婚房还婚房。

现在,站在方俊华面前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她的成熟得如蜜桃般的身体,她的能挤出水来的肌肤,她的因激动而上下起伏的胸脯,她的因骚动而含情脉脉的水汪汪的直勾人灵魂的双眸,让他血脉喷张而狂喜不已。知道方俊华要来,麻妈已经带明玉出去逛公园了,因此,这别墅的整个世界都是属于他们的。

方俊华见到王静如此,把手里的背包一扔,就把已酥软的王静横跑起来,往楼上去了。是的,他们在久别重聚后,可以尽情地享受着两人世界带来的快乐了。就像王静说的:“我要尽情的享受生活,尽情的享受生命,尽情的品饮爱情这杯酒!尽情的享受两性的欢悦。”

广东深圳虽然与湖南搭界,但天气却截然不同。湖南大雪纷飞之时,却是深圳单衣单裤之际。看着这张红潮还没散去的脸庞,看着在他面前展露无遗的这具诱人无比的酮体,看着她眼里的那份迷离神醉,看着她喃喃的蠕动着的喘息的嘴唇,他再一次从她后面抱紧了她,把灼热的嘴唇印在了那张温软而又湿润的张开的嘴唇上。当他们手缠绕着手从卧室里走出来时,麻妈也已经回来了,她正在为他们准备着晚饭。明玉则一手拉一个,说到她的房间去弹古筝给他们听,说她又弄到了一首好曲子。

当朝阳升起,阳光普照着大地时,又是一天来了。

当方俊华醒来时,王静却还像个睡美人般的在甜睡,乌黑蜷曲的头发散在枕头上,像一幅泼墨画,她脸容恬静而满足,而嘴角轻扬发出爱的梦呓。他忍不住轻轻的、生怕惊扰了她的美梦一般的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吻了吻,然后在内心里喟叹说:“谢谢老天,给了我这么一个王静,谢谢你,宝贝,给了我如许狂热和温情。”他慢慢的下了床,不发出一点儿动静的穿好衣服,然后轻轻的走出了卧室,来到了餐厅。

他首先很是热情的、喜悦的、真诚的向麻妈表示了问候和感谢,然后边吃早餐边和麻妈说着话,也回答着麻妈对他提出来问题。

之后,他吃完了早餐,便在别墅的各个楼层和一些他能够去的房间里走动。在这栋别墅里,他居然发现这别墅的构造和疏园是有些大同小异的,只是因为它处在平地,周围又无山影及浓郁的树木遮掩而显得很是开阔典雅,却又不失阳光和高雅。因如此,他无论站在哪个窗口或阳台上,看到的都是远处的山影和天际。在这样的一个视野开阔的地方流连,心情自然是愉悦而又舒畅的。站在四层楼的楼顶,他看见的是一个现代化的城市的格局。因为不是市区的缘故,那些房屋建的都不高,而且规划得好,排列整齐而又精致,看不到农田,却尽是公园,草地和人工河,道路笔直而纵横,如同田字格般的把生活和美好容纳其间。

当方俊华下了天台,走到第二楼,准备去卧室看看王静是否醒来时,却听到了楼下传来的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二娘,把我的水壶拿下来。”

刚好麻妈从二楼出来,手里拿着个蓝色铁水壶,嘴里嘟囔着:“还是改不了丢三落四的毛病,我真是难伺候你这个美美了。”嘴边却带着得意的、慈爱的笑,似乎觉得自己在王家是很有用的,几乎每个人都需要她,离不开她。抬头一看,看到了方俊华,笑着说:“俊华,刚好你在,我就不下去了,你去把水壶拿给她吧!”说着时,把水壶递给了方俊华,忽又想起了什么,脸上显出一丝担忧色,说:“她也下去了,你看见她时,离她远一些,千万别去惹她,哪怕是多看一眼。”

方俊华拿着水壶站在那,要问麻妈“她”是谁时,麻妈却进房去了,心想:“麻妈嘴里说的她,肯定是刚才那个叫麻妈的,声音非常好听的温美了。”这样想着,他便往楼下冲了,下了三级台阶,穿过一条铺着水石子的、两边都是奇花异草的小径,拐个弯,眼前徒然开朗。前面一个露天游泳池,那边一个带喷泉的假山,又有一个羽毛球球场,羽毛球场的边上是一个画着线的跑步场。于是,他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跑步场跑去了。跑到那,果见一个穿白色运动衣裤、头戴有帽檐的白色运动帽的女孩,正在那儿匀速跑步。

这时,王静已经醒了,她用手去摸索方俊华却摸了个空。她躺在床上,拿过他睡过的枕头,抱在胸前。枕头上带着男性的气息,那是属于方俊华的独特的味道。她喃喃地喊着:老公老公,男人男人,汉子汉子!这是些多么美妙的词语呵!久久的,她放开了枕头,下了床来,趿上拖鞋,来到梳妆台前,坐了下来。镜子里露出一个妖艳丰满的女人来,脸上带着幸福的满足的笑容。她拿起梳子,梳着自然卷的长发。就在这时,她听到了楼下传来的人声哗语。她起身来,走到窗前,拉开粉色窗帘,把窗户轻轻打开,一缕带着夏日味道的风迎面而来,随之而来的一阵阵更为猛烈的欢呼声,嘴角不由绽开一个会意的、欣慰的笑。

就在窗下的跑步场上,方俊华和温美正在进行跑步比赛。但四五场下来,平常对跑步极为自信的温美还是慢了几步,甚而后来的一场还慢了一大截。温美不高兴了,嘟起嘴,双手叉腰,一仰头看见了趴在窗台上的王静,她便用手指着王静,用动听的声音喊道:“王静,你进去,你进去,别趴在那,怪不得我老是输!原来有激励的!”

见王静的声音在窗口消失了,有着汗渍的脸上又笑开了花,冲方俊华摆摆手,说:“姐夫,再来,再来,我们再来比一场。”

这次两人还站在原点,嘴里喊一声:“预备,跑!”两人如箭般往终点跑去。这回方俊华居然输了,温美高兴得大喊大叫起来:“姐夫,我就说你不行!不行就是不行!哈哈,格格。”美妙、欢快的笑声回荡在芳园的上空,也传到了还在床上的王静的耳里。

于是她穿衣起床,来到窗前,把淡绿色的窗帘拉开,清晨的阳光从窗外透进来。看着此情此景,听着此声此语,望着蓝天白云,王静忍不住感叹:“美美,你可真是个无心人啦!和分别二十多年的亲哥哥相见,竟然是以这样的一场比赛方式。”

来到芳园的第四天,方俊华才始见到王钟之。这是他第三次见到这位王董事长。第一次是在彩云阁,他却不知道是王静的爸爸;第二次见面是在疏园,却是针锋相对的;第三次就是现在了,与上一次见到的不同的是,这一次见到的王钟之的精神却是好多了,但似乎鬓边又多了几许白发。方俊华想,这个王静的爸爸,拥有上亿资产,却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天天处心积虑,却不是为交女朋友,也是够遗憾、够可怜的了。他听王静说过,王钟之是属猪的,比他的父亲方文还小了两岁,到今年应该是四十八了。四十八还孑然一身,听说还不近女色,确是够耐人寻味的了。

方俊华对父亲的概念是模糊的。方文过世时,方俊华才六岁,刚好是能留存记忆的时候。然而,他的童年即使是和母亲林芳芝在一起的时间和记忆都是少之又少的,更何况常常是早上出去,晚上才归的父亲呢?他唯一的记得一次是他又偷摘了村里人的桃子。这个人村人要他的家里人来领人。他待到黄昏,他的家人来了,来领他回去的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微笑着,什么话都没说,一直到家里,他上床睡觉了,他的父亲的不仅没有训示他,甚而一句话都没给他说。

之后,他看见的总是父亲的匆匆背影。他记不得父亲说话的声音,也不记得他父亲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直到有一天,他已经六岁了,他被人从欧阳娜娜家接回来,他见到的是牛栏前的地坪里摆放着的一副棺材。那棺材刚上漆,发出浓重的漆味。他的父亲却躺在了那副棺材里。他却没有流一滴眼泪。

之后,随着年龄的长大,他就听到了许多有关父亲的传言。根据村里人的说法,和他自己感觉,他认定他的父亲是他母亲同一个男人合伙用毒谋害死的。他甚至在再大一些后,认为他的母亲就是现代版的潘金莲,古代的潘金莲给武大郎喝了毒药,而他的母亲则和一个男人给他的父亲下了蛊,在他父亲的体内放了一条虫子。

王钟之走路的步伐跨度很大,几乎是一般人的一倍。他手里提个黑提包,穿着黑格子的淡绿色短袖,灰色长裤,脚穿猪肝色的皮鞋。他身材高大,昂首挺胸,脚步踩在地板上发出沉重的响声,不晓得他的人还以为他当过兵。看见在走廊下的方俊华,他向这个年轻人点了点头,也没说话,就往楼上去了。

也许是他对上次的谈话,一直在心里存有惭愧,也许是王钟之走路实在太快了,那么一晃就过去了,他也就招呼都没打了。

王钟之今天才从美国回来,中国和美国的时差为12个多小时,因此他看上去风尘仆仆的样子。直到吃饭时,王钟之才下来。

方俊华刚才在王静口里得知,王钟之又去了美国,和在美国的继子王鸿辉商谈给王静做心脏手术的事。王钟之对王静说:“王静,你的病——”之前王钟之总在王静面前避免说到“病”字,而现在他说:“王静,你的心脏病在国内是个比较大的手术,可在美国就是个解剖手术。”又说:“外国有个人移植的是猪的心脏,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我会是个猪心脏?”王静幽默地说。

“爸爸只是打个比方,说明一下人家医学的先进。”王钟之笑着说,他希望尽快给王静做手术,省得夜长梦多。

王静不由笑了。多年前,她因为疾病的痛苦,一度对生感到厌恶,但现在她对生充满了无限渴望,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爱够。

这时王静又想起了另一件事。这事她不止一次想过。一个完美的家庭应该有男主人和女主人,有儿女绕膝。而她家恰恰缺个女主人。而这女主人,她早想好了。可是,要怎样才能让她出现在她家的餐桌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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