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惊魂之夜

即便是最深的夜幕也掩盖不住人们想要在周五晚上放肆狂欢的心,当大多数公寓住宅和居民区的街道接连陷入朦胧之时,下城区的酒吧商业街却依旧灯火通明,无数廉价的霓虹招牌拼凑着蹩脚的店名,电离管所发出的红粉色荧光将夜晚涂抹成了暧昧的颜色,稀释着空气中亲昵的笑声没入黑暗。

“倪克斯(Nyx)”是商业街上最受年轻人欢迎的一家夜店:没有苛刻的准入规则,在证件年龄检查上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老板性格亲和好说话,对于熟悉的客人可以允许赊账,甚至心情好时还能准许给你抹个零。因此每天夜里,这里的卡座和舞池中几乎都是人满为患,年轻性感的胴体在红、绿、蓝色交替的摇晃射灯下纵情起舞,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鼓点,挥洒沾着闪粉的汗水。

Yelp点评网上推选出来的本店最佳菜单是德州烤肋排沾蜜汁烧烤酱配奶酪酸黄瓜,但大多数人还是更倾向于用墨西哥玉米片或品客薯片来作为酒精的缓冲(关于薯片蘸酱,他们自制的酸奶油夺得了95%的好评率!),或是溜去后门边上的厕所里掏出些药丸或是粉末来狂嗨一下。为了生意考虑,店主对这些稍稍越界的小动作大多视而不见,只会在警方例行检查时在门外摆上一块用粉笔手写的“禁止嗑药”的招揽板来通风报信(不然你以为为什么洗手间会修在后门边上?)。除非你嗨大了控制不住自己,惹出了什么乱子,或是搞出了什么麻烦,比如砸碎了桌上作为装饰的花瓶,或是骚扰了其他的客人,才会被身高六尺三(注. 约190cm)的夜店保安“礼貌”地请出去。

酒保乔尔已经在这里干了快五年了,他的常客们会直接喊他乔,他深谙每一个酒桌暗语和每一条夜店潜规则,同时也谨守酒保的第一守则:从不向任何人透露顾客向你倾诉过的故事。这是酒保界的希波克拉底誓词,每一个称职的酒保都知道这点。毕竟,他们的活计除了稀薄了不少的工资,总是跟心理医生差不了多少,有时候甚至还要比那帮坐在高级定制真皮躺椅上摆弄着计时表故弄玄虚的虚伪家伙们强上太多——人们最脆弱和最容易敞开心扉的场合可不是躺在每分钟流逝三美元的油腻沙发上,而是已经在卫生间的马桶上吐过两轮之后回来趴在吧台上醉得一塌糊涂的时候。

今晚也无外乎如此,在乔尔切着装饰用的青柠片的时候,他注意到了一名长发乱蓬蓬如同流浪汉一般的客人,对方已经一动不动地在吧台边坐了很久了,他的身体微微前后摇晃着,一副重心不稳的样子,嘴里嘟嘟囔囔似乎一直在念叨着什么。

典型的醉汉。乔尔摇了摇头,低下头继续切完了手里的柠檬,在擦手巾上抹了一把指尖溅到的果汁,慢吞吞地从吧台后靠近了对方。在夜店昏暗的彩色灯光下,乔尔注意到对方灰色乱发下的五官似乎正在不受控制地抽搐着,双眼布满猩红的血丝,瞳孔不正常的呈现一大一小的形态。他一直在重复着同一个含混不清的词语,乔尔听不出那究竟是什么。

但他也没打算去理会,这很明显就是一名嗑大了的客人,恐怕已经在酒精的作用下不省人事了。乔尔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走近了一直在呢喃自语的男人,伸手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嗨,伙计,差不多了,你该回家了。”

但男人并没有给出任何反应,就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依旧以一种诡异而和谐的韵律重复着同一个单词,那听起来不像是英语,甚至不像是任何一种语言。对方发出的声音含混而模糊,就像是在嘴里含了满满一口水或是塞了什么纸团一样,他的身体像是高烧中的病人一样剧烈地战栗着,却没有丝毫打算起身离开的意思。

本能的不安让乔尔收回了自己的手,稍稍后退了一步,瘾君子他见得不少,突然发起疯来试图攻击他的则更多,在他看来,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可以被划分到这个范畴之中了,他将手指抵上了吧台桌面下方的一个隐藏按钮,开始犹豫要不要就这样呼叫夜店的安保人员来处理这个麻烦。而就在这时,他们头顶的氛围射灯伴随着切换的音乐由红色转为了蓝色,让他第一次能够注意到一些一直以来都被自己忽略了的问题,比如摆在对方面前的这杯仿声鸟(注. 一款薄荷绿颜色的鸡尾酒)实在是显得有些太红了,里面除了装饰用的糖渍樱桃,似乎还漂浮着什么东西。

乔尔紧盯着那盏杯子,在好奇心的催促下,颤抖着向前蹭出了半步。这一次,配合着吧台内暖黄色的灯光,他终于成功看清了那个东西。

那是一截人类的舌头,正浸泡在融合了血水的薄荷酒中,漂浮在艳红色的樱桃旁边,断舌的边缘并不平整,似乎不是被利器一次性割断,而是被硬生生地用力撕扯下来的。

他低下头去,在男人的手中发现了一把自己调酒用的工具冰锥。

“该死!”乔尔本能恐惧地弹了起来,双手抵住吧台边缘用力一推,用尽全身力气试图尽可能迅速地远离眼前的男人。而此时的男人似乎也已经意识到了乔尔终于觉察出了面前的异常,他以一个僵硬的姿势缓慢抬起头来,猩红的眼瞳透过凌乱的发丝死死地盯着乔尔,随后他咧开嘴,无声地大笑着,从喉咙中发出类似残破风箱般的沙哑响动,口中满溢的鲜血随着动作沿着嘴唇一股一股地喷淌出来。乔尔甚至能够看到他残留的舌根上还布满着用冰锥扎出来的锯齿状的孔洞,这让他联想到邮票的齿孔,这是为了方便分撕,小朋友们,他的老师曾这样教过。

他放声地尖叫着。

酒保的异常成功惊吓到了几名离得最近的客人,但他们却不像乔尔一样清楚地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一名坐在男人右手边的姑娘顺着声响疑惑地回过头去,也对上了这名男人的视线。下一秒,男人正面转向这名姑娘,高高举起了手中的冰锥,猛地捅入了自己脖颈上的动脉之中。鲜红的血液从伤口处喷射出来,不偏不倚地溅在了女孩的脸上。

夜还很长。

中央公园的音乐节已经接近尾声,作为夏令时节的最后一场狂欢,从演出的歌手到观众们全都在抓紧时间专心沉浸于癫狂的氛围。作为最终为这场狂欢夜拉下帷幕的歌手,主办方大胆地选择了艾利克谢·维尔多(注. Alexie Weird,姓氏意为“古怪的”) 。本名埃尔克·沃尔森,乘着迷幻摇滚的好时机一口气出了几首抓耳的单曲,从此名气一飞冲天,之后则是靠着各种夸张的造型和出格的举止广为人知——哥特风格的惊悚妆面、涂满道具血浆的演出现场、暴露而肆无忌惮的造型、反抗权威的发言、酒精香烟和投怀送抱的粉丝、无节制的药物滥用、在公开场合唾弃宗教……几乎所有关于一个摇滚歌手的刻板印象都在他身上浓缩集结。主流媒体抵制他,但Gen-Z爱死了他的反叛精神,也说不准究竟是他的行为还是他的歌让他更加出名一些。

巨大的音响将伴奏的轰鸣声传遍整个公园,白色同黄色的聚光灯以足以诱发癫痫的频率刺目地闪烁着,几乎将夜幕染为白昼。伴随着尖锐高昂的电吉他声,前排的粉丝们撕心裂肺地尖叫着,男人们挥舞着拳头愤怒地随着乐曲高吼,女人们尖叫着朝台上抛投着自己的内衣,人群癫狂的泪水混合着他们同样夸张的妆容洇湿粉底。他们蹦着,跳着,仿佛这场狂欢永远不会停歇。

台上正在演唱的正是艾利克谢的成名曲之一:《我向你献上我的头颅(I surrender my head to you)》,几乎所有粉丝都对歌词倒背如流。到了副歌部分,上百人的合唱声响彻云霄,甚至盖过了鼓手甩开胳膊敲出来的鼓点。舞台的边缘装置喷射出火焰,在猩红色的灯光之中,艾利克谢举起了他的电吉他,在粉丝的呐喊声中狠狠地砸在了脚边的地返音箱上,吉他的外壳瞬间四分五裂,为这场火热的演出又增添了一阵癫狂的欢呼。

紧接着,他俯下身去,捡起了一根从琴面上崩离的吉他弦,琴弦的一侧还挂着脱落的金属调音旋钮。艾利克谢抬起头来,用涂着苍白妆容的面孔与前排的粉丝对视,诡异地扯起嘴角微笑了起来。随后,他将吉他弦在双手上分别缠绕了两圈并攥紧,直到手掌和半截的指根都被锐利的琴弦勒断,真正的鲜血开始沿着他的指缝流淌到被撕烂的演出服上。

“这才是他妈的摇滚——!!!”他高吼着,将琴弦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双手用力向两侧拉扯,金属琴弦瞬间如热刀没入黄油般割进皮肤。透过大屏幕,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够清晰地看到他踉跄了一下之后,整颗头颅便从他的肩膀上滚落,跌落到舞台之上,从他脖颈处断面中喷涌而出的血浆如同狂欢节的泡沫一般直接淋洒在了前排观众的头上。

与此同时,音响中刚好传出整首歌的最后一句伴唱:“我向你献上我的头颅,我的宝贝——!”

“老天!这周真的是累惨了。”

经历了五天的疲惫工作,终于能够放松一下的亚瑟完成了洗漱,披着睡衣走出卫生间,嘟嘟囔囔地钻进了被窝里。在他身边,妻子玛莎合上了正在阅读的小说,将书放在膝盖上,贴心地凑过来,在丈夫的脸颊上安慰式地吻了一下:“辛苦了,亲爱的,周末想去什么地方放松一下吗?”

“我不知道,我想我要先好好睡上一觉……”

就在亚瑟依偎在妻子的怀中眼皮打架时,他们公寓的大门突然被人敲响了,玛莎吓得哆嗦了一下,亚瑟也立刻清醒了过来,下意识抬起头不满地瞥向墙壁上的挂钟:“谁啊?都这个时间了。”

“可能是哪位邻居需要帮助?”玛莎将膝盖上的书放到床头柜上,坐起了身,好心地猜测道,“我们去看看吧,一旦真的有什么要紧事呢?”

“好吧,亲爱的,你说得对。”亚瑟打了个哈欠,和玛莎一起爬下了床,踩着毛绒拖鞋穿过客厅,朝着玄关走去。门外的敲门声一直没停,而是以一种均匀而平缓的节奏一下下响着,更像是什么机器的节律。

玛莎披着一件浅粉色的真丝外袍,双手拢紧自己睡衣的边沿站在丈夫身后。亚瑟将手扶在门把上,眯起眼睛凑近猫眼,观察着走廊中的动静。

“是谁啊?”玛莎的第六感带来一股没来由的紧张,像是有人调低了室内的冷气,让她的双臂都泛起一层鸡皮疙瘩。亚瑟仔细地看了一眼,忍不住低声咂舌:“哦,不,是那个怪胎克雷格(Creepy Craig)……”

他们这层的住客都知道这个克雷格,并在背后给他起了个有些刻薄但无伤大雅的诨名,因为他实在是太怪了——住在走廊尽头最靠里的屋子里,总是穿着一身黑,独来独往,从来没有哪位邻居曾见全过他的脸,哪怕在清晨丢垃圾时不慎偶遇,在擦肩而过时,他也总是深深埋着头,用兜帽挡住自己的眼睛,无视所有人的问好。时常会有人听到从他家里传出来的诡异诵读声,或是闻到鼠尾草或硫磺的气息。就连圣诞节时期,这家伙的门口也总是黑漆漆的,就像是一个沉默的黑洞。

“是他?”玛莎也感到十分奇怪,“但他从来都没有主动找过我们任何人。这么晚了,他来敲门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猫眼中的克雷格依旧戴着那顶尖尖的兜帽,从亚瑟的视线角度看不见他的眼睛,他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木偶一般僵直地站在他们的门外,一下又一下地敲响着房门。

“亚瑟,这有点吓到我了。”玛莎紧张地搂紧亚瑟的胳膊,不安地战栗起来。亚瑟也产生了同样的感觉,此时,他甚至不清楚是该出声呵止对方,暴露自己的存在,还是闭上嘴安静地假装他们已经睡下,没有听到敲门的声响。

这场紧张的对峙持续了将近五分钟,就在亚瑟忍不住这种缓慢的精神折磨,想要开口高声警告对方离开时,似乎是意识到他们不会开门了,外面的克雷格终于住了手。随后,他们听到鞋底在地面缓慢拖磨的声音,声音沿着走廊逐渐朝左侧行进,但那并不是克雷格的房间所在的方向。果然,半分钟后,脚步声又停了下来,他们隔壁的房门再一次被以相同的频率敲响,和之前的几乎分毫不差。

“老天。”玛莎恐惧地眨着眼睛,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就算他真的有什么急事,也会有人去帮助他的。”亚瑟强装镇定地安慰着自己和妻子,他搂住玛莎的肩膀,带着她一起走回卧室,“我们睡吧,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或许他只是喝多了,在发酒疯。”

“或许,”玛莎谨慎地赞同道,“明天早上他就会清醒过来的。”

“一定会的。”

第二天清晨,吵醒二人的是楼下刺耳的警笛声和走廊里吵嚷的交谈声,亚瑟和玛莎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冲向前门,拉开大门朝外张看。一见到他们探头,一名警探立刻举起手试图拦在他们的视线之前:“嘿!夫人、先生!这边没什么可看的,警察办案,等到需要问讯的时候我们会来敲门的,我真的不建议你们现在出来。”

但已经太晚了,他们还是看到了这名好心的警察试图遮挡的画面。在这条走廊尽头的公寓电梯前拉着两条黄黑色的警告带,在那后方,电梯的门正大敞着,轿厢里倒着克雷格已经僵硬的尸体。他的双手手腕都被利器深深割破,一把常见的家用切肉刀落在他左手边的轿厢地板上,另一侧则摆着一个生锈的铁桶,桶中看不清究竟盛着什么液体。他的右手紧紧地攥着一把油漆刷子,刷毛上浸满了已经结块发黑的干涸血渍。

在尸体的背后,狭小的电梯轿厢中,头顶和四周的每一面厢壁上,都被均匀地涂抹上了一层浓稠的鲜血,散发着腐败的腥臭味,如同一个无处可逃的锈褐色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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