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们认定的凶手

事情要从文华街2.1重大刑案说起。二零零四年二月一日深夜,吴镇文华街社区两名男子遭入室杀害。凶手手段残忍,现场场面血腥,就连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也因受惊过度不日于医院身亡了。

二十多年了,网络发展的速度实在是让我这个老人跟不上趟。尽管每天都在读报了解时事新闻,可我还是能感觉到时间流逝如指尖细沙,完全无法抓握。这二十年间发生的恶性事件数不胜数,样样都令我匪夷所思,且拜发达的网络所赐,每发生一件便飞速传播,就连细节都能被口口相传,栩栩如生。

出于职业因素,我对那些网络上流传的恶性事件极感兴趣,而且也通过警察同事了解过不少更加隐秘的细节。不过,虽然比文华街杀人案更令人恐惧、更恶劣的案子比比皆是,但都没有此案更令我印象深刻。

一来,恐怕是因为那个年代信息闭塞,少有如此恶劣的杀人事件新闻传播。二来,则是因为这场事件就发生在吴镇,甚至离我家并不很远。

小时候觉得遥不可及的路,长大之后才发现也不过就几百米。等我退休之后再次走访,我才发现那间平房就在我家后头两条巷的巷尾。

现在那间平房仍未被翻修重盖。虽然附近的邻居们都避而不谈,但它凶宅的名号从未被人们揭过。我曾经站在外面往里窥视,那扇老旧的玻璃窗早已落灰浑浊,窗帘也挡得大半,但依旧能看到里头脏污发霉的墙角,被蜡笔涂抹得乱七八糟的墙壁,还有一张发白奖状的折起残边。

外头的世界已经日新月异,只有案发现场还保留着原来的模样。我窥视着那里,才能意识到现在所住的环境已经和年轻时大不相同,连身边的人也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我一个。我的同事叶博曾邀请我住到养老院去,但一想到我走之后这座老宅将会落入他人之手,我就难以动身,最终还是留在了这里。

但当年我只是文华街杀人事件的旁观者。与它最近的距离,也只是马主任给我看的那段录像。那年局里成立了专案组,最有前途的年轻干警和资历最深最有经验的老刑警们都加入其中。他们每天神气满满,日夜工作,桌上的文件资料都快盖过了头高。每天下班路过刑侦科室,我都能听见他们在高谈阔论着案情。

网络发达,如今我也能搜到不少当年作案的细节。虽然谣传比真相更加广为人知,但于这部自白中加入一些化名修饰也算是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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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街杀人案的死者之一以郑某代称,另一人则代称伏某。郑某,男,殁年三十七岁,被发现时呈仰躺姿势,上身未着寸缕,下衣被锋利刃具割开,身上一共有26处刀伤。死者伏某,男,殁年三十一岁,被发现时呈趴姿,身上一共有14处刀伤,身下血迹从床尾蔓延至房间门后,疑似是在凶手逃走之后仍有意识,想要出门求救。两名死者的共同特征,是生殖部位由根部切断,且残肢在案发后于现场垃圾桶内找到。

房间内部有明显的打斗痕迹,且指纹、鞋印等痕迹层叠复杂,更有大量血液痕迹,基本覆盖了房间内部唯一的一张床。

此案的受害人是两位成年男性,而且罪犯的行为挑战了男人的尊严,有力犯下如此大罪,必定具有主观极深的恶意。

罪案发生于言传之中是令人下酒的开胃菜,而发生在自己身边则令人寝食难安,难以入眠。我记得那时,不少妇女都要自己的丈夫兄弟早早归家,不要在外流连过久,就连妻子也常嘱咐我下班路上多多注意,遇到异常一定要往人多的地方走。

除了对我耳提面命,我的妻子当时更是开始接送我上下班。年轻的时候总会在意颜面,我告诉妻子我也在参与文华街杀人案的侦破。妻子总会挽着我的胳膊,问我案件进展到何处。

妻子和我都是警校毕业的。遗憾的是,在我们毕业那年,吴镇公安局并不招录女性。我们翻阅了长长的职务列表,全被性别这一条一一筛除了。不仅如此,在查阅了乡级派出所以后,我们也没有找到符合妻子专业的对口职位。出于无奈,妻子只能选择待在家里,替我孝敬二老、操持家务。

虽然她平时没有表现出失意,可我知道,她心里的警察梦从未破碎,只是由于现实的桎梏不得不暂时沉默。

路过刑侦科室,我能听到不少具体的细节。郑某和伏某被阉割是确凿的事实,被割掉的部位也的确在垃圾桶被法医发现了。那名法医和我一起参加过入职培训,他在现场给他的师父打下手。在满是福尔马林和消毒水气味的工作室内高强度工作后,他经常会来我的办公室里喝茶。

为了不那么沉默尴尬,他隐秘地跟我透露八卦:那两名被害人的生殖器被人扔进满是剩饭汤汁的垃圾桶里,软趴趴地糊成一团。他从来没见过那么恶心的现场。

那一间小小的平房内部,居然有三个人的生活痕迹。其中两名毫无疑问就是郑某和伏某,但另一名则不知踪迹。据他和老法医排查,他们发现了女性的生活用品。

不仅如此,现场也有大量受害反抗痕迹,床头更是有块木头被抓得稀烂,满是血迹。据附近的邻居提供的线索,他们的确曾经听到有女性惨叫的声音,但由于郑某和伏某两人性格孤僻极端,无人敢上门招惹。至于女人样貌,更是无人目击。

当时我们都不知道事情到底如何发展生长,就算是有过强奸案件,又与杀人事件存在什么联系。为了满足妻子的好奇心,我只能告诉她这件事。凭心而论,我知道妻子生性单纯,我不愿意她被污浊沾染,也不愿意她去分析这些人性里的丑恶。我知道她肯定会去细想这些事情发展的脉络,但我回家的时候,我只希望她做我的贤妻。

如果她活到了现在,大概会比我更痴迷于这些陈年往事之中吧。但是我想,她当年应该就能猜到文华街杀人案件的始末。她虽然沉默,但对女性有着令人吃惊的共情能力,远比我要厉害得多。

无论过去了多久,我都接受不了她的死亡。文华街杀人案是她自杀之前研究的最后一桩案子。

也许也是因为她,我才会对这个案子如此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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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之后那一个月,流言慢慢传了出去,整个文华街社区也逐渐被恐怖的氛围包裹起来。

当时监控还未全覆盖吴镇,文华街社区更是一个摄像头都没有。DNA比对技术是在01年才开始慢慢应用的,吴河镇公安局还没有普及。在省厅专业机构发回检测报告之前,只有负责走访人际关系的侦查员带回了有价值的线索。

网上几乎没有这部分的记载。人们只爱看案件中最猎奇、最让人惊骇的部分,对这些细致而繁琐的走访工作兴致平平,我也不例外。虽然和网传的这些线索提供者有过未曾谋面的交集,但我如今还有印象的只有两个人。

租借房子给郑某和伏某的房东是个聋哑老头,他也是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这个老头没被带到警局来,因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当场就被吓得血管破裂了。据说他没有直接被吓死,但是因为聋哑喊不出声,倒地直到有人路过才被发现。当时正是寒冬,零下三四度的气温,他一个聋哑体弱的老头,又加上心血管破裂,在县医院重症监护室呆了没有一周就去世了。

他的死亡更让文华街社区的居民们惶惶不可终日。能把人活活吓死的场面该有多血腥、多恐怖?有人说,两名死者被阉割之后放尽了血,像是冷冻的猪一样被吊在了天花板上,青紫结霜的脸正对着窗户。那老头是看见了死人的脸才会被吓到当场死亡的。也有人说凶手以他们的血为墨,用不可言说的部位为笔,在那间小小的平房里画满了诅咒一样的文字,谁见谁死。这些谣言传遍了街头巷尾,甚至在我回家时也能从父母嘴里听到。

我的父亲当时痴迷于养鱼。各种花色大大小小的河鱼。他做了一座玻璃缸,那缸至今仍放在楼下院子的角落里,只是堆满了杂物,边角也碎裂了一块。他和那个老头是一起养鱼下棋的朋友,为此唏嘘了很久。从那时开始,他在吃饭之前就会问我是否破获了案子,有没有嫌疑人被带到了公安局来。

我只能尽力为他们打听。当时公安局还传唤了郑某的妻子。二十年后,在网络新闻上重又看到,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安秀。安秀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我仍记得她来警局的那天。她长得异样漂亮,漂亮到了年轻警员们见之纷纷屏息的地步,荆钗布裙难掩绝色。但只要稍稍观察一下,就能发现她与常人并不相同。

在我读了许多书之后,我才知道她可能是个歌舞伎面谱综合征患者。是的,安秀是个傻子,而且腿部残疾,常年坐着轮椅。据郑某的母亲说,残疾是因为安秀幼年时贪玩不慎烧伤了腿,为了保命只能截肢。

虽然安秀痴呆残疾,但郑某依旧和她育有两名儿子。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我不禁感叹命运的不公。因为安秀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供词多半来自郑某的母亲。她如实承认,自己的儿子并没有善待她为他娶来的媳妇,在家中游手好闲呆了两年,让安秀产下两子之后便经常出外,后来更是只要钱不归家。郑某的母亲与安秀同在吴镇玩具厂做零工,赚到的钱多半都被郑某搜刮殆尽,靠着邻居街坊的接济支持才平安将两个孙子养到现在。事发那天夜里,她们都在玩具厂上夜班,没有作案的机会。

就算有作案的机会,明眼人一看也知道她们没有作案的力气。她们还提到,郑某从青年时就不服管教。1983年郑某十六岁时,曾因偷窃入狱。当时刑罚严厉,虽然偷窃金额小,但郑某依旧在少管所呆到了成年才出来。他出来后四年一直在建筑工地做搬砖工人,虽然也与别人打架斗殴,但事后双方均息事宁人,不愿意报案影响生计。郑某二十三岁时,他的母亲为了让其回头踏实过日子,为他安排了相亲,但郑某当时与一名歌舞厅小姐成日厮混,并执意要与这位歌舞厅小姐结婚。

郑某的母亲虽然不情愿,但因儿子执意如此,也不得不同意两人结婚。除了一笔彩礼之外,郑某更是要求母亲住到玩具厂去,让郑家祖屋做两人结婚的独立婚房。郑某的母亲只能被迫同意,但没到三年,歌舞厅小姐便与郑某分手失联了。

后来民政局查到,郑某与这位歌舞厅小姐并没有成立法律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他所谓的独立,大概只是不愿意让母亲打扰到他们两人白日宣淫。厮混三年之后歌舞厅小姐离开郑家,郑某也借口家中无人打理将母亲从玩具厂接了回来。因为郑某母亲体弱年老,又没钱置办彩礼,故后又为郑某张罗娶了一位寡妇,想要寡妇照顾约束郑某。那寡妇半年后便被郑某生生打跑。公安局查到那名寡妇案发时已经正常病亡,线索终止。

除去郑某的三段感情史,对社会层面上的结仇的可能性,郑母一无所知。虽然零四年时她仅只有五十五岁,但已满脸皱纹,双手布满老茧,推着儿媳的轮椅蹒跚而行。这对婆媳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在法医的工作室里见过冷冻室中冰冻着的郑某的遗体,即使身上的血几乎流尽,也能看出他魁梧高大的体格。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义愤填膺,也觉得这样的男人不如死了更好,但父亲总告诫我,浪子回头金不换,家中有个男人才算有个主心骨,旁人才不敢欺负。也许郑某的母亲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才会为儿子接连娶妻,试图把他留在家中吧。

死者伏某的生活轨迹基本与郑某重叠,两人都是不折不扣的社会渣滓。伏某没有婚姻关系,但是曾因吸毒与召妓往返流连于吴镇辖下伏庄派出所。对于他的死,派出所的民警并不意外。就算不是被杀,伏某身上的毒瘾也已催垮了他的身体。

只有他的父母才会痛苦。来警局给伏某收尸的是一对普通的农民夫妇,手上还沾着洗不掉的结块泥土。对于独生子的横死,他们心里早有了准备,所以只是呆呆地掀开白布看了一眼,动了动干燥裂纹的嘴唇。他们并不是不知道自己会成为吴镇人饭桌上的谈资,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绝后的报应,只是没有任何办法来挽救自己往死路上狂奔的儿子,只能用沉默来应对巨大的悲伤。

经过再一轮细致的走访,终于有邻居说似乎曾在那间平房里见过穿着白鞋打扮妖艳的女人出入。因为郑某本人劣迹斑斑,也没有人会多想。当年的事实是,还没有查到那名妓女的具体身份,监控录像里的无名女子就先吸引了警方的注意。

那名跳河的女子无声无息地淹没在河里了。但是无人报警称自家有人失踪,也没有人在寻找她的下落。户籍警开始一轮一轮地查人,终于找到了当地居民孟广林刚回家的女儿孟海雪。

她就是当年人们认定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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