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雷火龙驹

凛冬谷往东是一片草原,名叫哞哞草原,因为这里生活着许多的哞哞奶牛,还有雷火马。此时草地已从青绿色变成了麦黄色,表面还有一层寒霜。这里就是目的地了,小迷糊觉得这里找到高灵性猛兽的概率会大很多,毕竟吃草的动物,灵魂频率会相对高一些。毕竟牛马都很通人性,至于这里生活的地鼠等动物,已经冬眠的多一些。

小迷糊看了看定位器,确认自己的位置,然后查看周围的地势与空气中的水分,以便判断前进方向,毕竟草原上最重要的是水源,大多数动物也会居住在水源附近。一番判断后,小迷糊朝着东南方走去。草原的路面很难走,动物稀少的区域,草是一层层的盖在地面上,而且草地到处都是动物打的洞,大小不一,草茂盛的地方,动物粪便也会很多。虽然粪便大多数是风干的,但是不小心一脚踩上去,小迷糊也会感觉自己的脚不干净了,有的地方草有两三米之高,要是在草丛里乱走,一不小心一脚踩到新鲜的那可就真不干净了。

前进了大概两个时辰,小迷糊发现了第一只动物,远看是一只小野马,具体是什么种族还不好确认,有一只也就代表附近有一大群。小迷糊在发现第一只小野马后并没有选择冒进,野生动物是非常敏感的,且嗅觉灵敏。万一小迷糊被发现,或者这匹马的种族脾气不好,那么小迷糊接下来就会十分被动。小迷糊在身上涂上青草香水,让自己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再弄了点灰在衣服上抹了抹,让其颜色与野草相近。因为马儿的视觉比起人类来要少一个红色色系,其眼中的色彩没有人类丰富,故而分辨能力比较一般,就算这样马已经算是动物界比较高等的了。据说,越是有灵性的生物,其眼中的色彩就越丰富。灵长类动物才有三色视觉,就算是三尾狐,它的眼中世界也是很单调的,只能看到黑白灰三色。

小迷糊找了个草丛藏身,快速进入大地之心状态,顿时无数信息浮现在心中。距离小迷糊大约五六里的地方有一群雷火马,十分零散的分布在一条小溪旁,大多数雷火马正在低头吃草,小迷糊发现那片区域草上方并无冰霜覆盖。

雷火马这个族群很特殊,据说雷火马来自山海界中十分寒冷的区域,成年期可以达到三阶,节气谷因为环境不同的原因,最多只能达到二阶实力。其毛发坚韧纤细,遇到暴风雪天气会奔跑起来会从毛孔里放出易燃气体,然后雷火马可以控制身体释放静电点燃气体产生周身雷火暴动的景象,用以御寒或者攻击敌人。雷火马食量惊人,且体内有多个胃和储存能量的地方,能够断食两个月而毫无影响,这可是十分拉风的坐骑啊!

小迷糊并不打算惊动这群雷火马,自己的目的是寻找高灵性动物,雷火马族群还不够格。小迷糊花了两天时间探索了附近,这群雷火马的领地明显很大,看起来实力也很强的样子,在雷火马群周围小迷糊找到了一些冬眠的猛兽,觅食的小风狼群,还有几只身上带有各种伤疤的力战雄狮。在离这群雷火马往东大约百公里外的地方,小迷糊发现了大量的哞哞奶**,远远还能看见的一座大山。所谓看山跑死马,小迷糊不至于傻到跑去那座大山看一看。正在小迷糊茫然无措之际,哞哞草原上飘起了大雪,仅是半日,放眼所见一片雪白。小迷糊被这场大雪下的整个人都傻了,只能无奈的挖了个洞休整一下。

就在离小迷糊约五十里外的地方,雷火马群好似一片燃烧起来的火红雷云在雪白的草原上极速奔跑起来,所过之处犹如一只墨笔在宣纸上划过,火焰向四周扩散又被大雪扑灭。愤怒的雷火马群奔袭的方向是一处小山丘,这个小山丘一侧天然向内凹陷,且在背风面正是一处天然的的栖息之所,这在野外可是群居族群的必争之地。此时小山丘之下正有着另一群雷火马,马群很安静的休息躲避暴雪,相互依偎在一起。在外围的雷火马身上还会时不时亮起雷火光芒抵御寒冷。而在其前方月一百多里处,五个身穿各色铠甲的人正全速向雷火马群奔来。五人中,为首的人身穿白色铠甲,上面陪有道道红色花纹,显得十分的帅气,其背后还有一把阔刀,上有九环,其刃亮白,左肩上则是斜扛着一个黑色长箱,约摸着有两米长,一米来宽。其余人等分别身穿蓝、紫、暗红、深绿色铠甲,铠甲上绘有定制的各类花纹,显然一个个都极重卖相,背后各有大小不一的背包。要是小迷糊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惊讶,这群人明显的来自于九宫国。无他,因为九宫国的人并无战甲科技,并不是单纯的科技过度,更多的是练气与科技的结合,一名练气修士配合战甲就能爆发二阶战力,所以在外闯荡更多的是身穿铠甲,配备小型热武器,也会选择顺手的冷兵器作战。

很明显,这群人惹怒了雷火马群,为了逃跑,计划引起两个雷火马群的冲突,随后脱身。一百公里的距离,以那群人的速度,约摸着两个时辰就能相遇。此时的小迷糊睡的正香,并不知道外界发生的事情,不出意外,意外来了。大约过了一个时辰,为首的那人的右手从盒子上取下一个长条状黑色物品,随手抛给了身后的四人。并对四人用通讯装置说道:“基因采集完毕,你们带着这个先走。”

“遵命!”

四人回应之后迅速拐弯分成两拨人,向两个方向逃去。而其中两人逃离的方向正是小迷糊睡觉的洞穴所在。这一波人明显是低估了雷火马的智商,作为战力为三阶的存在,已经属于妖兽级别,智慧接近普通人类。在这五人兵分三路之后,后方雷火马群之中一头冲在前方且异常高大威猛的雷火马嘶叫一声:

“咴——嘶呼嘶呼!”

声音并不是很响亮,但是穿透力却很强,近旁听到的马群立一分为三,后面的马群也跟着前面的马群奔跑着,一时间只剩下三分之一的马群紧跟为首的那人。身披白色铠甲的人不由得眉头紧皱,若是有机会,还是得尽量将肩上的东西带回去的,现在明显还不是放弃的时候。

就这么又过了一刻钟,小迷糊就被一阵阵纷乱的马蹄声吵醒,此时小迷糊感觉整个大地都在震颤,地面好似鼓面被敲打一样。这还怎么睡觉,小迷糊被扰了好梦,脾气立马上来,心情开始烦躁,随后就意识到不对劲,立马进入大地之心的状态,细细感受周围情况。

一公里,两公里,一直扩大范围到十五公里之后,小迷糊感受到了纷乱的暴烈气息,以及愤怒的雷火马群,不由得傻了眼。搞不清楚情况的小迷糊只好继续扩大感知范围,试图尽早弄清楚情况,做好应对。随着境界与熟练度的增加,小迷糊的大地之心状态可以感受到更远的距离,现在的极限大约是二十五公里。按道理讲,小迷糊自己就像个接收器一样,炁的波动范围是无边无际的只要能在总多纷杂的炁机中筛选出自己需要的信息那么就可以得到自己想知道的东西。可惜这需要对炁很精微的感应,相关的农家秘术在成为农者前小迷糊也得不到,只能自己下琢磨,尝一尝境界的甜头而已。

随着地面震动的加剧,小迷糊被强行震离了冥想状态。无奈,小迷糊只好小心出了洞口,找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隐蔽起来,偷偷观察。

印入眼帘的是一群雷火马追着两个身披铠甲的人跑,一人身穿紫色,一人身穿蓝色。雷火马大概有一百多只的样子,这还是小迷糊第一次近距离观看雷火马。只见那一只只雷火马威武雄壮,马身赤红如血,其上比寻常马多了些黑色花纹,背部黑色鬃毛细长飘扬,马腿粗壮,马蹄火红,黄青色的火焰在周身燃起,雷芒在火焰中闪动,视觉效果拉满。

小迷糊看清楚情况后,自然认出这两人来自九宫国,科技与修行结合的国的,且并不打算掺和。因为书上对这个国家的描述就一句话,疯狂的文明国度。

九宫国最初是以科技为主的国家,九宫二字含天地之理,寓意是探究世界奥秘,象征永无止境的探索精神,故名九宫。但在几千年前,九宫国认识到了修行者的强大之后,为了强大自身,全面推行了修行,同时招揽广大修仙者。如此,多年之后九宫国并没有诞生出本土强大的修仙者,因为环境使然,纷杂的城市并不适合修炼,九宫国的国民很少能结丹。故而结丹无望的修行者转而练气练体,修习武道,再结合铠甲提升战力,硬生生将筑基期的修士战力提升到四阶,成为小国之中翘楚的存在。

由于九宫国推行武力,装备方面达到顶峰后,科技逐渐剑走偏锋,他们对天源大陆和山海大陆的异兽下手,用各种手段偷取到了战力强大的异兽。普通猛兽都入不了九宫国的眼,高战力妖兽和灵兽才是他们最渴望得到的。于是,在九宫国各种血脉的异兽出现了,甚至还有血脉融合的异兽。许多慕名而来的人让九宫国成为旅游的打卡圣地,这里有异兽争霸,有培育家指挥的妖兽对战,还能看到许多灵兽的身影,这些让九宫国成为天源大陆十分繁荣的国家。

在九宫国,拥有一头战力强大而听话的异兽成为时尚潮流,实力强大之后去探索山海大陆更是大多数九宫国民追求的目标。但是对于小迷糊而言,九宫国是普通人的圣地,初级修仙者的坟墓。心智不成熟的修仙者进入九宫国之后,大概率会被迷花了眼,同时诸多反自然的文化会让修行者道心不稳。比如一个善良的修仙者,路过九宫国,看到灵智很高的异兽在对战之下凄惨殒命的场景,为了道心通明,其要做的肯定是灭了这种文化。脾气暴躁的修行者要是直接出手,打的赢还好,打不赢的后果也承受不了。

修行者们,特别是结丹真人,体会过与天地合一,万物与我一体的境界之过后,对于有灵众生都会抱有善意,这也是九宫国一位结丹真人都没有的原因之一。

小迷糊心中还是十分疑惑,于是起身去调查,此时已经是夜间亥时。小迷糊将风旅靴调到最大功率,然后站在一处小山丘上,纵身一跃,身形瞬间离地十来丈,只见四处火光在夜间如烟花一样划破夜空,缓缓前进,其中有两处火光似快要相撞。很明显那两处火光之地必然有争斗。雷火马在节气谷虽然是二阶战力,但是可是实打实的妖兽,对于连一阶都没达到的小迷糊而言,显然最好的选择是避开。但是对于农家弟子,节气谷的猛兽都是宝贵的资源,更何况雷火马这种高灵性的妖兽,要知道在外界,一匹普通雷火马的价格可是能达到一万谷钱的,换算成一些国家的金币那也得两千金币,够普通人家过上一百多年的快活日子了。在纠结片刻后,小迷糊选择慢慢接近。

话分两头,此刻身穿白色铠甲的中年汉子可就惨喽!虽然自己的铠甲有短暂的飞行功能,可是带着这么一个近千斤的大箱子飞行,那肯定是做不到的。中年汉子在权衡利弊之后还是决定不轻易放弃,看了看手臂上的能量槽显示,铠甲能量还是足够的,面对二阶雷火马,保命不成问题。于是中年汉子更加有信心了。

眼看着两群雷火马靠近,山丘下的雷火马群感受到了地面震动,为首的雷火马名叫丹尼尔,它盯着着远方通天的火光处,黑亮的眼珠里闪烁着富有智慧的光芒。身为族群首领,此刻雷火马想到的只有领地争夺。大半夜的抢地盘?巴尔斯的脑子一定是坏掉了。

“咴——”

一声洪亮的叫声从为首的高大雷火马嘴中喊出。三百多匹雷火马立马精神一震,随后跑动起来,周身纷纷亮起青黄火焰,追随领头的雷火马跑去。

片刻之后,两群雷火马即将相遇,四周马儿的嘶鸣声此起彼伏,像是在怒吼,又像是大声喊叫,生怕自己的声音被盖过。中年男子眼看双方距离之隔只余几十米,挑好时机一个直角转弯,就想来一招祸水东引,金蝉脱壳。向前跑出去百来米后,中年男子意识到好像事情有些不对,感觉背后还是火光通天,于是侧头看了看后方。这一看,中年男子那是破口大骂:

“他妈的!完犊子了!”

只见原本应该相撞的马群并未接触,而是齐齐调转方向朝着中年男子追赶,只有后方视野不清,看不清前方情况的马群发生了小范围的碰撞,以雷火马的身体坚韧程度,受伤微乎其微。很明显,雷火马群智商很高,根本不是普通猛兽能比的。

此刻中年男子的铠甲能量还剩一半,由于得留下保命的能量,现在还能使用的量能是比较有限的,需要尽快逃离。而现在追自己的马群由一百多变成了四五百。中年男子心中那个恨啊!看了看肩上的黑盒子,中年男子一咬牙,将盒子往友方抛去。这一抛,后方雷火马纷纷避开,减速。中年男子随后往空中一跃,铠甲立马展开,好似一对翅膀,就要飞将而去。为首的两匹雷火马哪是吃素的?只见名为巴尔斯的高大雷火马周身火焰更加猛烈,速度迅速飙升一跃而起,后发先至,一瞬间来到中年男子头上,两个大蹄子被熊熊的火焰包裹着往中年男子后背上那么重重践踏。在二阶的力量下,中年男子瞬间承受了近万斤力道的猛击,瞬间犹如炮弹般砸向地面,将地面砸出一个大坑。这是雷火马的招牌招式——炎之践踏。这还没完,空中的雷火马嘴中电弧闪动,随后一个大火球猛地喷向坑中的中年男子。此时中年男子已经开启了铠甲的守护模式,整个人蜷成一个球,铠甲相互连接密不透风,巨大的火球淹没铠甲守护球。

巴尔斯打完一连串招式优雅落地。随后是丹尼尔和一群雷火马跑过来对着大坑中的守护球喷火,践踏。守护球表面已经通红一片,表面的好看纹路已经被灼烧得褪去了颜色。守护球已经是深陷地面,中年男子被巨力震晕,此刻生死不知。

“咔嚓!”

声音传出,大箱子碎裂,一堆线路板和玻璃碎屑撒了一地,一匹约莫一米多长,头上和颈部以及小部分背部长有鳞片的小雷火马奄奄一息的躺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雷火马群将其围在中间,整个马群传来各种嘶鸣声。几只雷火马走出,或舔舐其伤口,或用低下头轻轻的推着小雷火马,试图将其唤醒。在长时间没有变化之下,马群中响起一阵阵嘶鸣,其声低沉伤悲。

大雪继续下着,雷火马群并没有离开,而是围着小雷火马,身上电弧闪烁亮起小火光,隔着一点距离温暖其身躯,又让出一道出风口,好叫空气流通。小迷糊经过一个半时辰的赶路,已经来到马群附近,并了解情况。只是看着不愿离去的雷火马群,有些无奈,自己是救不了人了,只好用求生定位器发送求救信息,并备注相关消息。自己还是不要瞎掺和比较好,交给考核老师解决,此间事情太过复杂。只是那匹小雷火马明显还能救,迟了就不好说了。不一会儿另两股雷火马群也回返而来,随后又是一阵阵嘶鸣声,看样子是人没追到。

九宫国用来采集基因信息的装备比较残忍,因为采取对象大多智慧和战力都很高,血脉又很珍贵。所以每次采集都会抽取大量的血液以及身体各个部位的样本,这会使采集对象极度虚弱,只能待在生物箱之中慢慢恢复。此时箱子已被雷火马踩碎,小雷火马如果无人救治只会死路一条。小迷糊并没有打算立刻跑过去救治小雷火马,而是想先等雷火马群冷静下来再说。

谁也不知道雷火马群现在对人类的敌意是什么程度,作为一名优秀的农家弟子,绝不会这么冒险。还好,妖兽智慧是很高的,能区分到人类的好坏,比较好交流。小迷糊在远处犹豫了一会,最后下定决心。只因小迷糊觉得要是不去救,自己事后会一直后悔,自责,可能不会再原谅自己,道心不稳,再无前进可能。我辈修士当行之以诚,而奉道心。

小迷糊在身上涂抹上马儿喜欢的青草香水,再加一些能让雷火马镇静的药水之后,这才慢慢向雷火马群走去。快靠近马群时,小迷糊嘴里还发出一些与马儿相似的鸣叫声。

“咴——咴,咴——”

为首的两匹雷火马丹尼尔与巴尔斯,立刻发现有人靠近,纷纷盯着来人,虽然感受到对方并无恶意,但是两匹雷火马也并未放松警惕。

小迷糊靠近了雷火马群之后才知道,其身躯到底有多大。只见普通的雷火马身高近三米,长四到五米,而丹尼尔与巴尔斯,光高度就有五米之多,身长六七米,看起来身形大了一大圈。首领雷火马卖相相当帅气,毛发光亮,不同区域长短不一,红褐色的马身勾勒着一条条黑色花纹,排列十分规律,稍微动一下,就有电弧闪烁。额头上更是有一道白色竖纹,仔细看去,每匹马的额头白色竖纹都有不同,或稍长或稍粗,或程椭圆形,或是长条形,看起来让雷火马十分有灵性。

小迷糊走到两匹首领雷火马之前,从包里拿出一个伤药瓶,拔开瓶塞,让其中气味飘出。因为妖兽对气味十分的敏感,光闻一闻就知道其对自己有什么用。只见周围闻到瓶中气味的雷火马们个个都精神一振,随即盯着小迷糊的眼睛,仿佛要将他看穿。

巴尔斯走到小迷糊前,随后看向小迷糊的眼睛摇头摆尾,发出嘶鸣声,把小迷糊看的云里雾里。虽然农家弟子有训练怎么跟动物交流,但是对于有敌意的猛兽,小迷糊以前都是先把对方打服,然后再慢慢培养感情的,这些对于雷火马肯定行不通。第一次接触妖兽,小迷糊也没啥经验,只能按照《大荒经》中关于雷火马的记载,通过气味和声音表达善意。片刻后,雷火马急了,显然双方交流十分失败。

巴尔斯的心声是这样的:

“弱小的人类,你居然有药剂救我们的孩子?赶紧去救,不然我弄死你!”

而小迷糊看不懂巴尔斯的表达,只是用人类语言反复对其说道:

“我并没有恶意,我能救那匹小雷火马,请你不要伤害我。”

巴尔斯时不时望一下受伤的雷火马,又看看小迷糊,显得更急了,不住的摆头,心里吐槽到这人类怕不是个傻子,我都说你再不去我就弄死你了。小迷糊心里紧张极了,没看出巴尔斯已经同意,更是被雷火马群盯得心慌,头都在哆嗦,看着被围得死死的小雷火马,小迷糊有点想掉头走掉。

巴尔斯急切的叫了又叫,随后好像想起了什么,将头低下伸到小迷糊前,而后尴尬的发现自己有五米身高,低下头也无法够到小迷糊,随即高大的马身跪坐下来,这才将头伸到小迷糊身前。

小迷糊此时更懵了,还有些激动,高大威猛的雷火马王跟自己下跪了?这就跪了?小迷糊看到此情形也明白了,随后将自己的手搭在巴尔斯额头上的白色纹理区域,入手柔软暖和。小迷糊随即运转大地之心,细细感应。

一时间小迷糊的眉心金色光团处响起一阵阵精神波动。

“这?是精神感应?”

小迷糊狐疑道。

“弱小的人类!你咋这么迟钝!赶紧去救我家孩儿,不然我弄死你!”

不和谐的话语声在小迷糊天心之中回荡着。小迷糊很想翻白眼,无奈的在自己的天心之中同样用精神波动传出信息道:

“雷火马王,请不要伤害我,我是农家修士,路过此地,愿意救助你的孩子。请让你的族群给我让出一条路来。”

“胆小的人类,你早说啊,我看你腿哆嗦了,你尿裤子了吗?”巴尔斯见沟通成功,说道。

“我才没有,赶紧给我让路!”

小迷糊说道,随即拿开了手,在心里将雷火马王骂了八百遍,你才尿裤子,你全族都尿裤子。不过小迷糊不敢用精神波动跟雷火马王说狠话。野生妖兽天性豪放,小迷糊还是第一次见。原来妖兽也会修行,能够如同修士一般心灵交流。

一声嘶鸣从巴尔斯口中发出,随后马群分开一条通道。小迷糊二话不说立马走了进去。一路上雷火马群低头看着小迷糊,脸上还能感受到雷火马群那炙热的气息,这让他又紧张起来,面对一群二阶妖兽的注视,这压迫感是真的很大啊。

靠近小雷火马,小迷糊没管那三只给小雷火马舔舐伤口的雷火马,先仔细检查了小雷火马的全身的伤势,再用手感受其颈部与腹部脉搏的强弱之后,小迷糊用精钢剑在谷钱上面刮了一些粉末下来。拿出水杯,将谷钱粉末借着雷火马的火焰在水中化开,随后将药剂倒入调合,给小雷火马喂下,再将多余的谷钱粉末撒在外部伤口上,并用之前采的药材叶子包住伤口。小迷糊做完这些后,静坐在小雷火马旁边观察,等其转醒。

只见好一只神驹,额生独角白如玉,鳞覆颈脖光华生,周身细鳞鬃发白,尾如长瀑真不凡。这明显不是普通雷火马,按照《大荒经》的记载,雷火马是龙马的后代,最初的龙马是身负雷电,口能喷火的。而雷火马族群中,每隔一段时间总能有那么一两只雷火马会返祖,身上红色鬃毛被青色鳞甲取代,额头上长出独角拥有更高的智慧。显然这头小雷火马已经脱离妖兽的范畴,达到了灵兽级别,灵性能够比肩或者超过人类。传说中的龙马,马身而龙鳞,高八尺五寸,类骆有翼,蹈水不没。这只小雷火马明显血脉还不够纯净,背部并没有双翼,身形也小了很多。

见小迷糊停下了动作,雷火马群也只是静静看着并没有动作,只有此起彼伏的杂乱嘶鸣声回荡在周围。很明显马群用自己的方式在交流着。

“咴——傻大个,你说人家救了你家娃,你拿什么感谢人家?”丹尼尔叫道。

“他是人类,我家孩子就是被人类害成这样的,我不杀他就是回报了!还想让我感谢他?做梦!”巴尔斯说道。

“你看傻大个,你是真傻。人类分很多种类的,穿着奇怪铠甲的是坏蛋,灵魂低劣,但是这个小家伙是农家的修行者,你不是跟他精神交流了吗?你感受不到高级生命的光辉吗?”丹尼尔说道。

“当然感受到了,不然我也不会让他救治我的孩子。”巴尔斯说道。

“那你还不表示一下,高级生命是我们的进化方向。你肯定是被我的蹄子踢傻了,赶紧让他教你怎么进化。”丹尼尔催促道。

“蠢马,我儿子就是高级生命,雷火龙驹就是我们的进化方向。再说我已经感受到了他的元神,那种波动我已经记下了,那种进化方向是相同的。你才是傻大个,你们马群都是傻大个!”巴尔斯回道。

“快给我说说,你个狡猾的家伙!高等生命是什么样的?让你的娃也当我的娃吧!我封它做太子,咴——”丹尼尔说道。

……

等待了大概半个时辰,小雷马悠悠转醒,小心翼翼的动了动四肢,这才身躯扭动,立好马蹄站立起来。小雷火马叫唤了两声示意自己已经恢复,其声清脆洪亮,不似马匹。随后转身对着小迷糊,低头致意,四目相对,小迷糊立马感受到对方的那强大而虚弱的精神波动。

“谢谢你,人类朋友!”

小迷糊整个人都懵了,天呐!这就是灵兽吗?天生能辨善恶,这头雷火马成长起来最起码能达到五阶。

小迷糊立马用精神波动表达善意,并请求小雷火马不要让马群伤害自己。

“你给我的药水真好喝!我感受到了强大的生命精华。”小雷火马说道。

“那当然了,那是我采了许多珍贵药材制作的药水。”小迷糊回应道。

看着小雷火马跟小迷糊交流,巴尔斯和丹尼尔停止扯淡,对着小雷火马不断嘶鸣,随后马叫声此起彼伏。整个雷火马群仿佛都很开心,有的马儿已经开始奔跑跳跃,时不时控制电弧闪烁点燃周身火焰抒发自己的心情。

沟通了片刻之后小迷糊这才明白。原来小雷火马是一匹雷火龙驹,大家都叫他小鳞,才五岁。由于天生能够与马群进行心灵交流所以智慧增长迅速,再凭借返祖血脉很快就成为马群里的佼佼者,获取交配优先权。然后雷火龙驹三岁就开始了配种生涯,两年时间族群里,诞生了几十匹小雷火马,可惜并没有诞生同样的高等血脉的龙驹,这使马群十分失望。

就在一年前,小龙驹带着自己的孩子在草原愉快的奔跑,没多久就遇到了身穿铠甲的人类。那群人类一看到小龙驹的神异之处立马不要命的追赶。一年的时间,前前后后有了十来次,而且一次比一次凶险,除了第一次的直接追赶,然后被雷火马群逼退之后,其余都是挖陷阱伏击。这次是小龙驹在溪边喝水刚低下头就被一张大网罩住,不管它怎么喷火,就是烧不断大网,在精疲力尽之后小龙驹只感觉到大腿鳞片缝隙处有东西刺入,随后自己就失去意识,再醒来已经感觉快要死去了,直到小迷糊前来营救。

“迎风,你以后还会来看我吗?”小龙驹说道。

“会的!在此之前你要好好保护自己哦,千万别再被抓了。”小迷糊回应道。

随后小迷糊挥手与雷火马群告别。两匹雷火马王对小迷糊嘶叫了很久,小迷糊没有搭理,反正也听不懂。经此一行小迷糊收获了两群雷火马的友谊。

“咴——丹尼尔,你说他为啥不搭理我们?我不就是跟他说,让他给我们族群一点进化指引吗?”巴尔斯说道。

“呼哧——可能是因为你丑,巴尔斯,人类喜欢好看的。他和小鳞是朋友了,你可以问问你家娃。它比咱们聪明,咴——”丹尼尔说道。

“咴——你才丑!你全家都丑!来打架啊,让我的蹄子印在你脸上,咴——”巴尔斯嚎叫道。

“咴——”

又一声长嘶之后两匹身高超过五米的雷火马冲撞在一起。小迷糊已经走远,已经花了很多时间,现在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急需要休息。小迷糊找到一处小山丘就开始挖洞,随便弄了个小洞,铺上干草,将内衫展开当成垫在下面,外衣当成被子,然后留了个通风口,于大雪纷飞哞哞草原里,沉沉睡去。

此时的哞哞草原,雪白一片,三轮圆月挂在远空,一**两轮小,撒下清冷的光华,印得远山好如女子眉黛。草原上的雷火马又围在了一起,时不时有火光亮起,驱赶寒风,小龙驹被围在最中间。丹尼尔在见过小龙驹之后就不打算离开了,决定将自己的族群与巴尔斯的族群融合在一起,美其名曰要保护进化方向的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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