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赴任

王钟之把双手拢在身后边踱步,边哼起了京剧“智取威武山”。王钟之的确高兴:一是他终于见到了林芳芝;二是温美终于答应去苏州掌管宝之了。

人生最得意的事是什么?王钟之觉得不是自己拥有两家公司两家工厂,也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不过,他也就哼了几句唱词,便皱起了浓眉。是的,人生总是喜忧参半,祸福相随的。

就在今天早会上,秘书与财务经理在会议室吵起来了。欧阳娜娜与陈至立吵架,前半段内容他没听到,后半段却让他感到震惊了。欧阳娜娜在早会上几乎是向全世界,也是向全公司,更是向陈至立宣告:她很爱董事长,她就是冲董事长的钱和地位来的!她还给气急败坏的陈至立说:“我不仅爱着钟之!我还要嫁给他!他年纪大怎么了?我欧阳娜娜就喜欢年纪大的!我欧阳娜娜还是自由身,谁也管不着,你陈至立更是不可能!”

王钟之刚好走在走廊上,听到欧阳娜娜的“义正严词”,他本想返身回去,却又想:欧阳娜娜和陈至立已经违反了公司规定,已在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这里是之方公司,是他王钟之的王国,他不会因欧阳娜娜和陈至立的感情纠纷,而取消一次重要的会议的,因此,他还是脸色严肃地走进了会议室。因这事已明朗化,欧阳娜娜看王钟之的眼光也从暗昧变成了赤露。

是的,对欧阳娜娜,王钟之是赞赏的。而这种赞许却不带有任何男女的感情,仅只是一个上级对下属的赞赏,一个老板对被雇佣者的能力的肯定。可王钟之的赞赏和肯定,却让颇为自负,又很崇拜王钟之的欧阳娜娜理解成了男女之间的感情。

其实,在欧阳娜娜成为王钟之的秘书前,有关王钟之的谣言就已存在了。有说王钟之道貌岸然、好色变态、痴迷幼女、夜夜笙歌的;也有说王钟之是同性恋的;更有说王钟之就是个性无能、不公不母的。但欧阳娜娜对此不但充耳不闻,反而以她女性的理解和温柔来支持王钟之。

的确,当初人事经理把从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的三名应聘者带至王钟之的面前时,王钟之第一眼看上的并不是欧阳娜娜。王钟之招聘秘书的第一标准是,不能漂亮,而欧阳娜娜不仅漂亮,还高大健美。但王钟之在做最后决定时,却看到了欧阳娜娜的籍贯一栏写着:湖南蓝天市。

吵架事件后,王钟之果断做出决定,让欧阳娜娜带薪留职休息一个月。

在欧阳娜娜被休息的一个月中,为消除欧阳娜娜在公司里造成的影响,王钟之又宣布了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高层人事调动,以便为调动欧阳娜娜做前期准备。王钟之觉得在男女私情上,不该心软、拖泥带水,给对方以想象空间。这当然也是给欧阳娜娜面子,为她好。一个月后,王钟之以雷霆手段,将欧阳娜娜调离了总公司。这种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虽然是显示了王钟之的铁腕手段,但事情却并没有因此而完……

就在他凝思细想时,办公室的门“轰”地一下被冲开了。王钟之不由蹙起浓眉。这宝贝二女儿,还是改不了莽撞行为。

“爸爸,你别不要这般狠心肠,把我支离你身边。您还是换个人去吧?”温美飞奔到办公桌前,用又脆又悠扬的声音说。

“换个人去?除你外,爸爸是再无人选了。而且,你也要晓得,你已经是宝之的副总经理了,推门走路可不要这样带风了。”看着面前的这张红扑扑的俊俏脸蛋,而那美目里又透着精灵古怪,而她弧度美好的嘴角处又带着不饶人的调皮神态,王钟之的心早已化作了水。这责备的话,也是带笑说出来的。

“爸爸!”温美嗔道:“我不想做宝之的副总经理,我管不来工厂,我就只想做爸爸的女儿,做姐姐的妹妹,做明玉的姐姐。我就只喜欢无拘无束,像小鸟一样的自由自在。”

“好好,做爸爸的女儿,做你姐姐的妹妹,做明玉的姐姐。”王钟之忍不住笑:“温美,来来,到爸爸这边来,爸爸有事和你商量——”

“哼——”温美身子一扭,嘴一撇,脆声说:“爸爸,我偏不过来的,除非你收回成命,还是把我留在你的身边为好些的。不然的话,你再要叫温美过来,也叫不应我了的。”

“温美,”王钟之还是笑:“我们不是讲好了嘛!你怎么又——”

“讲好了就不能反悔?”一跃坐上了办公桌,把一条腿支在桌上,一条腿在那摇啊晃的:“哼!反正我就不想去,那边也没个好的人的,去了我一个都不认识的,我会不好玩的。”温美双足乱顿:“爸爸,你不疼美美,你不疼美美。非要把我从你身边赶走。”

“温美——”

“怎么啦?”

“温美,爸爸——”

“好啦!”温美又撇嘴说:“我也不为难爸了,要我去就去,到时厂子垮了,爸要怪我可也别怪到我的头上来的。”

“到了那,自然会有人帮你的。”王钟之也不由说话带“的”了。

“有人帮我?就是那个崔江虫?”

“对,是崔江虫,不,你看,你把爸爸都弄糊涂了,是崔江龙,不是崔江虫。”王钟之眼里流露出慈爱的笑。

“爸爸,您也别长别人威风,在我眼里,龙和虫都差不多的。”身子一跃,下了地来,旋风般地飘出了办公室。

王钟之不由地摇摇头:“这个温美,简直就是二十多年前的双木林啊!”

一想到林芳芝,王钟之的内心又不平静了。他忽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想法,就是去碧溪村找她,但他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终究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他站了起来,背转双手,又在屋里踱起步来。每当在内心激动时,他总有踱步的习惯,以此来消散内心的激动和不安。然后,他又为自己点上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一口,又长长地吐出来。在烟雾中,他眼镜片后的浓眉舒展,双目炯炯发亮,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正在他的体内蔓延。然而,当他渐渐恢复理智的时候,他莫免又又自嘲自责起来了。

是的,就在蓝天市,他与她在医院的大门口重逢时,他是被林芳芝“震惊”到了的。是的,呈现在他面前的林芳芝是年轻的,根本就没有她这个年龄应该有的衰老,甚而比起那些三十岁的女人来,她是有过之而无不余的。他应该想到,她既是温美的母亲,也是王静未来的婆婆,也是自己的亲家母。一想到这一点,他感到了内心的喜悦的同时,也觉得了一种庄严的寂寞。他觉得哪怕是有一点点的对她的非分的想法,都觉得是无礼的、是对她的不尊重的。

是的,他王钟之不是木头,他是一个有着丰富情感的正常男人。他已从王静那儿觉察到了,王静有意在撮合他们。尽管他对感情迟钝,但王静表现的太明显了,这反而他感到了害羞和胆怯,也让他觉得了自己的可笑。

是的,当他从王静那儿知道,她吃过太多的苦。她丈夫去世时,她才二十九岁。她家里遭遇了一场大火,把家都烧光了,不得不带着孩子住在牛栏里。她拖着两个孩子,耕着那么多田地。是的,她亲口对他说起过,她是个小学代课老师,而那时的她仅仅只会歪歪扭扭地写自己的名字呢,可现在她是一名教师了。这,需要她付出多大的努力啊!一想到这一点,他又对她充满了一种不能自己的佩服。不!何只是佩服,简直是崇拜!

是的,当他在王静那儿得知她的消息时,当他在医院的门口见到她之后,他的曾是心如止水的心海又起了波澜,他在寂静的夜里回忆着她和林芳芝在一起的一点一滴;想起她在舞台上的飒爽英姿;想起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留着两条辫子的俏美身影。他的心里有一个清晰的声音在给他说,王钟之,是的,你还爱着她!你对她的爱从来就没有改变过。这是毫无疑问的!

然而他很快又想起了她警惕的目光,拒人于千里外的神态。是的,王钟之,你不能去找她,你也不能够对她有所表示,你要知道,她是温美的亲生古琴,她是王静未来的婆婆,她歌更是你的亲家母。你不能让她为难和难堪……这会儿思想的争斗和情感的纠缠在折腾着这个有着铁塔般躯体的、有着上亿资产的男人。在这样的问题面前,他这个在商场上纵横披靡的男人竟然失去了决断,变得惆怅、和优柔寡断起来了。

这时,太阳升起老高了,可他却忘了要去参加一个会议,要去见一个客户也还没做准备。

温美离开之方,开车回到芳园。这时的芳园静悄悄的,也不晓得麻妈和明玉去了哪儿,她来到三楼,正要上四楼时,听见三楼的房间里有人说话,她也就走了过去。刚走到门口,她就听见明玉的声音说:“奶奶,我姓程,名叫程雀儿?可我明明叫明玉啊?”

温美听了,吃了一惊,明玉怎么喊麻妈叫奶奶?只听麻妈说:“明玉这个名字是你现在的爸爸叫的,你亲爸姓程,你自然也就随亲爸姓了。哎!是的,你亲爸是去世了,程姓这一脉就只剩下明玉你了,可程姓还分支出来了一支。因此在这世界上,你还有堂哥堂妹。”

“奶奶,我的名字怎么有雀呢,我是只麻雀?还是只山雀?可我是只山雀的话,我怎么就没长出翅膀来呢!啊!我真想飞啊飞啊,在天上飞,看到奶奶在地下,好小好小的哦!”

“明玉,你的爸爸,你的爷爷,你的太姥姥,他们的名字都以动物命名。”

“奶奶,我晓得啦!我们这是在演戏,我长大了要当演员。在没人时,我叫奶奶,在有人时,我叫二娘。现在是没人的时候,你应该叫我程雀儿,不叫明玉。”

温美呵呵一笑,原来是麻妈和明玉又在演戏了,又听麻妈说: “明玉——哦,雀儿,你真聪明。”听明玉回答说:“奶奶,我不聪明,我的个子比我的同学都高,可我还在上六年级。”

“明年就初一了,雀儿。”

“嗯,雀儿,我是只山雀,不是只麻雀。”明玉兴高采烈地说。

温美又是一笑,也没进去了,转身上了四楼,来到自己的房间,拿了软鞭就往楼下来了。

明玉被王钟之从新化的大山里解救出来时,温美才十二岁,明玉也不过七岁。但她们的相见却是在两年之后了。王钟之、麻妈和王静虽然先和明玉相识,但和明玉在一起的时间还没温美多。温美那时是十五岁,明玉是十岁,明玉本来是安静的性格,但跟了温美后,她的个性就随温美了。温美喜欢玩,喜欢运动,明玉也就喜欢玩,喜欢运动了。

在芳园,她们可以找出千百种玩法,游泳、打羽毛球、跑步、打拳击,再有是跳绳、踢毽子、扔石子、荡秋千、吹泡沫,小孩子玩的,少年们玩的,只要是能玩的,好玩的,她们都要拿出来消遣。而且即使一只草地上爬着的蜗牛,也会让她们玩上大半天。虽然明玉的脑子受过伤,智力跟不上年龄,但是对于玩游戏的天性显然是没有丧失的。有时候,在晚上的时候,她们两个就仰躺在花园的草地上,鼻子边嗅着草香,享受着惬意的夜风,看着那天上的星星,便数起星星来了。明玉有时候会毫无征兆的发狂,就像狂风暴雨般的,但只过了一阵,就会风平浪静,云开雾散,一下就变得安静了,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明玉又是安静温顺的,就像一只小绵羊一般。让她待在屋子里,她会不声不响的,让人以为屋里没人一样。没有弹凑音乐,或没在室外的时候,明玉的大部分的时间就是用来看动画片,或者在麻妈的催促下写作业。这个时候,连温美自己都感到奇怪,她这个坐不住的人,居然因明玉而从善如流了。当然,除待在屋里外,因为明玉喜欢荡秋千,温美就在假山边为明玉造了个秋千架,又因为温美喜欢钓鱼,因此去钓鱼时,就会把明玉带上。于是,在芳园周边的一些小河水塘边,总会出现两个如花似玉、美艳绝伦的少女,引得走过的人们对她们驻足欣赏,品头论足。

有一次,温美看到明玉手拿钓竿,却一直站在那,过去一看,不由大悍,她见明玉的脸上有一层紫黑色,隐隐约约的在白色的皮肤下,像蚯蚓般的慢慢扭动。明玉的这种诡异的形态,让温美想起了电影画皮。而画皮的变化是瞬间变现的,明玉的却要经过很长时间。温美就把明玉的这种状况,告诉了王钟之。王钟之却觉得温美说的严重了。但后来,相继又发生了一些事,有一次,她和明玉到一家商场去买东西,明玉突然指着一个中年男人说:“你马上就会死。”那中年男人大怒,以为是明玉在诅咒他。但她们逛完商场出来后,那中年男人死在商场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这个事让温美感到惊奇,后来,她对明玉说,死是不好的事,不要当着人家的面指出来。明玉听了,点点头。后来又有一次,她们走上街头,迎面走来一个年轻人,这时明玉学乖了,她悄声对温美说:“这个人不出三天就会死。”温美刚好认识那个人,三天之后,那年轻人果然死了。

像这样的事情,麻妈和王钟之都遇到过。麻妈还指出了一件事,那就是明玉不怕蛇,蛇见了明玉,似乎都乖顺了,这真是不可思议的。王钟之也说了一件事,有一次,他带明玉去谈生意,在和客户商谈时,明玉就在边上,她便凑近王钟之的耳朵,说要这样要这样。此件事之后,王钟之再去谈生意时,又把明玉带上了。也是从那时开始,王钟之知道了明玉会相心术。但之后,他再没带明玉去过了,因为这对客户是不公平的。

当温美坐上车子,把车子开到大门口时,却发现穿着白色过膝裙子的明玉立在她的车前。

“怎么啦?明玉。”温美停下车子问。

“姐姐,你今天不要开车。你明天才走。”明玉说。

温美听了明玉的话,也就不走了。到二天,当温美开车到离芳园五公里的地方上国道时,她经过的地方发生了一起特大车祸。

到下午时,温美开车回到了蓝天市。这时方俊华还没回省城读书,他舍不得离开王静,而王静亦是如此。

“姐姐,你别这样惯着姐夫的好。”温美说。

“只不过缺了两天的课嘛!”王静漱着口说。

“姐姐,你又来了。”温美不由笑。

原来那时温美不肯读书,经常逃课,老师要温美把家长请到学校来。来的却是王静。面对老师的质问,王静非但不帮着老师,还对老师说:只不过缺了一个星期的课嘛!王静也想到了这个,不由一笑。

这时方俊华穿好衣服出来了,他也要洗脸漱口。两人在沐浴间,又是你亲我,我捏你的。

温美眼里看着,只觉好笑,真不明白姐姐和姐夫怎么会是这样的。她又想:“是不是每个男女,都会像姐姐姐夫这样的?唔!这又有什么好玩的呢?”

“姐夫,你和我去苏州吧!”温美手里拿着软鞭,依靠在门框上说。

“去苏州干嘛?”

“你和我姐还没结婚呢!怎么就自己拿不定主意的?”温美再要说时,只听到王静在里面说:“温美,你少说话为好!”温美做了个鬼脸,却又大声说:“姐夫,你也是,力气都使在我姐身上,你就没看到花园里的树该修枝了?”这时王静又换了身衣服出来了。温美赶忙住了口。

只过了一会儿,王静又出去了,温美一把揪住方俊华,压低声音说:“姐夫,我不想管工厂,我也特不想干别的事,可姐姐就不允许,我也是没办法,我以为只有我怕她,原来你也是。”

方俊华看着自己的这位不能相认的亲妹妹,只是笑,说:“你喜欢玩,那你还不如找找个男朋友玩,那才好呢!”

“找男朋友,我才不想呢!男人有什么好玩的,我就特不像姐姐那样,一看到臭男人就喜欢的。”

“亲妹子,你这也不想干,那也不想干,那你喜欢什么?”

“我就喜欢玩打石子、跳绳、踢毽子、滚铁坏、弹珠转圈、翻跟头、捏泥巴,吹泡泡、捉迷藏、打陀螺、玩子弹壳——”

“亲妹子,你说的这些,也都是我喜欢的。”方俊华笑着说。

“是的呀!我就最喜欢小的时候,可不像现在,想玩也没得人陪着玩。”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说:“姐夫,你妈不是武功嘛,你这就带我去会会你妈,我要和她好好比一场。”说着,拉住方俊华的手,就往外面拖。

却不想王静正站在门口挡着,温美只得放开了方俊华。忽然想起一事来,说:“姐夫,我想起来了,那时你在九中后山的草地上学鹞子翻身,我看你就是个大笨蛋,真是好笑得很。”说完这话,转身上三楼去了。

方俊华还站在那,怔怔地想“九中的后山上?”觉得好像有这么一回事,可一时又难以肯定,又很后悔当初为什么没和温美交往。不过,他们后来还见过一次面的,那时是在河边,她追赶小偷,小偷跑到河这边来了,是他帮她捉住的。

王静早看出他的心思,嘲笑说:“你那时和刘芳打得火热,又怎会注意一个假小子?”

方俊华一时回悟,说:“那也是的。要是那时,我见到的是你,你就不会是假小子了。我一定会一个饿虎扑食了。”

王静嘴里“啵”了一声,媚了他一眼。

温美很快就从三楼下来了。王静正在花园里指挥方俊华剪花枝,嘴里说:“轻轻的,花树也疼的。”

温美也没和他们告别,出了门来,很快就到了河对岸。

农贸市场处有棵柳树,柳树下有块红薯地,二凤正在红薯地里拔草。看见温美走过来了,忙殷勤地打招呼说:“二小姐,你真是美啊!我看湖南省你不说第二美,就没人敢说第一美。”温美手拿软鞭在手上敲着,她脸儿红扑扑的,显得容光焕发,明艳动人。她说:“二凤,你没骂人了吧!”二凤回答道:“早没骂了。呃,二小姐, ……从前你娘在世,好命苦哦!有一回,她实在没吃的,我还给了她两个南瓜呢!那时你才四五岁,你姐比你高一个头,可老是用手按胸脯……”温美很不喜欢听到过去的事,烦着说:“二凤,你也别给我套近乎,我告诉你,你再骂我姐,我真会对你不客气的。”说完便离开二凤,迈过红薯地,向前走去。

走在农贸市场的大道上时,忽然有人在叫大姐大,温美转身一看,原来是黄眼珠。这个黄眼珠就是在疏园的后山设赌的人, 那天方俊华把他们的钱赢了后,他知难而退,不在疏园的后山上设赌了。后来,王静也把钱都还给了他。

这时又有三四个人温美的车后现身出来了。温美说:“黄雀儿,你不是在北海的嘛?怎么回来了呢?”黄雀儿流露出一副沮丧的样子说:“大姐大,别提了,我再在那待下去,只怕大姐大再也见不到我了。”温美说:“我要去苏州,你们谁愿意跟我去呢?”大家纷纷说愿意。温美说:“美得了你们,个个都是懒鬼,我骨头都会被你们啃光的。”说着时,从裤口袋里拿出钱包,掏出一叠钞票扔在了车上。大家一拥而上,嘻嘻哈哈地抢夺起来。

趁他们拥在一起时,温美钻进车里,发动车子,疾驰起来。从反光镜里,她看到他们在后面疯狂追赶。

到第二天黄昏时,温美开车来到了目的地——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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