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着性子再等到十一点钟,还是一样,看样子刘小波不在家。刘小波家隔壁,以前是姜洁家,现在不知是谁家难得还亮着灯,顾清明走过去敲门。
开门的是一个农民工模样的中年男人,听顾清明说找刘小波,就说自己刚回家不久,所以不清楚,得问问他家儿子。
很快出来一个半大小子,跟土豆差不多年纪,长得也差不多,长脸型,大眼睛。男孩不知道自己勾起眼前这人的伤心往事,说:“你说的是住在隔壁的司机吗?他已经好多天没回家了。”
“哦,那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不知道。”
“你上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有一个星期了吧。”半大小子说着,忽然想到什么,“对了,上次我看到有警车开到巷子里,他跟着警察上车了。之后好像没见他回来过。”
“具体是哪一天,能想得起来吗?”
“想不起来了。他是不是犯什么事了?”
“这个我也不清楚,我只是他一个普通朋友。”
“真扫兴,他答应让我用他的车练练车技的,这下子黄了。”男孩嘟哝了一句。
离开前顾清明摸了摸停在不远处的出租车,摸到一层灰尘,车身上呈现一个清晰的“一”字,可见车子停在这里不会是一天两天,起码有一个星期了。从而表明刘小波一直没有从局子里出来,否则没道理不动车子。而刘小波被关长达一个星期左右,说明自己的布局起作用了。
美中不足的,由于刘小波被关时间只是大概数字,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留第二张字条的人。而不能排除他是留第二张字条的人,也就不能排除他是留第一张字条的人。
一想起狼一样在暗处伺伏的留字条者,顾清明烦躁极了。他泄愤似的猛拍方向盘,车子发出惊恐的鸣叫。
这一天台市终于下起了久违的大雨,把密不透风的天空切成丝丝缕缕。第二天一早,台市警方接到群众报案,说在白云山公园里发现一具残破的尸体。
报案的是一对青年男女,身份是台市某高校学生。警察让他们带路,穿过白云山公园泥泞的道路,一直走到山脚下的三岔路口。三岔路一头是通往白云山的游步道,另一头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径。
沿着小径曲折前行,尽头是一个昏暗潮湿的小树林,在那里警察找到了那具尸体。尸体四肢只剩下左臂和右腿。脑袋也被弄去半边,看不清面容,不过从身材和衣着上看,尸体生前是一个未成年人。同时从痕迹上判断,尸体不是人为肢解的,像是被动物啃掉的。
大钟正在想那是什么动物,忽然树林里枝叶乱晃,簌簌作响,一条黑影从不远处蹿出去,把大家都吓了一跳。
两名随行辅警马上追出去。一会儿两人空手而回,其中一人喘着粗气说:“是一条大黑狗,可惜让它跑了。”
大钟点点头:“应该是一条野狗,尸体可能是被它,或者是被它们啃咬的。”
说着,他率先来到刚才黑影出现的地方,果然在那里找到一根还未吃净的骨头,应该是大黑狗正在享用,被人群惊到,来不及叼走就溜了。
警察一边仔细勘查现场,一边给那对发现尸体的青年男女做笔录。小米告诉他俩:“如果还遗漏什么情况没有交待,就把你们逃课偷情的事告诉学校。如果把发现尸体的事说出去,也把你们逃课偷情的事告诉学校。”
正在这时,警犬在距离尸体发现位置不远处,找到了一只快要腐烂的麻袋和麻袋里快成肉干的狗尸。大概是由于尸狗埋得深一些,野狗们暂时没有发现,才得以保存完整。
在严密封锁消息的几天里,检验报告陆续出炉。
第一份检验报告说,那具残余的人类尸体就是那个大名叫刘小星、小名叫土豆的十一岁男孩,死亡时间超过三个月,确切时间无法检测。尸体长时间浸泡在泥水里,又被野狗折腾撕咬,指纹等其它线索已经荡然无存。
所幸抛尸至今天气寒冷,尸体疑似被冷冻过,腐烂缓慢,同时野狗叼走部分较小,尸体尚可复原。可见尸身伤口共有两处,左胸部和右胸部各一处。由于左胸部是心脏所在位置,致命伤应该在左胸部。
第二份检验报告说,狗尸是一条年龄约两岁的京巴犬,疑似被重物碾压致死。死亡时间也超过了三个月。
第三份检验报告说,装狗尸的麻袋除了检出狗体组织和其它杂物,还检出了人体组织。而该人体组织与土豆的人体组织比对成功,证明就是土豆留下的。
此外,刘小波车内杂物标本的检验履履失败后,多日前台市公安部门又委托北京某权威机构检验,终于成功了。检验报告明确指出,检验标本里含有土豆的DNA组织。
根据以上四份报告,警方得出如下推论——
去年11月24日晚,刘小波趁邻居姜洁不在家,潜入姜家盗窃,被土豆撞见,遂杀人灭口。然后把尸体装在麻袋里,用自己的出租车运送到白云山公园,掩埋在小树林里。在杀人时,刘小波先是在土豆右胸上刺了一刀,发现对方没有死,又在左胸上补刺了一刀,确认已经刺死方才罢休。
至于京巴尸体,这并不重要,可能是之后刘小波撞死京巴,用装过土豆尸体的麻袋装京巴尸体,也可能就是刘小波弄来掩人耳目的。
大钟和小米把证据一一摆出来,问刘小波还有什么话说。刘小波目瞪口呆,根本没有办法自证清白。
“我劝你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了,证据链这么完整,你狡辩得了吗?”小米说。而大钟不出声地看着他,眼神中带有一丝奇怪的怜悯。
刘小波心头冰凉,悲愤得要杀人。
他想起那晚的一幕又一幕,越想越不对劲,比如明明有人开过他的车子,那温热的驾驶座就是明证。所以他大声告诉警察,一定是有人嫁祸于他,嫁祸于他的人才是凶手。警察就问是谁嫁祸给他的。他起先说不知道,后来想到敲诈顾清明的事,就说顾清明的嫌疑最大。
“哦,说说你的理由。”大钟饶有兴致地问。
刘小波被逼无奈,只好交待敲诈顾清明的事。又由敲诈的事说到疑似看到顾清明把人推下天台。“我手上有他的把柄,他一定是想通过嫁祸于我,来达到杀人灭口的目的。”刘小波最后说。
从时间地点上看,这指的就是夏宝妹掉下天台的事。有鉴于此案真凶早已找到,警察们认为刘小波在说谎。只有大钟追问是否看清嫌犯的脸,刘小波不敢说谎,承认没有看清。
案情分析会上,与会人员一边倒地认为此案可以结案了,杀人凶手无疑就是刘小波。主管刑侦的副局长王晨也持这个观点。
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大钟像一只溺水的病鸭,无助地左右张望,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张开翅膀,扑腾出几点水花。
人命关天,他忘了师父老周关于不要太倔、学会变通的嘱咐,决定冒犯领导,大胆地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他陈述可以归纳为三个疑问。
一是尸体为什么这么轻易被发现?
尸体之所以被野狗发现,一定是因为之前天降大雨,雨水不断冲刷泥土,露出尸体。但是尸体如果埋得深的话,除非是发大水,仅仅是大雨还不足以让尸体露出来。也就是说,尸体埋得比较浅,浅到一场大雨就能让它露出地面。
这就怪了。凶手掩埋尸体是为了掩盖罪证,一定是不想被人发现,一定是埋得越深越好,至少不会马大哈到,下了一场大雨,就能让尸体自然露出地面的地步。
有人也许会说,李春琴抛尸也马虎得不像话,兴许这个凶手也是个没有多少力气的女人呢。但是李春琴抛尸之处地面坚硬,而那个小树林泥土松软,情况不同无法类比。
二是凶手为什么要把人尸与狗尸埋在同一个地方?
“我和小米曾对一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刘小波为什么要捏造埋狗尸的地点?现在看似得到完美的解答——因为刘小波怕警察找到装过土豆尸体的麻袋,然后查到遗留在里面的土豆人体组织。他千算万算却算漏了一点,就是即使他彻底清洗了他的车子,车里仍然残留土豆的人体组织,并且被检验出来了。”
看大家都在点头,大钟微微一笑:“既然刘小波有这个担心,为什么他要把人尸与狗尸埋在同一个地方呢?分开埋不就可以了嘛。”
一位名叫茅鹏麟的普通刑警站起来说:“据我所知,人都有思维惯性,对熟悉的地方和事物有天然的依赖感和安全感。刘小波杀人后一定又慌乱又害怕,会下意识地选择熟悉的地方作为埋尸点,而之前埋狗尸之处就是他熟悉的地方。反过来也一样,如果杀人埋尸在前,他也容易把狗尸埋在人尸附近。他应该是用那条麻袋先装人尸,等人尸处理好了再腾出来装狗尸。”
“有道理。”大钟点点头,“但如果换成是我,事后想起人尸与狗尸埋在同一地方的弊端,一定会想方设法转移其中一个,而不会甘冒捏造埋狗尸之处的巨大风险也不转移。那么他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趁着大家一时无言,大钟继续发出第三问——根据现有证据,把凶手的名字换成张小波、李小波或者其他什么人,是否也能逻辑自洽?
“之前有不少同事认为,台市这么大,狗尸和人尸居然埋在同一个地方,不是同一个人所为很难想象,既然刘小波招认他埋过狗尸,人尸自然就是他埋的。可问题是,狗尸就一定是刘小波埋的吗……我的意思是,把狗尸埋在白云山公园的小树林里,就一定是刘小波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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