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痊愈

这时,她早已穿好了衣服。不过看着她的小兔子在胸前起起伏伏,我又一次心潮澎湃,不得已跑到厕所用凉水冲了冲头。

第二天,林曦的状态明显好多了,只有轻微的发烧。

她换上了我在超市买的男士短袖短裤,但那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貌。

我照旧去超市买菜,给她做菜做饭,那时候虽然做的很少,但哥们儿有这方面天赋,并且高中毕业后在饭店打了一个月工,跟厨子学了几道菜,所以做得还算好吃。

她最爱吃我做的锅包肉,说以前从没吃过。

我说:“以后结婚了,天天做给你吃。”

她笑得很甜,没有反驳我。

后来林曦跟我说,在宾馆住5天,胖了3斤。

这让我十分有成就感,以致于越发喜欢做饭,现在依然是每逢佳节只要有机会,都会做上几道菜,只是很久很久没做锅包肉了。

第二天,林曦基本已经痊愈,只是脸上的水泡还没完全消退,出于爱美之心,她坚决不回去上课。

那天晚上,天空很晴朗,月亮高高挂在头顶。我和林曦决定到天台赏月。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沙发从房间挪到天台,我搂着她,她依偎着我,一起赏月亮,数星星。

我对星座一窍不通,她一一指给我看,偶尔骂我几句笨蛋,我犟嘴说她讲课方式不对,太过于急躁,之后我们就“扭打”在一起,我很怕痒,根本不是她对手。嬉闹完毕,继续讲解。

前面我听的云里雾里,突然她深情地说:“你看到月亮旁边那颗最亮的星星了吗?”

我点头:“看到啦”

她接着说:“那颗是金星,无论什么时候,总会陪伴在月亮身边,你这辈子也做我的金星好不好?”

我转头看向她,她也满眼深情的看向我,四目相对,火花四射。

我坚定地说:“好!”

我们深深拥吻在一起。

后来又天南海北一直聊到后半夜,实在疲惫,才昏昏睡去。第二天醒来,已近中午,我们起床洗漱。

一周左右,林曦痊愈,脸上连痕迹都没有了。我们各自搬回宿舍,由于保密措施做的好,她室友都以为她刚从家回来,我室友都认为她刚出院,并不知道我们一起在宾馆生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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