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来,董月梅为自己当时那忐忑的一晚感到可笑。因为直到第二天下午,她才在楼下接到男人的电话,他称自己和朋友们一同跨年,结果喝断片,忽略了时间。
渣男!其实,根本不需要等到孕期她拒绝行房,被他在甩门而去前,骑在身上扇了一巴掌,在黑暗中耳鸣至天明,才去震惊于这一点。之前不是还说什么“自私更好拿捏”吗?怎么看到人家杜梨和老公手牵手散步的模样,就受不了了呢?
如果她能更有本事就好了,就不用一路被杜梨压着,连分到的房子都比杜梨的小!最起码,她不用一直住在杜梨的隔壁,不用总是按耐不住,楼道里一有声响,就踮起脚尖,去趴猫眼;墙壁那边一有动静,就习惯性地竖起耳朵,盼着能拿住杜梨的什么把柄。
她也讨厌这样的自己,可她就是控制不住。明明入社考试的时候,成绩第一的是她,杜梨才是第二,是她的手下败将。
为什么?为什么占尽先机的却总是杜梨?!杜梨能当编辑,而她董月梅在轮完岗后,却被校对部“挖”了去。校对主任说她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只有她能校出连黑马校对软件都校不出的错,是一匹真正的黑马。可她并不想总在泥里跑啊!并不想总做那个被人拉紧缰绳,被迫向上仰望的人!
距离那么近,一个台上,一个台下,站在台上的杜梨被明亮的白光包围着。那些光是为获奖图书的缔造者准备的,不会斜射到一匹黑马的身上。一匹多改正了一个标点符号错误的黑马,也就是匹马而已。
在杜梨臭显摆那些和作者们相处的八卦的时候,董月梅搜肠刮肚,却只能祭出为了校对那些史前生物的拉丁学名,在图书馆里奋战了一周的“趣事”!真的很有趣,有趣到当杜梨说“你真的很厉害”时,她反胃反得还以为自己终于怀了孕。
在洗手间里洗脸的时候,她就决定:她不能离婚,她必须尽快生下一个大胖小子。这是她仅剩的必胜之路,她的孩子,她优秀的儿子会为她报仇,会让杜梨在台下一边忙着给自己的孩子擦大鼻涕,一边为她的儿子,她董月梅的儿子鼓掌喝彩。
想到这里,她才突然记起,隐隐约约似乎听杜梨提过一嘴什么丁克。这怎么行?!自己当时只道这是杜梨在为生不出孩子找台阶,毕竟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按部就班,结婚不就是为了要孩子的吗?但如果这是真的,杜梨连跑道都不上,她还怎么复仇?
结果,董月梅万万没想到,上不了跑道的竟是她自己。作为一匹黑马,她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个渣男是最该被修正的一处重大错误,她却迟迟没有动手。为了面子,就算是死,她的婚姻都绝对不可以失败。起码,不可以在杜梨的前面失败。
生活一旦变成了任务,特别是把大任务分解成了一个个小任务,许多事情就变得容易得多。比如,和渣男造人。
每一次,当渣男非要在她三令五申的排卵日,一身酒气地把她拽上床,吹嘘自己的“骑术”有多么精湛的时候;
每一次,当她独自记录基础体温,独自请假跑医院,独自忍受着荷尔蒙激素和促排卵药的副作用,恳求渣男暂时健康生活,却被他嘲笑“当个长不出庄稼的盐碱地有什么不好,工具钱都省了”的时候;
每一次,当她听到杜梨回了家,拼命忍耐着不与渣男争吵,就算听到渣男对着发烧的她、孕吐到贫血的她说“没死就去做饭”,也默默听话的时候……
她仿佛都能看到杜梨,看到那个口是心非,说什么要丁克却突然怀了孕的杜梨;看到那个和老公手牵手、挺着孕肚散步的杜梨;看到那个无数次映照出旁人的可笑与可悲,却还能轻松说出“你太要强了”的该死的杜梨!
是的,没错,她该死!杜梨她该死!
但这些话,她董月梅可不会跟敲响她家防盗门的这两位警察说。她像是一只一直在黑夜里徘徊的猫一样,轻手轻脚地退后,又在心里数了五秒,才把脚重重地踩在地板上,靠近那扇她刚刚才离开的大门。
她应该在手边备上一瓶眼药水的,不过用舌头把刚刚才揪在手里的纸巾舔湿,估计也能蒙混过关。虽然她认为,下次那些个大人物再修订《现代汉语词典》的时候,就该把“同情”这个词彻底删掉。但似乎,越是被生活压榨得面目全非的人越是同情心泛滥,大概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同情是他们唯一可以站在台上的机会。
他们热爱同情,热爱这种向下俯视的姿态。这种姿态令他们上瘾,隔着千山万水也可以锁定同情目标。甚至于,不惜指鹿为马,制造一个目标出来,制造不出来就硬生生毁掉一个。反正只要自己不是被踩在最下面的那一个,就还可以骗骗自己,兴高采烈地继续一成不变的生活。
杜梨老公去世的时候,董月梅就曾经兴高采烈过这么一回,带着兴奋的同情每分钟都以一百一十几下的速度在全身奔流,这感觉跟要起飞了似的。结果,这件事以她的流血告终。所以这次,她是不会再同情杜梨了。
更何况,死者的身份还没有公布。
她的期望只是她的期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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