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彻底降临,屋中光线昏暗,晓兰自作主张把水晶灯关了,打开不太明亮的壁灯。她觉得既然已经离婚,哪怕是换个电灯泡,也比每天活在水晶灯下睹物思人,来得更加自在、舒服。
文山对此没有发表反对意见。晓兰的想法是对的,自己之所以忘不掉李茜,也许就是因为家中的一切,还和李茜离开时一样。以至于自己每次回到家,看着眼前的事物,不自觉就想到了李茜。
一开始文山对晓兰十分排斥,可两瓶啤酒下肚,加上晓兰的言论得到他的认可,那条警戒线终于被打破。文山想:大家都是单身,不存在君子不夺人所好的后顾之忧,况且晓兰也蛮漂亮。
想明白这些,文山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小雨已经喝晕了,刚才被文山架着丢在床上。他想起刚才小雨抓着自己胳膊,眼神迷离地讲,“晓兰姐,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想到这些,文山就觉一阵头大。小雨现在正是奋力读书,为未来铺好道路的年纪,如果脑子里时刻装着一个女人,对他的学习势必造成极大的影响。该怎样才能让他不想这些呢?叫晓兰爬上他的床?真是浑蛋的想法。
文山约莫猜出点晓兰对小雨有那个意思。一个成熟的女人,若是喜欢一个男人,如果有机可乘,肯定会毫不犹豫选择出手。机会是不等人的,这道理每个人都懂。
现在晓兰有这样的机会,而且同时面对两个这样的男人,说实话,她更想要文山一点。像小雨这种小屁孩儿,只需要勾一勾手指,他就会毫不犹豫扑在自己身上;文山却不同,他已是成熟的男人,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想法和顾虑。但自己作为年轻人,玩的就是奔放,只有这样才能充满刺激感。
晓兰正在想办法,撬开文山的心扉。刚刚关于水晶灯的想法,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收到了奇效,她已能紧挨着文山坐下。
她抬起头无助地望着文山,“文大哥,我现在已经无家可归了。”说完用手捂着脸哭出了声。
“什么?”
文山颇有些意外。对方到底哭没哭,他无心分辨,毕竟喝了酒。不过很快帮她想出了理由:晓兰之前住在男友家,既然选择分手,肯定不想再回去了。
晓兰接过文山递来的纸巾,拭了几下眼,低声说,“我这两天都住在旅馆,旅馆的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每天下班回去,他总是用那种色眯眯的眼神看我,甚至半夜里还有人敲我的门,我不敢去开。现在想想还一阵后怕。”
作为一个优秀的社会中年,正义感瞬间充斥了文山的大脑。他轰然起身,叫嚣着,“他奶奶的,竟然有这种事,你告诉我他在哪儿?老子要打爆他的眼睛。”
晓兰只是随口胡诌,让她怎样说出这莫须有的人来?不得已,她一下扑进文山怀里,用力抱着他。
“文大哥,你是个好人。我不想你为我跟别人打架,因此丢了工作。如果你愿意帮忙,就让我在你家住几天好不好?等我找到租的房子,马上就搬出去住。”
晓兰抬头望着文山,眼中噙着泪。
酒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不光能让人昏昏沉沉、失去理智,思想还会被情欲占据上风,做出些本不想去做的事情。
文山已经失去理智,望着可怜巴巴的晓兰,他的心飞速跳动着,终于忍无可忍,低头吻上她的唇。这突如其来的进攻,吓了晓兰一跳,她挣扎两下,随即酥软在文山怀里。
昨夜的放纵,掏空了文山的身体,今天刚恢复一点体力,再次消耗殆尽。虽没有了往日的雄风,却仍持续了半个钟头。这得益于文山经常运动锻炼身体,让本不在状态的自己,还能将晓兰治得服服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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