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透过一个眼,猫眼,去看世界。不应该窥视,而应该把他无限的放大,眼界的开阔理应如此。
我的工作十分不如意,大概是我的不熟练。
我想和她一直在一起,但我要写作。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我应该写作,如果从前真的有白日做梦的成分,那么这次不会了,我要把我想的那些都实现。
人不应该是只有那么几个字母的排列组合,人是xxxx。
每个人都会有想回去的地方或想见的人。如果你现在过的很好你会想为什么那段时间不能有现在这么好,很是遗憾,但如果你过的差,那么你又会想,为什么当初的日子那么好,好想回去。总归人都有想回去的地方或想见的人,但时间是无法捕捉无法定型的,更加无法改变。所以回到过去或是穿梭未来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遗憾而产生的脑补。
比起未来,能去的地方只有过去,那是我心中最隐秘的角落。虽说是永远不可能再到达的地方,就像我童年的住所,现在只能通过一颗树来判断。巷子口前的那颗大树,我小时候经常在那里捡树叶和别人比谁的树叶更结实。我第一次学会骑自行车也是在那里,我在那疯跑过,我在那对面的房子上攀爬。那树往东走100m便是我的家,现在是水泥路,旁边是新建好的高层。
以前都是平房的时候,即便高楼最多也不过9层。我手机的壁纸还有电视上出演画面里的高楼最高有20多层那么高,我很羡慕。小时候的我恐高,我家住在7楼,望向下面觉得很高。我那时候看云以及太阳都很方便,对于美景习以为常。现在我家住7楼,对面23楼,太阳看不见了,云也不见了,星星和月亮偶尔会被挤到一角,我再看向楼下的时候没有恐高,甚至觉得楼下的路灯触手可及,行人也像是在我眼前一般的走过去。这样的麻木也算是习以为常,现如今只有在荒野或郊外才能看见和小时候见过的一样的光景,每次都能触动我的心灵。
夜起撒尿,听雨喧嚣,灰尘四起包裹城市,我的生命里似乎从未有过这样的时刻,窗外的雨声越来越大,没有雷声或闪电,街边时而有车猛的在我窗前略过,把路边还没沉入井盖里的水杨到路边的灌木丛或草地上,发动机的轰鸣也不像从前那般声音,四肢轮胎在地上摩擦的声音也变成了混着和雨接踵的姿态,小树苗在风中摇曳的姿态就像是随时会倒戈一样,对面的人家只有几户还在凉着灯光,会不会有人和我一样在感受这种不可名状的感觉,我认为我醒来是值得的,虽然眼皮很疼,不过这种在深夜时,在天空还没有变得蓝或是白的时候,呈现一种粉红色的感觉的天,刮起风下着雨,就好像冬天的大雪一般,但是这次我能看清水滴落下,我们看见雨水打在地上激起的涟漪,我也能看见那些水坑,看见曾留在地上的雪变成了滑向下水道的雨,他们就像是检验一个城市的水循环系统一样,小时候小巷子里总是积水,如今这种情况不再发生了,雨声越来越小了,车子略过的时候也变得温柔起来。
雨时大时小,就像我的心情,没有一直保持着如何如何,总有波动,被各类事物萦绕。
很小的时候我认为,世界似乎就在于感受,我还有很多地方没去过,我天真的想看到这个世界的全貌,那一刻我像个冒险家,但是我越是了解,越觉得自己以及整个世界都如此的不堪,就好像人成年后就会变成混蛋一样,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一只脚踏进了深渊。
再之后我就开始写作,虽然我从小都不爱写作文,老师给出的题目,一种固化性的东西,我很难接受,我从小就是个不爱学习的孩子,因为我知道黑板上老师讲的我不怎么用听,这节课不听,下一节认真听了就会,但是直到有一天,这样做不行了,我看着黑板上老师比划的字符,我什么也不会,我就以这样的一种学习姿态在最终以大专毕业的成绩结束了我的学生时代,我的母校我并不承认它是大专,即是它的头衔如此,但就像表里不一的商品一样,它就是个十足的高中,有固定的座位,不能逃课,晚自习每天六点半开始直到八点结束,这是最让我们这些学生无法接受的,校内社团和活动一塌糊涂,总之我不会时常想起那个充满钢筋混凝土的学校,我在那只有憧憬,要是自己在本科就好了,我不止一遍这样想过,好好学习就好了,但是人生没有回头路,纵观我整个学习人生,我认为早日脱离学生这个身份似乎对我来讲并没有什么改变,在学校我是如此,走到社会我还是这样,和很多人不同的是,我在高中便已经找到了我未来的样子,与曾经憧憬的职业或梦想完全不同,歌手、乐队、摄影师这些都是我的爱好,我最想做也最能做的就是,我曾经最不喜欢的写东西,为了凑够800字费劲脑汁,后来干脆摘抄,天下文章一大抄,应付老师我没有负罪感,但如果让我自己写的作品去这么做的时候,我会感到恶心。
就像被雨冲刷的大地一样,他也不知道雨是快是慢,就像没有人能知道下一个行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也没有人能猜出他狂放不羁的外表下隐藏着怎样的内敛。
天亮了,眼前的窗户露出灰白的光投射在对面的窗户上,有些微微发蓝。
天不会一成不变的以粉红色呈现在眼前,雨也不会一直以一种姿态下落,风不会在你需要的时候来,一切都不能如你所愿。
但它依然还会出现,只需在它来的那一刻,用尽全身去感受它,体会它那一刻带给你的感受。
就像生活一样,我们不再是需求或等待什么,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爱,在它来的时候。
以上是子炎在推理论坛的最新留言,让我们欣赏一下他之前论坛的发言。
关于拉杆箱案,那是轰动全国的案件。时值疫情,全国戒严,交通非常不便利。在河南郑市的机场郊外最先发现了一个拉杆箱案子的受害者——小红。女,骨骼年龄35岁左右,身高150,死者穿着红色吊带裙,箱子内有两个香囊和一件白t恤,死者头发末梢呈黑色,整体呈黄色,全身腐烂程度推断死亡时间超过2个月,死者蜷缩在拉杆箱里,拉杆箱为大号通用拉杆箱,长约80厘米,宽约50厘米,最早发现尸体的是来这拾荒的老人,推断死亡时间大概是过年的前后。因为时值疫情原因,拾荒老人也在家隔离,所以很少有人经过此地,而且监控也拍不到藏尸地点,属于监控盲区。即便疫情也有飞机起飞,所以每天有很多车来往藏尸地。因此排查嫌疑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经过警方的多次走访调查,案件也没有得到什么有效进展。法医的尸检报告显示死者死前没有明显打斗痕迹,没有检测出除死者外的可用dna,因为尸体腐烂程度高,所以也没法判断具体死因是何。不过颅骨以及心脏周围没有贯通伤,而且箱子内没有明显血迹,毒检和药检也都显示正常人体水平,所以目前可以推断死因系机械性窒息。
本案的关键在于为什么是拉杆箱,为什么抛尸地点是郊区机场附近。那么作案人一定对这里有一定的了解,而且他还会用到拉杆箱。可是机场每天来来回回这么多人,人海茫茫怎么找到凶手是个极大的难题,还有死者的头发以及拉杆箱内的物品,两个香囊和一件白t恤为什么要一起扔掉?
”请他来?“
”谁?“
”那个天才少年。“
”哪个?“
”在网络上发表了对南大碎尸案见解而被误当做凶手的那个人。“
”请他来干嘛?“
”请他来当顾问不行么?“
”让他来能有什么用,不过是个会动嘴的家伙,真刀真枪的他能比的过我们这些在一线奋斗的老刑警么?我们都有经验"
“知道你们的辛苦,算是帮我的忙,快去吧。”
以下是子敬在推理论坛写下的第一篇文章:
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些见解,我们可以知道包子铺老板说是见过死者刁某的,也就是说她的死亡时间可以理解为4点之后,那时候是夏天,昼长夜短,也就是说四点的时候天亮了,那么大街上的行人也就会变多,那么我们通过一些线索可以得知,凶手抛尸是需要用到交通工具的,那么自然是有隐蔽性的车最好,一辆轿车或货车,那么死者是怎么在大白天失踪的呢,首先她为什么会出门,而且从不去夜店的她为什么会那么晚回宿舍,因为她喜欢打口碟,那时候有一些小组织会弄到不一样的打口碟,大家在周末一起分享,我想刁某就是因为这个才去的,那个年代美国淘汰下来的摇滚乐碟片被打上口子扔到废弃工厂处理,工厂老板变废为宝远销海外,摇滚乐就这样以低廉的价格流入到了中国,摇滚乐的文化给这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带来了冲击,她知道这些歌词的意思,加上旋律,她沉迷了,摇滚乐给了她很多力量,她也开始重新思考她的人生,但这些打口碟有个弊端,那就是重复性,很多打口碟她都听过,市面上也没有新歌,于是她开始寻觅新的音乐,就这样她知道了有个摇滚乐爱好者组织,他们自称嬉皮士,在那里她果然听到了从没听过的新歌,这里的人也都喜欢摇滚乐,而且比她还要痴狂的大有人在,她在这里听歌很舒服,每周都来,但是从没回去那么晚过,那为什么那天那么晚,据那个爱好者组织的人说那天有个男生约她出去玩,她在10点左右和他出去了就没再回来过,那她去哪里又做了什么我们不知道,而且那个男生之后也回来过,就说是送她回去了,路上聊了聊音乐和理想什么的,他对她没有非分之想,确实,刁某的身材和长相都不算出众,一般人的水平,那她之后又去了哪里?为什么会在凌晨四点出现在包子铺那里,我们无从得知,但我有个猜想,那女孩一定很激动,摇滚乐给了她太多的力量,她觉得她的生活是新的,那个男生也和她畅谈了许多,但她知道他不喜欢她是因为她的样貌和身材,刁某在身材上有些自卑,她室友说她也不善交往,有些自卑,胆小,很容易理解一个农村来到城里的孩子,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不能乱花钱,更不能惹是生非,她觉得如果能有个爱自己的人就好了,她萌生了这个想法,我觉得她应该是去跑步了,或是锻炼身体什么的,至于为什么会到4点钟,可能是她走到了山上?我想她聊过她的理想后,满眼都是对未来的憧憬吧,这事她不再懦弱,不再自卑,焕发新生,她决定走到山上去看日出的壮阔,这样从地图上看就能很合理的解释了她为什么会从包子铺走回学校,那第一次走了这么远,而且又是通宵达旦,人会很疲惫,这时候如果有辆车载我回去就好了,估计我会这么想,因为我在包宿过后走回家的那段路是最艰难的,我恨不得立刻瞬移到床上,睡上一整天,那她怎么会在众人眼前消失呢,我们可以排除绑架,光天化日实在过于愚蠢,这与凶手的定位不符,所以我们不难联想到有这么一位善良的好心人发现了这样一位很疲惫的小女孩,并决定送她一段,刁某虽然很累,但也不是傻子,随便吃陌生人的东西是万万不能的,如果打车呢?她要是想这么做没必要走到包子铺那里,又不是低血糖什么的要晕倒了,果真如此她为什么不去包子铺吃点东西呢,所以她只是很累,体力还足够支撑她走回宿舍,可她还是上车了,那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值得她的信赖呢,顺风车,这个人也是要去南大的,而且是与她相识的人,我们不难联想到,她的老师,也就是南大教授,据我了解,当时能开车且具有抛尸所用的那些包的人,也就是去过很多地方出差的老师只有两位,其中一位基本可以排除,他拿的是笔不会动刀,那么能把死者分割成三千多块碎肉还能保持强大心理继续给孩子们上课的变态杀人魔就是南大医学部解剖室主任,我想他应该是载她进了校门,诓骗她说在车里等一会他去办公室拿点东西,因为他的办公室距离女生宿舍还有一定距离,我想他杀人也是临时起意,并不是蓄意谋杀,他去办公室拿了迷药去后座那迷倒刁某将其带去家里,因其单身,他将死者安放在家中,将其击杀后放置于家中,待其下班后对尸体进行惨无人道的分尸处理,并运用反侦查等手段将尸体抛在毫无相关的城内多地,导致警方没法锁定凶手藏匿地点,案发后警方多次对其学校进行走访调查,但其都通过其强大的心理素质瞒天过海,此案后南市多地安装摄像头,而且居民们的意识也都有加强,南市各学校也加强了安保工作,所以在那之后20年内没有在发生过同类案件,也就是说凶手只做过这一个案子,要知道,连环杀手是不太可能只做一个案子就收手的,所以此案具有唯一性,也就是随机杀人,恰好是刁也只能是刁,现如今案子已经过了公诉期,但是南市方面表示会追查到底,所以我才写了这么一篇自己的猜想,希望可以协助警方破案。
此篇一经发表,发贴者子炎被警方请到了询问室询问,以下是笔录内容:
“姓名,性别,年龄。”
“王子言,男,18。”
“民族。”
“汉。”
“职业。”
“南一中高三7班学生。”
“父母及其工作。”
“父亲王新杰,五年前工地失事死亡,母亲谢思雨经营一家超市。”
“知道我们找你来干嘛么?”
“大概知道,因为我前些天发表的那篇文章对么?”
“说说吧,你对于南大案都知道些什么?”
“知道的都写在文章里了,资料都是在网上看的,如果你们警方没有记录在案的那些都是我的推理,可能对也可能错。”
“你怎么知道凶手是那个老师,证据有么?”
“没有,只是推理。”
“没有证据你这叫污蔑懂么,人家教授要是起诉你,你就等着打官司吧。”
“要不我现在删了,再给他道个歉行么?”
“你这文章转载的全城皆知,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今天找你来就是为了给你提个建议,不要做无谓的推理,断案是要讲究证据,证据链要有完整的逻辑,有时还需要证人和证词,如果这些都不充分即便你知道凶手就在你眼前你也没有任何办法,除非他自首,有些时候这些自首里的人我们还要去辨明他们是不是真的凶手,有没有可能是冒名顶替的,也就是俗话说的替罪羊。”子炎陷入了沉默。
”知道了么?“
“知道了。”
“回去吧,说不定我们还会再见面,我姓张。”
“好的,谢谢张警官。”
虽说警察找了子敬谈话,不过在局长看过这篇文章后,觉得讲的有些道理,于是找来了这位已经退休了的前南大医学部解剖室主任谈话,他目前还是单身。
“今天请您来我不废话了,开门见山的说,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那篇关于南大案的文章您看了么?”
“哪篇,这些年看的太多了,记不清,你们找我来谈过几次话我也记不清了。”
“最新的那篇,网上呼声很高,很多人表示认同。”
“哦,说我是凶手的那篇,哈哈,这孩子我不会深究的。”
“您心态很好。”
“被调查了这么多年了,难免心态不好,不过刁那个孩子确实苦命。”
“我们需要还民众一个交代,不只是刁,这个案子就像是南市的黑暗代名词一样。”
“我理解,我也很想知道凶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您知道打口碟么?”
“不太了解。”
“又叫打口cd,一种走私的音乐碟片。”
“我不喜欢听音乐,下班回家后我的放松方式是看球赛,英冠或西甲。”
“您知道么,凶手没再犯过案,我们的专家也分析过,和网上那篇文章如出一辙。”
“只能说我们南市的治安变好了或是凶手已经死了也未可知。”
“我们可以听一小段,或许你会对这种音乐感兴趣。”
以下是子敬笔录内容:
“再次找你来是我们局长的要求,他想听听你的具体想法,想好再说。”
“好的,张警官,局长您好。”子炎十分诚恳。
“别紧张,把你想说的好好说一说。”
”或许你们可以找他来谈话听听摇滚乐,因为上世纪的车载音乐大多是碟片的,刁在上车的时候也会带着这些打口cd,那老师出于好奇应该会播放,而刁喜欢这样的刺耳音乐不代表所有人都会喜欢,摇滚乐的器乐是很刺耳的噪音,有些人的耳朵是听不得这类噪音的,时间长了还会头晕目眩,可能他就是那一类,所以才会怒起杀手,当然这理由虽然听起来很荒唐,但是有些人的病态确实无法用常理解释的通。“
当局长办公室响起了刺耳的摇滚乐后,教授先是整理了一下领带,头上开始冒汗,不难看出他的身体十分不适,眼睛眨个不停,头在左右小幅度的晃动,鼻子往上挤,他摘下了眼镜,用手擦了擦眼窝和下眼袋的眼泪。
”我不喜欢音乐,关掉!“
”那天的情况也是这样么?“
”你先关掉!“局长关闭了躁动的音乐。
”我不喜欢她那种分享欲,更不在乎她的理想是什么。“教授十分虚脱地说道。
”那天发生了什么?“
”我还是正常的上班,路过学校前那条路的时候看见了一身疲态的刁,我想这孩子为什么这么晚还没回宿舍,就想送她一段,正好我也要去上班,顺路,她上了车,我感觉她和以前不太一样了,我记得她在班里是个不太爱说话总低着头的文静女孩,可她居然主动和我搭话,我们聊了很多她把手中的碟递给我,并说我能变成现在这样多亏了这些碟片,老师你也听听,我把碟片插进去,车载音响传来了让我难以接受的噪音,我把碟片退了出来,告诉她我的耳朵难以接受,这就是垃圾音乐。“
”然后你们俩就发生了争吵?“
”她有点不耐烦了,说我是顽固不化的老骨头,无论多么优美的曲调在我这都是垃圾,然后又啰里啰嗦的说了一大堆她是如何涅槃重生的,她是怎么找到前进的方向的,她是如何变成现在这样自信的。“
”那你为什么不让她下车。“
”因为我在隐忍,就像我第一天解刨尸体一样,我觉得他们很美,静静的躺在那里,我把他们的裸体看穿,一刀一刀的把他们看个究竟,通过这个人的肉,我大概能联想到他们的一生,包括他们的器官和头颅还有四肢,我认为刁被精神鸦片洗脑了才会变得这样,我想解刨他,因为我没解刨过吸精神鸦片的人,我想看穿她每一块肉和没一根骨头的形状,我想知道她是个怎么样的人,就像是你从没见过的一种颜色的蜻蜓,你就会想要抓住它,研究它,甚至把它的翅膀扒掉,把它的头摘下了看看它的反应和其他人有什么不一样,它的内脏是什么样的,于是到了我的办公室那里我说去取下东西回来再听你说你的故事,她乐此不疲的坐在车后座上等我回来继续说她那些事,我那时就已经计划好了如何处理她的尸体,不过重头戏还是该好好看清她是什么样的人。“
”然后你就用迷药迷晕了她带回了家里。“
”不,那天早上我在办公室工作,可以给我证明的人有很多,我下了车是真的去取了东西,而且就算是我迷晕她,把她带回了家,我一个单身男人扶着一个醉酒女孩或是被迷晕的女孩,总之我扶着一个不省人事的女孩难免会被人怀疑,所以我根本就没打算迷晕她,而是说我们去我办公室接着聊怎么样,我们俩一块去了办公室,因为我这屋平时没什么人来,而且今天我也没有课,而且她说她今天的课也不是很重要,所以我们一直聊到我下班,我也一直忍到我下班,她的嘴还没有想闭上的意思,甚至我察觉不到她的困意,我想这就是吸食鸦片的效果吧,我提议去我家接着说,她同意了,晚上我载她回家,将其杀害,分尸后在南市多地进行抛尸。“
”所以死者失踪的时间和抛尸的时间有那么大偏差,是因为不是当天做的案,所以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失踪第二天的晚上。“
教授说完这些开心的笑了:”她和那些我曾解刨过的很多人一样,没什么不同,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音乐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精神鸦片,但我这耳朵还是接受不了,觉得刺耳难耐,甚至令我几乎癫狂,那噪音会毁了我。“
”好,我们叫你来并不是为了要折磨你,既然你已经选择了自首,法律会审判你的罪行。“
第二天南市新闻头版,南大案的凶手落网,禽兽竟是南大教授,这样的标题赫然在列,那么前些日子发帖的子炎自然有许多媒体去争相采访,但他都表示,自己的推理还是有瑕疵的,能抓到凶手都是警察有本事。
但民众心里都由衷的佩服这位少年侦探,如果不是他那篇帖子,凶手估计要把真相带到坟墓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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