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合一经》-灵修技术经典-解脱篇

解脱篇 Kaivalya-Pada

IV.1. 神通来自天生、草药、咒语、自省或合神。

IV.2. 生命转换到另一个形式,是自然本因的水到渠成。

IV.3. 近因(眼前的行为)不能驱动自然本因,只是做出选择,像农夫开关水渠。

IV.4. 个体意识的产生,仅仅源于自我感知。

IV.5. 意识活动倾向的不同,导致不同的个体意识。一个原始意识,主导无数个体意识。

IV.6. 其中,入神所产生的意识,不受潜意识习惯影响。(不受业力影响)

IV.7. 合一者的行为不白不黑,其他人则有三种(白的、黑的、混合的)。

IV.8. 由此三者,潜意识习惯外显出来,随之结出相应的果实(果报相随)。

IV.9. 生命种类、空间、时间不同,但结果是连续的,因为潜意识习惯和记忆是一个整体的存在。

IV.10. 它无始无终,因为存在的意愿是永恒的。

IV.11. 潜意识习惯被原因、结果、基础、对象合为一体。后者消失,前者才消失。

IV.12. 过去和将来,以各自的形式,存在于不同路线的法则中。(时间=不同的路线)

IV.13. 它们或放大外显、或精微不显,都有自然的事物基本特性。

IV.14. 事物基本特性之转换的独特性=事物(客体)的个体性。

IV.15. 客体相同,意识不同,两者分道扬镳(所见不同)。

IV.16. 如果,客体不依赖于一个意识、不被认知,那会怎样?

IV.17. 客体之可知或不可知,依赖于意识对其色彩的反射。

IV.18. 个体意识的波流,永远被它们的主宰----永恒不变的本我纯意识----所知。

IV.19. 个体意识不能照见自己,只能被见。

IV.20. 因为主体和客体,两者不能同时被认知。

IV.21. 个体意识被另一个体意识所观察,观察者再被观察,无限后退,并带来记忆的混乱。

IV.22. 纯意识是不变的。个体意识转变成它的形式时,可认知自己的认知意识。(自知的方法)

IV.23. 由此,意识可同时被见者和所见着色(同时反射两者的色彩),便可认知一切。

IV.24. 个体意识被无数潜习性赋予多种色彩,但是为另一个目的(本我纯意识)而存在,并起联结作用。

IV.25. 见到个体意识与本我之差别的人,自我实现的执意将消失(灭除我执)。

IV.26. 于是,意识倾向于辨识力,并引向解脱之道。

IV.27. 辨识力的空隙中,可能出现其它来自潜意识习惯的思想。

IV.28. 如前所述,与去除障碍一样,消除它们。

IV.29. 甚至对最高认知力(无所不知)也不贪恋(平常心),可得:不论何时何地的辨识能力。此乃:法云合神(*11)。

IV.30. 由此,因果业力终止。(解脱)

IV.31. 由此,一切障碍和不纯消除了,知识无限,欲知无几。

IV.32. 由此,目的达成,事物基本特性之转换的连续性终止。

IV.33. 连续性=不中断的瞬间。转换终止时,认知可能。

IV.34. 事物基本特性回归本我纯意识之无目的状态,或曰:纯意识力量回住本性。此乃:解脱(绝对的自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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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篇 Kaivalya-Pada**

这一部分《合一经》(Yoga Sutras)探讨了瑜伽修行者如何通过深入的实践和对自我认知的深化,最终达到解脱的状态。以下是对这一部分的逐条解释和剖析:

**IV.1-3. 神通与生命转换**

- **神通**:超常能力可以通过天生、草药、咒语、自省或合神(Samadhi)获得。

- **生命转换**:生命的转换到另一个形式是自然本因(业力)的自然结果,个体的行为只是做出选择,如同农夫开关水渠。

**IV.4-6. 个体意识与本我**

- **个体意识的产生**:个体意识源于自我感知,意识活动的不同倾向导致不同的个体意识。

- **入神产生的意识**:在入神状态下产生的意识不受潜意识习惯(业力)的影响。

**IV.7-9. 行为与果报**

- **行为的分类**:合一者的行为超越了善恶,而其他人的行为可以分为善、恶或混合。

- **果报**:行为(业力)导致潜意识习惯的外显,从而产生相应的果报。

**IV.10-12. 潜意识习惯与时间**

- **潜意识习惯**:潜意识习惯是连续的,因为它与记忆是一个整体的存在,无始无终。

- **时间**:过去和未来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时间的法则中,时间被视为不同的路线。

**IV.13-15. 事物基本特性与个体性**

- **事物基本特性**:事物的基本特性决定了其个体性,即使客体相同,不同的意识也会有不同的认知。

**IV.16-19. 意识与认知**

- **客体与意识**:客体的可知性取决于意识对其的反射。个体意识不能自我认知,只能被观察。

**IV.20-23. 自我认知与解脱**

- **自知**:通过将个体意识转化为本我纯意识的形式,可以实现自我认知。

- **解脱**:认识到个体意识与本我纯意识的差别,可以消除自我实现的执意,从而走向解脱。

**IV.24-29. 辨识力与解脱**

- **辨识力**:通过辨识力,意识可以同时被见者和所见着色,从而认知一切。

- **法云合神**:即使对最高认知力也不贪恋,可以实现无论何时何地的辨识能力。

**IV.30-34. 解脱的实现**

- **因果业力的终止**:通过全神合一,因果业力(业力)终止,实现解脱。

- **解脱**:事物基本特性回归本我纯意识的无目的状态,实现绝对的自由。

这一部分强调了通过深入的自我认知和实践,修行者可以超越个体意识的局限,实现与本我纯意识的合一。这种状态超越了物质世界的限制,达到了解脱,即真正的自由。解脱不是逃避现实,而是对现实本质的深刻理解和超越。通过这种超越,修行者能够体验到无上的智慧和平静,最终达到生命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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