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学车

林芳芝在车里坐着时,脑里蓦然闪出了这样一个念头:他拉我到这里来干嘛?忽然便想到了刚才奚本正说的话“王董事长,我真是佩服你忠贞不渝啊,你至今不论婚嫁,苦苦等了二十多年,就是为了这个女人。”唔!这个女人是谁呢?这个木头可没跟我说呢!很快又想:“哎呀!林芳芝,这样的事,木头会对你说嘛?这可是人家的隐私呢!他可是在那灯红酒绿的世界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且欧阳娜娜还在追他的王董事长呢!”

王钟之也不知道这时的林芳芝脑子里在想什么,他下了车,绕过车尾,拉开车门,让林芳芝坐到驾驶位上。在为她系安全带时,他的手就不可避免的碰到了她。林芳芝避让着,嘴里嚷着说:“哦!你别靠近我,你身上的烟味太重了。” 就在这时,王钟之的手机铃声响了,打开一看,原来是温美打来的。

“爸爸,你在干嘛?是不是和美女在一起?” 温美在电话里大声说:

“温美——”

“呀!爸爸,是不是我打扰了你的好事?”

“温美——”

“啊,爸爸!你还是快找个人替我的位置的。唔!爸爸,我看你身边肯定有大美女。你老实招待吧!”

待温美终于住了口,王钟之才说:“你说的这些,你给你姐姐说,不过,再怎么说,温美,你是好样的,宝之在你的管理下越来越好了。爸爸是打心眼里佩服你呢!”电话那边却传来“嚓嚓嚓,隆隆隆”的声音,刚要再说,温美悦耳的嗓音又传进了耳朵里:“爸爸,从小到大,我要从你的象牙嘴巴里掏出一句赞美的话来,你也是惜什么墨黑的。噢!好了,爸爸,不说了,也不晓得你现在和哪位美女幽会,我也就不打扰了你们的好事了的。”

“温美——”但那边已经把电话挂了,他手拿手机,推推眼镜片,嘴角露出欣慰的微笑。

“是思湘打过来的?”林芳芝问。

“是的——”

“你这也太惯着她了吧!她就是对她养父这样说话的?真是该好好打她一顿才是呢!”林芳芝嘴里这样说时,脸上却笑着。

“她只是喜欢这样说话,却是心无瑕疵的。”

“是吗?真是有趣。我都不晓得她在厂里是怎么工作的,怎么也不可能把老员工呼来唤去的吧!”

“她刚才好像在打电脑游戏。”

“电脑游戏又是什么东东?她就好这个?”

“她也不是经常玩。唔!她原来的名字叫思湘?”

“嗯,”林芳芝说:“不过这也不是正式的,我还没来得及给她取名字。”

“这名字好。”王钟之点点头说:“是不是应该把名字改过来?她身份证上的名字叫王慧。按你们祖先约定,她应该姓林,叫林思湘。”

“我看还是叫温美吧!这是温薇顾姐姐起的。”林芳芝说。

“林老师,我替温薇顾谢谢你!”王钟之说。

“你别给我说这些客气话,我听着不舒服。”林芳芝瞥一眼他说。

王钟之把手机收起来,也不再说别的,教林芳芝发动了车子,又教她怎样怎样,又说:“其实开车是很简单的,最重要的一条是:掌握基本要领,克服紧张情绪。有些人学开车就是靠天赋,即使不示范,给她说两遍,她就会了。我想你应该也是这样的。”

的确,林芳芝确具开车的天赋。不出两个小时,她就把车子开的如同踩打稻机了。

她手握方向盘,脚踩油门刹门。她兴奋异常,目视前方,一下就把油门往下踩,前面忽然出现一个弯道,似乎有个骑自行车的歪歪扭扭的骑得飞快。林芳芝一下就慌了神,显得手忙脚乱的,只听到一声刹车片的“呲啦”声,车是停住了,却撞在了路边的一棵小树上。,把那棵小树也撞断了。

“王董事长,我把你的四十万撞了。”林芳芝把头抵方向盘上,带着歉意说。

和这车子比起来,你可是个无价之宝呢!可这样的话,王钟之就是在心里都不敢去想的,又怎么会说出口来?

学车学了三个多小时,两人这才想起晚饭都没吃,于是把车开到一家面馆前。

还像以往一样,王钟之要了两碗牛肉面,他还是像以往一样,把自己碗里的面条拔了一大半给林芳芝。这次林芳芝也没拒绝。

吃完面条出来,走在大街上,王钟之劝林芳芝在疏园歇一晚,然后明天再回去,但林芳芝决意要回去。王钟之忽然便笑了起来了,说:“芳芝,我怎么脑子这么糊涂?我听说碧溪村的公路通了,我是可以开车送你回去的。”

“你这个木头,脑子终于开窍了。呵呵!不过,这个我也是没想到的。” 林芳芝也笑了起来。

于是,两人便上了车,王钟之一把车开到郊外,林芳芝便嚷着让她来开。王钟之自然知道刚学会开车的手痒心痒,两个人也就换了位置,林芳芝坐上了驾驶位,她也不怎么紧张了,车子开的又平又稳。王钟之也不得不在心里为她赞叹不已。车子一直开到山脚下,上山的路况不好,又换了王钟之来开。

开到那片小树林处时,林芳芝却要王钟之不要往前面去了。王钟之不解。林芳芝说:“我要过了十点才回去,不然有人看到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我都不好说话了。”王钟之听了,又不由的对林芳芝多了几分敬重。

王钟之把车内的灯都开了,两人下了车来。山风鼓荡,已有寒意,两人又坐回车里。外面漆黑一片,除车子的引擎声和风声外,整个世界陷入一片沉寂之中。

“木头,你就给我说说湘湘吧!”林芳芝说。

“哦!从哪说起呢?她可不喜欢读书。”

“我也不喜欢呢!”

“她喜欢武功。”

“这和我一样。”

“嗯——”

“她是不是买车了?”

“是的,她的那辆比这辆还贵些。”王钟之说。

“哦!像她那样的,可费了你不少心思的。你打不打她?”

“我打她?”王钟之发自内心地笑了:“我是打也打不过她,骂也骂不过她。那时我刚出狱,她喜欢爬到我头上来,骑坐在我肩上,说是骑大马。”

“哦,是这样嘛!她可是太顽皮了,太无法无天了。”林芳芝忍不住笑起来。

“的确是的,她喜欢喝些酒,非常讨厌吸烟。”

“这也是,她不在我身边,也不晓得她是怎么学到我的。”

“这不要学,是遗传的。”

“是的,的确是遗传,她遗传我的多。”林芳芝又笑。

“有时我晚上买的烟,到第二天早上起来就没了。她还把我的烟一支支捏碎,装在一个有水的杯子里,说看我能不能喝下去,说只要我能喝下去,就和我结拜为兄妹。”

林芳芝不由哈哈大笑起来。王钟之也不晓得她为何而笑,也跟着笑了。

王钟之给林芳芝说到了一件事,那时温美才十岁,她爬上煤车。煤车把她带到了广东韶关。他去接她时,她满脸满身乌黑,只露出一双晶亮的眼睛,不肯洗澡换衣服,非要等爸爸来了才洗,说是要让她爸爸看看,她爸爸是怎么管女儿的。

林芳芝听完,更是大笑起来。

接着,他们沉默了。

“王董事长,”林芳芝打破沉默说:“这世界就是这样的,没什么值得烦恼的。就像我一样,只要遇到不开心的事,我就去想依依,就和依依说话。现在呢?我更觉得这世界不会有烦到我的事了,因为我的思湘找到了,就要回到我身边了,我都没时间烦恼了。”

听着林芳芝的话,感受着她的快乐,王钟之也是万般感慨。很多女人在到了林芳芝这个年纪时,只能感叹“卿本佳人”,而林芳芝就是一株常春藤,她是越活越年轻,越活越有滋味。从认识林芳芝第一眼开始,他就觉得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尽管他还是不太了解她,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他更觉得自己为林芳芝守身如玉是值得的,把所有的情感倾注在林芳芝的身上,是幸福的。是的,女人活到一定年龄时,容貌不再是重要的了,沉淀在其内心深处的东西,才是最值得赞赏的。这就是常人所说的天性,也称之为气质。

气质是一种修养,也是一种习惯。她随心而炼,如影随行,无论时间流逝多远,也只会更加永固的存于内心。

广袤的天空没月亮,却繁星满天。大山把天空割勒出一个没有规则的形状。黑黝黝的大山又像一些巨大的怪物般的,林芳芝第一次感到这平常见多了的夜景,和任何时候的都不同。然而,她自己也不曾感觉到,这个时候,她的笑容是勃发的,这个却不同于以往的笑。她只是觉得今夜里特别的开心,她想,自己怎么会这么开心,自己怎么还能开心得起来。她想,一定是自己找到了亲生女儿的缘故。

“都十点半了,碧溪村的人该都睡了,我可以回家了。”林芳芝看看腕表,哈哈笑着说。

王钟之启动车子时,林芳芝却又想起了一件事,说:“王董事长,我想俊华和王静的婚事不能再拖了,我想找个时间尽快把他们的婚事办了。”

“这样也好。”王钟之说。

“那到时我给王静说说这个事。”林芳芝笑着说。

王钟之把车子一直开到那个土坡处停下了。王钟之担心林芳芝天黑不见路,给了她一个手电筒。下车来时,有个黑影直往林芳芝身上窜,原来是大皇。

林芳芝走了不多远,回头看那车子还停在那,返身回来,走到车前,悄悄地说:“木头,你还是快点走吧?被人看见了不好的。”停了停,还是说:“你开车可要小心些,这路上有时还有拦车打劫的呢!”

“谢谢你,林老师。”王钟之感动地说,还是目送林芳芝的身影直至消失在夜幕中不见,才启动车子,往山下而来。

山道弯弯绕绕,车灯不时地打在灌木丛树木上,远处的山影黑黝黝的,天上散落着星星,眼前浮出奚本正那张令人生厌的笑脸来,又现出那具白生生的、张着两个空洞洞的眼窝的尸骨来。这具尸骨是谁呢?它怎么会出现在防空洞里呢?一时感到了这黑夜的危机四伏,似有无数双黑黝黝的眼睛,在狰狞着看着他。

林芳芝回到家里,看到猪喂过了,鸡鸭的窝门也是盖上的,知道是刘芳妈为她把家务活干了。就在她从屋侧转出来,正要跨过滴水沟时,忽然,有个黑影从黑暗中窜了出来,从后面一下子抱住了她的腰。那人以流氓的腔调说:“天仙女,你可是好享受哦!就许亲家公睡你,却不许我——”林芳芝一下就挣脱开了,转过身,啪的给了他一记耳光。这时,大黄蹿了过来。刘恶人见了,只得灰溜溜的走了。

刘恶人走后,林芳芝掏出钥匙,把侧门打开,脚一踏进屋里,就把电灯拉亮了。她在地灶前的一把竹椅上坐了下来,美目环顾着室内熟悉的一切,却又感到了陌生,同时一种莫名的孤寂涌上了心头,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

洗漱过后,她熄灭火房的灯,来到卧室,把灯拉亮了。看见被褥上翻放着一本武侠小说。这是她昨晚睡不着拿来看的。她看着空荡荡的床,不由又起了伤感,这床她和林依依睡了十八年,自从林依依上了高中后,她已孤独一人地睡了好多个夜晚了,可今晚尤其觉得孤独和凄凉。

她熄灭了灯,仰躺在床上,眼睛张开着,把今天的事在脑子里回想了一遍,然后便入睡了。

因晚上没睡好,到第二天早上时,林芳芝就起床晚了。她把家务做了,去学校时,顺便把山羊牵了出去。在村路上走着时,后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原来是村支书。村支书说,林老师,您等等,说着递给了林芳芝一个信封,然后转身走了。林芳芝打开信封一看,里面装了一叠钱。她数一下,一共是五百。

第二天是星期六,林芳芝还是像往常一样,去地里忙乎,这样一直忙到午后才回来。在家里随便吃了点饭,又拱着锄头去田里干活,直干到太阳下山时才回来。她满身疲惫地坐在冰凉的石头大门槛上,望着院子里的一切。原本这些看起来,听起来都显得活泼和热闹的事物,现在却让她感到了寂寞和凄凉,这是她从没有过的感受。即使是那时方文去世,她很快就振作起来了,因为她觉得自己还年轻,生活还在远方向她招手,还因为她的肚子里有一个没出生的宝宝。但现在,她却想到了未来,想到了孩子们的以后的幸福生活,然而很显然,这幸福生活不是属于她的,那时的她已经老了,一时之间,她又想到了自己老了的时候,又是怎样的一种境况。她想,她的生活和生命里还有爱情嘛?如果仅仅是同情,或者感恩,她嫁给了他,那对他是不公平的。

这时 她又想起来了,那时村人来她家,又来给她做媒了。她立即就翻脸了,把人家推了出去。林依依也帮她,喊着说,我妈妈不嫁人,不嫁人。而现在,林依依显然改变了以前的观念,与她唱起反调来了。思想的闸门一旦打开,就怎么也关不住了,她想起了在生产队攒工分的日子,想起了她怕蚂蝗,不肯下田的窘迫,她还想起她怀着大女儿时,半夜饿得很,去生产队的地里偷花生吃。哎!那时的事情,在现在想起来,仿佛是昨天发生的事!

想着时,暮色爬上了窗户,她蓦然惊觉,于是开始屋里屋外的忙起来了。是的,忙,会让她很快忘掉烦恼和寂寞的。

转眼就到暑假,林依依从学校回来了。这一天,她看到她妈妈在打一个包裹,便问:“妈妈,你这是干什么呢?”

“收拾好东西,好让依依带着去苏州见亲姐姐啊!”林芳芝头也不抬地说。

“去见姐姐,那太好了!”林依依高兴地跳起来:“妈妈,你也去嘛?”

“不,为娘的不去,”

“怎么不去呢?我觉得还是一起去的好。”

“你姐姐对为娘的有很大的意见,我听说她要和报为娘的仇呢!”

“妈妈,姐姐真会打你?我就不信。”林依依说。

“哎,依依,现在为娘的想明白了,为娘的就是好胜心强。可她终归是你姐姐,为娘的大女儿。哎!也是怪为娘的没照顾好你姐姐,你姐姐不认为娘的,为娘的又怎能怪她?”

“妈妈,您别难过,我想姐姐只是嘴上逞强,从没在心里怪妈妈的。”

“这可不一定,就算她不怪我,可表面上不理我,为娘的也很尴尬的。唔!她喜欢吃零食,特别喜欢吃炒花生。因此,为娘的就为她炒了一大袋,让你这个妹妹给亲姐姐送去。”

这天,在宝之厂门口,出现了一个珠圆玉润,秀美无比的少女。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林依依。这时,刚好温美从楼上下来,听到有人在喊“姐姐——”

“小妹妹,你——”温美也是大感惊讶。

“姐姐,”林依依跑过去,情不自禁地扑在温美怀里,又喊:“姐姐!”

温美很是欢喜,扶着林依依的肩,上看下看,赞叹说:“小妹妹,你都长成这样了,怪不得我老了呢!”

至此,分别十多年的亲姐妹,终于又在一起了。只是心性迟钝的温美却不知道眼前的俊美人儿,是她的亲妹妹。

方俊华见到林依依,自是万分开心。这时他正准备去深圳和王静鹊桥会,便把行程延迟了一天。见到林依依,他虽不像以前般又搂又亲,但自觉好久没见到林依依,恍若隔了个世纪般,这次见了还是捧住林依依那张俏丽,在她额头上连亲了三口。林依依也是万分激动,伏在她哥哥怀里,泪水都出来了。温美在边上看了,也是好笑,原来姐夫亲亲妹子是这样的。

到第三天,方俊华便在上海坐飞机去深圳了。林依依则留在了宝之。

在温美的带领下,林依依参观了宝之首饰厂,之后,温美又开车到城里给林依依买衣服鞋子,反正是她看上的,也不管林依依需不需要,尽管买,付钱时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温美去上班时,林依依就在宿舍里煮饭洗衣服搞卫生。因为林依依,温美便觉得过起了家的生活。原来,那瑶妹早辞职回家了,温美又怕火,又不肯吃干部食堂的饭,又不想上街,因此也就买了几箱泡面放在宿舍吃。半月下来,她的脸上都起痱子了。温美见林依依不仅饭菜做的可口,家务也是样样精通,也是佩服得很。

林依依自然也见到了刘天赐,叫刘天赐和她们一块吃饭,刘天赐也不加拒绝。

这天晚上,两姐妹坐在宿舍里时,林依依说:“姐姐,你别的都不让给我说了,就给我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吧?”

“我小时候啊!”温美笑道:“你是要问我十岁以前的?还是十岁以后的?”

“只要是姐姐的事,无论是何时的,我都是想听。”林依依说。

“十岁后的许多事?我不记得多少了!反而是十岁以前的,我倒是记得一些的。那时,总有人说我姐不是我亲姐,我还和我妈一起欺负我姐姐。我揪我姐的头发,把她当马骑——”说到这,眼眶一红,又说:“现在想到这些,我心里都不舒服的,所以我又不去想这些,可它们偏偏要跑到我脑子里来的。我姐姐也真是的,我打她,她还冲我笑,还说只要我高兴,她随便我怎样。哎!我这个姐姐——我对我继哥哥王鸿辉是一点印象都没有的,直到我十几岁时,他才突然冒出来了。他倒是对我姐姐蛮好的,口袋里总装着糖呀板栗啊炒花生呀什么的。”忽然摇摇头说:“不对!这个不对的,不是他口袋里总装着糖呀板栗啊炒花生呀什么的,是陈少则!哎!我都把这搞混了。是的,那时我们家实在是太穷了,我爸爸还在坐牢,我们总是没吃的,我妈妈就去偷,我也帮着妈妈偷,又去河里摸鱼摸河蚌。所以,这饿这吃,我也是记得的。”

“姐姐,”林依依很是同情地说:“那时你妈妈怎么要折磨静姐姐?静姐姐现在都那么软软的,她又怎么受的了?”

“这个我也弄不懂的。也许那时我妈妈很烦,要找人出气,我姐又比我好欺侮。唔!我妈追着我打,就因为我骂了她。我妈就叫桥上的人拦住我,说要把我的嘴打烂。哎!我的妈妈好苦哦!许多人都说,我的妈妈精神有问题了,因为她又有病,又吃了那么多的苦,又喜欢一个男人,却不能和喜欢的男人在一起。”

“姐姐,你妈妈吃了许多苦头,你也吃了不少苦头。”林依依心疼地说。

“苦头?我倒觉得没什么苦的。为了替我妈妈报仇,我还在地上画我养母的仇人的头像,还往头像上撒尿呢!后来我苦练武功,也是要为我养母报仇。”

“姐姐,你不要难过了,那时你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你不晓得,你要报仇的人是谁呢?”

“是的,是这样的,可我还是觉得我不好。依依,那时有个小胡子男人,总来找我妈妈。有一天,我回到家里,又看见那大恶人趴在我妈身上。我气恼不过,就拿出弹弓对着大恶人的屁股,就是一弹弓。大恶人怒了,抓住我就抽了我一耳光。我妈见了,拿了木棍就要打大恶人,可我妈力气小,木棍都拿不住,反倒砸到了她的脚。是的,那时我很痛恨我自己,觉得我不能保护妈妈,又保护不了我自己。我常常听我妈嘴里念叨说有人要偷我们家的鸡蛋,可我们家从没养过鸡。后来,我遇到了我师父。可惜的是,我还没把武功学好,那大恶人就不见了。可我想,大恶人不见了,还有姓林的在。后来我爸从牢房出来了,我妈却死了。哎——依依,这些事,我只对你说过,我从不对别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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