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萧明华

吃饭的地方在河营镇这个老旧的地方是个新鲜东西,沈棹初到时还参加过开业活动,店名为“大江大河”,意为做大做强,作为河营镇开发的一个好彩头。

沈棹和叶汀一人点了一份面,没要辣,备注多放汤,凉爽的夜晚喝上几口热汤舒坦不少,而后店员送上来两个冷碟。

“我们老板招待你们呀。”店员将两个碟子推至俩人面前,完成任务似的拍拍手说,“感谢沈老板的付出啊。”

叶汀夹了一筷子面条在勺子里放在嘴边吹气,白茫茫的水蒸气横亘在几人面前,店员没忍住瞄了她两眼,一下子浑身不自在起来,丢下一句慢慢吃匆忙掀开帘子钻进后厨里去了。

傍晚的时间店里人也不算少,游客还没有,基本上都是附近的住户,凡是进了门的都能和老板称兄道弟,叫哥哥的声音离的远远的,就被晚风带进门来。回应的往往是坐在点餐窗口玩手机的男孩,看上去十几岁,头发染的黄色,和萧亮的发色差不多,叶汀掂量着,人来人往的店里忽然吵闹了几分,进来三个同样染了头发的男孩,径直走到黄色头发男孩身边,用力的拍打他的肩膀。

“哎,走啊,玩儿去。”

玩手机的男孩吓了一跳,手机差点掉在地上,他抚摸着自己的胸口,骂骂咧咧道,“干什么,吓死我了。”

店老板长相很老实,任谁都可以上去欺负的那种老实,他掀开后厨门帘的一角向外窥探来找儿子的是什么人,看清来人后无奈的摇摇头,只好对儿子说,“早点回来啊。”

他的儿子输了游戏很气愤,因为朋友在这里没有发作,半大的小子跳起来跺跺脚,活像个大人似的,吆喝朋友们去冰柜里拿饮料。

“妈的,每次来都这样,现在天这么冷,弄点别的来啊。”为首的男孩讥笑了两声,比划出两根手指在嘴边晃悠,引得一群孩子哄笑起来,让原本就热闹的小店更加让人烦闷。

叶汀夹了一筷子店家送的小菜,凉拌黄瓜,清爽酸甜的味道一下肚确实很开胃。

“好吃吗?”沈棹看到她动筷子,也夹了一块尝尝。

刚刚说话的男孩拿了罐汽水,扯下拉环仰面吞了半罐子,冰凉的液体在他喉管里流动,呛的他直咳嗽。剩下的半罐子随手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对身旁招招手道:“走了。”

“好嘞,明华哥。”老板的儿子又打开冰柜的门,拿出几罐饮料,分发给其他的男孩。

这个叫明华的男孩一转身,发现了正在吃饭的叶汀,他的大眼睛猛然睁大,立即又眯起来,两步并作一步的朝着叶汀的方向奔去,旁若无人的在沈棹身边抽出一张椅子坐下,对着叶汀伸出手,友好似的说:“美女面生啊,交个朋友?”

萧明华稚嫩的脸上尽是谄媚的神态,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叶汀的脸,企图在这张脸上看出什么端倪。

一群孩子围在桌边,肆意的给兄弟捧场,口哨声一声接着一声,像下雨时小鸟盘旋在头顶那样此起彼伏的。叶汀并不惧怕这样的场面,她的爸爸年轻时就是这样的流氓,那个孬种会带各色各样的流氓混混聚在家里喝酒,何况现在面对的是几个孩子,她放下筷子,在碟子上摆放整齐,表现的非常有礼貌。

“不好意思啊帅哥,我跟男朋友出来玩的。”她的嗓子夹起来,声音听着十分尖细,使得沈棹拿筷子的手一哆嗦,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啊?”萧明华似乎不满意这个回答,脚一蹬,椅子往后滑动发出刺啦一声,他俯下身子一只胳膊撑在桌面上,望望叶汀又望望沈棹,质问的说:“说什么呢,沈老板不是早就来了吗?”

萧明华不屑的瞥了眼沈棹,他向来不喜欢这种衣冠楚楚打扮的花里胡哨的男人,尤其是沈棹去过一趟学校后,女生们都对他的外形称赞有加,他更讨厌了。见叶汀对自己没兴趣,他也不想久留,悻悻的起身,耸了耸肩膀,两步三回头的带着同伴们离开了。

“我为什么觉得,这里的人对你都很感兴趣。”沈棹问出心中所想,期待着叶汀的回答。本来他也有说服自己,叶汀大老远的过来旅游,遭到山体滑坡差点死了,因为对她愧疚也无可厚非,可是这种关心太超出弥补的范围了。

“你不信任我,所以不能告诉我?”

叶汀倒是不为难,面已经吃完了,碗里的面汤也冷了,她挑拨着汤上面的葱花,没有抬头,慢悠悠的回答道,“你问的这叫什么话,我有什么事瞒着你干嘛。”

“那你为什么不回家?”

按理来说遇到危险后应该逃避发生地。

“我喜欢这里,还没玩够。”

知道问不出来沈棹有些生气,干坐着一句话也不说。沉默的氛围让其他客人以为小情侣因为刚刚的调戏吵架了,不时有各种目光投过来,看的两人好不自在。

叶汀率先开口,“总之,我肯定没有秘密要害你。”停顿了一下又说,“我也肯定会告诉你的,我现在有心结,我了结了再告诉你。”

沈棹不满的哼哼两声,算是勉强接受这个答复。两个人结了账准备回住的地方休息,不巧天却下起了小雨,雨落在泥土上,渐起灰尘的味道,叶汀吸了吸鼻子,她喜欢下雨天的味道,但是现在却让她犯了难,现在不比在城市里,回去的路不可避免要走泥土路,她讨厌走土路,被水稀释过的泥土像有胶水一下牢牢的粘在她的鞋底,走起路来歪七八扭,不平稳的感觉让她很害怕。

每逢雨天遇上土地,她都不可阻挡的回想起几年前爸爸因为养鱼把她困在破旧小房子不能回家的情景,小路上积年累月的落叶被雨水浸湿,地毯一样铺在泥土上,叶汀情愿走这样的路,树叶的附着力远不如和了水的软泥,不会在她的鞋底越粘越厚,重到她不愿意抬脚。小路的尽头有一段珍贵的水泥路,每当她度过艰难的泥泞来到这里时,总有一种出狱的轻松感,仅仅能够轻松几分钟,就要面临另一个难题,泥土路是难走的,比泥土路更难走的是陡峭的斜坡,有时候骑车从上面下来,叶汀都觉得头重脚轻,手不敢离开车闸一秒,生怕一个跟头,连车带人滚进路边的水沟里,那水沟里还沉着她心爱的幼犬的尸体。

陷在土堆和树林里的几间集装箱房,就是叶有成挑选的安身之所,如果没有人来买鱼,一整天都见不到一个活人,吃的水需要从别的地方挑过来,叶汀实在想不到,这是现代社会城市农村的生活。

深秋的晚上冷风一起,就让人觉得入冬了,没经过叶汀允许,沈棹抬起胳膊把她揽进了怀里。叶汀怅然的抬头看他,情绪全挂在脸上,“怎么回去呢。”

“我不想走回去。”

“那我们等雨停。”

叶汀摇摇头,“我不想走路,现在泥土都湿了。”

沈棹想象了一下因为雨水形成的水洼,一脚踩进去飞溅出的泥点子,确实不好走。

“你等我一下。”

沈棹走到点餐区敲了敲窗户,老板疲倦的脸露出来,沈棹说,“老板麻烦一下,有没有电动车之类的借我骑一下,外面下雨了,路不好走。”

也许是因为先前儿子不好的行为,老板很爽快的答应了,叫员工去前台找钥匙给沈棹。

沈棹拿了钥匙回来,看到叶汀正在和一个中年女人聊天。

“是吗,那我下次去了尝尝。”

中年女人在介绍自己喜欢去的餐馆,描述时还用手比划那家店的厨师怎么帅气的颠锅,把叶汀逗的咯咯直笑。

“那我有空找他学学。”沈棹回到叶汀身边,对女人说,“我也很喜欢做饭。”

“那怎么行,人家赚钱的手艺能交给你。”女人打趣道,说完了炒菜,忽然神秘兮兮的把脑袋凑近了,拉住叶汀的衣袖小声说,“妹妹,你少跟刚才那几个小子有来往啊。”

叶汀和沈棹一愣神,对视一眼问:“怎么了呢。”

“那些个都是地痞流氓。”说罢她也觉得自己说的严重了,补充道,“小痞子!”

叶汀乖巧的点点头,“谢谢阿姨,我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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