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续(1)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

黄榕把大会内容从头到尾说了一遍,着重强调了因为没有提前得到“死因涉毒”的情报,使得自己在大会上丢脸这个事实,把老钘描述成了一个嫉妒同僚、心存歹意的奸诈小人。

老钘在一旁乐呵呵的,看得黄榕腮帮子都绷紧了,连续灌了好几杯茶才把心头火压下去。

“这么说你们连尸体身份都还没核对完,就开大会了?”吴自垐翻动着用作充当背景故事的书。

黄榕和老钘,一个是一线刑警,一个是法医。他们俩三不五时地来到这个小工作室,放松之余,也是为了能从老朋友那取取经。吴自垐不是刑侦相关专业的人才,但其思维之敏捷、逻辑之严密都让人惊叹,加上他涉猎广泛,什么书都读过一点,常常能以奇妙的角度帮助黄、钘二人解决一些难题,所以这个工作室对他俩来说相当于是个“场外求助热线”了。

当然受制于规定,他们不能透露太多真实信息,便只把案件大体叙述一遍,吴自垐认为要详细了解的内容,则再单独解释,一般人证的口供由黄榕负责,痕迹与物证由老钘负责。一开始吴自垐对于这种像是解谜游戏的话题很感兴趣,就像是做古书校训一样,不仅需要繁征博引来论证一个字的正误,有时还得通过作者的生平和所处年代来判断一段话的真伪,因为一件小事而颠覆整本书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其中的妙处对于某些人来说无异于猫薄荷之于猫。然而天天做谜题总会使人厌倦,枯燥的报告难免乏味,吴自垐手头上的工作进度也大受影响。于是三个人便形成了这样一个模式:吴自垐选一本书,把里面的人物、场景抽出来,按照黄榕的描述赋予人物特征和行为,根据老钘的资料来调整场景的布置,这样一来一个悬疑类的同人文学框架就搭好了,吴自垐稍加润色修改,就能直接卖给杂志社和网文站。

心存疑惑的人得了指点,疲于奔命的人完成了业绩,付出脑力的人既得了乐趣又得了实惠,稳定的互惠互利,才能使多边关系趋于稳固,万事万物不外如是。

“是啊,陆大队长简直是陆大会长,紧着给我们开会,连物证分析和周边走访都没做完,就要开会了,太心急了!”

“我看你只是讨厌搞报告文书吧?全靠人家小周给你擦屁股。”

“还说呢,哪次报告是你自己写的?还老是自己改结论,让人下不来台!”

“我来梳理一下信息”吴自垐自动屏蔽了两个人的拌嘴,“如果有不对的地方及时补充。”

吴自垐翻开“写故事专用笔记本”,边写边说。

“死者阳子是一名普通的公司员工,性格温和,不喜争端,和他人没有纠纷,虽然生活有一些小烦恼,但还在承受范围内。”

人物的简易小传是写作故事必不可少的事前准备。吴自垐读过罗博特·麦基的《虚构三部曲》,对其中的观点深以为然,于是每次“基于真实案件的创作”时,先描述主要角色的轮廓便成了习惯。黄榕对此不以为然,他只想着快点把难题解决。老钘是个爱看热闹的,无论是黄榕抓耳挠腮的着急模样,还是吴自垐享受创作的痴迷嘴脸,都能带来足够的乐趣。

“在平常的一天,阳子的尸体在租住的家中被发现。发现人分别是房东、同栋楼的房客、两名不认识的街坊,以及一群围观的群众。他们因为公寓近期的卫生问题而选择进入阳子的房间,似乎已经确认卫生问题的源头就在阳子的家。”

吴自垐换了空白的一页,写上“现场”二字。

“现场是一间开放式假二层的复式楼房,二层是卧室,有一张床和一个组装式的衣柜,朝客厅方向的边沿有扶手栏杆,用毛玻璃挡住缝隙。卧室正下方是开放式厨房、浴厕以及玄关。往里是客厅,有一条长沙发,一台电视,以及一些杂物。”

“客厅的照明依靠正上方的吊灯,卧室则有一盏落地灯,整间房子的西侧是一大面落地窗,窗帘由一层透光的纱帘和一层不透光的布帘组成。”老钘补充道。

“发现时灯和窗帘是什么状态?”吴自垐在纸上另起一行,写上“照明”二字。

“灯都处于关闭状态。窗帘是打开的。”

“一点没拉上?”

“对,全开。”

“要不当时发现人怎么被吓得半死呢,天光正亮,掉下来的头看得一清二楚,要是愿意数,几只蛆都能给数出来。”黄榕说。

吴自垐沉吟片刻,继续边说边写。

“尸体被发现时头身分离,头掉落在客厅,身体留在二楼,整体腐败程度高”吴自垐抬头问老钘,“房间的电器有哪些在运行?比如空调、小太阳、热水器一类的,能改变环境温度的电器。”

“都没有,空调、热水器都是关闭的。”

“但是窗户都是关着的,这几天气温都很高,现场十分闷热,有不少证人都反应门打开时,除了臭气和苍蝇,还有闷热的空气。”黄榕接着老钘的话补充。

“明白了。尸体处在高温环境下。老钘,食腐昆虫的种群信息有吗?”

“都是当地的区域性种群,从特异性上判断,基本可以确定食腐昆虫的来源就在本区域。但是这里还没有建立区域性尸食蝇类的建群数据库,所以要利用幼虫形态学来估算死亡时间的话,只能将尸体上的样本虫放到模拟舱中模拟培养了,目前还没完成培养。”

吴自垐在写下的“虫类”二字边上打了个叉。

“那接着描述尸体。首先,经过尸检,你们已经初步认定颈部的断开是受重力因素自行断开的吧?断开之后,头掉落到客厅,身体留在二楼。”

黄、钘二人点头。

“那有个问题我很想知道——尸体是以什么样的姿势靠在栏杆上的呢?颈部因重力而断裂,那么死者的头应该是探出栏杆之外的,身体滑落在二楼地面,说明身体的大部分是处于栏杆以内的,发现时又是仰面朝天,我很好奇,什么样的姿态能在高温、虫噬环境下,将尸体背向栏杆固定住的呢?依靠尸僵?不对,达到这种腐败程度,尸僵早就维持不了了。用上半身卡着,就像晒被子那样?不对,如果是这样,胸、腰段应该也会脱落,头掉了之后身体也不会那么容易滑到地板上。想只靠尸体本身要固定在那个位置有点困难啊。”

黄榕咧嘴一笑。

“当然不是只靠尸体本身咯,你忘了我最开始问的问题了吗?”

“斜吊尸体?可是你刚才讲事件过程的时候没说这事啊?这可不行啊,故意不给线索是违规的!”

“体会到了我的痛苦了吧?老钘就是就么对我的!”

“与我无关哦,总是有人喜欢把自己犯的错归咎于他人,说些‘我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你’之类的话,榕儿啊,长大了可不能成为这样的人哦。”

“哼,我也不是故意的,这不是顺着你徒弟说的内容讲的嘛,你徒弟没说到这事儿我也就忘记讲了。这么说来,也要怪你没教好他什么叫做详略得当!”

“那么斜吊尸体是怎么个情况?”吴自垐就像熟练的做题家,轻易地拨开了杂乱的干扰项。

“我来说吧,省得榕儿又整得缺斤少两的。”老钘稍正了正身形,沙发随之变化着形状,挤压出的空气发出如叹气般的口哨。

“瓶儿你是不是又胖了?”

没有理会黄榕,老钘认真地描述起来。

“到达现场之后,我第一时间查看了尸体颈部的断裂口,大部分为撕裂伤,断面粗糙不均,可以排除锐器切割的可能,结合身体部分和血泊所处的位置,我倾向于因腐败和虫噬致肌肉不能对抗重力而离断。但再进一步观察断端伤口后,我认为其破坏程度,尤其是断端上方的皮肤,有些不自然上翻,不像是自然断开的。随后我让徒弟扫描了断端口,把断裂数据输入模拟软件重建尸体的离断过程,发现断端的受力总合矢量是一个朝西侧向上的斜轴。”

“西侧,也就是朝着窗户?”吴自垐手中笔不停。

“对,如果尸体是挂在栏杆上——无论是怎么固定住的——那么其断端受力矢量应该是垂直的,有倾斜角度也应该指向栏杆内。也就是说尸体在颈部离断前,一定有一个物体让尸体固定在栏杆上,且受力方向朝着栏杆外上方。该固定物可能固着于尸体的头部、发稍、颈部与下颔角,其他固着点都不会形成朝西侧上方的矢量。”

“不可能是头发,因为高腐状态头发会先于肌肉离断,也不可能是头部,那会形成明显的伤痕。”吴自垐接着说。

“没错”老钘点头,“再结合断端上方的皮肤损伤,我推断该固定物固着于尸体的颈部,并随着颈部肌肉的拉长断裂而嵌入皮肤并向上滑动,形成了不自然的翻起。”

“这样形成的伤口不就是缢死的皮损吗?应该很好判断出来吧?”

“虫噬和完全离断有很大的干扰,皮肤几乎都破坏光了,要是没有三维重建,我也就只能靠经验来猜了。”老钘摇了摇头,感叹着科技进步的美好。

“然后我和瓶儿又带人回了现场找那个固定物,好不容易在吊灯上找到了。”

“是吊灯上的装饰绳索,两根绑成了绳圈,有一定弹性,颈部离断后绳索回弹到了灯后,所以一开始没有发现。”不待吴自垐发问,老钘便解释道。

“那么,死者是自缢身亡?”吴自垐刚写下自杀两字便打了个叉,“不对,现场的打扫痕迹以及尸体上无生活反应的破坏创口,都证明有他人存在。”

“是的,所以我们的疑问是,为什么凶手要这样斜吊着尸体呢?”老钘靠回沙发,抱臂仰头。

“如果要假装自杀,那么在尸身上搞出这些创口,不就摆明了不可能是自杀吗?即便是凶手处于大脑混乱的状态,想一出是一出,那吊都吊了,干嘛不让尸体就这么吊在客厅呢?还费劲地拉回到栏杆卡着,图什么呢?”黄榕在沙发上两手一摊。

“嗯,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疑点。”吴自垐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下一个是,死因。刚刚说死因还没有完全确定对吧?在机械性窒息和药物中毒之间摇摆。”

“是的”老钘叹了口气,“时间还是不够啊,死亡时间都没确定。”

“如果尸食蝇的培养结果出来了,死亡时间能推算出来吗?”

老钘有些为难。

“肯定有帮助,但误差还是不会小。”

“因为环境温度高?”

“温、湿度可以调控,不算大问题,最影响精确度的是尸体里的吗啡。”

“有这么大影响?”

“有的,吗啡会极大刺激食腐昆虫的发育,正常情况下的日龄对照便不可用了。所以虫子这一边估计不会有太大的突破了。”

“如果是死后摄入的吗啡也会对虫产生影响吗?”吴自垐问道。

“会的,死亡后血流仍会因腐败气体等原因被推动,药物弥散全身是很快的。如果尸体保存得好还可以通过脑组织来判断生前死后摄入,本案这个情况就不可能咯”

“啧,这不给人添乱吗?”黄榕气得直打舌头,也不知道说的是吗啡还是虫子。

“好,又一个问题出现了,是先摄入吗啡还是先机械性窒息,下了药还要勒扼,勒扼完了还要下药,和处理尸体的行为一样,又是多此一举的行动啊。”吴自垐写下了多此一举四个字。

“对了,药物摄入途径是什么?”

“没有发现针孔,初步判断为口服,不过如果是在颈部注入,针孔可能会因离断而消失,但概率不大。”

“好。死亡时间也不能确定的话,黄榕,你刚才说的‘一天之内腐烂得不成样子’是从何得出的结论?”

黄榕脸上有些羞赧,支支吾吾半天。

“就是,呃,房东前一天,不是才刚收到房租嘛……”

老钘哈哈大笑,边说着“你知道我刚才为啥忍不住笑了吧”之类的取笑话。吴自垐也是无奈地看着黄榕。

“怎……怎么了,房租是手机转账的,要转账得要密码吧,这密码本人不会轻易泄露的吧?手机本身也有锁啊!”黄榕挂不住面子,强行嘴硬,然而三个人都知道,嘴硬是没用的。

“手机在现场吧?”

“在。”

“且不说现在的数字技术,只要拿到手机,里面的信息便什么也藏不住。就算不用高科技,尸体的指纹就摆在那,一按就开了。如果手机银行的帐户也有指纹解锁,转账不就是定个时的事儿吗?”吴自垐无情地扯下了黄榕的遮面布。

“都说啦,搞噱头没有用的嘛,有名无实叫欺诈,榕儿可不能搞这些歪门邪道的哦。”

“滚一边去吧!”

“恼羞成怒可不好哦。”

“那反复出入现场呢?不会也是你凑出来的噱头吧?”

“那不是那不是,这个是确有其事!”黄榕忙说。

“一共有三个证据能证明,凶手曾出入现场不止一次。一,现场房门在发现尸体时并没有上锁,而在同一天的上午——根据房东的证词——门是锁上的,也就是说,有人在上午6点半到下午3点半打开了房门。”

“门锁有被破坏的痕迹吗?有没有可能锁是在下午冲突的时候被撞坏的?”

“没有”老钘拍了拍肚子,“门结实得很,不是被撞开的,锁孔也没有见到拆卸、敲砸等开锁痕迹。”

“所以我们最初的破案方向为熟人作案,或者是凶手骗开房门进行犯案,但没能发现有力的嫌疑人。”黄榕说。

“锁没坏,那有可能是用钥匙开的门,有哪些人拥有现场的钥匙?”

“死者,房东,没有别人了”黄榕想了一想又说,“至于他们有没有自己配出备用的钥匙就不清楚了。房东自称是没有,死者的周边调查也没有发现亲密关系人的存在。”

“死者的钥匙在房内吗?”

“在的,就在进门后的台子上。”

“好的,你继续说。”吴自垐把钥匙两个字圈上。

“第二点,从现场痕迹来看,凶手起码在不同的时间回到过现场两次。第一次简单的清理现场,仓促、混乱,第二次再次清理,则更有准备和针对性。”

“第一次清理时留下的水渍、血迹,经过一段时间后又被第二次清理覆盖了一部分,痕迹上的先后顺序非常清晰。同时清理手法并不专业,能看出凶手的慌张,即便清理了两次仍是留下了小部分足迹,栏杆、柜子上的血痕也只是简单的抹开,假如凶手的组织有混入血中,仍有机会分离出来DNA。”老钘补充说。

二次清理。吴自垐写上并标注。

“第三点,这还是小周发现的线索。”

“嗯?她已经能出现场了?”老钘惊讶道。

“可不,只要她能及时把材料整出来,什么我都随她便。之后去公园实地勘查路线也是她去做。”

“那你干啥呢?”

“我自然有要紧任务去做。”

老钘呵呵直乐。吴自垐怕他们俩又斗起嘴来浪费时间,忙让黄榕继续说。

“小周是第二时间到的现场,她发现窗帘的拉索之间有虫尸,窗帘上也有。”

吴自垐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

“分别是拉开时压死的,和拉上时压死的?”

“不仅如此,虫尸的发育程度有所不同,可以粗略判断出窗帘一开始是拉上,然后被拉开,过了一段时间后又被拉上,第三次又被拉开,直到现场被发现。”

吴自垐听了,放下笔,抱臂沉吟。

“这太奇怪了。拉上窗帘好理解,犯了案自然是希望尸体更晚被发现,拉上窗帘可以减少被发现的几率。拉开窗帘就不太好理解了,也许是为了让阳光给房间加温,加快腐化?反复开关就更难理解了,这一定有其原因。”

“是啊!就像神经病一样开开关关的!”

搞不明白的就先搁置,在古籍校对过程中也常有不可理喻的情况出现,暂时搁置一边,等全文都过了一遍之后,说不定就会有前后文对照的情况出现。吴自垐写上“反复拉开的窗帘”,并画了个箭头指向“多此一举”。

“接下来就是‘重重监控’。”

“呃……”

“又是假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老钘边摸着肥肥的下巴,“榕儿说的不算假话,只是不够精准。”

“哦?”

“同心小区的监控覆盖率的确很高,全市排名第二,只有隔壁的天街小区比那高。而且小区的保安巡逻也是24小时三班倒的,一不小心就会被发现。所以榕儿讲的不算错。”

黄榕忙点着头。

“后面该接‘只是’了吧?”

老钘看了眼黄榕,扬了扬下巴,让他自己说。黄榕啧了一声,只得自己接着说。

“只是现场那一片的监控恰好不够完整,和小区的其他地方相比要少了好几台监控。缺少了楼层内每层的监控,围栏的监控也少了一面。”

“是因为某个街坊的强烈反对,才使得监控出现盲区的?”

“是的,但虽说存在盲区,每三栋楼组成一单元,东西的两个单元口的监控还是装了的,案发现场的楼道门口正对着监控,如果有可疑人员从楼道进出的话,监控不可能拍不到。同时中央主街上的监控也能照到一部分单元口,基本不存在能容一个人通过的盲区,所以外来侵入的路线只有可能从单元北侧的镂空围墙翻入,其他方向都有别处的监控覆盖。”

“现场那栋楼的出入口只有一个吗?”

“是的,正常的出入口只有一个。而一楼、二楼住户的窗户都用防盗窗框住,我们一扇扇检查过,都是完好的。一楼楼道东西侧各有一扇窗户,我们检查时也是锁上的,以防万一我们也请痕检人员采集了指纹,除了物业和一些住户的小孩的指纹外,没发现其他人的指纹。”

“现在指纹的效用正在减弱,犯罪题材的影视节目和小说都在强调指纹,搞得全世界的犯罪分子都知道要抹指纹、戴手套,好在物理痕迹和化学分析的侦查技术也在不断更新,不然办案只会越来越难!”老钘看来对此现象颇有微词,又再一次感慨起了科技进步。

“事物的发展总是有利有弊”吴自垐回了老钘一句,“窗上有动手脚的痕迹吗?比如拆卸、卡榫之类的。”

“没有发现,但是上面的灰尘很少,应该是常常开启的。”

“是的,物业会定时打开通风,但是夜里一定会锁上。”黄榕补充道。

“所以这栋楼有三个出入口。”

“有是有,但楼道口有单元的监控,西侧的窗户有西侧单元口和外大街的监控,所以唯一有可能的出入口就是东侧的窗户,东侧的窗户在两楼之间,单元口的监控看不到。”

“但是窗户上没有任何物证能证明曾有人通过这扇窗进入现场。”老钘说。

“监控中没有哪怕一个人进出楼道吗?”

“那肯定不是,住户肯定会出入啊,还有街道办的人员,物业,保安,都会出入。但是这些人的出入都处在监控之下,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动作。根据现场痕迹,凶手第一次离开是仓促的,慌乱的,这样子离开现场,在监控中一目了然,根本不可能漏掉。我们对比了每个出入的人员,动作都很自然,停留的时间也很合理。”

“这些有正当理由进出楼道的人员,他们之间都认识吗?”

“应该……认识吧?街道办的人肯定和住户更熟一点,物业和保安之间应该也算认识,虽然分属不同公司,但工作过程中重合区域很多,理论上应该不会不认识。”

“凶手有没有可能长时间躲在楼中不出来呢?”

“如果不是住户,基本不可能,这是个纯住宅楼,没有公共厕所、澡堂、值班室这样的设施,除了住房以外,没有能藏匿的空间。”

“凶手也没有在现场停留太久的时间吧?”

“没有除死者以外的生活痕迹,而且现场的环境也不怎么适宜人类生存。”老钘说了句俏皮话。

一进必有一出,吴自垐写下这么几个字。

“监控之中,有没有出现过物业、保安、街道办三组人马同时进行检查的情况?”

黄榕听了这个问题,头微微上扬,仔细回忆了一番。

“印象里是没有的,因为每拨人马都不止一个人,如果一起检查的话,人数会很多的,监控中进行检查、巡查的人数从来没有超过六个人——这个是我确确实实记得的。”

“六个人……对了,有夜巡任务的是保安公司负责还是社区警务处?”

“按理来说是社区警务处负责”黄榕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同心小区很大,地形复杂,需要检查的角落特别多,社区警务处人就那么多,所以有时候就会请求群众里的积极分子帮衬一下,警民合作嘛。”

黄榕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在同心小区的社区警务处当过一小段时间的社警,师傅派他下来的本意是熟悉辖区内的环境和群众,但当时还是年轻,觉得这形同发配,于是工作上就比较怠惰,还用人手不足作为理由,让保安、街道办等群众参与巡查,自己就落得清闲。有职务的人清闲、怠惰,在底下人看来就有好说话、讲人情的一面,再者他擅长说表面话,所以他在同心小区的名声是很不错的,这次同心小区出了人命案子,上头第一时间就让他来负责搜查。

“把偷懒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的,也就榕儿你了吧?”

“你懂什么,灵活地完成警务工作才是基层警察能力的体现!”

“你调走之后,同心社区还是这么操作的吗?”

“萧规曹随,好的方法就要继承嘛。”

“就不怕有人利用这个漏洞来犯事吗?”吴自垐有些不解。

“我可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偷懒——灵活处理事务的基本原则就是不犯错误不出事,万一要是有什么情况发生,我这个警察就没得做了,孰重孰轻我还是知道的。”

“注意了,榕儿要开讲《官经》了,公职人员都要认真听哦!”

黄榕都懒得搭理老钘,继续说。

“会吸纳进巡查队伍的,都是登记在册的本社区人员,不是街道办的人员就是保安公司的员工,犯事了经不起查。而且每次出巡查任务都必须穿着工服和佩戴工牌,一次一缴,都是临时的,领缴都需登记。最后还必须在任务前提出系统申请,每个信息都有记录。这样够完备了吧?”

吴自垐不置可否。

“人亡政息,人走茶凉,榕儿啊,事物的发展永远是有序走向无序的哦。”

“我可还没死呢!”

“这个可以后续再确认”吴自垐笔尖在本子上虚点,“对于监控视频里出现的每一个工作人员,你们有没有一一确认身份?”

“大部分是有的,而且都是同入同出,没有犯案机会。”

“好。”

吴自垐把本子往回翻了一页。

“关于清理现场的痕迹,我还想知道的更清楚一点,尤其是前后分别做了什么清理。”

“这个内容有点多哦”老钘活动了一下手指,“第一次清理包括了两个方面,一个是环境清理,一个是尸身清理。”

老钘闭上眼睛回忆。

“环境清理方面,凶手把床单扯了下来,与死者死亡时所穿着的衣物一起带走——现场没有发现床单和穿着过的衣物,但床上留下的拖曳痕迹证明床单是存在的,衣柜里的衣物都没有近期穿过的迹象。衣柜的血痕和地上的足迹、水渍有用抹布简单涂抹的痕迹——该抹布在厕所找到。此时的窗帘是否是拉上的并不清楚,虽然上面能找到带血、带水的痕迹,但不能判断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尸身清理方面,尸体曾经在浴室被冲洗过——尸体上的水痕和排水口的血迹反应可以证明。死者的嘴唇、乳房的切割伤,也许是为了不留下凶手自身的唾液,而选择切割取走——残留的瘀伤压痕证明凶手曾经有过直接接触。”

“我记得现场房间的浴室是在楼下吧?凶手将尸体搬到了浴室,清洗以后又搬回楼上了?”

“是的,所以才会留下数量众多的水渍。”

“这能表明凶手是个体格健壮的成年男性吗?”

“死者的身形属于苗条的类型,只有四十五公斤,女性或青少年男性来搬动虽然会吃力一些,但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且尸体上存在几处无生活反应的磕碰伤,从磕碰的部位来看,有可能是移动尸体时因拖曳、背负所留下的,这种姿态,女性、青少年、身高较矮的成年男性都有可能搬动尸体。”

“明白了,请继续。”

“第二次清理则大部分是环境清理,包括了用拖把将足迹、水渍进一步处理,还有死者失禁的大小便也清理掉了,这一次相对来说更加细致,在离开时还用拖把将走过的路线清理干净,大部分的足迹就在此时被破坏——拖把在门口被发现。窗帘在此时被拉开——根据在窗帘处发现的初龄虫尸判断。”

“这里我有点疑问,虫卵不是应该在尸体上孵化吗,为什么会有幼虫出现在窗帘上呢?”

“确实大部分的成虫会选择直接在腐尸上产卵,但昆虫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关系,有些成虫会被迫产卵在稍远的地方并不奇怪,且窗帘与尸体仍存在在同一空间,对它们来说算不上太远。同样的道理,少数幼虫也会被排挤到远处,若非如此,现场环境也不会这么恶劣,而是所有虫类都集中在尸体上了。”

“了解了,那么判断先后两次清理的依据是什么呢?比如清洗尸体为什么是第一次清理时发生的,而不是第二次,按说清洗尸体应算是比较精细的举动,放在第二次清理中不是比较自然吗?”

“其实具体清洗尸体究竟是第几次清理时发生的,并没有一个‘金标准’级别的物证来证明。但是我们在悬挂尸体的绳圈上有发现少许水渍,考虑悬吊时尸体已经被水冲洗过,而悬吊尸体以及试图拉回尸体的先后次序一定是先悬吊再拉回,如果分成两个清理时段,那么悬吊尸体与冲洗尸体应该是同一次清洗,也就是先发生的第一次清洗,而拉回尸体则是第二次。”

“说到拉回尸体,凶手使用什么工具把尸体挂上吊灯的,又是用什么工具把尸体拉回来的呢?难道吊灯离二楼栏杆很近吗?”

“这点我当时也不太相信”黄榕插了一嘴,“那个吊灯离着二楼还有一点距离,如果死者自己上吊,站在栏杆的外侧,一手扒着栏杆,一手往前够,是能够到灯体的装饰绳的,但只够得到一条绳,另一条是够不到的。”

“后来我们在晾衣杆上发现了一点使用过的痕迹”老钘接着说,“如果利用晾衣杆是可以将绳子勾到栏杆处的,同理,也能用来勾吊着的尸体。”

“这个绳索和吊灯还挺结实的。”

“是啊,这个吊灯是经过特殊加固过的,这个装饰性的绳索也是后来改装的,我们问过厂家和负责改装的师傅,都说是按照死者自己要求的方式装上去的。”黄榕苦笑着。

“死者自己要求的?”

“可不,这个看上去就好像就是用来自缢的装置,理论上只有死者自己知道它的存在,熟人作案的理由又多了一个。”

“装修师傅们的嫌疑都排除了?”

“稳稳地排除了,他们是厂家总公司派下来的改装师傅,这段时间都在外地出差呢。”

“这厂家难道不怀疑死者改装的用途吗?”

“说是害怕吊灯掉落……嗐,反正钱给到位了,他们哪管你装来干什么。”

吴自垐挑了挑眉,没再说什么。

“案件内容差不多就这些,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想法?”黄榕问。

吴自垐总体过了一遍本子上的内容,站起身来踱步,双手背在身后,食指和大拇指规律地摩搓。黄榕和老钘都知道,这是吴自垐思考时的习惯动作,便不再出言打扰。

不出十分钟,吴自垐不再踱步,而是径直走进里间,边翻找着什么边说。

“这个案子不合理的地方颇多,不能确定的模糊区域也不少,就像是刚从古墓里淘出来的散破竹简,次序离乱,文字污涂,倘要在倾刻间重订复旧,阐明宗义,非星君下界不可为之。我事先声明,我不过一修书的,不是神探,不是神仙,只能从大的方向,揣度一二。”

话里虽是暗示案子难度很大,但熟悉吴自垐的二人一听这半文半白的调调就知道,这人已经想到办法了,只等找出几本合适的书,他就要开始炫耀了。

果不其然,吴自垐搬出几本书,放在桌上,将之前摆上的书扫到一边,拾起最上的一本,朗声说道。

“《鬼谷子》云:物有自然,事有合离。有近而不可见,有远而可知。近而不可见者,不察其辞也;远而可知者,反往以验来也。巇者,罅也。罅者,𡼏也。𡼏者,成大隙也。巇始有眹,可抵而塞,可抵而却,可抵而息,可抵而匿,可抵而得。此谓抵巇之理也。”

以书注书是古籍校注的常用方法。

“所谓抵巇之理,就是指万事万物之中都存在缝隙,事物自有其情理,情理自有其气机,气机自有其升降浮沉,升降浮沉即为走行方向,二机相抵则气停,停则坏,隙乃生,小隙终成大隙,邪风因入,小人趁匿,而成大患。”

“本案千头万绪,错宗迷惑,让青天蒙瞕,神医束手,却也不会脱离抵巇之理的范畴。邪风必趁虚而入,凶手必寻隙乃犯,寻找缝隙就是寻找犯人,而缝隙就在矛盾之中。”

“那么这个矛盾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吗,那不就是动机?”黄榕举手提问,像是没有课堂纪律的学生。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当然算是一部分,但是人心是最难测度的,当着面尚不能袒怀,经几道转述便更难测度了,所以我只从事物之间的矛盾来下手。”

“是,物证才是铁证嘛。”老钘附和。

“我方才做的笔记里,最突出的一个矛盾点,就是凶手‘多此一举’的表现。毒杀和扼颈/绞杀同时出现,悬吊与回收并见,又都不彻底,反复出现在现场清理痕迹,留下了足迹却抹去了指纹和DNA,为避免被发现而拉上的窗帘却再次拉开,这种种表现存在着令人费解的割裂感。假如说凶手是因高度的精神刺激而导致的精神错乱,那留下的有效痕迹不至于如此之少。假如凶手是另有目的,那也不可能将两个完全相反的计划凑到一块去,冰近于火则化,火近于水则熄,这是自然之理,只要凶手不是仙人,就不能违反自然之理。”

“在古籍校勘的邻域里,有位先贤曾归纳出了四种校勘方法,即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合称‘校勘四法’,以同书他本来对照是对校法,以同书同本来前后对照是本校法,以他书校注本书为他校法,以理两断,以识两分,则为理校法。不符合常理常识,学理学识,则该断则断,该分则分,不能机械地主张一元论,把不符合道理的东西强行揉捏到一起,将两本书拼成一本书,形成逻辑不通的可笑书籍。”

“这里的缝隙就是两本不同书籍之间的逻辑抵牾。”

“你是说……这个案子有两个凶手?”黄榕思考着可能性。

“一人精细,一人粗糙,一人扼颈,一人毒药,一者悬吊,一者放落,一者开帘,一者遮光,宛如一阴一阳,自然不可混二为一。”

“可是如果是两个凶手,他们怎么会一起完成相互矛盾的行为呢?”

“自然有先后之别。”

吴自垐拿出第二本书,是《分类学》。

“分类学,也就是区分事物类别的科学,分为广义分类学和狭义分类学,广义分类学就是系统学,指分门别类的科学。狭义分类学特指生物分类学,研究活着的和已灭绝的动植物分类的科学,即研究动物、植物的鉴定、命名和描述,把物种科学地划分到一种等级系统以此反映对其系统发育的了解情况。分类学是综合性学科。生物学的各个分支,从古老的形态学到现代分子生物学的新成就,都可吸取为分类依据。分类学亦有其自己的分支学科,如以染色体为依据的细胞分类学,以血清反应为依据的血清分类学,以化学成分为依据的化学分类学等等。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作为三门分类学,各有其特点。病毒分类则尚未正式采用双名制和阶元系统。此外,有以文献为依据的文献分类学。”

“简而言之,就是按照事物的特征进行分门别类的科学。每一种拿来比较的特征都能形成一个新的分支,所以分类学的分支众多,内容极为广袤。广义分类学里有一个分支,叫做‘犯罪分类学’,其中对于犯罪的类型进行了分类,这部分你们应该比我熟,大学应该有修过,我就不赘述了,就只把其中一个论点摘出来。”

老钘若有所思地点着头,黄榕也跟着点头,只是谁心中有墨,谁装模做样,一目了然。

“冲动犯往往做事粗糙,前后失踞,现场趋于混乱,但行事较快。计划犯则相反,做事精细,有备而来,现场趋于整齐,但易踌躇犹豫。根据这个,我们再来重新归类一下现场的痕迹,就能更明白的整理出现场所发生的事情的先后顺序。”

“快在前,慢在后,粗糙在前,精细在后,混乱在前,整齐在后。则扼颈绞杀在前,毒药起效在后,抹布清理在前,拖把清理在后,切割尸体在前,清洗尸体在后。结合绳圈上的水渍,则清洗尸体在前,悬挂尸体在后。由此可以排出这样一条时间线,绞杀——毒药发作——第一位凶手清理现场(抹布、切割)——第二位凶手清理现场(清洗、悬吊、拖把)——第一位凶手返回(放落尸体失败)。”

“如果细化时间线,还可以加上窗帘的开合,和门锁的开阖,一般来说冲动犯的主观意向应该是阻止尸体被发现,可以暂时假设窗帘关上、房门锁上更符合第一位凶手的利益,而第二位凶手因为某种原因而希望窗帘和门锁均处于打开的状态。已知尸体发现时窗帘处于被打开的状态,那么最后一次进出的凶手应该是第二位凶手,他将窗帘打开了,同时开了门锁。如果房东的证言值得采信,那么第二位凶手的最后一次进出时间就在发现当日的上午6点半到下午3点半之间。放入时间线里就是,绞杀——毒药发作——第一位凶手清理现场(抹布、切割)——第一位凶手拉帘锁门——第二位凶手清理现场(清洗、悬吊、拖把)——第二位凶手开帘开锁——第一位凶手返回(放落尸体失败)——第一位凶手再次拉帘锁门——第二位凶手开帘开锁(当日上午六点半到下午三点半)。”

“可是他们两个为什么会返回呢,而且多次返回难道不会撞上吗?要知道清理现场是件很耗时间的事情,他们难道不怕彼此碰面吗?”老钘提出一个问题。

“动机和发生事件的因素不是我能知晓的,但是从分析结果来看,两位凶手进出的时间是刚好错开的。真要说原因,我猜测第二位凶手能够获取第一位凶手的行动轨迹,或者说能清楚知道案发房间的具体情况。这个也许和窗帘的开合有关,你们实地巡查的时候,也许可以查看有哪些地方可以透过落地窗来观察案发房间。”

“这个我们在搜寻目击证词的时候就查过了,那里对着的几栋楼都隔得很远,靠着现场一侧都没有窗户。”黄榕说。

“那具体的原因还需要继续搜查,但是动线应该是这样子没错。”

老钘和黄榕都没说话,在默默消化吴自垐的推断。吴自垐趁着这个功夫,喝了一杯茶润润喉。

“如果有两个凶手”老钘拍拍肚子,“那死因的判断就更加重要了。”

“我个人倾向于机械性窒息为主要死因”吴自垐坐在椅子上,“从痕迹心理学上讲,第二位凶手选择使用药物毒杀,体现了其计划性,而第一位凶手更像是激情杀人,从起效时间来说可能扼死更直接一点,总不能是第一位凶手施暴的时候,毒药刚好发作,那也太巧合了。”

“确实,可惜没有证据啊”老钘摇着头。

吴自垐休息够了,站起来继续说。

“这是从第一个缝隙里能得出的事实,可能在细微的部分不够精准,但方向上绝对没有问题,剩下的就要靠两位一线专业人员继续努力了。”

“案情描述里的第二个缝隙,就在于监控和安保。《商君书·禁使》曰:夫吏专制决事于千里之外,十二月而计书以定,事以一岁别计,而主以一听,见所疑焉,不可蔽,员不足。夫物至,则目不得不见;言薄,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变,言至则论。故治国之制,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今乱国不然,恃多官众吏。吏虽众,同体一也。夫同体一者相不可。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为保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今夫驺、虞以相监,不可,事合而利异者也。若使马、焉能言,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利异也。利合而恶同者,父不能以问子,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利合而恶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先王之所以为端也。民之蔽主,而不害于盖。”吴自垐拿过《商君书》边翻边念,与其说是念,不如说是背。

“大致的意思就是,自己监管自己是永远不会起到效果的,无论制定规矩的时候设计得多么巧妙,一旦执行人们利益相一致,那么事情就一定会朝着腐败的方向发展,安保也是一样。况且人性本就趋易避难、好逸恶劳,承平日久自然就会松懈堕落。这是自然的发展规律,哪怕商鞅规定‘有敢剟定法令、损益一字以上,罪死不赦。’、‘各为尺六寸之符,明书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而法令之所谓也,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即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从事。’,再规定‘法令皆副,置一副天子之殿中,为法令为禁室,有铤钥,为禁而以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剟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一岁受法令以禁令’也依然无法保证法令能够一直完美地运作。更不用说社区里的安保制度了。”

“从这个角度而言,榕儿可以算是起了个坏头了吧?”老钘笑着看向黄榕。

“这个……这个本来就是看党性够不够深厚的嘛,不能因为别人自身的道德修养问题,而指责实际想出好办法的人吧?”

“总之呢,监控的存在让巡逻的重要性大大降低,在有监控的区域,巡逻的集中度也会同步降低,巡逻人员的成分也变得复杂,互不相识的情况恐怕不会少见。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大大的缝隙,足以让有心人得以穿梭其中。往往四战之地才会军纪严明,监控已经让很多人疏忽大意了。小区监控的分辨率不可能非常好,在夜间能看清大概的身形就不错了,熟悉环境的人要避开监控不是难事,况且案发现场的监控还有明显的缺角。”

“如果有人能假扮成巡逻队、物业、环卫等有职业特性的人员,不就能大摇大摆地进入楼栋了吗?甚至利用这个身份把一楼的窗户打开,这栋楼就能够随意进入了。”

黄榕面露尴尬。吴自垐见了他的表情,话锋便转了个弯。

“当然,实际情况我不清楚,还需要进一步去核实,也许并不是利用我说的方法进入的,毕竟获取制服、工牌、监控的覆盖范围、巡逻路线等等都需要时间和机会。我只是提出我所观察到的缝隙而已,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如果要确认是不是这个方法也很简单,一进必有一出,把穿着制服的人一一比对,和他们现场核对工作排班自然就清楚了。”

黄榕重重地点头。

“可惜同心小区监控安早了,要再等几年,高精度的夜视红外激光预警系统就出来了。”

“谁家社区这么有钱装这个?”

“申请试点不就好了。”

“也是。”

“至于其他的问题,比如为什么第二位凶手要精细清理现场,甚至还花时间冲洗尸体,为什么打开窗帘,为什么要吊着尸体,第一位凶手返回现场的目的是什么,等等,我就无从回答了。”《商君书》是吴自垐拿过来的最后一本书。

黄榕抬头看下时间,已经快三点了。

“糟糕,任务时间要到了”黄榕站了起来,“我得先走了,下次再聊!”

“榕儿真是无情啊,达到目的之后立马就跑了。”

“可别说风凉话啊,我看你之后肯定比我忙!”黄榕啐了一口,向吴自垐点点头,走向门外。

“哦,对了”吴自垐叫住黄榕,“有两个问题你应该得去深入挖掘一下。”

“什么问题?”

“一是死者的社会形象。如果吊灯上的装置是她自己安装的,那么有可能她早有自我了断的意向,这对案情分析有一定的干扰,尤其是投毒本身。”

“好的,还有一个呢?”

“第二个,那名第一发现人证词太少了,非常值得怀疑,可能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或许凶手与她有着生活交集。”

“哦,这可巧了”黄榕笑道,“我这个任务就与这名第一发现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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